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中共對網路言論的管制

第四章 網路文學與當代中國政治

第一節 中共對網路言論的管制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網路文學與當代中國政治

市場經濟社會下的網路文學,雖然成為文化工業的娛樂消費品,但其中仍有 危害政權與社會穩定的可能,如許多作者在作品中隱藏著對現實社會的諷刺、歷 史小說中體現出對國家的期待與不滿。文字擁有創造輿論的功能,因此中共政權 必將其納入網路言論控制的範圍中。然而,中共如何控管網路文學?本章即先闡 述中共對網路言論的法規,繼以敘述中共控制網路言論的方法。接著透過文本分 析,論述什麼內容的網路文學受到中共的嚴禁,最後則闡述在中共管制下的網路 文學,呈現什麼樣的面貌。

第一節 中共對網路言論的管制

網路的盛行,使中國大陸出現一個可供大眾自由討論的空間,在威權統治底 下出現言論自由的可能,網民可透過網路的即時性、匿名性,散播對中共政權不 利的言論。

另一方面,「網民從此有機會在公共話語空間說自己想說的,盡可能的表達 自己的利益訴求,並通過相關的溝通渠道將這種訴求上達決策層。」1網路對中 共政權而言,宛如一把雙面刃。在西方的觀點中,言論自由是人的基本人權,政 府應該予以保護;然而中共的標準則與西方不同,對靠輿論戰起家的中共來說,

深知輿論對於一個政權穩定性的威脅。隨著國際網路的資訊流通,西方資本主義 世界的思想透過各種傳播方式,流入中國大陸,在西方新的思想衝擊下,在政治 與文化、社會等方面造成影響,如八十年代的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借鏡西方經 驗的實驗小說、先鋒派的文學熱潮等,這也「可能使中共喪失輿論陣地的主導權,

進而影響國家安全與政治穩定。」2在以「穩定壓倒一切」為基本原則的今天,

中共自然不會任憑網路言論自由的無限制發展。從經濟的角度來看,中共追求網 路的熱絡商機,發展網路產業,然而在政權穩定的考量上,「又擔心人民言論權 的無限擴張會危及專政政府的穩定性。」3在經濟發展與政權穩定的矛盾之下,

中共以後者為優先前提,制定關於網路管制的法條規範。

以網路文學的面向來看,一方面網路文學具有豐厚的商業利潤;另一方面也 可能隱藏著不利中共政權的內容。隨著網路文學的盛行,成千上萬的作品出現,

具有不當言論的內容也多有存在,如何來遏阻這種現象?中共主要透過法條規範、

敏感詞過濾、人力查禁三種方式來對其管制。

1 王天意,網絡輿論引導與和諧論壇建設(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年),頁 24。

2 寇健文,「中共對網路資訊傳播的政治控制」,問題與研究,第 40 卷第 2 期(2001 年 4 月),

頁 53。

3 張靜苓,「中共國家能力與網際網路關係之研究」,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碩士論文(2003 年),頁 7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壹、法條規範

在檢驗什麼樣內容的網路文學可能被中共嚴禁之前,必須先了解中共對於網 路言論所制定的相關法規,以便分析中共對網路文學的容忍底線。

有關中共電腦網路管理的法規,最早出台的是在 1994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之後,1997 年制定出版物的重大選題備案方法,

所謂的重大選題即是指涉國家安全、社會安定等方面的內容,具體的選題包括以 下十五項:

(1) 有關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文獻選題;

(2) 有關黨和國家曾任和現任主要領導人的著作、文章以及有關其生活 的工作情況的選題;

(3) 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的選題;

(4) 集中介紹政府機構設置和黨政領導幹部情況的選題;

(5) 涉及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的選題;

(6) 涉及我國國防建設及我軍各個歷史的戰役、戰鬥、工作、生活和重 要人物的選題;

(7) 涉及「文化大革命」的選題;

(8) 涉及中共黨史上的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的選題;

(9) 涉及國民黨上層人物和其他上層統戰對象的選題;

(10)涉及前蘇聯、東歐以及其他兄弟黨和國家重大事件和主要領導人的 選題;

(11)涉及中國國界的各類地圖選題;

(12)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台灣地區圖書的選題;

