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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休閒運動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個人背景變項之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在休閒運動

本節就不同背景變項之教師休閒運動態度的差異情形進行資料分析與綜合 討論。其中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任教年資、婚姻狀況、擔任職務及學校規 模等六項。以t考驗(t-test)來探討教師背景變項中「性別」及「婚姻狀況」

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並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考驗不 同「年齡」、「任教年資」、「擔任職務」及「學校規模」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 的差異情形。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各組差異p<.05顯著水準,則進一步以雪費法

(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以考驗各組之間的差異情形。茲將結果分述 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一)性別對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t考驗情形如表4-3所示。

表 4-3

不同性別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量表的獨立樣本 t 考驗摘要

層面 男性(n=233) 女性(n=268)

t(498) p 95%CI M SD M SD LL UL 認知 26.20 3.18 24.60 3.04 5.75*** .000 1.05 2.15 情意 24.60 3.04 38.17 7.73 5.73*** .000 1.05 2.15 行為 38.17 7.73 37.00 7.76 1.68 .094 -0.20 2.53 整體休閒運動

態度 82.73 13.58 78.17 12.33 1.68*** .000 2.28 6.83

***

p<.001

1.不同性別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的差異情形

由表4-3可以得知南投縣國民小學不同性別之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的t 值為2.28,達顯著水準,因此推論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男性教師和女性教師在「整

體休閒運動態度」有顯著差異且男性高於女性。

2.不同性別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的各層面之差異情形

由表4-3之結果顯示,在分層面方面南投縣國民小學不同性別之教師在「認 知」層面上達顯著水準,顯示男性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認知層面高於女性教 師。而在「情意」部分亦達顯著水準,顯示女性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情意層面 高於男性教師,而在「行為」層面則未達顯著水準,意即不同性別之南投縣國民 小學教師在「行為」層面是沒有差異的。

(二)討論

不同性別之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上達顯著差異,在 比較平均數發現男性教師高於女性教師,此研究結果與蔡貴絲(2000)、鍾武興 (2012)及盧玫諭(2004)之研究結果相同,而結果與巫影潭(2007)之研究結果不 同,但巫影潭(2007)之研究對象為醫師,且醫師對休閒運動的效益與功能是有相 當瞭解的程度,對追求最高理想達到自我實現的境界是明確的,因此不因性別不 同而有差別。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將教師之年齡分為「30歲(含)以下」、「31歲至40歲」、「41歲至50歲」、

「51歲以上」等四組。各組整體及各層面休閒運動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F 值考驗其差異情形,各組差異若達顯著水準者,則進一步以薛費法(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

(一)年齡對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不同年齡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 驗情形如表4-4及表4-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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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4

不同年齡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

層面 組別 年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認知

(1) 30 歲(含)以下 87 25.32 3.16 (2) 31 歲至 40 歲 173 24.44 3.20 (3) 41 歲至 50 歲 181 25.26 3.12 (4) 51 歲以上 59 28.25 1.27

情意

(1) 30 歲(含)以下 87 41.83 6.15 (2) 31 歲至 40 歲 173 38.80 7.95 (3) 41 歲至 50 歲 181 34.27 7.15 (4) 51 歲以上 59 37.58 7.12

行為

(1) 30 歲(含)以下 87 17.41 2.39 (2) 31 歲至 40 歲 173 17.67 4.90 (3) 41 歲至 50 歲 181 17.15 4.32 (4) 51 歲以上 59 17.37 3.96 整體休閒

運動態度

(1) 30 歲(含)以下 87 84.56 9.26 (2) 31 歲至 40 歲 173 80.91 14.84 (3) 41 歲至 50 歲 181 76.68 12.79 (4) 51 歲以上 59 83.20 10.66

表 4-5 下」、「31~40歲」以及「51歲以上」與「41~50歲」皆達顯著差異且「41~50歲」

低於其他3個組別,因此推論「41~50歲」教師之休閒運動態度較低。而在各個層 面上,「認知」與「情意」的F值分別為23.75及23.99,皆達顯著水準並以雪費法 進行事後分析後發現在「認知」層面中,「51歲以上」與其他3個組別皆達顯著水 準且皆高於其他三組,因此推論「51歲以上」在休閒運動態度的認知層面上高於 其他三組,而在「情意」層面中,「30歲以下」高於「31~40歲」、「41~50歲」與

「51歲以上」,「31~40歲」及「51歲以上」高於「41~50歲」,因此推論「51歲以 上」在休閒運動態度認知層面較高,而「31~40歲」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情意層 面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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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討論

