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不同背景變項對人格特質、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之差異
一、性別對於人格特質、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 (一)性別對於人格特質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 性別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男、女性受試者在「開放性」
(t = 2.71, p < .05)、「外向性」(t = 3.16, p < .05)、「親和性」(t = -2.40, p < .05)構面 達顯著差異,「嚴謹性」(t = -0.03, p > .05)則未達顯著差異;其中男性的「開放性」、
「外向性」人格特質顯著高於女性;另外「親和性」人格特質則是女性顯著高於 男性。以上結果與王崇安(2015)、林銘科(2016)之研究部分相符,推測其原因應 為男性天生在個性上的開放性(好奇、獨特…)與外向性(活潑、善社交、愛表現…) 特質與女性較之更顯與外,而女性在親和性特質(友善、寬容、樂於助人…)較男 性明顯。
表 4-3-1 性別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開放性 1.男 152 3.89 0.45 2.71*
2.女 138 3.72 0.57
嚴謹性 1.男 152 3.58 0.65 -0.03 2.女 138 3.58 0.63
外向性 1.男 152 3.61 0.73 3.16*
2.女 138 3.31 0.86
親和性 1.男 152 3.74 0.58 -2.40*
2.女 138 3.90 0.57
* p < .05
(二)性別對於參與動機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2 性別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男、女性受試者在「生理挑戰」
構面達顯著差異(t = 3.96, p < .05),其中男性的「生理挑戰」參與動機顯著高於女 性;另外「心理滿足」(t = -1.15, p > .05)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男女性受試者在「心 理滿足」的參與動機並無明顯不同。以上結果推測其原因,男性在體能、技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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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條件平均較優於女性,因此也較樂於挑戰生理方面的運動。
表 4-3-2 性別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生理挑戰 1.男 152 3.87 0.52 3.96*
2.女 138 3.58 0.72
心理滿足 1.男 152 4.04 0.47 1.15 2.女 138 3.97 0.56
* p < .05
(三)性別對於體驗價值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3 性別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男、女性受試者在「娛樂性」
(t = -0.65, p > .05)、「教育性」(t = 1.45, p > .05) 與「服務優越性」(t = -1.06, p > .05) 三個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男女性受試者在溯溪活動過程所得到的體驗價值 無明顯不同。
表 4-3-3 性別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娛樂性 1.男 152 4.20 0.44 -0.65 2.女 138 4.22 0.48
教育性 1.男 152 4.06 0.45 1.45 2.女 138 3.97 0.62
服務優越性 1.男 152 4.29 0.54 -1.06 2.女 138 4.36 0.52
* p < .05
(四)性別對於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4 性別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男、女性受試者在「再遊意願」
方面達顯著差異(t = 2.76, p < .05),其中男性「再遊意願」顯著高於女性。以上結 果推測其原因,因為溯溪活動較具體能、技術方面的基本條件且具有一定的危險 性,因此女性在再遊意願方面較低於男性。
表 4-3-4 性別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再遊意願 1.男 152 3.97 0.61 2.76*
2.女 138 3.75 0.69
* p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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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齡對於對於人格特質、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 (一)年齡對於人格特質之差異情形分析
透過表 4-3-5 年齡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所示,不同年齡層的受試者在「開 放性」構面有顯著差異(F = 5.60, p < .05),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發現,
16~25 歲年齡層在「開放性」人格特質顯著高於 26~35 歲年齡層;不同年齡層在
「嚴謹性」構面亦有顯著差異(F = 6.31, p < .05),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 發現,36~45 歲、45 歲以上年齡層在「嚴謹性」人格特質顯著高於 16~25 歲年齡 層,同時,45 歲以上年齡層在「嚴謹性」人格特質亦顯著高於 26~35 歲年齡層;
其次,不同年齡層在「外向性」(F = 1.88, p > .05)、「親和性」(F = 1.32, p > .05) 兩個構面未達顯著差異,表示不同年齡在「外向性」、「親和性」兩項人格特質並 無明顯差別。以上結果推測其原因,就「開放性」方面,16~25 歲屬學生族群,
正值熱情與活潑巔峰的年齡層,「開放性」人格特質於是較顯於 26~35 歲正在為 事業、家庭打拼而趨與收斂性格的年齡層,而 36 歲後,也許事業、家庭比較穩 定,開放性特質則得以再釋放;另外,在「嚴謹性」方面,很明顯地較高的年齡 層皆顯於較低年齡層,這原因與隨著年齡的增長、世事的歷練,個人會隨著歲月 逐漸成熟、可信賴、有責任感等等的認知相符。
表 4-3-5 年齡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
構面 組別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開放性 a.16~25 歲 121 3.95 0.51 5.60* a > bb.26~35 歲 88 3.67 0.48 c.36~45 歲 58 3.75 0.48 d.45 歲以上 23 3.78 0.61