(13)大型古籍白話今譯的選題(指 500 萬字以及 500 萬字以上的項目);

(14)引進版動畫讀物的選題;

(15)以單位名稱、通訊地址等為內容的各類「名錄」的選題;4

有關涉及上列十五項內容的出版物,都必須向新聞出版總署備案,經過審核 之後才能出版,若未經過備案審核即出版,將對出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員給予行 政處分;停止出版、發行出版物,並依照有關規定處罰。這條法規是針對出版物 所規定,而大多數的網路文學都是個人發佈,只在網路空間中流傳散播,並未出 版為實體書籍,就算內容涉及以上重大選題,也不需經過備案,提供新聞出版總 署審查,如此在網路空間便有了可鑽漏洞的空間。

為了因應網際網路的興起以及規範網路言論,1997 年出台的計算機信息網 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正式規定了網路信息的保護由公安部負責,並

4 「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備案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

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399/200601/447452.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且在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五條明確地列出九大類有關網路言論的規範: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 的;

(7) 公然污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5

從 1994 年開放網際網路後,透過網路與國際資訊交流互動,使中共制定這 辦法來規範網路言論,同時在第四條中制定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使用國際網路危 害國家安全、洩漏國家機密、侵犯國家利益等。此時的法規制定,主要是防範國 際網路資訊流通可能對其政權造成不利的訊息散播;另一方面則是制定保護網路 與電腦資訊安全的規範,網路文學尚未盛行,還未被中共所注意。然而從法規中 的九條規定可約略看出中共在網路文學興起之後,所可能採取的政治敏感底線以 及規範。

時至 2002 年,網路文學逐漸形成一股熱潮,新聞出版總署發佈互聯網出版 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制定網路出版的規範。第一章總則中的第四條規定:「新聞 出版總署負責管理全國互聯網出版工作」並且「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 互聯網出版內容實施監管」6將對於網路出版物的管理權責歸於新聞出版總署。

同時,此規定的第三章第十六條也再次提到 1997 年的重大選題需備案的規定,

在網路出版上仍然必須遵守。而網路不得載有的內容,也有詳細的規範:

(1) 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 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 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 慣的;

(5) 宣揚邪教、迷信的;

(6) 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 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5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

http://www1.cnnic.cn/html/Dir/1997/12/11/0650.htm.

6 「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

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397/200601/447354.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8) 污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 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

(10) 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7

觀此十項規範,與 1997 年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中 的九項規範大同小異。中共對於網路言論的管制,主要在於有顛覆性、煽動性、

組織成員、破壞秩序的言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编第一章危害國家安 全罪中規定:「凡是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煽動分裂國家、

破壞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等行為」8都是必須受到刑罰 的。而上述十項的言論規範,大部分都在刑法的規定範圍內,尤其是前六條,皆 屬於政治性很高的內容,與中共政權的穩定有極大的關係。中共不僅一再重申法 規命令,同時也透過刑罰,嚇阻網路使用者發表敏感言論,自我設限,減少網路 言論對中共政權的威脅。

除了對政治言論的管制之外,近幾年來中共也成立全國「掃黄打非」工作小 组,推動「掃黃打非」的工作。該小組的主要職能為:「全國掃除黃色出版物、

打擊非法出版活動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出版物市場的執法監管。」9雖然該組織既

「掃黃」又「打非」,但就其體現在網路文學上的管制,目前仍以「掃黃」的工 作為主。關於網路文學非法出版的狀況,雖然加強宣導與查處,例如在 2011 年 6 月公布的十五起典型案例中,便有「江蘇徐州小說 520 網文字作品侵權案。」、

「江蘇徐州萬松網文字作品侵權案」10,但網路文學盜貼仍然猖獗,一個網站被 關閉,不久又有另一個網站出現盜貼文章,或是隱藏在網路論壇、討論區中,甚 至是伺服器架設在國外的網站、論壇,在在顯示了網路「打非」的工作仍難以完 全落實。11

7 「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

http://www.gapp.gov.cn/cms/html/21/397/200601/447354.html.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正清網,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qing/2001-12/03/content_171467.htm.

9 「組織機構-中國掃黃打非網」,中國掃黃打非網,

9 「組織機構-中國掃黃打非網」,中國掃黃打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