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與大國隔空交火,在國際人權平台上,中國也一改往日的消極態度,而 是更為積極的為自己辯護,捍衛國家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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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 年 3 月 10 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 31 次會議上,聯合國人權事 務高級專員辦公室與其他12 國代表對中國人權惡化的狀況提出批評。人權事務 高級專員侯賽因(Zeid Ra'ad Al Hussein)在年度談話中提到對 709 大抓捕中受到 影響律師的擔憂,並呼籲中國釋放受關押的人權律師與維權人士;美國駐聯合國 人權理事會代表哈珀(Keith Harper)隨後也在會議上代表澳洲、英國、丹麥、芬 蘭、德國、冰島、愛爾蘭、日本、挪威、荷蘭、瑞典和美國共12 個國家宣讀了 一份聯合聲明,同樣呼籲中國政府停止壓迫律師與人權運動者,並提到對近期中 國公民與外國公民在境外「失蹤」的案件、甚至「被認罪」的情況感到憂慮。
對此,中國駐聯合國中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副代 表傅聰則在會中嚴厲駁斥聲明內容,質疑高專辦辦公室的構成比例有問題,並以 美國自身的人權問題,例如虐囚、槍枝氾濫、種族歧視以及戰爭等回擊,批評其 為「偽君子」。(端傳媒,2016)
他也提到,與人權理事會有關的活動「應以『促成國際合作』為指導,然而 許多西方國家在理事會公然將人權問題政治化,通過點名羞辱、策劃國別決議,
將人權服務於其地緣政治需要。」並指控發展中國家的人權問題都是西方已開發 國際因為任意動武、干涉他國內政,破壞發展中國家的穩定與和諧而造成。(新 華網,2016)
在非正式的國際場合上,中國面對對國內人權狀況的質疑,回應也日漸強 勢。例如,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2016 年 6 月 1 日與加拿大外交部長 Stéphane Dion 會晤記者會上,IPolitics 記者代表眾媒體向 Dion 提問關於加拿大公民 Kevin Garratt 受中國起訴與銅鑼灣書店事件,王毅卻主動回答並指責記者「充滿了對中 國的偏見與傲慢」,舉出優秀的經濟表現以佐證中國能夠保護人權,並認為只有 中國人自己才了解中國的人權狀況,其他人「沒有發言權」。(BBC 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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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而今(2017)年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在受加拿大通訊社訪問時,也責 怪加拿大媒體「散播了中國是侵害人權且缺乏民主的國家」這樣的印象,而政府 應該不要再對那些試圖在自由貿易協定的討論中插入人權議題的媒體卑躬屈膝,
而該忽略他們。(National Post, 2017)
在這些事件當中,都可以看見中國政府以生存權、發展權與集體權三個概念 捍衛並正當化政府作為、美化國家形象的嘗試。除了多次提起中國在脫貧、扶貧 等方面的表現,並將經濟成長視為人權發展的必要條件;也以發展中國家的身 分,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區分為互斥的概念,並指控西 方已開發國家為了前者而排擠後者,以及此舉為「將人權政治化」;並以「國家 主權」,視批評人權問題為「干涉內政」。
貳、建⽴⾃⾝的⼈權論述
除了消極地回應批評與進行反擊,中國也開始試圖建構屬於自己的人權論 述。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7 年 1 月 18 日,在瑞士日內瓦的聯合國總部發表 了〈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演講,以「和平」、「合作」、「發展」三項概 念貫穿全文。在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上,他提出了5 項原則:第一,主權 平等,「國家不分大小、強弱、貧富,主權和尊嚴必須得到尊重,內政不容干 涉,都有權自主選擇社會制度和發展道路」;第二,有效溝通,以政治談判解決 衝突;第三,拒絕雙重標準,「各國和國際司法機構應該確保國際法平等統一適 用,不能搞雙重標準」;第四,多元而非霸權,「推進國際關係民主化,不能搞
『一國獨霸』或『幾方共治』」;第五,去政治化與軍事化,「應該秉承中立、
公正、獨立的基本原則,避免人道主義問題政治化,堅持人道主義援助非軍事 化」。在實踐的方向上,也分為5 點:第一,堅持對話協商;第二,堅持共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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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第三,堅持合作共贏;第四,堅持交流互鑒;第五,堅持綠色低碳。他也對 中國的政策走向提出5 項宣示:第一,維護世界和平,宣示「無論中國發展到哪 一步,中國永不稱霸、永不擴張、永不謀求勢力範圍」;第二,促進共同發展,
包括對外援助、對外投資、進口商品、吸收外資等,以解決生存問題、脫貧方式 促進人權,並以「一帶一路」實現共享發展;第三,打造夥伴關係,積極建立不 同形式的夥伴關係,與美國發展新型大國關係;第四,支持多邊主義。
