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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教學團隊組織中教師職掌來分類

Anderson (1966)將協同教學的教學團分為三種組織型態:楔形餅式(cheese wedges)、派盤式(pietin)和金字塔式(pyramid)(莊秀貞,1977 ; 隋夢真,

2002a;蕭福生,2001;賴艷琴,2004),如圖 2-1 所示。

1.楔形餅式

這種教學團的教師在教育的互動行動中,完全依照教師個人情緒和意願而產生 質和量的變動,仍具有傳統教育行政組織體系中的任務和相對獨立地位,就像將甜餅 分成數塊,如楔形的排列在盤中,彼此微微分開,這種教學團是非正式的協同組織,

成員自願參加,相對的,也可以隨意退出。

2.派盤式

這種教學團是正式的協同組織,採輪流式或永久式的領導,領導者主要是扮演主 席的角色,特別強調同儕的地位平等。教學團中的每一位教師的聲望、責任、領導功 能是平等的,彼此能密切聯繫,以教師自主權的部分合併換取彼此的權力。原則上採 會議式的領導,被指定的人暫時成為會議的主席或是這個團體的代表人,但是並不具 有凌駕其他成員之上的權威或責任,每一成員保持平等,所以稱之為派盤式。

3.金字塔式

亦稱為教階式,這種教學團成員及執掌如下:

(1)小組領袖(team leader)或稱為首席教師(master teacher):由學有專長 且具有教學經驗者擔任,負責領導、計劃課程發展、研究和評鑑、訓練小組人員、與 家長聯絡等工作。

(2)高級教師(senior leader):由資深且專長某科的教師擔任,將來可 晉升為小組領袖。

(3)普通教師:擔任一般教學工作。

(4)實習教師(interm):即師範院校肄業學生,分發至學校實習,協助高級 教師者。

(5)助教:協助教師指導學生,教學時操作視聽教具、評閱測驗卷等。

(6)書記:擔任打字、複寫、管理文件、記錄出席等工作。

此種教學團中,小組領導的責任最高,薪資也最高(蕭福生,2001),其目的在 吸引且保持此職位之候選人的程度不致低落。

圖 2-1 Anderson 的教學團組織

資料來源:”協同教學法與教學團”,莊秀貞,1977,今日教育,32,51。

以上將協同教學依組織中教師職掌,分為楔形餅式之非正式的協同組織、派盤式 之正式的協同組織、及金字塔式,其中以金字塔式(教階式)最能說明協同教學的組 織,且最為實際有效,只是目前國內的情形大多是楔形餅式的組織,尚未算是正式的 協同教學組織。

綜合以上分類,及研究者實務現場觀察歸類,將協同教學的組織以教學團隊組織 組成方式及組織中成員互動關係兩方面說明協同教學的組織如下:

1.組織組成方式上:學校教師依學校情境、規模與學校成員特性組成符合教 學需要的團隊,可分為下列四種:

(1)教階式團隊:教學團隊成員由不同階層教師組成,小組領袖負有領導責 任,不同階層教師各有不同任務。學校中必須有優秀成員及專業與溝通能力足以為小 組領袖,由上級行政主管機關指派,領導組織進行有效協同教學。

(2)自主式團隊:組織成員由教師自行組成,採自願式,成員可以自願參加 或退出教學團組織。團隊組成與規模,全視教師的專長、興趣與教學目標而定。

(3)協調式團隊:成員的組織由行政與教師共同協調產生,行政者以教師興 趣、專長與喜好為前提,進行人員編派。

(4)配置式團隊:由校方依學校特性、教學需求與經費,配置教學助理、視 聽人員、圖書館人員或實習教師於教學團隊中。成員的配置隨學校發展、班級需求而 改變。

(5)合作式團隊:在編制及經費許可下,每班配置二名教師,共同合作對相 同班級實施教學及評量活動。

2.在團隊成員分工方面:教學團體組織成員,依不同的組織團隊方式,在分工 與互動關係上有差異:

(1)教階式團隊成員分工:有不同階層教師之分,各有其職責與任務,因為 小組領袖之學識必須足以領導其他教師;主要職責在於考察並訓練小組所屬人員、召

開小組會議、計劃課程的研究發展與評鑑並與家長取得聯繫。

(2)自主式團隊成員分工:成員的組成採自由意識,由教師依個人的喜好與 需求加入教學團,也可以因為理念不合或氣氛不融洽而退出,成員的分工也採自主 式,由成員間達成協議即可。

(3)協調式團隊成員分工:行政以教師的興趣與喜好指派工作,成員也各自 分工、負責。

(4)合作式團隊成員分工:每班配置二名教師共同致力於教學工作,所有教 學歷程由二位教師共同合作與負責,彼此互動關係密切。

(5)平等式團隊成員分工:成員強調同儕的地位平等,在這種教學團中的每 位教師彼此密切聯繫,組織成員的聲望、責任不和領導功能基本上是平等的。至於團 隊中之領導人物,可以輪流或永久之方式擔任;並採會議式的領導,領導者非永久性 領導,有時主席由每位成員輪流擔任,不具有凌駕其他成員之上的權威或責任。

鄭博真(2002b)研究國民小學實施協同教學,發現國小教師認為最可行的協同 教學小組,組成方式是依教學需要機動彈性組成,其次是由教師自行選擇同伴組成。

而在教學領導權及小組領導人產生方式方面,學校組成協同教學小組的可行方式由兩 位或兩位以上教師組成,在專業上是平等的,領導權根據需要輪流;協同教學小組領 導者或召集人,最可行的產生方式是由教學小組推選成員擔任,較不認同由學年主任 擔任、由學校指定、由年資最深教師擔任。而 K. J. Mitchell (1998) 也指出強勢領導 可能帶來成員的不合和反效果,認為領導是可以聯合的,且領導者可根據小組的需要 和成員的能力輪流替換(引自鄭博真,2002b)。因此,根據國內外學者的觀點,國小 教師以採用自主性或同儕合作式的協同教學組織為主。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協同教學的運作 協同教學的運作 協同教學的運作 協同教學的運作

九年一貫課程推展至今,從文獻中發現協同教學已漸在校園中被普遍實施,呈現 多樣的實施模式,文獻中也發現其有成效不一的結果,實施時的限制與困擾,也從行 政與教師間反映出。本節先探究文獻中有關協同教學的模式,整理列舉目前可實施的 模式,接著探究實施協同教學的運作歷程:分析學生學習型態、實施步驟及實施協同 教學的限制與影響因素,最後整理實施協同教學的配套措施,以探究有效實施協同教 學的相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