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人力派遣的制度與實施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人力派遣歷史並非一開始就使用派遣人力,而是隨著管理 機關的更迭及勞基法的修正而有不同的用人制度,人力使用也從臨時人員、專案 助理、業務助理到派遣助理等,大致可分為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 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臺東生活美學館及國家人權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四個時期:
(一)2000 年 11 月 24 日,行政院核定由交通部接辦「綠洲山莊規劃成立史蹟 館或紀念館」案,並由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為管理單 位,此時期因尚為籌設階段,僅聘用 3 位臨時人員管理園區導覽解說事 務。
(二)2006 年 1 月 1 日移交「文建會」接管,並由文建會中部辦公室轄管綠島 人權文化園區,後文建會中部辦公室改制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 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賡續辦理人權史料蒐集。此時期綠島園區聘雇 13 位專案助理,協助辦理園區導覽解說事務及行政業務。
(三)2008 年 6 月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移交給文化部附屬單位的國 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管理,此時期改以勞務招標方式,由得標的派遣公司 提供派遣人員至綠島園區協助辦理導覽解說及行政事務。
(四)2011 年 12 月 10 日因應文化部組織再造,在世界人權日成立隸屬於文化 部之三級機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下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及
「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兩園區,綠島園區正式有獨立預算及編制人員,
但因尚屬籌備處階段,正式人力不足,仍以勞務派遣招標方式,仰賴派 遣人力處理綠島園區導覽解說及執行行政業務。
以下將就上述四個時期的管理單位、用人制度、工作內容及成效分析四方面進行 敘述:
(一) 第一階段(2000~2005)-開始聘用在地人
1.管理單位: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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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1997 年法務部準備將綠洲山莊改建成為臺灣綠島監獄的第二分監,
1998 年時任立法委員的施明德等 16 人提案,要求將綠洲山莊保留並改 為史蹟館。2000 年 11 月綠洲山莊由法務部移交給「交通部觀光局」
接管,並由當時的陳水扁總統出席綠島人權紀念碑落成週年,隔年 2 月行政院核定名稱改為「綠島人權紀念園區」。2002 年 12 月 10 日「世 界人權日」,「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啟用,其整體相關規劃則委 託「台灣游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完成。
2.用人制度
此時期開放的範圍僅有人權紀念公園及綠洲山莊內的八卦樓、禮堂及 獨居房等建物為主,因尚屬於籌設階段,沒有獨立預算及人員編制。
為提供在地就業機會,聘用 3 位在地人員負責協助園區事務,但因屬於 臨時人員性質,工作機會不穩定及薪資福利有限,導致人員流動率高。
3.工作內容
交通部觀光局在接管期間以推動綠島成為永續發展定位的「生態渡假 島」,朝永續性的生態旅遊,及該旅遊地自然生態資源為號召的觀光 產業外,也積極完成綠島人權文化園區規劃案的整體構想,進行了「綠 島人權文化園區相關文史資料蒐調暨運用計畫」,並重建復原工程。
臨時人員必須擔任導覽解說員,讓前來綠島旅遊的遊客更了解綠洲山 莊的人文歷史,工作環境相當單純。
4.成效分析
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時期經管的綠島園區,因尚屬 於籌設階段,園區營運定位尚未明確,園區並無編列正式人力管理,
約聘的臨時人員亦未接受專業培訓,只能以自行閱讀相關書籍等自修 方式填補專業知識,成效相當有限。
(二) 第二階段(2006~2008)-開始運用專案助理 1.管理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002 年時任交通部東部海岸觀光局蘇局長建議綠島園區應由行政院文 化建設委員會推動管理,而前總統陳水扁先生出席 2005 年 5 月 17 日舉 辦的「綠島音樂季-關不住的聲音」時,指示園區的籌設工作應交由 文建會處理,並提出民主轉型期正義課題及園區應加速進度成立。隔 年 2006 年綠島園區正式由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移交 給文建會接管,綠島園區業務交由文建會中部辦公室負責,並相繼成 立「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綠島人權文化園區」。2007 年文建會中 部辦公室改制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也 就是現在位於臺中的「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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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制度
