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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同儕社會地位幼兒自尊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同儕社會地位幼兒自尊之差異分析

本節以同儕社會地位為自變項,使用單因子多變量變異數分析來 檢驗不同同儕社會地位組別的幼兒在自尊量表各向度得分上的差異,

以此來瞭解不同同儕社會地位幼兒的自尊是否有所差異。若整體效果 達到.05 顯著水準,則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來考驗自尊量表各層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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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異情形,若考驗達顯著,以最小平方差異(LSD)來進行事後比較,

其分析如下。

表 4-14 呈現不同同儕社會地位之幼兒在自尊各層面之平均數以及 標準差。由表 4-15 可知,不同同儕社會地位的幼兒在自尊量表的得分 上達顯著差異(Wilks’ Λ=.886, p=.000),亦即幼兒社會地位的不同,

在幼兒的「身體我自尊」、「社會我自尊」、「心理我自尊」、「投射我自 尊」、「整體自尊」表現上,至少有一依變項會有顯著差異存在。後進 一步進行個別單變量考驗,研究結果顯示不同同儕社會地位的幼兒在

「身體我自尊」及「社會我自尊」的表現上並無顯著差異。而在「心 理我自尊」上,其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達到顯著水準(F(4, 400) =3.77,

p=.005),表示不同同儕社會地位之幼兒在自尊心理我的層面上有顯著

差異。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發現受歡迎組、受忽視組、受爭議組的 幼兒,其心理我自尊高於一般組幼兒,另被拒絕組幼兒之心理我自尊 顯著低於受爭議組的幼兒。

在「投射我自尊」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達到顯著水準(F(4, 400)

=6.46, p=.000),表示不同同儕社會地位之幼兒在自尊投射我的層面上 有顯著差異。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受歡迎組、受忽視組、

受爭議組的幼兒,其投射我自尊顯著高於被拒絕組及一般組的幼兒。

在「整體自尊」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達到顯著水準(F(4, 400) =4.34,

p=.002),表示不同同儕社會地位之幼兒在整體自尊表現上有顯著差

異。進一步進行事後比較,結果發現受歡迎組及受爭議組的幼兒,其 整體自尊顯著高於被拒絕組及一般組的幼兒,而受忽視組的幼兒,其 整體自尊高於一般組的幼兒。

本研究發現與余美蓮(2009)、林慧姿(2004)、楊婷雅(2007)

以及 Boivin 和 Begin(1989)的研究結果相同,在同儕團體中受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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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在自尊表現上比一般組及被拒絕組的幼兒來得高。然與文獻不 同的是,在本研究中,各組幼兒在身體我自尊與社會我自尊並沒有達 到顯著差異,分析其原因,應為研究工具不同所致,在本研究中之身 體我及社會我問項較偏向一般領域的問題,與文獻研究中,題項設計 為針對某一領域深入詢問不同,例如在楊婷雅(2007)的研究中,受 歡迎幼兒比被拒絕幼兒在認知能力及同儕接受度上看法更正向,量表 題目針對認知能力以及同儕設計多個問項,但在本研究之社會我自尊 的問項中,則是針對幼兒在學校及家庭所扮演的各個角色的滿意度,

問項內涵較廣,兩者無法相比擬,此乃研究者認為本研究與文獻結果 不一致的原因。

至於被拒絕的幼兒,本研究結果發現他們在心理我自尊、投射我 自尊及整體自尊上,相較於受歡迎組、受爭議組及受忽視組的幼兒,

處於較低自尊的狀態,此結果與過往研究相符合,也就是說,被拒絕 組的幼兒,他們在對自己的自信心上稍嫌不足,同時他們也知覺到他 人對自己的評價並不高,且對自我的評價會低於其它組的幼兒(Boivin

& Begin, 1989; Coplan, Findlay, & Nelson, 2004; Patterson et al., 1990;

Verschueren et al., 2001),因此相較於其他組,被同儕評定拒絕的幼兒 更需要協助。

本研究中受忽視組的幼兒在心理我自尊、投射我自尊及整體自尊 上皆高於一般組的幼兒,此結果與文獻研究並不一致,過去文獻認為 雖然受忽視與被拒絕的兒童都屬於社會地位低下,但是受忽視的兒童 與一般的兒童沒什麼區別,他們並不會特別感到孤獨或是自我知覺評 價低(Asher &Wheeler, 1985; Boivin & Begin, 1989; Coie & Dodge, 1983),甚至受忽視組的兒童知覺到自己的行為能力或社交能力會比較 差(Newcomb, Bukowski, & Pattee, 1993; Patterson et al., 1990)。至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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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組的幼兒,在本研究中的心理我自尊、投射我自尊及整體自尊上 皆高於被拒絕組及一般組的幼兒,顯示他們對自己也有相當正向的評 價,此與對國小兒童所做之相關研究結果不同(Boivin & Begin, 1989;

Coie & Dodge, 1983)。研究者推測,或許是對學齡前幼兒來說,同儕對 自我評價的影響還不太大,儘管在團體中是被忽視或是受爭議組,但 幼兒自我覺察並不明顯,且除了同儕,學齡前幼兒還有其它重要他人 的陪伴或關懷,再加上學前幼兒對自我的正向看法(Harter, 1998),但 此說法仍有待後續研究證實。

綜合上述結果,不同同儕社會地位的幼兒在「心理我自尊」、「投 射我自尊」、「整體自尊」表現上有顯著差異存在,經事後比較發現受 歡迎組、受忽視組、受爭議組的幼兒在這些層面的自尊上會比被拒絕 組及一般組的幼兒還高。而不同同儕社會地位的幼兒在「身體我自 尊」、「社會我自尊」上則沒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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