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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對於高中生埤塘環境識覺之差異分析

第四章 資料分析與討論

第四節 不同背景變項對於高中生埤塘環境識覺之差異分析

(一) 居住地:北桃園、南桃園

現桃園縣共有十三個鄉鎮市,除復興鄉為山地鄉外,其他十二個鄉鎮市可概 分為南北兩區:北區包括桃園市、八德市、 龜山鄉、大溪鎮、蘆竹鄉、大園鄉,

以上六鄉鎮因地處該縣的北半部,俗稱北桃園,又因居民大多屬閩南籍,故又稱 閩南區,閩人多分布土壤較肥沃的平原盆地。 南區包括中壢市、平鎮市、楊梅 市、龍潭鄉、新屋鄉、觀音鄉,因地處該縣的南半部,俗稱南桃園,又因居民大 多屬客家籍,故又稱客家區,客家人多散處農耕較艱困的高原地帶(陳雪玉,

2002)。

本研究除了非研究區域的復興鄉,參考陳雪玉分法,以北桃園與南桃園為兩 組變項,欲探討北桃園與南桃園地區上的差異是否影響學生的埤塘環境識覺。經 次數統計,受訪學生居北桃園有 286 為,佔 73.3%;受訪學生居南桃園有 104 為,

佔 26.7%。此變項分為兩組,適用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結果如下(表 4-7):

1. 在「埤塘的功能」項目裡,「北桃園」平均數為 2.37,「南桃園」平均數為 2.32,F 檢定之顯著性 0.692>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614,大於 0.05,故高中生居住於北桃園、南 桃園對於埤塘的功能認知結果無顯著差異。

2. 在「埤塘與農田灌溉」項目裡,「北桃園」平均數為 3.46,「南桃園」平均 數為 3.59,F 檢定之顯著性 0.151>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

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221,大於 0.05,故高中生居住於北桃園、

南桃園對埤塘與農田灌溉結果無顯著差異。

3. 在「埤塘存在必要認知」項目裡,「北桃園」平均數為 2.46,「南桃園」平 均數為 2.66,F 檢定之顯著性 0.08>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

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79,大於 0.05,故高中生居住於北桃園、

南桃園對於埤塘存在必要性結果無顯著差異。

4. 在「埤塘的休閒功能」項目裡,「北桃園」平均數為 3.55,「南桃園」平均 數為 3.41,F 檢定之顯著性 0.402>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

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244,大於 0.05,故高中生居住於北桃園、

南桃園對於埤塘的休閒功能認知結果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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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8 高中生居住於城鄉對於埤塘轉型環境識覺之差異表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00<α=0.05,卡方值為 22.173,應捨棄性別 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高中生性別差異對環境識覺存有關聯。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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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65>α=0.05,卡方值為 8.857,應接受性別 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高中生性別差異對埤塘灌溉貢獻之環境識

(四)父母親職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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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母親職業別對埤塘環境識覺之描述性統計表

項目 職業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準誤 農 1 4.00

工 65 3.51 0.921 0.114 公 22 3.45 0.963 0.205 教 30 3.73 0.980 0.179 商 54 3.44 1.076 0.146 軍警 1 0.00

家管 92 3.61 1.027 0.107 服務業 91 3.44 0.980 0.103 其他 5 3.80 0.447 0.200 總和 361 3.52 1.003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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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居住時間

由於居住時間級距設定為居住一年內、居住1~5年、居住6~10年、居住11~20 年共四組,群組大於兩組,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析結果如下(參見表4-15):

1. 在「埤塘的功能認知」項目裡,自由度為(8,381),F值為0.668,顯著性 0.572>α=0.05,則應接受「假設每組均數相等」之虛無假設,即高中生居住時間 不同對於埤塘的功能環境識覺結果無顯著差異。

2. 在「埤塘與農田灌溉認知」項目裡,自由度為(8,381),F值為1.486,顯著性 0.218>α=0.05,則應接受「假設每組均數相等」之虛無假設,即高中生居住時間

(六)居住地有無埤塘

根據高中生之居住地有無埤塘來探討埤塘轉型認知的差異,此變項亦分為兩 組,適用獨立樣本T檢定,分析結果如下(參見表4-20):

