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2597·
后汉书志第十四
五行二 灾火草妖羽虫孽羊祸
五行传曰 :“弃法律,①逐功臣,②杀太子,③以妾为妻,
④则火不炎上 。”⑤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 :“视之不明,
是谓不悊。⑥厥咎舒,⑦厥罚常燠,⑧厥极疾。⑨时则有草妖,
⑩时则有蠃虫之孽,⑾
时则有羊祸⑿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蠃虫,刘 歆传以为羽虫。
注①郑玄注尚书大传曰 :“东井主法令也 。”
注②郑玄曰 :“功臣制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 主衣裳,张为食厨,翼主天倡。经曰:‘帝曰 :臣作朕股肱耳 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
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
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 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是则食与服乐 ,臣之所用为大功 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厨,翼南有器府 。”
注③郑玄曰 :“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参继东井,四时以秋 代夏,杀太子之象也。
春秋传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 ,必杀正也。
‘”注④郑玄曰 :“轩辕为后妃,属南宫。其大星女主之位。
后汉书 ・2598·
注⑤郑玄曰 :“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南宫之政。南宫于地 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煮者也,无故因见作热,燔炽 为害,是为火不炎上。其它变异,皆属沴 。”春秋考异邮曰:
“火者,阳之精也。人合天气五行阴阳,极阴反阳,极阳生阴,
故应人行以灾不祥,在所以感之,萌应转旋,从逆殊心也 。” 注⑥郑玄曰:“视,瞭也。君视不明,则是不能瞭其事也。
“洪范曰 :“视曰明 。”
注⑦谶曰 :“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别,贤不肖并,
不能忧民急,气为之舒缓,草不摇 。”郑玄曰 :“君臣不瞭则 舒缓矣 。”
注⑧郑玄曰 :“视曰火,火主夏。夏气长,长气失,故常 燠 。”
注⑨郑玄曰 :“长气失,故于人为疾 。”
注⑩郑玄曰 :“草,视之物可见者,莫觽于草 。”
注⑾郑玄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注⑿郑玄曰 :“羊畜之远视者也,属视 。”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 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 :“上不俭,下 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 。”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 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 反叛攻浮,卒诛灭。①
注①古今注曰 :“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阳市火。二十四年 正月戊子,雷雨霹雳,火灾高庙北门。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
桂阳见火飞来,烧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宫火烧寿安
后汉书 ・2599·
阙 。”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 宫,窦太后在南宫。
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合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
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 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 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 世绝。
安帝①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
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
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
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髃臣咸欲立之,太后 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
*(掩)**[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 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 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注①古今注曰 :“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县火,烧杀百 五人。二年,河南郡县又失火,烧五百八十四人 。”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①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 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后汉书 ・2600·
注①东观书曰 :“烧兵物百*(一)**②*十五种,直千万以 上 。”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 子将废之象也。若曰:
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 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 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①
注①古今注曰 :“二年五月戊辰,守宫失火,烧宫藏财物 尽。四年,河南郡县失火,烧人六畜 。”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①太尉李固以为奢 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 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注①古今注曰 :“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①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 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 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②
注①臣昭案杨厚传是灾。
后汉书 ・2601·
人 。”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① 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注①东观书曰 :“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 。”古今 注曰 :“火或从室屋闲物中,不知所从起,数月乃止。十二月,
雒阳失火 。”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
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
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 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 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 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
戊辰,虎贲掖门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
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 月甲寅,安陵园寝火。
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 月壬子,德阳前殿西合及黄门北寺火,杀人。①
后汉书 ・2602·
注①袁山松书曰 :“是时连月有火灾,诸*(官)**[宫]*寺 或一日再三发。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刘*(智)**[矩、
刘]*茂上疏谏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强 ,极阴之变也。前始春 而狱刑惨,故火不炎上。前入春节连寒,木冰,暴风折树,又 八九州郡并言陨霜杀菽。春秋晋执季孙行父,木为之冰。夫气 弘则景星见,化错则五星开,日月蚀。灾为已然,异为方来,
恐卒有变,必于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愿察臣前言,不弃愚 忠,则元元幸甚。’书奏不省 。”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①
注①袁山松书曰 :“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
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 。”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①
注①陈蕃谏云 :“楚女悲而西宫灾,不御宫女,怨之所致 也 。”
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
门灾,①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 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 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 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