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人力派遣之相關研究

自 1995 年以來,我國學界對勞動派遣等議題做了許多相關研究,且大多集 中在我國勞動派遣法制建立的研究主軸上,研究內容則從一開始針對勞動派遣的 描述,慢慢衍生到對勞資關係、勞動法 令及就業安全面影響的探討。研究者除 了透過國家圖書館臺灣博碩士論文加值系統,以「人力派遣」、為關鍵字進行蒐 尋,蒐尋出到 103 篇相關學位論文,另也至國家圖書館蒐集相關人力派遣之期刊 報告,並略作整理,謹將近年學界的有關相關期刊論文研究彙整如下(表 5):

表5 派遣人力相關研究文獻

作者及年份 類型 研究主題 備註

邱駿彥 (2000)

期刊 勞工派遣法制之研究一以日本勞 工派遣法為例

臺灣勞動法學會 學報。第l 期,35 。

23

17(2)。27–30 李來希

187-241。

簡建忠 (2009)

期刊 臺灣勞動派遣法 臺灣勞動評論,

1(2),157–178。

辛炳隆 (2010)

期刊 如何訂立兼顧勞資雙方的派遣法 規

臺灣勞工季刊,

23,34–40。

唐麗琦

24

一、 派遣人力對組職的影響

在政府積極推動組職改造之政策底下,行政機關人力持續精簡,不僅透過國 家考試進用之公務人員數額大幅減少,約聘僱人員之進用更遭到凍結而呈現遇缺 不補之情況,但行政機關整體業務量卻是不斷膨脹,行政機關在人員編制極度不 足之狀況下為求順利推展所屬業務,只好從「業務費」支出,以「勞務採購」之 方式進用機關所需之派遣人員。但行政機關辦理採購勞動派遣人力時,多以承攬 的形式進行,無視於勞動派遣的基本原則(盧佩君,2013)。加上早期人力派遣觀 念尚未普及、派遣法令規範模糊不明,政府缺乏提供激勵相關措施等,使得政府 派遣人力的運用與管理飽受批評。謝薰儀(2011)認為派遣人員的工作滿意度對於 幸福感具有顯著影響,工作滿意度具有人格特質與幸福感間的中介效果,且派遣 人員對要派機構之組織承諾比對派遣機構的還要高(廖淑敏,2016)。所以政府機 關領導思維應著重增加派遣勞工的「關懷構面」,減少「定規構面」(施振華,2006)。

加強對勞工議題的了解,以改善對派遣人員的管理及與就機關的溝通;強化職能 專業化導向之教育訓練(馬財專、葉郁菁,2009),畢竟公部門運用派遣人力對業 務推動確實有所助益(唐麗琦,2011)。

二、 法律規範不明確

邱駿彥(2000)認為雖然勞動派遣之特質十分明顯,但在職場中常有事業單位 以其他契約之名,行勞動派遣之實。李依欣(2014)指出我國公部門之派遣人力策 略應參酌各國經驗,建立專屬的管理制度並擬訂專責的法律條文,並應嚴格禁止 我國勞動派遣的規範登錄型勞動派遣,並將勞動派遣納入勞動基準法中同工同酬 的適用範圍內(辛炳隆,2010),加速完成勞動派遣保護法的建制,以明確規範勞 動派遣的三方法律關係,確保僱用的安定性,並應限制勞動派遣的期限(李來希,

2006)。反觀人權議題一直為人所詬病的中國,也積極推動派遣保護法,法令建 置相當完備;相較之下,臺灣係採外加型,並較強調安全與實務的禁止,缺乏整 體性與基礎權益的保障,所以我國應加速完成立法的腳步(簡建忠,2009)。

三、 酢醬草組職(Shamrock Organization)

李宏亮(2004)及黃琪茹(2014)認為酢漿草組織的概念可以適用在公部門,醡 漿草組織(the shamrock organization)是由 Charles Handy(2002)提出,他認為企業組職 追求扁平化、網路化,才能因應現在多變的市場需求,而「醡漿草組織(the shamrock organization)」的概念,如同組織就像三葉瓣構成的酢漿草一樣,葉雖分成三瓣,

仍屬一葉。以此概念套用至公部門人力結構,三葉瓣分別代表核心工作團隊、約 聘人員及彈性勞工。第一瓣葉子是由常任文官等正式公務人員組成的核心工作團 隊,能為組織創造獨特性,是組織的重要核心,第二瓣葉子是各種契約形式的約 聘人員,第三瓣葉子則是彈性勞工,也就是臨時人員、派遣人力、替代役等非典 型人力。戴斯‧狄洛夫(Des Dearlove,2005) 更進一步詳細解釋醡漿草組織的分

25

工方式:

(一) 核心工作團隊:專門受過高度訓練的專業人員所組成的。包含資深專家、

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組成的核心員工。例如文官等正式公務人員。

(二) 承包業務的外圍單位:包括個人與組織。他們接受組職外包工作的委託,

依成果收取報酬。如約僱人員等。

(三) 彈性的勞動力:透過各種形式幫忙,可能只是兼差或間斷提供,還是對 完成組織的任務有承諾。如臨時人員、勞務承攬、派遣人力等。

綜合上述研究資料,可以發現我國派遣人力運作無論是對要派業者、派遣業 者或派遣勞工,均產生了現行勞動法令無法適用之問題,在相關法令的欠缺下,

加上我國立法進度的嚴重落後,造成目前公部門派遣人力實務運用上已是亂象橫 生,「真僱用,假派遣」的糾紛更是層出不窮,社會大眾觀感普遍不佳,除了各 種脫法行為日益嚴重外,亦已使派遣勞工淪為最大的受害者;惟此些研究大多數 係以派遣勞工的立場出發,較欠缺從企業單位或政府機關觀點為研究重心的其他 觀點,多以法令解釋與文獻分析方式作為研究方法。不可否認的,派遣人力已是 公部門現行運用非典型人力相當重要的資源,如同酢漿草理論所述,公部門就像 三葉瓣構,文官、約僱人員、派遣人力雖在機關內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所影響 的程度也不同,但仍屬於政府人力組職的一員。所以我國勞動派遣法制化已來到 了勢在必行的階段,政府應立即推動相關派遣保護法,來保障派遣勞工的權利。

圖 4 公部門運用非典型人力之酢醬草組職概念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繪製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