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孟子》之君臣觀

第二節 《孟子》中之「臣」

四、 事君以道

210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告子下》,頁 220。

211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離婁上》,頁 136。

212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盡心上》,頁 233。

213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離婁上》,頁 136。

214 朱榮智,〈孟子論君臣〉,《孔孟月刊》42 卷 9 期,2004 年 5 月,頁 14。

君、臣間會構成上位與下位的關係,源自於臣之「出仕」與否,「出仕」確 定了君臣間的名份。為人臣者之幸,乃獲得明主賞識,能一展長才,儒家雖重視 尊君,但君、臣間之遇合,並非單方面的由在上位者決定。在《論語》中孔子直 言: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215說明君子「仕」的意義在於行「義」,又曰:

「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則止。」216認為臣仕君以道,若君未能以道行之,

臣有「不可則止」的義務與權力。對孔子「以道事君」之言,孟子在〈萬章下〉

中,藉由學生萬章問其何謂交際辭受之禮,接著論及孔子「獵較」之事,最後以 此事為例,談孔子的為官之道曾言:

萬章曰:「今有禦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餽也以禮,斯可受禦 與?」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是 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禦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 何說也?」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 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 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曰:「然則孔 子之仕也,非事道與?」曰:「事道也.」「事道奚獵較也?」曰:「孔子 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曰:「奚不去也?」曰:「為之兆也.

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 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也.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

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217

萬章認為當今諸侯搜括民脂民膏正如強盜,收受諸侯之禮,甚至接受諸侯所封之 官爵,如此合乎禮嗎?孟子此孔子為例,就「出仕原則」及「為官之道」兩個層 面來談此事。

從「出仕原則」而言,孟子認為孔子以「道」為出仕與否的標準,而「道」

的具體項目為何呢?分別是「見行可」、「有際可」、「有公養」。所謂「見行可」,

朱熹《四書集注》曰:「見其道之可行也。」218;「有際可」,朱熹《四書集注》曰:

215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論語・微子》,頁 113。

216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論語・先進》,頁 100。

217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萬章下》,頁 183。

218 朱熹《四書集注・孟子》,頁 238。

「接遇以禮也。」219;「有公養」,朱熹《四書集注》曰:「國君養賢之禮也。」220 說明孔子出仕首先考量所推行的正道是否能落實,若在大環境及各方條件都有可 行的機會下,便出仕努力為民眾謀福利。國君對於賢士是否以禮相待,考驗的是 國君解決問題、圖求改變的決心,國君的誠意越足,其實也代表了國君願意為正 道付出的心力,故孔子願意為之仕。「養賢之禮」乃國君在養賢上之花費,所以

「有公養」指仕宦所得的待遇,在此值得注意的是,同樣是「禮賢」,孟子將「接 遇之禮」至於前,說明相較於財物、待遇等實質上的東西,孔子對於國君的誠意 禮賢,更加重視。將「有公養」視為末位,亦符合孔子在《論語》中言:「不義 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221說明君子愛才,取之有道,故出仕與否,也是以民 為主,必須先考慮「道」之可行性,及國君治國願行道的誠意與決心。

另外「為官之道」方面,可就孔子參與「獵較」的態度加以說明。萬章提出

「事道奚獵較也?」的質疑,說明其認為參與獵較與道有違,孟子以孔子「先簿 正祭器」的政績說明孔子只是表面妥協,維持人臣的禮儀,並非真心認同獵較一 事,孔子願意表面妥協之因在於獲得信任,獲得信任便能擁有足夠的權力改變律 法導正歪風,故一切還是以「行道」為依歸,如此也展現孔子為官時圓融的一面,

願意為真理委屈小我,以達到目的。

孟子以孔子之道回答學生的提問,即表示對孔子之道的認同。另外,孟子與 萬章談論伊尹「身執鼎俎」之事,222藉此說明聖人的為官之道,與上所論的「以 道事君」、「為道願委曲求全」頗相呼應。在〈萬章上〉孟子否定伊尹以庖廚的身 分接近湯,認為伊尹事於湯,乃是為了行堯舜之道,以伊尹的立場說明「天之生 此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也。」的道理,又曰:

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婦,有不被堯、舜之澤者,若己推而內之溝中。其自 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湯而說之以伐夏救民。吾未聞枉己而正人者也,

況辱己以正天下者乎?聖人之行不同也: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

219 朱熹《四書集注・孟子》,頁 238。

220 朱熹《四書集注・孟子》,頁 238。

221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論語・ 述而》,頁 62。

222 關於伊尹「身執鼎俎」之說,可見於三處古籍記載。一是《韓非子‧難言》中記載,伊尹屢 次向商湯陳說己見,但皆不獲賞識,故只好屈身為廚師,以美味討好商湯,之後才得以受到 商湯的重用。另一處記載見於《呂氏春秋‧本味》,其內容言伊尹曾以烹飪之道勸說商湯,並 得以獲得重用。除了見於以上兩處之外,即是此處所提到的《孟子‧萬章上》。三處記載對於 伊尹是否曾以烹飪取得商湯重用之事都有些許不同。

