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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知識

第三節 人類學知識與蕃地行政之關係

本章前兩節意圖探討的是:由於實際操作的困難,使得臺灣總督府在建立

「蕃情」知識系統的過程中,其實有著「蕃人」的缺席;另外,雖然積極者如撫 墾署署長齋藤音作,對「撫蕃」精神有深入的詮釋,但由上文可知,關於「撫 蕃」的概念,仍然是在「林產物利用」之架構下被納入討論。

因此,無論是從撫墾署的官制、其職掌內容、或上級發出的撫墾署長心得要 項,皆可見撫墾署專責之「撫蕃」任務,僅是「拓殖」或「林政」等更大目標下 的實施手段,雖然「蕃人蕃地調查」事業的確是「撫蕃」的前提,然而真正面對 現場的撫墾署官員,在無法突破的地理障蔽困境下,調查進度有限,僅能將大部 分的力量投入「撫蕃」的工作。

那麼,同一時期,已經以半官方的身份出入臺灣山林、將「蕃人」視為調查 主體的人類學家,其建構的「蕃情」知識,又如何和蕃地行政互動呢?

臺灣總督府的蕃情資訊來源,除了得自撫墾署與辨務署的例行報告之外,在 特殊的政策擬定與施行之前,必須蒐集特定地區或族群的蕃情資料,因而會以派 任或囑託的方式,委託學者前往調查,所得的成果,除了具有官方施政的參考價 值外,其更大的意義,在於初步完成了台灣「蕃族」知識的分類與建構。

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推動山林事業的過程中,遭遇到最大的「蕃人蕃地」問 題,首推「蕃害」的阻礙。138根據本文第二章:李仙得、樺山資紀、水野遵等人

137 陳偉智,〈殖民主義,「蕃情」知識與人類學──日治初期台灣原住民硏究的展開(1895-1900)〉,頁 44-45。

138 張旭宜,〈臺灣原住民出草慣習與總督府的理蕃政策〉,頁 3。王學新,〈日據初期宜蘭地區

「番害」之研究〉,頁147-181。

之「生蕃經驗」,其歷險見聞的「第一印象」是──生蕃與漢人結怨,卻能夠和 非漢人的族群融洽往來,因此,只要能夠「以信保之,約而守之」,就可以避免

「生蕃殺人」的發生。在此階段,「蕃害」的原因,被認為是與漢人結怨所致。

以今日的「後見之明」看來,當然理解蕃害的發生並非如此單純,然而,彼時的 撫墾署員,如何從錯誤的理解中,逐漸摸索出蕃人的風俗與文化?人類學者的研 究成果,又和現地職員有什麼樣的互動呢?

一、伊能嘉矩與鳥居龍藏對「首狩」風俗的認識

根據陳偉智對日治初期人類學家活動的分析:殖民地統治一開始,人類學家 就已經隨軍隊來臺了。參與大嵙崁綏撫儀式的平野秋夫將視察概況寄給東京人類 學會的坪井正五郎,伊能嘉矩來臺之後,立刻對該報告進行修正,自此,以《東 京人類學會雜誌》為舞臺,殖民地人類學的討論,亦隨之展開。139

「東京人類學會」是以東京帝國大學的坪井正五郎為中心,隨著學會會員前 往各地調查,各地紛紛成立人類學會,以「體質風俗習慣」為主,各地再回報實 地研究成果、匯集到《東京人類學會雜誌》。1895 年領有臺灣之後,立刻吸引了 新興的人類學科之興趣,東京人類學會的成員,或是隨軍出發、單獨來臺、或由 帝國大學派遣,紛紛來到臺灣。140例如伊能嘉矩在 1895 年 10 月來臺,先在總督 府文書課工作,利用職務之便,就近調查臺北近郊的「熟蕃」,至於「生蕃」的 調查工作,主要是利用大嵙崁或新店一帶的原住民至臺北城的機會。141

1895 年 12 月,伊能嘉矩與田代安定成立了臺灣人類學會,學會成立之際,

伊能嘉矩也在《東京人類學會雜誌》發表來臺後的首篇文章:〈臺灣通信(第一 回)會員田代安定君的生蕃實查〉,文中報導田代安定對原住民風俗的觀察,對 於「收藏支那人的頭顱」的風俗,認為是漢人長期欺騙生蕃,最後互相視為仇

