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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人格理論與其相關的研究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在探討國小資優教育教師人格特質與教學效能的關 係,首先回顧人格特質相關的理論與研究;其次探討教學效能的意涵 以及其在教育方面的應用;最後彙整人格特質與教學效能的相關文獻,

以提供執行本研究的基礎。

第一節 人格理論與其相關的研究

所謂「人格理論」(theory of personality),是指心理學家對 人格概念所作的理論性與系統性的解釋(引自張春興,2013),最早由 十九世紀末的學者 Freud(1895)所提出的精神分析論開始,至今仍未 有一致性的共識。根據心理學家 Burger(2003)的看法,人格理論主 要可分為六大取向,包括精神分析論、特質論、生物論、人本論、行 為/社會學習論以及認知論,不同的理論對於人格的內涵與測量方式 等都有極為不同的觀點,但基本上都可包含於以上六大取向之中 (Burger,2003)。

以 Freud 為首的精神分析派認為,人類的潛意識對於行為有決定 性的重要影響,早年發展的特性會反映於成年的人格特質上;特質論 學派的主要學者有 Allport(1937)的因素論及 Cattell(1949)的特質 論,強調生理及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每個人都可以用某種連續性的 人格向度來加以描述;Eysenck(1977)的生物論認為,遺傳與生理機 制在人格中占有極大份量;Maslow 及 Rogers(1950)的人本論主張,

自我實現和自我需求的滿足與否,將形成人格之間主要差異的因素;

Skinner(1957)的行為論和 Bandura(1977)的社會學習論認為,透過 環境的制約與觀察模仿,養成了個體人格及行為的基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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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1955)為首的認知論則指出,訊息處理的個別差異可以解釋人 類穩定的行為模式(Burger,2008;Duane & Sydney,2004)。

隨著研究工具及統計技術的進步,人格理論的發展在二十世紀末 逐漸到達顛峰,在百家爭鳴的理論中,惟「特質論」的主張是透過觀 察及測量的方式來了解人格個別差異,在人格理論中逐漸佔有重要地 位且備受重視(薛秀宜、陳利銘、洪佩圓,2006),其著重個體行為的 描述與預測而非行為的改變或發展(引自簡維君,2006),將有助於了 解大量人群在不同方面的平均表現及所可能產生的行為(Duane &

Sydney,2004)。在特質論的主張中,了解不同群體人格特質的差異,

以及著重人格對於行為的預測,與本研究的目的相符合,故本節將針 對人格的定義,以及特質論的主張進行簡要的文獻回顧,最後彙整測 量人格的方法及其在資優教育方面的研究。

壹、人格的定義

「人格」(personality)一詞的來源是由拉丁文 persona 衍伸而來,

原指古希臘時代戲劇演員所使用的一種面具(洪靜惠,2005),共包含 兩種意義:第一,代表戲劇演員所扮演的角色與身份,觀眾可透過該 面具猜測並瞭解其行為;第二,面具底下所隱含的是演員真正的自我,

也就是「本來面目」,包括個人的動機、情緒、思想及習慣等,後者 便是我們今日所探討的人格(黃堅厚,2004)。人格的形成,源於基因 與後天的影響,所以個體都會有自己獨特的人格特質,成為一個人的 態度與言行(張春興,2006)。然而,人格是一個極為複雜的概念,不 同派別的學者們對人格的定義、內涵、詮釋、測量等方面,皆有不同 的看法。為了釐清人格的內涵,研究者根據國內外學者對於人格的定 義,彙整如表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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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chell 1972

人格是人類心理成長與發展的過程,由於具有

Carver&

Scheier 1996 人格是心理系統的動態組合,形成個體的行 為、思想及情感型態。

Phares&

Chaplin 1997

人格是一個人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模式,

它和另一個人的形式不相同;並且在不同時間 和情境中維持一致。

Scultz &

Scultz 1998 人格是一組持久而獨特的個人特性的集合,它 可以情境之不同而變化(車先蕙等人譯,2004) Libert&

Libert 1998

Pervin, Cervine,&

John

2005

人格是形成一個人情感、思想及行為形式的特 性。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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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以上定義,雖然不同時代背景、研究取向的學者對於人格的 定義不盡相同,但仍有其價值所在,因為它幫助我們更了解人格的內 涵。以人格的外顯特徵來看,它是辨別個體差異的一種標準;以人格 的持續時間的特性來看,在不同的情境下具有持久性及穩定性;以人 格的結構面來看,它是個體內在與環境交互作用下的表徵。為了更完 整地探究人格的內涵,研究者將人格特質的定義如下:人格特質,是 一種穩定、持續性的特質行為,當個體在面對不同環境的刺激時,其 所表現出來的特徵與反應會維持某種程度的一致性,因此能夠進一步 地預測個體在不同時空所展現的行為模式。

在眾多學派的研究當中,特質論學派的觀點是以客觀的測量來檢 驗和建構人格理論,著重行為的描述和預測;本研究欲探討國小教師 的人格特質,著重一致性,以解釋及預測教師效能,故採用特質論的 觀點。以下將簡單介紹特質論學派主張,以及重要學者的相關研究結 果。

貳、人格特質論

自 1937 年 Allport 出版「人格:心理學詮釋」(personality: A psychological Interpretation)後,人格特質論逐漸發展成重要的 人格理論派別(Pervin,2005),我們常說的「人格特質」,即為特質 論所延伸出來的概念,指個體在行為、情感、思想方面所呈現具有一 致性的型態(Johnson,1997;Pervin,2005)。