習近平的這篇演講雖然以國際治理為主軸,卻也點出了中國在國際人權場域 中活動的一些特點:第一,主權至上,以寬大的範圍定義「內政」和「本國事 務」,且不容國際組織或其他國家以任何原因干涉之;第二,合作、溝通而非對 立,避免面對任何尖銳的質疑,或其他國家的點名羞辱(naming and shaming);
第三,拒絕雙重標準,對所有國家的人權問題都應該討論;第四,非霸權,拒絕 西方國家當老大,並保證中國是「和平發展」,不會爭霸或擴張;第五,去政治 化,避免人權與人道主義與政治相關的議程連結。
在2 月 27 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共同促進和保 護人權 攜手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一文,更積極的以人權的角度,進一步闡述 習近平「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想。他提出了五個概念,呼籲習近平在演說中提 到的概念與政策方向:第一,主權平等,堅持國家主權原則進行人權交流與合 作,「客觀公正看待他國人權事業發展,不能把人權政治化,不能借人權干涉內 政,更不能搞政權更迭」;第二,和平安全,安全——也就是生存權——是最大 的人權,「一國人權事業的發展也離不開安全穩定的國內環境」,任何組織或個 人犯法都應該依法受罰,也應該獲得國際的尊重與支持;第三,共同發展,發展 是人權的基本條件,國際社會應該「堅持南北合作主渠道,加大對發展中國家的 幫扶力度」,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生存權與發展權;第四,包容互鑒,「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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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權發展道路和保障模式」,因此應該尊重他國選擇的人 權發展道路,妥善處理分歧;第五,民主民生,除了指涉「經濟、社會和文化權 利與公民政治權利相互聯繫,不可分割」之外,也要結合人權的「普遍性」與
「特殊性」,統籌「個人權利」與「集體權利」,兼顧「權利」與「義務」。
他最後列舉了中國在國際人權事業上的三種角色,分別是「人權發展道路的 探索者」、「全球人權治理的參與者」、「國際人權事業的助力者」。從這3 種 角色,也能看出中國預備在國際人權治理上佔據更為積極、重要的地位。首先,
中國在人權道路上的「探索」所推出的新意義已經呼之欲出,是推翻西方國家偏 重個人權利和公民與政治權利的的舊「人權」,擁抱生存權和發展權優先、集體 權利為重的全新人權定義。他並以中國的扶貧、減貧、普及教育、人均壽命延長 等成果做為證據,佐證「探索」的成果。第二,中國也以更為積極的態度進入全 球人權治理場域,除了積極連任人權理事會成員、加入人權公約外,也有強烈的 改變人權交流論述的決心。第三,中國自居為國際人權的助力,大部分體現在發 展權的保障上,尤其是過去數年間,積極向其他發展中國家提供與千禧年發展目 標有關的金援和技術援助;他也認為「一帶一路」的經濟合作也是讓世界增進發 展權的貢獻之一。
在今(2017)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 34 次會議前,中國人權研究會與中國 常駐日內瓦聯合國代表團在日內瓦召開了「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人權 治理的新路徑」邊會。這場會議的主題,接續習近平與王毅在演講與投書中的主 張,並做出以下結論:「與會專家學者認為,對人權觀念的解釋不能脫離相關的 文化背景,人權保障不是分擔包袱,而是分擔責任,是共享價值中的集體責任,
中國將更加積極地參與全球人權治理並在其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在與會學者的 論述中,進一步闡釋了習近平與王毅所表達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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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永和創造了超越「和平權」與「發展 權」的「和平發展權」(rights to peace-and-development)一詞,他認為,和平與 發展兩項權利,可能相互依存、也可能在某些狀況下互斥;而「和平發展權」則 是指「發展對和平的依存、和和平需要發展支撐的一種權利模式」,兩者都不可 偏廢。張永和認為,這才是人類命運共同體成員應有的訴求。
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科研管理部部長周力則提出「多樣性」的觀念,認 為現有的「一超多強」世界體系導致了不穩定的國際情勢;他借用生態多樣性的 概念,認為只有「多樣性」才能保持穩定,並提升其中行為者的關聯與整體性。
他並且提到,在「人類命運共同體」之下的人權概念是普遍的;然而,各主權國 家應該致力於內部的穩定與發展,並尊重他國主權,才能維護人類社會的多樣 性;最後,由於人權普遍性需要與具體國情結合,所以人權保障標準並不具有普 遍性。
西南政法大學外語學院副院長曹志建則試圖定義在全球人權語境下的「人類 命運共同體」,包含不同國家之間平等對待以及具有包容性的發展。在現在的國 際情勢之下,這個共同體除了面臨戰爭、流行病與天然災害等傳統威脅,更有糧
西南政法大學外語學院副院長曹志建則試圖定義在全球人權語境下的「人類 命運共同體」,包含不同國家之間平等對待以及具有包容性的發展。在現在的國 際情勢之下,這個共同體除了面臨戰爭、流行病與天然災害等傳統威脅,更有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