1. 在「埤塘功能認知」項目裡,「無埤塘」平均數為 2.32,「有埤塘」平均數為 2.59,F 檢定之顯著性 0.093>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18,小於 0.05,故居住地有無埤塘的受訪者 對於埤塘功能認知結果有顯著差異。居住地有埤塘的受訪者對於埤塘的功能清楚 程度認知程度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09<α=0.05,卡方值為 20.305,應捨棄居住 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居住地有無埤塘對環境識覺存 有關聯。從表 4-16 中,居住地無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主要以「稍微清楚」最多,

佔 37.6%;而居住地有埤塘者則以「尚清楚」最多,佔 38%,可見居住地有埤塘 者對於埤塘功能的環境識覺認知程度較高。

表 4-16 高中生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功能認知之交叉表

居住地有無埤塘 總和

無 有 不清楚

埤塘功能

不清楚 20.2% 17.8% 31.8% 22.1%

稍微清楚 37.6% 26.4% 31.8% 32.6%

尚清楚 34.7% 38.0% 30.7% 34.9%

很清楚 5.2% 14.7% 5.7% 8.5%

非常清楚 2.3% 3.1% 2.1%

總和 100.0% 100.0% 100.0% 100.0%

2. 在「埤塘與農田灌溉之認知」項目裡,「無埤塘」平均數為 3.39,「有埤塘」

平均數為 3.64,F 檢定之顯著性 0.007<α=0.05,則應接受「不假設兩群組變異 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2,小於 0.05,故居住地有無 埤塘的受訪者對於埤塘與農田灌溉之認知結果有顯著差異。居住地有埤塘的受訪 者對於埤塘的灌溉功能貢獻程度之認知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119>α=0.05,卡方值為 12.801,不顯著,應 接受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居住地有無埤塘對環 境識覺無關聯。但從表 4-17 中,居住地無論有無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主要皆以

「有貢獻」最多;但比較「非常有貢獻」欄位,以居住地有埤塘者則佔 24%,居 住地無埤塘者僅佔 10.4%,可見居住地有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的環境識覺認知程 度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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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7 高中生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灌溉功能認知之交叉表

居住地有無埤塘 總和

無 有 不清楚

灌溉功能

無貢獻 0.6% 0.8% 0.5%

稍微有貢獻 10.4% 9.3% 8.0% 9.5%

有貢獻 48.6% 38.8% 52.3% 46.2%

很有貢獻 30.1% 27.1% 23.9% 27.7%

非常有貢獻 10.4% 24.0% 15.9% 16.2%

總和 100.0% 100.0% 100.0% 100.0%

3.在「埤塘存在必要認知」項目裡,「無埤塘」平均數為 2.24,「有埤塘」平均數 為 2.78,F 檢定之顯著性 0.001<α=0.05,則應接受「不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

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03,小於 0.05,故居住地有無埤塘的 受訪者對於埤塘存在必要性結果有顯著差異。居住地有埤塘的受訪者對於埤塘存 在必要性之認知程度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117>α=0.05,卡方值為 12.841,不顯著,應 接受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居住地有無埤塘對環 境識覺無關聯。但從表 4-18 中,居住地無論有無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主要皆以

「必要」最多;但比較「非常有必要」欄位,以居住地有埤塘者則佔 27%,居住 地無埤塘者僅佔 13.3%,可見居住地有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的環境識覺認知程度 較高。

表 4-18 高中生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存在必要認知之交叉表 居住地有無埤塘 總和 無 有 不清楚

存在必要

無意見 34.7% 24.8% 36.4% 31.8%

無必要 6.9% 4.7% 5.7% 5.9%

必要 45.1% 43.4% 39.8% 43.3%

非常有必要 13.3% 27.1% 18.2% 19.0%

總和 100.0% 100.0% 100.0% 100.0%

4.在「埤塘的休閒功能之認知」項目裡,「無埤塘」平均數為 3.45,「有埤塘」平 均數為 3.75,F 檢定之顯著性 0.343>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群組變異數相 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17,小於 0.05,故居住地有無埤 塘的受訪者對於埤塘公園的休閒功能認知結果有顯著差異。居住地有埤塘的受訪 者對於埤塘的休閒功能之認知程度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參見表 4-15),其顯著性 0.002<α=0.05,卡方值為 20.646,