隨著年齡的不同,在生理上以及心理上都會有所差異,因此不同年齡層之休 閒運動態度應有所差異,本研究結果顯示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上以「41~50歲」

教師之休閒運動態度較低,此研究結果與巫影潭(2007)、蔡貴絲(2000)、鍾武興 (2012)及盧玫諭(2004)不同,推論其原因「41~50歲」之教師正值事業顛峰期,

因此較專注於工作而較不重視休閒運動的參與,且此年齡階段之教師之家庭上亦 常需撥空關注子女之學習狀況並於閒暇時間陪伴家人,因此較無空暇時間參與休 閒運動。而在休閒運動態度的各層面上,「51歲以上」在休閒運動態度的認知層 面上高於其他年齡,「31~40歲」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情意層面較其他年齡高,推 論其原因,研究者認為「51歲以上」之教師生活經驗較為豐富而且對於己身身體 健康較為重視,因此對於休閒運動的認知也較佳;而「31~40歲」教師正值體力 強盛時期且較有空暇時間可以參與休閒運動,因此在對於休閒運動的感覺上較為 正面,評價也較佳。

三、不同任教年資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將教師之任教年資分為「未滿5年」、「6~10年」、「11~15年」、「16~20 年」以及「21年以上」等五組。各組整體及各層面休閒運動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以F值考驗其差異情形,各組差異若達顯著水準者,則進一步以薛費法 (Scheffé method)進行事後比較。

(一)任教年資對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不同任教年資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及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考驗情形如表4-6及表4-7所示。

表 4-6

不同任教年資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

層面 組別 年資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認知

(1) 未滿 5 年 81 25.23 3.15 (2) 6~10 年 119 25.34 3.55 (3) 11~15 年 129 24.02 3.27 (4) 16~20 年 70 24.96 2.68 (5) 21 年以上 100 27.40 1.76

情意

(1) 未滿 5 年 81 42.62 5.60 (2) 6~10 年 119 40.61 8.29 (3) 11~15 年 129 32.66 6.77 (4) 16~20 年 70 34.33 6.84 (5) 21 年以上 100 38.24 5.69

行為

(1) 未滿 5 年 81 17.38 2.47 (2) 6~10 年 119 19.28 4.42 (3) 11~15 年 129 14.79 3.49 (4) 16~20 年 70 17.89 4.81 (5) 21 年以上 100 18.19 4.02

整體休閒運動態 度

(1) 未滿 5 年 81 85.23 9.19 (2) 6~10 年 119 85.23 14.64 (3) 11~15 年 129 71.47 11.74 (4) 16~20 年 70 77.17 13.02 (5) 21 年以上 100 83.83 8.62

65

上」高於「11~15 年」及「16~20 年」,因此推論服務年資在「11~15 年」的教師 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較其他年資為低。而在休閒運動態度的各個層面上,「認 知」、「情意」與「行為」的 F 值分別為 18.35、38.02 及 22.54,皆達顯著水準 並以薛費法進行事後分析後發現在「認知」層面中,「21 年以上」高於「未滿 5 年」、「5~10 年」、「11~15 年」及「16~20 年」,「5~10 年」高於「11~15 年」;在

「情意」層面中,「未滿 5 年」高於「11~15 年」、「16~20 年」及「21 年以上」,

「5~10 年」高於「11~15 年」及「16~20 年」,「21 年以上」高於「11~15 年」及

「16~20 年」;在「行為」層面中,「未滿 5 年」、「5~10 年」、「16~20 年」及「21 年以上」皆高於「11~15 年」,「5~10 年」高於「未滿 5 年」。因此推論服務年資

「21 年以上」的教師在行閒運動態度「認知」層面中高於其他年資的教師,「11~15 年」與「16~20 年」的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情意」層面中低於其他年資的教師,

而服務年資在「11~15 年」的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行為」層面中低於其他年資 的教師。

(二)討論

本研究結果顯示服務年資「11~15年」教師之整體休閒運動態度低於其他服 務年資的教師,此研究結果與鍾武興(2012)及盧玫諭(2004)之研究結果不同,推 論其原因,服務年資在11~15年的教師既非初任教師亦非即將退休之教師,此時 之教師或有生涯規劃之考量,例如進修或考取主任及校長,因此較無意願及閒暇 時間參與休閒運動。

四、不同婚姻狀況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將將教師之婚姻狀況分為「已婚」和「未婚」兩個變項,不同婚姻狀 況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t考驗情形如表4-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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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量表的獨立樣本t 考驗摘要