主張特質論的心理學家認為,特質是人格的基本元素,我們無法 僅用單一的特質就描述出個體的人格,但我們可以知道,當個體擁有 某些特質時,他的思想和行為會以特定的方式反應,這種傾向就稱為 特質。特質能夠穩定的、持續地用來預測和解釋一個人外顯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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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所謂的人格,就是指特質的整體展現(胡夢蕾、李怡君,2004)。

人格指引了個體與環境的互動模式,即使在不同的情境裡,還是 會有獨特的、一致性的特徵反應,例如:害羞、開朗、攻擊等,這便 是心理學家所稱的「人格特質」(Costa and McCrae,1989)。換句話說,

特質論主要關注的焦點是:冀望從個體表面上看起來紛亂、複雜的思 想與行為,找出能夠相互對應的人格特質(鄭麗玉、陳秀蓉、危芷芬、

留佳莉,2006)。

主張特質論的心理學家有三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分別為 Allport、

Eysenck 和 Cattell,其共同的基本假設是:個體擁有以特定方式反 應的各種內在行動傾向;而「特質」即是用來說明這些內在行動傾向 的概念(Pervin,2006)。近年來,特質論除了在美國心理學界相當風 行之外,更廣泛應用於各領域的研究(劉宗明,2006)。以下將分別介 紹三位學者所提出的相關看法。

一、Allport 的特質論

Allport 在人格心理學界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奠定了人格特質 論的基礎,以全新的觀點來解釋個體的行為與思考模式。他的論點與 Freud 的精神分析理論立場不同,他反對當時心理學界以動物、機械 式的觀點來討論人的行為(Lawrence、Daniel、Oliver,2005)。根據 Allport 的看法,特質是人格的基本單位,且實際存於每個人的神經 系統之中,它可以解釋個體在不同情境之下,擁有一種「功能規律性

」的內在傾向(Allport & Allport,1921)。例如,一個對他人很外向 的人,在許多情境中會傾向表現出外向的態度或行為。Allport 更進 一步發現,人格特質是有組織與層次的,可分為首要特質、中心特質 與次要特質。所謂首要特質,指的是個體最典型、概括性的特質;中 心特質指得是構成個體獨特性的幾個重要特質,每個人身上大約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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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至十個中心特質;次要特質則是個體在特殊情境下才會表現出來的 特質(張春興,2004)。

雖然 Allport 開啟了特質的概念,並試圖釐清特質與情境之間的 關係,但他並未透過實際的測量工具來加以證實(Pervin,2005),故 引發了學者陸續投入了更多的相關研究,其中最著名的便是 Eysenck 以及 Cattel 的理論。

二、Eysenck 的特質論

Eysenck 強調以客觀的、科學實徵的研究典範為基礎,並以因素 分析統計法,提出了更具體明確的階層概念,包含類型、特質與習慣 三種層次。三種層次彼此的關係為:特定性的反應漸將成為習慣;習 慣性的反應組成多種特質;各種特質則形成不同的類型(葉青雅,2004;

鄭麗君,2012)。透過大量樣本的歸因,Eysenck 進一步提出了兩種 人格的基本向度:內向-外向與神經質傾向,而後又增添了第三個向 度,稱之為精神性(黃希庭,1998)。對於內向-外向的向度得分不同 者,Eysenck 清楚解釋了其影響行為表現的差異層面,更提出了神經 生物學的影響力(Burger,2003)。鄭麗君(2012)評析 Eysenck 的看法,

認為上述的三種人格向度是一種光譜的概念,很少有個體是完全屬於 某個特質的極端點,人與人之間的差異在於:比較個體傾向某一人格 特質的程度,並以該特質來描述個體的人格特質。

三、Cattell 的因素分析特質論

Cattell 對於使用因素分析來研究人格的方法也非常感興趣,因 此,他透過觀察、實際計算個人行為次數、評量所得的資料,找出十 五個可以解釋大多數人格的因素;他更以數以千計的問卷資料,建構 出十六種人格問卷。這十六種人格是以相反對應的方式呈現,例如:

沉默-外向;強悍-溫柔;放鬆-緊張;信賴-多疑等(Pervin,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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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六種人格特質如下表 2-1-2:

表 2-1-2

十六種人格特質

主要的人格特質 與左方表格對應的人格特質

沉默、孤獨 外向

較不聰明 較有智慧

穩定、自我強度 情緒化/神經質

謙遜 獨斷

嚴謹、沉著 隨遇而安

敷衍 盡責

羞澀 膽大

強悍 溫柔

信賴人 多疑

實際 想像

直率 世故

冷靜 多慮

保守 樂於嘗試

依賴團體 自立

散漫紊亂 自律、自制

放鬆 緊張

資料來源: 洪光遠、鄭慧玲(1995)。人格心理學(頁 369)。台北市:

桂冠

以上三位學者均強調行為表現的內在傾向-「特質」,是人格的主 要成分,它可以看出人與人之間的個別差異。但他們對於是否使用因 素分析法找出特質,以及描述人格的數量方面,有較不一致的看法。

儘管有一些差異,特質論在這近八十多年來發展,仍在人格理論中佔 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下將針對特質論學者對於人格特質的分類與測

儘管有一些差異,特質論在這近八十多年來發展,仍在人格理論中佔 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以下將針對特質論學者對於人格特質的分類與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