應捨棄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居住地有無埤塘對

埤塘存在必要的環境識覺存有關聯。從表 4-19 中,居住地無埤塘者對於埤塘存 在環境識覺以「必要」最多,佔 54.9%;而居住地有埤塘者也以「必要」最多,

佔 60.5%,比居住地無埤塘者比重更多,可見居住地有埤塘者對於埤塘功能的環 境識覺認知程度較高。

表 4-19 高中生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存在必要認知之交叉表

居住地有無埤塘 總和

無 有 不清楚

埤塘存在必要

無意見 29.5% 17.8% 39.8% 27.9%

無必要 6.4% 3.9% 1.1% 4.4%

必要 54.9% 60.5% 52.3% 56.2%

非常有必要 9.2% 17.8% 6.8% 11.5%

總和 100.0% 100.0% 100.0% 100.0%

表 4-20 高中生居住地有無埤塘對於埤塘環境識覺之差異表 有無埤塘 個數 平均數 標準差 F 檢定之顯著性 t 檢定

顯著性 (雙尾) 埤塘功能 無 173 2.32 0.932 0.093

-2.377 0.018 有 129 2.59 1.043

埤塘與農田灌 溉

無 173 3.39 0.833 0.007

-2.348 0.02 有 129 3.64 0.975

埤塘存在必要 無 173 2.44 1.013

0.001 -3.033 0.003 有 129 2.78 0.943

埤塘的休閒功 能

無 161 3.45 1.049

0.343 -2.398 0.017 有 116 3.75 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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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長是否從事農耕

根據高中生之家長是否從事農耕來探討埤塘轉型認知的差異,此變項亦分為 兩組,適用獨立樣本 T 檢定,分析結果如下(參見表 4-23):

1. 在「埤塘功能認知」項目裡,「家長從事農耕」平均數為 2.51,「家長非從事 農耕」平均數為 2.34,F 檢定之顯著性 0.582>α=0.05,則應接受「假設兩 群組變異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281,大於 0.05,

故家長是否從事農耕的受訪者高中生對於埤塘功能認知結果無顯著差異。

2. 在「埤塘與農田灌溉認知」項目裡,「家長從事農耕」平均數為 3.86,「家長 非從事農耕」平均數為 3.45,F 檢定之顯著性 0.02<α=0.05,則應接受「不假 設兩群組變異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18,小於 0.05,

故家長是否從事農耕的受訪者對於埤塘與農田灌溉認知結果有顯著差異。家 長有從事農耕的受訪高中生對於埤塘與農田灌溉認知程度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01<α=0.05,卡方值為 19.68,應捨棄家 長是否從事農耕對於埤塘環境識覺無關之虛無假設,即家長有從事農耕對埤 塘灌溉貢獻的環境識覺存有關聯。從表 4-21 中,家長無從事農耕者者對於埤 塘灌溉貢獻環境識覺以「有貢獻」最多,佔 47.6%;而家長有從事農耕者也 以「非常有貢獻」最多,佔 37.2%,比家長無從事農耕者認知程度更高。

表 4-21 家長有無從事農耕對於埤塘灌溉貢獻之交叉表

家長是否從事農耕 總和

否 是

灌溉貢獻

無貢獻 0.3% 2.3% 0.5%

稍微有貢獻 10.1% 4.7% 9.5%

有貢獻 47.6% 34.9% 46.2%

很有貢獻 28.5% 20.9% 27.7%

非常有貢獻 13.5% 37.2% 16.2%

總和 100.0% 100.0% 100.0%

3. 在「埤塘存在必要認知」項目裡,「家長從事農耕」平均數為 2.98,「家長非 從事農耕」平均數為 2.46,F 檢定之顯著性 0<α=0.05,則應接受「不假設 兩群組變異數相等」之 T 檢定結果,即「顯著性(雙尾)」=0.001,小於 0.05,

故家長是否從事農耕的受訪者對於高中生對於埤塘存在必要性結果有顯著差 異。結果顯示家長從事農耕的受訪者對於埤塘有存在必要性認知程度較高。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03<α=0.05,卡方值為 13.913,應捨

進一步以卡方檢定,其顯著性 0.003<α=0.05,卡方值為 13.913,應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