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六節 不同背景變項水肺潛水員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之差異情形
不同性別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t=0.13,
P>.05)。
其中,「1.漁業法」(t=0.60,P<.05)、「2.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t=0.78,P<.05)、「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t=-0.17,P<.05)、「4.水域遊憩 活動管理辦法」(t=-0.66,P<.05)達顯著水準;其餘未達顯著水準。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性別不同而有所差異。各 題目間以「1.漁業法」、「2.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3.槍砲彈藥刀械 管制條例」、「4.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等題目達顯著水準。於 1、2、3 題部份,
皆以男性之平均值較高,顯示對法規有較高之瞭解程度;於4 題部份,則以女性之 平均值較高。
依研究者觀察,以台灣地區漁業從業人員特性多以男性為主,研判可能與本研
究結果男性對於漁業法與漁船建造許可等相關法令之瞭解程度較高有關。另於水域 遊憩活動管理辦法部份,則以女性之瞭解程度較高。
表4-6-1 不同性別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t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60 0.01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78 0.01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17 0.04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66 0.01
5 觀光發展條例 .55 0.51
整體值 .13 .33
二、 年齡
不同年齡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
(F=0.60,P>.05)。
其中,各題均未達顯著水準,F 值介於 0.40 至 0.94 間,P 值皆大於 0.05。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年齡不同而有所差異。各 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年齡對於法規瞭解程度而言並無顯著影響。
結果顯示,不同年齡之水肺潛水員對於相關法規的瞭解程度平均值皆介於不瞭 解與瞭解間,顯示多數潛水員仍對於相關之法令規章瞭解程度有限。未來可建議各 潛水執照系統,因台灣採因地制宜制,於進行執照訓練、考試時,一併納入台灣相 關法規之說明或介紹,以利水肺潛水員於活動之初即能瞭解相關法規。
表4-6-2 不同年齡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82 .53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58 .72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40 .85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94 .46
5 觀光發展條例 .47 .80
表4-6-2 不同年齡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整體值 .60 .70
三、 教育程度
不同教育程度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達顯著水準
(F=4.04,P<.05)。
其中,「1.漁業法」(F=3.50,P<.05)、「2.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F=5.02,P<.05)、「3.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F=2.79,P<.05)、「5.觀光發展 條例」(F=3.40,P<.05)達顯著水準;其餘未達顯著水準。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會因教育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其中又以研究以上者平均值明顯高於其它教育程度者;經Scheffe 法進行多重比較 後發現,兩兩組間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各題目間以「1.漁業法」、「2.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3.槍砲彈 藥刀械管制條例」、「5.觀光發展條例」等題目達顯著水準。於 1 題部份,經 Scheffe 法進行多重比較後發現,顯示研究所以上者(編碼:4),與高中職者(編碼:2)
達顯著水準,結果為4>2。於 2 題部份,經 Scheffe 法進行多重比較後發現,顯示 研究所以上者,與高中職者達顯著水準,結果為4>2。於 3 題部份,經 Scheffe 法 進行多重比較後發現,兩兩組間並無顯著差異存在。於5 題部份,經 Scheffe 法進 行多重比較後發現,兩兩組間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結果顯示,不同教育程度與水肺潛水員對相關法規瞭解程度間有顯著影響性存 在,且結果顯示以研究所以上者及專科/大學者之平均值明顯較高於其它組別,顯 示對於法規之瞭解程度較高。就研究者觀察,教育程度較高之水肺潛水員,較會主 動尋求教練與課本以外的潛水知識、論壇、網路訊息、雜誌,或潛水相關專業書籍 等進行專業知識之補充,故較能瞭解於執照考試或教練口頭授課中未提及之部份。
對於其它組別之水肺潛水員,則建議可於執照系統考試中,導入相關訊息,以利水 肺潛水員充分瞭解相關法規。
表4-6-3 不同教育程度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3.50 .02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5.02 .00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2.79 .04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1.69 .17
5 觀光發展條例 3.40 .02
整體值 4.04 .01
四、 職業類別
不同職業類別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