嚴謹性 a.16~25 歲 121 3.46 0.79 6.31* c > a b.26~35 歲 88 3.53 0.48 d > a c.36~45 歲 58 3.77 0.44 d > b d.45 歲以上 23 3.96 0.41
外向性 a.16~25 歲 121 3.55 0.87 1.88 b.26~35 歲 88 3.34 0.71
c.36~45 歲 58 3.41 0.78 d.45 歲以上 23 3.68 0.85
親和性 a.16~25 歲 121 3.77 0.72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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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35 歲 88 3.80 0.45 c.36~45 歲 58 3.88 0.40 d.45 歲以上 23 4.00 0.57
* p < .05
(二)年齡對於參與動機之差異情形分析
透過表 4-3-6 年齡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所示,不同年齡層的受試者在「生 理挑戰」構面有顯著差異(F = 9.36, p < .05),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發現,
16~25 歲年齡層在「生理挑戰」參與動機顯著高於 26~35 歲、36~45 歲兩個年齡 層,另外,45 歲以上年齡層在「生理挑戰」參與動機亦顯著高於 26~35 歲年齡 層;其次,不同年齡層的受試者在「心理滿足」構面亦有顯著差異(F = 4.93, p < .05),
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發現,16~25 歲年齡層在「心理滿足」參與動機 顯著高於 26~35 歲年齡層。以上結果推測其原因,在「生理挑戰」方面,16~25 歲年齡層在生理條件正處於顛峰,自然對於生理挑戰的嘗試動機大於其他較高年 齡層;另外,在「心理滿足」方面的情形也部分相符於生理挑戰動機。
4-3-6 年齡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
構面 組別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生理挑戰 a.16~25 歲 121 3.92 0.63 9.36* a > bb.26~35 歲 88 3.52 0.59 a > c c.36~45 歲 58 3.59 0.62 d > b d.45 歲以上 23 3.93 0.53
心理滿足 a.16~25 歲 121 4.14 0.56 4.93* a > b b.26~35 歲 88 3.88 0.46
c.36~45 歲 58 3.94 0.43 d.45 歲以上 23 3.97 0.48
* p < .05
(三)年齡對於體驗價值之差異情形分析
透過表 4-3-7 年齡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所示,不同年齡層的受試者在「教 育性」構面有顯著差異(F = 3.25, p < .05),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發現,
16~25 歲年齡層在「教育性」方面的體驗價值顯著高於 26~35 歲;其次,不同年 齡層在「娛樂性」(F = 2.30, p > .05)、「服務優越性」(F = 3.18, p > .05)兩個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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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顯著差異,表示不同年齡在「娛樂性」、「服務優越性」兩項體驗價值並無明 顯不同。
4-3-7 年齡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
構面 組別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娛樂性 a.16~25 歲 121 4.26 0.42 2.30b.26~35 歲 88 4.11 0.44 c.36~45 歲 58 4.28 0.53 d.45 歲以上 23 4.17 0.51
教育性 a.16~25 歲 121 4.09 0.51 3.25* a > b b.26~35 歲 88 3.87 0.55
c.36~45 歲 58 4.08 0.57 d.45 歲以上 23 4.03 0.56
服務優越性 a.16~25 歲 121 4.37 0.52 3.18 b.26~35 歲 88 4.18 0.52
c.36~45 歲 58 4.41 0.53 d.45 歲以上 23 4.39 0.56
* p < .05
(四)年齡對於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分析
透過表 4-3-8 年齡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所示,不同年齡層的受試者在「再 遊意願」方面有顯著差異(F = 4.69, p < .05),其中,經由 Scheffe 事後比較法發現,
16~25 歲年齡層的「再遊意願」顯著高於 26~35 歲年齡層。
4-3-8 年齡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
構面 組別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F 值
事後比較 再遊意願 a.16~25 歲 121 3.99 0.69 4.69* a > bb.26~35 歲 88 3.66 0.59 c.36~45 歲 58 3.88 0.58 d.45 歲以上 23 3.92 0.71
* p < .05
﹝小結﹞16~25 歲年齡乃屬學生族群,正值青春無敵的黃金時期,因此無論在參 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方面皆顯著高於其他較高年齡層,可見溯溪這一項 充滿挑戰、刺激的活動深受年輕一族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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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婚姻狀況對於人格特質、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 由於問卷中婚姻狀況的選項三「其他(如離婚、喪偶…)」累積人數過少(僅 4 人,占全體 1.38%),故將其合併至選項一「未婚」,更改為「未婚及其他」,進 行獨立樣本t 檢定。
(一)婚姻狀況對於人格特質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9 婚姻狀況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試者 在「開放性」構面未達顯著差異(t = 1.23, p > .05),表示未婚或其他與已婚者在「開 放性」人格特質方面無明顯差別;在「嚴謹性」構面達顯著差異(t = -3.64, p < .05),
