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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毫無遺漏地由微觀至宏觀的角度研究沙以外交關係中的影響因素,不會過度 側重單一視角,如此也較可能產生中立客觀的研究結果。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所採用的方法為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主要透過文獻的收 集、分析、歸納、研究來找到所需要的資料,並對文獻做客觀且有系統地描述,

建立起對這一主題全面且廣泛深度的了解。本研究主要搜集國內外圖書館、檔案 館、數位資料庫的參考資料,以及和本研究重要相關的中英文專書、期刊論文、

博碩士論文、會議論文集、研究報告、網路資源等資料,針對此一主題進行廣泛 的分析與研究。

五、分析框架

本研究將以利益平衡論(balance of interest)作為本文之分析框架,用以闡述沙 國與以色列從 1948 至 2017 年間,權力平衡影響其外交關係的基礎。筆者在回顧 沙以過往之歷史後發現,沙以外交關係的變動十分頻繁但也具有彈性。為保護國 家的生存,沙以均能越過意識形態等障礙,盡力極大化自身的權力發展。不同時 期的沙國與以色列,其外交關係常隨著情勢不同而擺盪,特別在中東國家間權力 分配不均時,更容易驅使沙以外交關係出現轉變。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以理論 為基礎對沙以的權力互動作出解釋。權力平衡理論的發展在過去數十年經歷重大 轉變,其中如結構結構現實主義、威脅平衡論更被廣泛運用於解釋權力平衡的變 化。但筆者認為在沙以一連串的互動過程中,倘若由結構現實主義的觀點來看,

沙以兩國各自在中東區域內佔有一定的影響力,理應採取制衡,但卻無法解釋雙 方為何在制衡與合作中不斷擺盪。同樣地,以威脅平衡論的角度觀之,沙國始終 沒有放棄對以色列的威脅意圖,然沙以卻依然在不同情勢下進行制衡與合作。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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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結構現實主義與威脅平衡論均無法解釋沙以的權力平衡發展。因而,回顧許多 國際關係理論後,筆者認為將利益平衡論作為本文之分析框架最為適合。

Randall Schweller 針對權力平衡理論進行修正,將利益的觀點導入此理論成 為利益平衡論。首先,利益平衡論修正過去威脅平衡論(balance of threat)當中對 扈從與國家動機的描述。在威脅平衡論中,扈從被視為制衡的相反概念,當國家 遭受他國威脅時,無法擁有足夠實力制衡威脅來源就只能採取扈從,因而扈從被 視為一種不得不的妥協方式,以此與威脅來源國形成一臣屬關係。基此,威脅平 衡論認為,國家若要繼續維持其生存安全,大多會選擇制衡而非扈從,因為扈從 僅意味著臣服於威脅來源而終將走向滅亡。然而,Randall Schweller 重新對扈從 作出界定,他認為扈從並非僅是國家不得不為之的最後手段。相反地,扈從可以 被視為一種出於理性思考後的自由選擇。國家有可能在未遭受任何威脅的前提下,

依然採取扈從的外交戰略,只為獲取更多的國家利益。

此外,利益平衡論修正威脅平衡論對國家動機的解釋。威脅平衡論認為,無 論國家採取制衡或是扈從,最主要的驅使動機是威脅而非權力不均(imbalance),

但是利益平衡論認為這樣的論述忽略國家主動對自身利益的追求,反而僅將制衡、

扈從等戰略視作被動的行為。例如在 1940 年代,義大利與日本相繼加入德國為 首的軸心國,並非出於對德國威脅的恐懼,而是看準能因此獲得更多的國家利益。

又如 1945 年蘇聯願意向日本宣戰,也不是出於對美國等同盟國的恐懼,而是著 眼於日後的潛在利益(Schweller, 1994)。最後,利益平衡論針對國家的行為傾向提 出不同看法,過去的國際關係理論多假設,國家較願意為維護自身的現狀而不顧 一切付出代價,但對於尚未擁有的事物則傾向於採取低代價、低風險等較保守的 行為。因此,這樣的傾象會造就整個國際體系大多維持現狀,較難出現大規模的 變動。然而,利益平衡論提出不同的假設,國家並非總是傾向於維持現狀,相反 地,國家將會根據自身的不同條件而主動採取高代價、高風險的行為,以此挑戰 現有的國際體系,從而獲得更多利益(Schweller,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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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利益平衡論將國家主觀的利益概念帶入外交決策的分析,在此概 念下,可再將理論分為二種層次,其一是單元層次,其二是體系層次。首先,在 單元層次中,利益平衡論將國家分為四種典型。第一種是獅子型(Lion)國家,這 些國家願意花費大量成本維持現狀,較不願見到現狀改變。主要原因為這些國家 早已是國際現狀的既得利益者,維持現狀對其國家利益的發展最為有利。第二種 是羔羊型(Lamb)國家,這些國家的特點在於缺乏足夠的實力對國際體系產生改變,