(F=1.28,P>.05)。
其中,「1.漁業法」(F=1.96,P<.05)達顯著水準;其餘未達顯著水準。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職業類別不同而有所差異。
各題目間以「1.漁業法」等題目達顯著水準。於 1 題部份,以農/林/漁/牧、公/教、
軍/警/消防、其它者平均值明顯高於其它組別;經 Scheffe 法進行多重比較後發現,
兩兩組間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結果顯示,不同職業類別與相關法規之瞭解程度間,並無顯著影響。然若以各 組平均值而言,研究者發現,則以實際從業人員,如農/林/漁/牧者;或平常可能較 常接觸政府法規者,如公/教、軍/警/消防、潛水業等類別者,對於相關法規會較為 瞭解,平均值約介於普通與瞭解間;研判可能與其自身職業有關,因平時皆採依法 行政方式已養成習慣,會先瞭解相關法規再行活動,故對於法規之瞭解程度平均值 較高。而潛水業者,因多數未兼營漁業,故對於漁業法與漁船條例等瞭解程度較不 高,然對於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與觀光發展條例等認知則明顯高於其它組別,顯 示其對於與自身行業相關之法令規章具有相當程度之瞭解。
表4-6-4 不同職業類別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1.96 .05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1.30 .24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82 .57
表4-6-4 不同職業類別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76 .64
5 觀光發展條例 1.02 .42
整體值 1.28 .25
五、 月收入程度
不同月收入程度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
(F=1.01,P>.05)。
其中,各題均未達顯著水準,F 值介於 0.47 至 1.30 間,P 值皆大於 0.05。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月收入程度不同而有所差 異。各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月收入程度對於法規瞭解程度而言並無顯著 影響。
結果顯示,不同月收入程度之水肺潛水員對於相關法規的瞭解程度平均值皆介 於不瞭解與瞭解間,顯示多數潛水員仍對於相關之法令規章瞭解程度有限。未來可 建議各潛水執照系統,因台灣採因地制宜制,於進行執照訓練、考試時,一併納入 台灣相關法規之說明或介紹,以利水肺潛水員於活動之初即能瞭解相關法規。
表4-6-5 不同月收入程度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85 .50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47 .76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85 .50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1.30 .27
5 觀光發展條例 .87 .48
整體值 1.01 .40
六、 居住地
不同居住地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
(F=1.10,P>.05)。
其中,各題均未達顯著水準,F 值介於 0.58 至 1.58 間,P 值皆大於 0.05。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居住地不同而有所差異。
各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居住地對於法規瞭解程度而言並無顯著影響。
結果顯示,不同居住地之水肺潛水員對於相關法規的瞭解程度平均值皆介於不 瞭解與瞭解間,顯示多數潛水員仍對於相關之法令規章瞭解程度有限。未來可建議 各潛水執照系統,因台灣採因地制宜制,於進行執照訓練、考試時,一併納入台灣 相關法規之說明或介紹,以利水肺潛水員於活動之初即能瞭解相關法規。
表4-6-6 不同居住地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1.09 .37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58 .92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1.58 .06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1.22 .24
5 觀光發展條例 1.06 .40
整體值 1.10 .35
七、 婚姻及家庭狀況
不同婚姻及家庭狀態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 著水準(F=0.75,P>.05)。
其中,各題均未達顯著水準,F 值介於 0.47 至 1.02 間,P 值皆大於 0.05。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不同婚姻及家庭狀態而有 所差異。各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婚姻及家庭狀態對於法規瞭解程度 而言並無顯著影響。
結果顯示,不同婚姻及家庭狀態之水肺潛水員對於相關法規的瞭解程度平均 值皆介於不瞭解與瞭解間,顯示多數潛水員仍對於相關之法令規章瞭解程度有限。
未來可建議各潛水執照系統,因台灣採因地制宜制,於進行執照訓練、考試時,一 併納入台灣相關法規之說明或介紹,以利水肺潛水員於活動之初即能瞭解相關法 規。
表4-6-7 不同婚姻及家庭狀況對漁獵採捕法規瞭解度差異情形分析表
題號 測量變數 F 值 顯著性
1 漁業法 .87 .46
2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 .47 .70
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69 .56
4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1.02 .38
5 觀光發展條例 .52 .67
整體值 .75 .52
八、 執照系統
不同執照系統的水肺潛水員對法規認知之差異,於整體測值上未達顯著水準
(F=0.48,P>.05)。
其中,各題均未達顯著水準,F 值介於 0.22 至 0.92 間,P 值皆大於 0.05。
研究顯示,水肺潛水員對法令規章的瞭解程度並未因不同執照系統而有所差異。
各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執照系統對於法規瞭解程度而言並無顯著影
各題目間皆未達顯著水準,顯示,不同執照系統對於法規瞭解程度而言並無顯著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