此時期的綠島園區由 1 位專員專責管理綠島園區業務,文建會藉由面 試自行聘僱 13 名專案助理人員派駐於綠島,13 個專案助理又分為 3 個 組別,分別為行政組、推廣組及導覽服務組。各組別推派一位當小組 長,管理及回報各組業務狀況,但主要行政、工程招標等業務工作,
仍由文建會中部辦公室統一辦理,專案助理主要是協助現場交辦事項、
展場維護及導覽解說等業務,人員編制如圖 8。
圖 8 文建會時期綠島園區人員編制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繪製,2016 3.工作內容
文建會時期的管理範圍和東管處時期相比,並無太大變化,只有新增 新生訓導處遺址的福利社、克難房漫步區。而此時專案助理的工作內 容為持續辦理史蹟史料調查及蒐集,如第二階段文史搜集調查、歷史 建築調查、史前遺址調查。另外也協助進行建物整修規劃再利用,進 行紀念碑整修、綠洲山莊禮堂、獨居房、戒護中心加強結構工程、新 生訓導處克難房、福利社區整修。也為了還原新生訓導處時期的生活 環境,讓民眾更能感受當時的歷史氛圍,還進行重建新生第三大隊房 舍工程、綠洲山莊展示規劃、新生訓導處第三大隊展示規劃及模型、
多媒體製作等工作。
4.成效分析
此時期的專案助理為文建會自行面試聘雇,屬於計畫專案性的臨時約 聘雇人員,13 位專案助理依據學歷敘薪,其中不乏許多擁有碩士學歷 的專業人員,人員依專業能力不同進行分組分工,業務分配相當明確,
對於綠島園區的業務推動有相當大的成效。但因無法額外增加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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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都市計畫等相關專業編制人力,缺乏工程與都市計畫相關專業人才,
導致綠島園區的土地撥用及建物修復工程進度緩慢。
(三) 第三階段(2008~2011)-開始使用勞務派遣人力 1.管理單位:臺東生活美學館時期
文建會中部辦公室管理期間,受限於路程遙遠,在實際管理上相當不 易。2008 年原臺東社教館改制為臺東生活美學館,主管機關也由教育 部改為文建會。為了有效推動綠島園區業務,且就近督導管理,文建 會中部辦公室便於 2008 年 6 月移交給臺東生活美學館接管。此時的管 理範圍除了人權紀念公園、綠洲山莊、新生訓導處遺址的福利社、克 難房漫步區外,更進一步將莊敬營區開放參觀。而在文建會時期進行 的新生第三大隊房舍工程、綠洲山莊展示規劃、新生訓導處模型與多 媒體製作等工程也逐漸完工,陸陸續續開放給民眾參觀。其中新生訓 導處第三大隊展示區及新生訓導處時期全區模型暨多媒體展示區的開 放,讓參觀民眾可以更實地體驗當時政治受難者的囚禁生活及新生訓 導處時期的人文歷史。
2.用人制度
自 2008 年元旦起,行政院修法通過公部門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之規定 後,臺東生活美學館開始在 2009 年使用勞務派遣招標方式,公開上網 招標,由得標的派遣公司提供派遣人力公園區運作使用。特別一提的 是,因為文建會中部辦公室所聘雇的 13 位專案助理,在綠島園區移交 臺東生活美學館時,與文建會中部辦公室所訂定的契約尚未結束,便 改由臺東生活美學館改聘為業務助理,持續在綠島園區工作,直到年 底契約關係結束後,臺東生活美學館在 2009 年初以勞務派遣公開招標 作業,以原先派駐的業務助理為派遣助理甄選的第一優先,新增 2 個 名額,共計派遣人數為 15 名。此後,綠島園區的人力便以公開招標的 勞務派遣方式招募人員。
3.工作內容
臺東生活美學館管理時期負責單位主要為研究組,由研究組組長負責 綠島園區的各項事務,再依工作性質分為 3 組,人員分工編組相當完 整(圖 9)。由副研究員帶領 7 位派遣助理,負責綜合營運規劃與管理分 析、園區建物活化與管理人權藝術季、規劃與執行園區研考、預算控 管核銷等行政業務。助理研究員帶領 4 位派遣助理負責人權、文化等 藝文活動規劃與辦理、園區外包人員(業務助理、清潔及保全)、導覽人 員培訓、財產管理及維修。技士則帶領 4 位派遣助理處理建築工程規 劃與執行、景觀規劃與執行、資訊系統管理、土地移撥與徵收作業、
都市計畫及建物使用執照補領作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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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9 臺東生活美學館時期綠島園區人員編制圖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繪製,2016
4.成效分析
臺東生活美學館的前身為隸屬於教育部的國立臺東社會教育館,2008 年 3 月改制成為文化部底下的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對於相關綠島園 區事務並無相關經驗,亦欠缺相關人權、文化資產及工程專業專長人 員協助處理,尤其在土地移撥業務,行政院於 2004 年便核定綠島人權 文化園區範圍,但臺東生活美學館經管期間竟未撥用任何土地,相關 籌設計畫推動緩慢,導致監察院於 2013 年提出糾正10。而此時期的派遣 人力雖替補了正式人力的工作,但因欠缺專業人才協助成效有限。
(四) 第四階段(2011~迄今)-開始有獨立預算及正式人員編制-21派遣人力
(四) 第四階段(2011~迄今)-開始有獨立預算及正式人員編制-21派遣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