其中,已婚者在「嚴謹性」人格特質顯著高於未婚或其他;在「外向性」構面未 達顯著差異(t = -0.12, p > .05),表示未婚或其他與已婚者在「外向性」人格特質 方面無明顯不同;在「親和性」構面未達顯著差異(t = -1.63, p > .05),表示未婚 或其他與已婚者在「親和性」人格特質方面無明顯不同。以上結果推測其原因,
人在有了家庭甚至子女之後,普遍個性上會更趨成熟、有責任感並更加可靠等等,
因此在「嚴謹性」人格特質會顯著高於未婚者;以上與王崇安(2015)、黃朝偉(2015) 之研究部分相符。
表 4-3-9 婚姻狀況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開放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3.84 0.51 1.23 2.已婚 82 3.75 0.53
嚴謹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3.51 0.68 -3.64*
2.已婚 82 3.77 0.47
外向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3.47 0.82 -0.12 2.已婚 82 3.48 0.78
親和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3.79 0.62 -1.63 2.已婚 82 3.90 0.46
* p < .05
(二)婚姻狀況對於參與動機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0 婚姻狀況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試 者在「生理挑戰」(t = 1.36, p > .05)與「心裡滿足」(t = 1.39, p > .05)兩個構面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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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顯著差異,表示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試者在參與動機方面無明顯差別。
表 4-3-10 婚姻狀況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生理挑戰 1.未婚或其他 207 3.77 0.64 1.36 2.已婚 82 3.65 0.62
心理滿足 1.未婚或其他 207 4.05 0.51 2.05 2.已婚 82 3.91 0.51
* p < .05
(三)婚姻狀況對於體驗價值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1 婚姻狀況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試者 在「娛樂性」(t = -0.17, p > .05)、「教育性」(t = 0.43, p > .05)與「服務優越性」(t = -0.53, p > .05)三個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顯示婚姻狀況對於溯溪活動的體驗價值 並無明顯不同。
表 4-3-11 婚姻狀況在體驗價值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娛樂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4.21 0.42 -0.17 2.已婚 82 4.22 0.55
教育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4.02 0.51 0.43 2.已婚 82 3.99 0.61
服務優越性 1.未婚或其他 207 4.31 0.50 -0.53 2.已婚 82 4.35 0.60
* p < .05
(四)婚姻狀況對於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2 婚姻狀況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試 者在「再遊意願」構面未達顯著差異(t = 0.45, p > .05),表示未婚或其他與已婚受 試者在「再遊意願」方面無明顯不同。
表 4-3-12 婚姻狀況在再遊意願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再遊意願 1.未婚或其他 207 3.88 0.65 0.45 2.已婚 82 3.84 0.67
* p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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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已婚者由於家庭、子女的甜蜜負擔,在人格特質上較未婚或其他者趨於 成熟、穩重。另外,婚姻狀況在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方面並無明顯的 差異。
四、參加次數對於人格特質、參與動機、體驗價值與再遊意願之差異情形 (一) 參加次數對於人格特質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3 參加次數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第一次參加和二次以上 的受試者在「開放性」(t = -1.74, p > .05)、「嚴謹性」(t = -1.92, p > .05)及「親和 性」(t = -0.54, p > .05)等三個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唯「外向性」(t = -2.80, p < .05) 人格特質達顯著差異,且第二次以上參與者顯著高於初次參與者,由此結果可推 測活潑、熱情的外向性人格特質對於溯溪活動更為投入。
4-3-13 參加次數在人格特質之差異分析
構面 項目 人次 平均數 標準差
t
開放性 1.第一次參加 238 3.79 0.53 -1.74 2.第二次以上 51 3.93 0.44
嚴謹性 1.第一次參加 238 3.55 0.64 -1.92 2.第二次以上 51 3.74 0.60
外向性 1.第一次參加 238 3.41 0.81 -2.80*
2.第二次以上 51 3.75 0.73
親和性 1.第一次參加 238 3.81 0.59 -0.54 2.第二次以上 51 3.86 0.54
* p < .05
(二)參加次數對於參與動機之差異情形分析
根據表 4-3-14 參加次數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初體驗者和第二次以上 參加者在「生理挑戰」構面達顯著差異(t = -2.77, p < .05),其中,第二次以上參
根據表 4-3-14 參加次數在參與動機之差異分析,初體驗者和第二次以上 參加者在「生理挑戰」構面達顯著差異(t = -2.77, p < .05),其中,第二次以上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