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例句組 5)中括號內的動詞都是表示身體姿勢動作的動詞。

6)

例句組 6)中括號內的動詞也是表示身體動作的動詞。不同的是,上述

動詞的動作不是姿態。這些動詞的動作可以添加「在」表示動作正在進行。

例句 6c)的主語「他」可能正做「搬箱子」的動作,「他」也可能並處於「搬 著箱子」的狀態中。「他」可能當時正放下箱子抽煙休息,打算待會繼續搬,

但「在搬箱子」的事件仍在進行。由此可知,句子在加入「在」後,有了歧 義(ambiguity)。

五、「在」與主語之關係

如下面例句,不同的主語使得加上「在」後的句子有了不同的合法度,我 們將各句主語的語義角色附於句後:

a. 他(躺/坐/站/蹲/臥/趴/跪)。

b. 他(躺/坐/站/蹲/臥/趴/跪)在地上。

c. *他在(躺/坐/站/蹲/臥/趴/跪)

a. 他(搬/拿/提/拎/拉/扛/背/抬)箱子。

b. 他在樓上(搬/拿/提/拎/拉/扛/背/抬)箱子。

c. 他在(搬/拿/提/拎/拉/扛/背/抬)箱子。

例句 a 的主語則為有生名詞,句子主語「她」主事「找」的動作。例句 b、 極為不同。例句 a、e 之主語扮演施事者(agent)及受事者(patient)之角 色,例句 f 則為事件的參予控制者(volitional paticipant)。反觀例句 b、c,

其主語並無控制事件之能力,其主語分別為客體(theme)及處所(location) 所謂的控制者(volitional paticipant),定義範圍較施事者寬,較參與者(participant)窄。

它指事件的參與者涉入動作行為。「涉入動作行為」涵蓋「積極主事的」施事者、被動的

「她」並不需要每分每秒都在做「穿衣服」的動作。

例句 a 的動詞「播種」的動作可以(因事)中斷再繼續,完全不影響「在」想 表達的持續狀態,「播種」的事件必定是動作完成、停頓再繼續,週而復始,如「切 菜」、「種稻」、「摘果子」都是此類動詞。

「在」有【+control】特徵使事件在保持「持續」、「一致」的狀況下進行。「在」

強調某事件進行著,此事件可是為階段事件,為許多階段、或稱之為小事件組合 而成,小事件間即便有間隔,事件不變,持續進行之狀態更未改變,直到終點。

第三節「著」

「著」的功能是位於動詞(含形容詞)之後,表示動作變化的狀態或持續 的。現在再從「動態」一詞的語義角度來看,「動態」在漢語中最基本的義 項就是情狀、狀態。那麼「動態」顧名思義就是表示動作行為的情狀或狀態。

也就是說,「動態助詞」和「表示所敘述的動作的類型和動作是否持續」的

「時態」(aspect)所表示的概念內涵應該是等同的。換句話說,就是「動 態助詞」- 概念至少是既體現出「著」位於動詞或形容詞後的這一語法結 構特徵。又體現出它可以表示動作行為的狀態或情態這一語義功能特徵,所 以,本文 認為給現代漢語「著」字句中的虛詞「著」定性為「動態助詞」

是最合理的。

關於動態助詞名稱的合理性,我們還可以根據管轄理論從句法結構的角度 來尋找佐證。

a. 他在播種。

b. 她在切菜。

c. 她在摘果子。

TP

Spec T〞

T VP

Advp V〞

V′ NP bV vP

現在 正在 吃 著 飯

【圖 2】:「著」字句之結構圖

從圖 2 可以清楚地看到助詞「著」既被時間詞組管轄,又和動詞「吃」

互相管轄著。這一結構圖清楚地顯示了:管轄著「著」的直接節點不是時間 詞(組)而是動詞(組);同時,從語義角度來看,「著」表示的只是動詞或 著形容此的動作或狀態的變化情況而不是時間的變化狀態。時間的變化狀態 需要用時間詞來專門表示。由此可以知道,「著」只能被時間詞(組)管轄 而不能管轄時間詞(組),所以把它看成時態助詞是有問題的。而「著」和 動詞(組)是處於同一層位的,它們是互相管轄的,所以,從語義關係上講

「著」與動詞之間存在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它直接表示動詞的有關情況,同 時,它也必須受到動詞的某些約束。因此,本文稱之為「動態助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