層面 單身(n=228) 已婚(n=265)

t(498) p 95%CI

M SD M SD LL UL

認知 24.00 3.38 26.48 2.56 -9.27*** .000 -3.01 -1.96 情意 37.81 7.90 37.17 7.68 0.90 .368 -0.75 2.02 行為 17.03 4.58 17.60 3.87 -1.51 .133 -1.32 0.18 整體休閒

運動態度 78.83 14.03 81.26 12.24 -2.05* .041 -4.75 -0.10

*

p<.05;

***

p<.001

(一)婚姻狀況對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1.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的差異情形

由表4-8可以得知南投縣國民小學不同婚姻狀況之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

的t值為2.05,達顯著水準,因此推論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已婚教師和未婚教師 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有顯著差異且已婚教師高於未婚教師。

2.不同婚姻狀況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的各層面之差異情形

由表4-8中t考驗分析的結果顯示,在分層面方面南投縣國民小學不同婚姻狀

況之教師在「認知」層面上達顯著水準,顯示已婚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認知層 面高於未婚教師。而在「情意」及「行為」部分則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在「情意」

及「行為」上並不因婚姻狀況不同而有所差異。

(二)討論

不同婚姻狀況之南投縣國民小學教師在「整體休閒運動態度」上達顯著差 異,在比較平均數後發現已婚教師高於未婚教師,此研究結果與蔡貴絲(2000)、

鍾武興(2012)及盧玫諭(2004)之研究不同,推論其原因,已婚教師之生活型態較 未婚教師規律且單純,且已婚教師在閒暇時間可會為增進家庭情感而安排休閒運 動,故已婚教師之整體休閒運動態度高於未婚教師。而在各個層面中,在「認知」

中已婚教師高於未婚教師,其原因為未婚教師除休閒運動外尚有其他活動可供選 擇,而已婚教師之生活型態較單純,因此已婚教師高於未婚教師。

五、不同擔任職務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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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為「科任老師」之教師的整體休閒運動態度高於職務為「組長」的教師,此研 究結果與鍾武興(2012)、巫影潭(2007)及盧玫諭(2004)之研究結果不同,推論其 原因,科任教師之工作內容較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單純且無須帶班,因此閒暇時 間較為充裕,較能參與休閒運動。而在各層面中,擔任職務為「主任」之教師高 於「組長」及「級任老師」,「科任老師」高於「級任老師」,推論原因應為主任 較有機會參加研習,視野較廣,因此較有機會接觸並參與運動休閒活動,反之級 任教師因要顧及課務與級務則較無機會,且擔任主任工作,除負責行政工作外尚 需作為教師間居中協調的角色,其工作內容更為繁雜,且行政工作單調沉悶,因 此較需要安排時間進行休閒運動,進而達到舒壓效果以及達到與同仁間良好的互 動與交流,使工作能更順利的推展。

六、不同學校規模之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本研究將教師之學校規模分為「6班以下」、「7~12班」、「13~24班」以及「25 班以上」等四組。各組整體及各層面休閒運動態度之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以F值考 驗其差異情形,各組差異若達顯著水準者,則進一步以薛費法(Scheffé method) 進行事後比較。

(一)學校規模對休閒運動態度之差異情形

不同學校規模的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及單因子變異數 分析考驗情形如表4-11及表4-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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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在休閒運動態度上的描述性統計分析

層面 組別 規模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認知

(1) 6 班以下 229 24.77 3.25 (2) 7~12 班 101 26.04 2.53 (3) 13~24 班 110 26.56 2.70 (4) 25 班以上 60 24.08 3.89

情意

(1) 6 班以下 229 37.70 7.11 (2) 7~12 班 101 39.82 5.07 (3) 13~24 班 110 36.27 7.64 (4) 25 班以上 60 35.45 12.11

行為

(1) 6 班以下 229 17.08 4.13 (2) 7~12 班 101 18.82 3.28 (3) 13~24 班 110 16.92 4.30 (4) 25 班以上 60 17.12 5.35

整體運動

(1) 6 班以下 229 79.55 12.66 (2) 7~12 班 101 84.68 9.39 (3) 13~24 班 110 79.75 11.61 (4) 25 班以上 60 76.65 19.68

表 4-12 知」、「情意」與「行為」的F值分別為13.36、5.51及4.91,皆達顯著水準並以薛 費法進行事後分析後發現在「認知」層面中,「7~12班」與「13~24班」皆高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