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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二  灾火草妖羽虫孽羊祸

           

 

后汉书       ・2597· 

 

   

后汉书志第十四 

五行二  灾火草妖羽虫孽羊祸 

 

  五行传曰 :“弃法律,①逐功臣,②杀太子,③以妾为妻, 

④则火不炎上 。”⑤谓火失其性而为灾也。又曰 :“视之不明, 

是谓不悊。⑥厥咎舒,⑦厥罚常燠,⑧厥极疾。⑨时则有草妖, 

⑩时则有蠃虫之孽,⑾ 

  时则有羊祸⑿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蠃虫,刘  歆传以为羽虫。 

   

  注①郑玄注尚书大传曰 :“东井主法令也 。” 

  注②郑玄曰 :“功臣制法律者也。或曰,喙主尚食、七星  主衣裳,张为食厨,翼主天倡。经曰:‘帝曰 :臣作朕股肱耳  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 

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 

以五采章施于五色作服,汝明。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  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是则食与服乐 ,臣之所用为大功  也。七星北有酒旗,南有天厨,翼南有器府 。” 

  注③郑玄曰 :“五行火生土,天文以参继东井,四时以秋  代夏,杀太子之象也。 

  春秋传曰:‘夫千乘之主,将废正而立不正 ,必杀正也。 

‘”注④郑玄曰 :“轩辕为后妃,属南宫。其大星女主之位。 

             

 

后汉书       ・2598· 

 

  注⑤郑玄曰 :“君行此四者,为逆天南宫之政。南宫于地  为火,火性炎上,然行人所用烹煮者也,无故因见作热,燔炽  为害,是为火不炎上。其它变异,皆属沴 。”春秋考异邮曰: 

“火者,阳之精也。人合天气五行阴阳,极阴反阳,极阳生阴, 

故应人行以灾不祥,在所以感之,萌应转旋,从逆殊心也 。”    注⑥郑玄曰:“视,瞭也。君视不明,则是不能瞭其事也。 

“洪范曰 :“视曰明 。” 

  注⑦谶曰 :“君舒怠,臣下有倦,白黑不别,贤不肖并, 

不能忧民急,气为之舒缓,草不摇 。”郑玄曰 :“君臣不瞭则  舒缓矣 。” 

  注⑧郑玄曰 :“视曰火,火主夏。夏气长,长气失,故常  燠 。” 

  注⑨郑玄曰 :“长气失,故于人为疾 。” 

  注⑩郑玄曰 :“草,视之物可见者,莫觽于草 。” 

  注⑾郑玄曰:“蚕螟虫之类。虫之生于火而藏于秋者也。” 

  注⑿郑玄曰 :“羊畜之远视者也,属视 。”   

  建武中,渔阳太守彭宠被征。书至,明日潞县火,灾起城  中,飞出城外,燔千余家,杀人。京房易传曰 :“上不俭,下  不节,盛火数起,燔宫室 。”儒说火以明为德而主礼。时宠与  幽州牧朱浮有隙,疑浮见浸谮,故意狐疑,其妻劝无应征,遂  反叛攻浮,卒诛灭。① 

   

  注①古今注曰 :“建武六年十二月,雒阳市火。二十四年  正月戊子,雷雨霹雳,火灾高庙北门。明帝永平元年六月己亥, 

桂阳见火飞来,烧城寺。章帝建初元年十二月,北宫火烧寿安 

             

 

后汉书       ・2599· 

 

阙 。”   

  和帝永元八年十二月丁巳,南宫宣室殿火。是时和帝幸北  宫,窦太后在南宫。 

  明年,窦太后崩。 

  十三年八月己亥,北宫盛馔门合火。是时和帝幸邓贵人, 

阴后宠衰怨恨,上有欲废之意。明年,会得阴后挟伪道事,遂  废迁于桐宫,以忧死,立邓贵人为皇后。 

  十五年六月辛酉,汉中城固南城门灾。此孝和皇帝将绝世  之象也。其后二年,宫车晏驾,殇帝及平原王皆早夭折,和帝  世绝。 

  安帝①永初二年四月甲寅,汉阳*(河)**[阿]*阳城中失火, 

烧杀三千五百七十人。先是和帝崩,有皇子二人,皇子胜长, 

邓皇后贪殇帝少,欲自养长立之。 

  延平元年,殇帝崩。胜有厥疾不笃,髃臣咸欲立之,太后  以前既不立胜,遂更立清河王子,是为安帝。司空周章等心不 

*(掩)**[厌]*服,谋欲诛邓氏,废太后、安帝,而更立胜。元  年十一月,事觉,章等被诛。其后凉州叛羌为害大甚,凉州诸  郡寄治冯翊、扶风界。及太后崩,邓氏被诛。 

