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二、 「著」與動詞之關係

(1)

(2)

(3)

a. 她跳舞。

b. 她跳著舞。

a. 她哭。

b. 她哭著。

a. 她明白那個問題很棘手。

b. *她明白著那個問題很棘手。

(4)

「著」 既是表示「未完成」的時態標誌,用以描述動作、情況處於「未 完成」之狀態,並非所有動詞均可與其連用。例句 1a、2a、3a、4a 的動詞

「跳舞」、「哭」、「明白」、「死」,在添加時態詞「著」後,與「在 V」有了 不同的合法度判斷。例句 3、4 的動詞「明白」、「死」和「著」連用後產生 的句子不合語法。動詞「明白」與「死」為瞬間動詞。兩者都是只有終點、

沒有過程的動詞。

(5)

例句組 5)中括號內的動詞都是表示身體姿勢動作的動詞。這些動詞和

「著」連用,可以表示動作產生之狀態持續。

(6)

例句組 6)中括號內的動詞也是表示身體動作的動詞。這些動詞的動作可 以添加「著」表示動作狀態持續中。例句組中可以發現,例句 6b)、6c)的 動詞和「在」、「著」連用,都是合語法句子。例句 6c)表示,以說話者觀 點來看,主語「他」必處於搬著箱子的狀態中。例句 6b)表示的情況則不 同。主語「他」可能正做「搬箱子」的動作,「他」也可能並不處於「搬著 箱子」的狀態中。「他」可能當時正放下巷子抽煙休息,打算待會繼續搬,

但「在搬箱子」的事件仍在進行。動詞和「在」、「著」連用之後,雖然事件

「持續」的意思不變,例句 6b)、6c)句意各自還有些許不同。

(7)

a. 他死。

b. *他死著。

a. 他(躺/坐/站/蹲/臥/趴/跪)。 b. 他(躺/坐/站/蹲/臥/趴/跪)著。

a. 他(搬/拿/提/拎/拉/扛/背/抬)箱子。

b. 他(搬/拿/提/拎/拉/扛/背/抬)著箱子。

c. 他在(搬/拿/提/拎/拉/扛/背/抬)箱子。

a. 那兩幅畫(放/擱/擺/收/留/藏)在抽屜裡。

b. *抽屜裡在(放/擱/擺/收/留/藏)著那兩幅畫。

(8)

例句組(7)括號內的動詞則是表示與處所相關的動詞。例句組(7)中的 動詞事件只能和「著」連用,表示從話者觀點來看,動詞事件產生之狀態持 續。例句組(8)括號內的動詞事件表示事件處於靜態狀況。由說話者觀點 來看,動詞和「著」連用表示事件產生之狀態持續,但和同表持續的「在」

連用卻不合法。例句組(7)、(8)括號內的動詞分屬不同之動詞類型,語義 上的差別亦大,但兩組動詞事件都只與「著」連用。

上面例句組(1)-(8)的八組例句顯示,動態動詞「著」之使用雖與動 詞本身性質難脫關係,例句組(3)、(4)的「變化動詞」不能與「著」連用。

例句組(5)-(8)的「事態動詞」,動詞對「著」的接受度卻不同。因此,

可以判斷「著」的選用與否,雖和動詞語義有關,但可能還有其他因素。

「下雨」、「吵架」、「休學」、「閉眼」、「低頭」、「跑步」、「鼓掌」、「吃飯」

等,「離合詞」在句法層次上能分離為動詞性成份與名詞性成份,而該動詞 性成份具有動詞功能,該名詞性成份具有名詞的功能。因此「離合詞」中間 可插入成份,也可以插入時態(aspect),即表示「持續態」的「著」、表示

「完成態」的「了」。(易荷梅 2007)

「著」插入於「離合詞」中間時,即將「著」放在「離合詞」動詞性成份 的後面與名詞性成份的前面,就表示「離合詞」是一直持續著,舉例如下:

(9)他們一邊喝著茶,一邊聊著天。

(10)我正在洗著澡,突然沒熱水了。

(11)我們排著隊進博物館參觀。

連用兩個帶「著」的動詞,後面接用其他動詞,表示一個動作正在持續時,

另一動作發生了,原來的動作也因此而停止,有不知不覺的意味(劉月華 2000):

(12)孩子哭著哭著睡著了。

a. 她(紅/青)著臉。

b. *她在(紅/青)臉。

(13)有時想著想著,我真得恨不得…把你這兩支巧手砍下來給我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