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修社會工作師法
邀集相關團體與權責機關研商有關社會工作師法執行業務 範圍及與其他鄰近專業執業範圍的競合、社會工作師停(歇)
業、執業登記等行政管理規定、執業處所界定、專科社工師甄 審、繼續教育等管理事宜與相關子法檢討修正,以完備法律規 定,並健全證照制度。
二、 人力需求
(一) 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整合策略
依照「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各地方政
105
府於 114 年社工人力應達 3,052 人,其中五分之三納編正式員 額、五分之二以約聘方式進用。自 101 年度至 114 年度,共需 增加社工編制員額 1,479 人。截至 106 年底,各地方政府已完成 納編1,132 名員額。惟為使地方政府社會工作人員額穩定、不受 地方政府財政及人事精簡政策影響,以完備社會工作人員任用 制度,並使 社會工作職系職務總數達一定規模,俾利增置升遷 管道,有助人才留任及專業發展,仍建議以採納編為主,約聘進 用為輔,期以實質發揮充足人力強化社會工作服務效能為優先 考量。未來並將配合本計畫期程檢討實施效益,並依檢討結果 滾動式修正。
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實施前夕,適逢解決地方政 府社工人力不足困境,行政院爰於「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 置及進用計畫」納入身心障礙需求評估人力。身心障礙需求評 估制迄今實施已屆滿 5 年,各界對於需求評估之任務期待日益 提升,除完成案件之評估,更應將各項服務訊息與具體內容,充 分告知轄內障礙者,並掌握潛在需求,同時需求評估人員亦需 掌握後續個案服務之提供情形等工作內容,原先地方政府所規 劃的需求評估人力,隨逐年成長之障礙人口早已嚴重不足,受 到業務量持續增加且人員流動率高等不利因素影響,促使多數 地方政府自行新增需求評估人力。
為使現有業務得以銜接,原「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 及進用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從事保護性工作人力及身心障礙者 需求評估(ICF)人力7併入本計畫執行,以降低對於地方政府所造
7 100 年起增聘之 366 名約聘社會工作人員,其中 200 名從事保護性工作,166 名從事身 心障礙者需求評估工作,加計510 名原中央補助地方政府之兒少保護社會工作人員
(320 名)及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會工作人員(190 名),合計 876 名約聘社會工 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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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力配置採分年逐步執行,107 年至 109 年分年聘用 1,895 人、
2,575 人、3,021 人(見表 10),扣除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已聘用 201 人、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已聘用 876 人,本計畫實際分年新增人力計 818 人、1,498 人、1,944 人。
表10:分年人力需求一覽表
(四) 各項人力需求及估算基準 1.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人力
(1) 社會工作人員需求
參考林萬億(2010)研究,規劃以每一中心 5 至 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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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整合保護性服務及因應高度風險個案新增保護社工人力
依 105 年實際高風險家庭通報案件數,估算改以兒少保 護模式,由集中受理與派案中心進行篩派案所須新增社工人 力 10 名;原高風險家庭之中屬風險層級為高度之個案,由公 部門兒少保護社會工作人員執行兒保調查(含緊急救援、安全 計畫、保護安置等危機處理工作)及後續服務須新增人力366 名;因應老人保護及身心障礙保護個案集中至家庭暴力暨性 侵害防治中心統一處理,將現行於福利科/社工科辦理老人保 護及身心障礙保護之 63 名人力增補予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 中心,計新增社工人力 439 名;社會工作人員及社工督導比為 1:7,新增社工督導人力 59 名,合計本項新增人力為 498 名
(見表 14)。
其他成人保護案件(包含性侵害、親密關係暴力、其他家 庭暴力),則透過公私協力重新分工,在既有的保護性社工人 力下,有效運用,不另增加社工人力。其中,高風險、需公權 力介入之案件由公部門處理,中低風險、有接受服務意願的案 件由私部門處理,另經集中派案中心評估低危險、尚無接受服 務意願及需求之案件則不派案。
112 D=A/2,000
兒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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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6:家庭暴力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行政業務人力需求推估表 縣市別 家暴 104-105 年
平均案量
性侵害 104-105 年平均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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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別
現有人數 需求數
幹事 社工員 /輔導員
督導
/主任 總計 社工員 /輔導員
督導
/主任 總計 嘉義市 0 1 0 1 0 0 0 金門縣 0 2 0 2 0 0 0 連江縣 0 0 0 0 0 0 0 合計 17 80 27 124 27 4 31 1. 少年輔導委員會幹事/社會工作人員/輔導員/督導/主任的聘用資 格均為「大學學歷以上、社會工作相關學系(社會學、心理學 系、輔導學系、犯罪學系)畢業」。
2. 工作內容為辦理個案輔導(資料收集、分案、追蹤開案、開案 分文、個案紀錄表彙整、辦理結案、資源連結)、外展服務、
少年團體輔導方案、召開網絡聯繫會議、校園及社區宣導、少 年輔導志工招募、培訓及運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