身而已矣。吾聞其以堯、舜之道要湯,末聞以割烹也223

此事仍舊可從「出仕原則」及「為官之道」兩方面來看。就「出仕原則」上,孟 子認為伊尹出仕是為了讓天下人民能受堯、舜之道的恩澤,並強調聖人不管辭官 或仕宦,其準則是「潔其身」,不使身心受穢即行為「無愧於心」。

「為官之道」方面,孟子認為伊尹為發揚堯舜之道,和為了天下人民而委屈 求全,由於其接近並遊說湯伐夏,而產生了「以割烹要湯」的傳聞。其實不管是 否真有此事,聖人之行都以道為標的,他們願意為此委曲求全,正如孔子獵較,

常人以此認為聖人有虧,其實不然,他們是為了達成更遠的目標所做的取捨。

只要是人,總避免不了最基本的生存需求,讀書人求取知識而無一技之長,

然有時為了生計,不得不向現實低頭,孟子又如何看待此事呢?其在〈萬章下〉

中曰:

孟子曰:「仕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娶妻非為養也,而有時乎為養。

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抱關擊 柝。孔子甞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甞為乘田矣,曰:『牛羊茁 壯,長而已矣。』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

224

孟子認為出仕若是以維持生計為目的,就不應該忝居高位,要養家活口,守門的 小官足以;若居高位便必須以行道為目的,故孟子同意以養家為由出仕,但並不 認同因貧困而合理化謀求高位的野心,展現其學說中較彈性的一面。另外,孔子 也提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225的概念,認為官位低而談論國家大事、居高位 卻不能行道都是不合宜之事,即說明了為官之道在於行所當行、各司其職。

第三節 《孟子》之君臣關係 一、 雙向回饋

人與人間良好的互動是雙向的回饋,孟子認為君臣之間的良性互動亦是建立 在這樣的基礎上,這也是後代許多學者在探討孟子君臣關係時,會提出來討論的

223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萬章上》,頁 170-171。

224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萬章上》,頁 185。

225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論語・泰伯》,頁 72。

觀點之一,〈離婁下〉篇中云: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

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226

齊宣王憑藉著自己的權勢,對待臣子不加禮遇,也無恩德,孟子勸其應當善視臣 屬,以「手足和腹心」、「犬馬和國人」、「土芥和寇讎」等對應關係,期勉國君善 待臣屬,才能獲得臣子愛戴。有學者以「報」的倫理實踐來解釋,227其實就儒家 本身學術理論而言,孔子言:「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孟子曰:「愛人者人恆愛 之,敬人者人恆敬之。」都是相同的道理,此為做人的基礎,不應因身為在上位 者而改變待人處事的基本原則,若君王對人民能達到「所欲與之聚之,所惡勿施 爾」的同理心,對臣子又未嘗不可呢?

理想的君臣互動就是良好人際關係的延伸,在〈萬章下〉中萬章問孟子交友 之道,孟子認為交友之道的基礎是「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

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說明不應自恃年長、地位高或倚仗他人權勢而交朋 友,交友之道在「友其德」,並將此理擴及君臣之間,其曰:

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迭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用下 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228 以堯為天子時接見舜,讓舜住在副宮之中並請他吃飯,二人在筵席上輪流為賓、

主,說明君臣之間交友以禮往來,君不挾身分之高,將臣當賢者敬重,臣不卑居 下位,視君為貴人,二者互敬互重,平等來往,如此乃君臣相處之道。

在本章第一節論「尊賢親德」為君道之一,國君禮賢下士為其應盡之職責,

而在第二節中談及人臣出仕的原則在於有道與否,以及上文所述,皆更確定孟子 認為君臣關係非單方面由上至下的命令,兩者間的理想狀況更像是雙向的回饋、

互動。

君臣間乃平等、雙向回饋的互動,國君治天下需要賢臣的幫忙,在此一層面 上,孟子認為國君乃是有求於人的一方,即使是有求於在下位者,都應該表現足

226 清・阮元《十三經注疏・孟子・離婁下》,頁 142。

227 楊聯陞〈報---中國社會關係的一個基礎〉,出自《中國思想與制度論集》,臺北:聯經出版社,

1976 年,頁 349-372。劉瑞箏〈報---春秋時代報德復惡之禮〉,出自《中國學術年刊》19,

1976 年,頁 349-372。劉瑞箏〈報---春秋時代報德復惡之禮〉,出自《中國學術年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