大多為ㄧ般中型國家或失敗國家,對國際體系的改變無足輕重。第三種是狐狼型 (Jackal)國家,這類的國家願意付出高成本維持現狀,但也願意付出高成本改變現 狀,因此大多被視為機會主義者,有時則會成為左右勝敗的關鍵少數。第四種則 是灰狼型(wolf)國家,這類國家對於現狀極為不滿,願意付出極高的代價改變國 際現狀,他們多不顧一切顛覆現狀,因為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比維持現狀要來的 好。

利益平衡論之國家類型光譜

圖 1,資料來源:Randall Schweller(1994), Bandwagoning for Profit: Bringing the Revisionist State Back In, International Security , Summer, 1994, Vol. 19, No. 1, pp. 7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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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體系層次方面,Randall Schweller 著重於分析對現狀滿意與不滿的 國家競合關係,如何進一步導致體系的變化。首先,對現狀滿意的國家將現狀改 變視為威脅,維護現狀將持續確保其利益發展,因此較少會使用武力等方式獲取 利益,反倒是利用現有的國際體制來加強自身的發展,國際體系也因而趨於穩定 (Schweller, 1994)。此外,當維護現狀的國家比欲顛覆現狀的國家來得強大時,國 際現狀的改變也較不易發生,因此也同樣趨於穩定(Schweller, 1994)。另一種情況 則是國家將現狀改變視為機會,此種情形多發生於修正主義或是崛起中的強權,

顛覆現狀將有利於其利益的重新安排(Schweller, 1994)。在此脈絡下,對現狀不滿 之國家多採取軍事行動,以破壞現有的國際秩序而達到獲取自身利益的目標。此 外,當對現狀不滿的國家相等或是強於維護現狀的國家,則多傾向採取行動推翻 既有的國際體系,因此這樣的行為也較容易導致國際體系趨向不穩定的狀態。基 此,利益平衡論重新修正過去對權力平衡的看法,扈從不再僅限於小國走投無路 而不得不採行的政策,反之,有可能是小國根基於利益而主動採取之政策。筆者 認為利益平衡論強調國家對現狀改變的認知與所能獲得的利益大小,較能精確描 述沙以外交關係如何應對快速變化的中東局勢,而非僅根基於國家實力與威脅意 圖。

綜上所述,筆者將針對本文的用詞做出精確之定義。制衡(balancing)意指實 力相當的兩國或多國之間,為保持權力均勢,進而衍伸出多種不同型式的互動策 略,用意在於不讓他國之實力強於自身。另外,抗衡(resistance)則是指大國與小 國的交往中,小國雖實力遠遠不及大國,但還是能在不平等的實力間找尋對抗大 國之機會與方法,而非完全屈從於大國。最後,本文之扈從(bandwagoning)定義 採用利益平衡論之論述,意指小國在與大國互動時,根據自身的利益考量,而決 定單方面地限制自身的行為,以獲取大國帶來的利益或是避免和大國的衝突,而 非傳統理論所認為,扈從僅是一被動行為,用意在於屈從大國以滿足其意願。基 此,由沙以外交關係的發展脈絡可知,在 1948-1952 年、1967-1979 年這兩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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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以對現狀的認知產生分歧,因而導致雙方採取相互制衡的戰略。然而在其他時 期,沙以兩國多為對現狀滿意之國家,因此在區域因素上,時常採取合作的方式,

共同制衡其他意圖顛覆中東現狀之國家。在國際層面上,當美國勢力急遽涉入中 東地區後,美國的保護有助於沙以更加確立自身的國家安全,因此促使沙以採取 扈從美國的外交戰略以維護現狀,而美國也能藉此契機加大對沙以外交關係的影 響力,然而,在 2001 年 911 事件後,美國大幅改變其中東政策,撼動沙國王室 之統治,因而短暫促使沙國採取抗衡之戰略應對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