   

  注①古今注曰 :“永初元年十二月,河南郡县火,烧杀百  五人。二年,河南郡县又失火,烧五百八十四人 。” 

 

  四年三月戊子,杜陵园火。 

  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①是时羌叛,大为寇害,发  天下兵以攻御之,积十余年未已,天下厌苦兵役。 

             

 

后汉书       ・2600· 

 

  注①东观书曰 :“烧兵物百*(一)**②*十五种,直千万以  上 。” 

 

  延光元年八月戊子,阳陵园寝殿火。凡灾发于先陵,此太  子将废之象也。若曰: 

  不当废太子以自翦,如火不当害先陵之寝也。明年,上以  谗言废皇太子为济阴王。后二年,宫车晏驾。中黄门孙程等十  九人起兵殿省,诛贼臣,立济阴王。 

  四年秋七月乙丑,渔阳城门楼灾。 

  顺帝永建三年七月丁酉,茂陵园寝灾。①     

  注①古今注曰 :“二年五月戊辰,守宫失火,烧宫藏财物  尽。四年,河南郡县失火,烧人六畜 。” 

 

  阳嘉元年,恭陵庑灾,及东西莫府火。①太尉李固以为奢  僭所致。陵之初造,祸及枯骨,规广治之尤饰。又上欲更造宫  室,益台观,故火起莫府,烧材木。 

   

  注①古今注曰 :“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也。 

 

  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①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  阳君;后父梁商本国侯,又多益商封;商长子冀当继商爵,以  商生在,复更封冀为襄邑侯;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 

②     

  注①臣昭案杨厚传是灾。 

             

 

后汉书       ・2601· 

 

人 。”   

  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①  后四年,宫车比三晏驾,建和元年君位乃定。 

   

  注①东观书曰 :“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 。”古今  注曰 :“火或从室屋闲物中,不知所从起,数月乃止。十二月, 

雒阳失火 。”   

  桓帝建和二年五月癸丑,北宫掖庭中德阳殿火,及左掖门。 

先是梁太后兄冀挟奸枉,以故太尉李固、杜乔正直,恐害其事, 

令人诬奏固、乔而诛灭之。是后梁太后崩,而梁氏诛灭。 

  延熹四年正月辛酉,南宫嘉德殿火。戊子,丙署火。二月  壬辰,武库火。五月丁卯,原陵长寿门火。先是亳后因贱人得  幸,号贵人,为后。上以后母宣为长安君,封其兄弟,爱宠隆  崇,又多封无功者。去年春,白马令李云坐直谏死。 

  至此彗除心、尾,火连作。 

  五年正月壬午,南宫丙署火。四月乙丑,恭北陵东阙火。 

戊辰,虎贲掖门火。 

  五月,康陵园寝火。甲申,中藏府承禄署火。七月己未, 

南宫承善闼内火。 

  六年四月辛亥,康陵东署火。七月甲申,平陵园寝火。 

  八年二月己酉,南宫嘉德署、黄龙、千秋万岁殿皆火。四  月甲寅,安陵园寝火。 

  闰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盾、掖庭朔平署各火。十一  月壬子,德阳前殿西合及黄门北寺火,杀人。① 

             

 

后汉书       ・2602· 

 

  注①袁山松书曰 :“是时连月有火灾,诸*(官)**[宫]*寺  或一日再三发。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刘*(智)**[矩、 

刘]*茂上疏谏曰:‘古之火皆君弱臣强 ,极阴之变也。前始春  而狱刑惨,故火不炎上。前入春节连寒,木冰,暴风折树,又  八九州郡并言陨霜杀菽。春秋晋执季孙行父,木为之冰。夫气  弘则景星见,化错则五星开,日月蚀。灾为已然,异为方来, 

恐卒有变,必于三朝,唯善政可以已之。愿察臣前言,不弃愚  忠,则元元幸甚。’书奏不省 。” 

 

  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①     

  注①袁山松书曰 :“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 

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 。”   

  灵帝熹平四年五月,延陵园灾。 

  光和四年闰月辛酉,北宫东掖庭永巷署灾。①     

  注①陈蕃谏云 :“楚女悲而西宫灾,不御宫女,怨之所致  也 。” 

 

  五年五月庚申,德阳前殿西北入门内永乐太后宫署火。 

  中平二年二月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成]* 

门灾,①延及北阙,*[度]*道西烧嘉德、和欢殿。案云台之灾  自上起,榱题数百,同时并然,若就县华镫,其日烧尽,延及  白虎、威兴门、尚书、符节、兰台。夫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  也,图书、术籍、珍玩、宝怪皆所藏在也。京房易传曰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