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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星雲大師的中道思想

第一節 中道思想的詮釋

本節試圖從三個思惟模式,討論大師如何解釋中道思想:(一)透過否定二分

,(二)透過肯定概念,(三)透過圓融式思惟。

一、否定式中道思想

透過破除二分法來解釋中道思想,是一種否定式的思惟模式,先否定其中一邊 再進一步否定另一邊,屬於破而不立的表達方式。這種思惟模式能消除二分法極端 對立,重新反省二者之間的關係為中觀學派思想特色。180如大師曾指出:

佛法以中道為根本,凡是離於中道的對待法,不管你說空說有,講色講心,

都不是究竟的。因為在真理實相中,本來一切皆空,沒有相對的是非好壞、

生滅有無。181

179星雲大師著,〈人我之間〉,《星雲法語‧人生的錦囊─真理》第 7 冊 (高雄:佛光文 化,2013),頁 420。

180 龍樹菩薩在《中論》提出:「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出。」為 破除當時外道及某個部派佛教對實有與虛無的執著,透過否定式的理論,提出「無自性」

學說,消解極端見解,屬於破而不立的思想特徵。參見龍樹《中論》,《大正藏》第 30 冊

,頁 1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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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認為若離開中道而說法,皆不是究竟,強調法皆空,因此沒有相對是非、

好壞、生滅等,可知大師透過空性智慧,破除二邊,進而超脫對立,彰顯中道思想 否定二邊之特色,這種詮釋方式在〈凡事看兩面〉提到:

凡事都有兩面,一是「是」,一是「非」;一是「善」,一是「惡」,……

看似有兩面,其實也沒有絕對的兩面;有時兩面都是好的,有時兩面都是壞 的。甚至有時「是」的當中,還有一些「不是」;「不是」的當中,也有一 些是「是」的。182

以上之二分法為「是」與「非」,大師指出「是」非絕對的「是」,而提出「

是」亦可能成為「非」,反之亦然;否定「是」與「非」之絕對意趣,為一種否定 二邊的思惟模式,表示「是」與「非」沒有絕對標準判定。從佛教角度,一切萬法 皆依因待緣而起,緣生則有,緣滅則無,法無定法。因此,對於「是」與「非」之 標準,不可一概而論,及忽略背後之因緣,「善」與「惡」亦復如是。

大師在〈行為平坦的道路〉對於善惡之標準,有具體的說明,分為四個點:

(一)先提出善惡是非的矛盾所在,大師說有些行為之所以很難辨別善惡標準,

因時空背景之差異,可用不同角度解讀。除了眼前所看的善行、惡行之外,還有動 機與目的,因此必須周全探究、深入思索,才能夠清楚事後的真實,如大師舉出:

譬如殺人本來是犯罪的,但是當一個無惡不作的歹徒被繩之以法,執行法律 的劊子手快刀殺了他,這種行為究竟是善,還是惡的呢?劊子手在處決犯人 的時候,可能也會耿耿於懷。同樣的殺人,惡徒的殺人是懷著凶殘、暴戾的 瞋心而殺人,而執行法律的殺手對於殺害的對象,沒有深仇宿恨,只不過替 國家執行一項除暴安良的工作,兩者的動機不同,兩者的行為結果自然大異 其趣。183

從大師所舉例,對於殺是「善」還是「惡」?一般思惟都用二選一的方式回應

,除了「善」與「惡」之間,還有動機,若從佛教的觀點,「動機」意指心,透過

181星雲大師著,〈相對論〉,《迷悟之間》第 8 冊,頁 105。

182星雲大師著,〈凡事看兩面〉,《迷悟之間》,頁 17。

183星雲大師著,〈行為平坦的道路〉,《人間佛教叢書》第 3 冊,頁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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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來判斷善惡,如經典云:「一切唯心造」。184所以「善」與「惡」沒有絕對答案

。從以上討論,先提出二分法之間的矛盾,再說明「善」不是「善」,「惡」亦不 是「善」。

(二)提出佛教對善惡之標準,透過破除對二分善惡的執著後,仍出現潛在層 面的二分法相對:「有標準」與「無標準」,若認為一切皆無標準,就無法釐清善 惡之差別,導致對善惡產生顛倒;若認為一切皆有絕對標準,遠離佛教緣起的常識

,而落入常見,這些主張違背佛教中道原則,因此大師再次指出佛教戒律來對治,

提出十惡與十善,涵蓋身口意三業。表示「善」與「惡」雖沒有絕對標準,不等於 無有標準,可回應佛陀制戒的本懷,雖犯隨制的特色,突顯法無定法之理。

(三)法無定法顯空意,以善惡標準難以判別為前提,指出善惡本皆性空,因 此在不同因緣背景,善惡雖有差別相,但亦可交替,某些事情看似善事,實是惡事

;有些行為看相似惡事,仔細推敲卻是善事。此觀點並非善惡不分,而是一種跳脫 極端思維之常見,為緣起性空的展現。大師具體提出永明延壽禪師的例子說:

宋朝的一代宗師永明延壽禪師,未出家前為地方州府,有一年逢到乾旱,民 不聊生,他看了不忍,於是未經朝廷批准,啟用庫銀發糧賑濟。永明禪師盜 用國庫的事情傳到了皇上耳中,皇帝大怒降罪下來,處以極刑,正要被殺時

,永明禪師心想︰「在國法上,我雖然貪污犯罪,但是在佛法上我放生救民

,是一件有功德的事,求仁得仁於願已足,我把生命交給諸佛菩薩了。185 僅針對大師所要表達之意。透過故事可分三點來解讀:(1)對於「偷盜」有兩 面的解釋:對國家法律雖是罪,對人民卻是福。所以,不可用「偷盜就是罪」的絕 對標準來判定一切的現象。(2)永明延壽禪師受刑之事件,表示無論他的行為是對 或錯,在因果法則上,他仍然要承擔責任,遭受自己所行之業。(3)犧牲生命於佛 教,表示永明延壽禪師超越對錯、善惡、是非,認為救護眾生是自己該做的事,滿 其所願,表示菩薩發大慈悲心。因此,超越善惡之中道思想可提供不同思惟立場,

來判定事情背後的因緣,才能超脫偏頗二邊。

184《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正藏》第 10 冊,頁 102 中。

185星雲大師著,〈行為平坦的道路〉,《人間佛教叢書》第 3 冊,頁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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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後屬於延伸思考,提出微小惡事,可成為大惡。此是脫離善惡之間的 對立後,進而從另外二元對立解說,即是「小」與「大」。大師舉出許多譬喻如:

涓涓滴水也能穿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小的罪過也會釀成天大的災禍等。大師 具體說明如:

小時偷竊,長大以後,食髓知味,就變成大盜;小時虐待動物,成人就變成 殺人魔王。更糟糕的是有些人做了惡事,不但沒有羞恥慚愧心,並且沾沾自 喜,洋洋得意。這種喜殺、樂殺,甚至看到別人殺而讚歎,罪業更為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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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善」與「惡」之標準在於人心,善事之所以成為惡事,因為心念充滿 了貪瞋癡,因此佛教強調淨化人心之修行,從生活中的點滴,行住坐臥,穿衣吃飯

,皆離不開心識作用,一旦心起了惡念;雖然表面看似做善事,卻沒有達到做善事 之本意,唯有透過自我觀照降伏內心煩惱,那怕有時不小心做錯,只要能羞恥慚愧

,便可增長善念。

透過大師對善惡的判別過程,可說明如何跳脫二元對立的矛盾,進而邁向中道

。因此,佛教中道思想可透過否定方式,突顯更多的可能性,加以深入觀察因緣條 件,以空性平等的智慧評估是非,體現跳脫二邊對立之中道思想。

二、肯定式中道思想

肯定式思考是積極面思考,具有建設性的思惟模式。187從佛教「緣起」可體現 肯定式思考特質,因「緣起」並非否定萬有之存在,而肯定現象界為假有,透過觀 察萬法之建構過程,體會眾緣和合之理,屬於瑜伽行派所引用切入中道的觀點。筆 者試圖依此為立場,討論大師中道思想。

186同上註,頁 297。

187參考吳光明〈古代儒家思維方式試論--中國文化詮釋學的觀點〉,楊儒賓、黃俊傑編《中 國古代思維方式探索》(台北:正中書局,1996 年),頁 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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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可體現周遭環境皆不離開佛法。如經云:「一切法皆是佛法」,188不是每 個人都能體會其涵義,導致產生不同觀點。所以,「佛法」與「非佛法」既然是相 對概念。189

為解釋「看似與佛法無關,卻有佛法」之意,筆者藉由大師的一篇〈我是哪裡 人?〉,在 2016 年 03 月 25 日刊登於聯合報,來討論大師推論過程,文中敘述:

我在 1927 年出生於揚州江都,……,後來到南京出家,……,在二十三歲到 了台灣,……,我就更弄不清楚我是北部人還是南部人?不過我總想,我是 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也是世界人。190

重點是「我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也是世界人」。假設台灣人與中國人是一 個衝突概念,那世界人亦是超越台灣人與中國人。沒有否定二元對立,而透過超越 概念來含攝二者之衝突,建立對事情正確的認知,體現肯定思惟方式。另外,可回 應大師所談的內容,雖牽扯到國家政治問題,但本質上是在展現佛教根本思想,即 是「中道思想」,體現大師對政治問題的看法,隱含佛法的潛在智慧。

此外,大師為點醒執著於「我是台灣人」或「我是中國人」者提出:

我想,我應該是中華民族炎黃子孫的中國人;我是五千年中華文化孕育出來 的中國人;我是在歷史長河中經過五千年澆灌出來的中國人。191

居住於台灣自稱為台灣人是沒問題的,但居住於台灣而提出「我是中國人」可 能會引發一些爭論。但必須注意大師對「中國人」的定義,大師所談的中國,並非 意向現任執行國家的中國政府,而是中華民族的中國,是歷史的中國,是文化的中 國。此是台灣人與中國人共同擁有的根本脈絡。因此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中國 是超越「台灣人」或者「中國人」,無國籍之邊界,即是佛陀所說的眾生平等。因

188《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大正藏》第 7 冊,頁 966 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 正藏》第 8 冊,頁 751 中,《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正藏》第 10 冊,頁 285 上。

189不過在《金剛經》對此課題提,有不同觀點到:「須菩提,所言佛法者,即非佛法,是 名佛法。」為否定式與肯定式思維並用,透過正、反、合三個角度說明不應執著於佛法或 非佛法,才是真正的佛法。參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藏》第 8 冊,頁 758 上。

189不過在《金剛經》對此課題提,有不同觀點到:「須菩提,所言佛法者,即非佛法,是 名佛法。」為否定式與肯定式思維並用,透過正、反、合三個角度說明不應執著於佛法或 非佛法,才是真正的佛法。參見《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大正藏》第 8 冊,頁 758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