139 陳偉智,〈殖民主義,「蕃情」知識與人類學──日治初期台灣原住民硏究的展開(1895-1900)〉,頁 59-66。

140 陳偉智,〈殖民主義,「蕃情」知識與人類學──日治初期台灣原住民硏究的展開(1895-1900)〉,頁 71-73。

141 陳偉智,〈殖民主義,「蕃情」知識與人類學──日治初期台灣原住民硏究的展開(1895-1900)〉,頁 68-69。

敵,因此形成了生蕃馘首的風俗;西洋的傳教師獨自進入蕃社,則鮮少被殺害。

142此說法和早期日本官員如出一轍。

1896 年 6 月,伊能嘉矩發表了第一篇討論生蕃獵首風俗的專文:〈臺灣通信

(第七回)生蕃的 Head-hanting〉。該篇文章整理了漢人文書中與生蕃風俗有關 的記載、以及與「學友」的談話,歸納出幾個「獵首」的目的:為了解決爭執、

男人結婚前必須取得人頭、為表現榮譽或勇武等等,此外,伊能也注意到,當蕃 人帶著新獵取的人頭歸社,眾人會一起飲酒作樂,然後以一定的儀式,將新獲之 人頭陳列到架上。143

1897 年 6 月,伊能嘉矩累積實際田野經驗之後,透過對大嵙崁地區的竹頭角 社生蕃的訪問,再發表〈臺灣通信(第十七回)北部地方的生蕃獵首〉。該文指 出:獵首是先天性的。在北部臺灣,生蕃男子成年時,必須出山殺人,才能得到 成年的資格;而獵取人頭會為男子獲得極高榮譽,因而也是結婚的條件,每個人 獵取的人頭被視為財產……等等,陳述與獵首相關的文化現象之後,伊能嘉矩提 出自己的觀點,認為獵首是生存競爭下的產物,在適者生存的壓力下,必須以人 力的方法淘汰惰力,因此,伊能認為,也可以用教化的力量來改變獵首習俗,例 如在臺北的歸化蕃,便能夠「不掛人頭掛獸頭」。144

同樣是 1897 年,由東京帝國大學派遺來臺進行短期調查的鳥居龍藏,亦在

《地學雜誌》發表〈關於台灣東部諸蕃族〉,該文清楚強調臺灣原住民「決不是 因為開始接觸到漢人,才興起獵首的念頭的,他們老早就有這種獵頭的習俗」,

而主要的動機是對方侵犯領地,為了復仇而獵取對方的頭,這是盛行於馬來人種 的風俗,不只是殺漢人,也會殺害同族的土人,這是東南亞共有的一種文化。145

142 伊能嘉矩,〈臺灣通信(第一回)會員田代安定君の生蕃實查〉,《東京人類學會雜誌》11 卷 117 號,頁 94-99。

143 伊能嘉矩,〈臺灣通信(第七回)生蕃の Head-hanting〉,《東京人類學會雜誌》11 卷 123 號

(東京:東京人類學會,1896),頁 337-346。原題名即作「hanting」,應為「hunting」之誤 植,茲保留原文。

144 伊能嘉矩,〈臺灣通信(十七)北部地方に在る生蕃の Head-hunting(首狩り)〉,《東京人 類學會雜誌》12 卷 135 號(東京:東京人類學會,1897),頁 333-344。

145 鳥居龍藏,〈關於台灣東部諸蕃族〉,楊南群譯註,《探險台灣:鳥居龍藏的台灣人類學之 旅》(臺北:遠流,2012),頁 204-207。原件參〈東部台灣諸蕃族に就て〉,《地學雜誌》9

以後見之明來看,鳥居龍藏在 1897 年對獵首文化的解釋,和同一時期伊能 嘉矩的觀點相比,已經相當接近今日的認知。然而,無論是伊能嘉矩的分析,還 是鳥居龍藏的學說,在齋藤音作1897 年 7 月的報告書中,不見任何深入的影響;

齋藤音作認為「蕃人的兇暴難測」之原因為:意志薄弱、感情常常戰勝意志,導 致暴怒而引發鬥爭。146倘若齋藤音作的確能代表第一線接觸生蕃的官員人中,對

「蕃人」知識最深入的代表人物,那麼至少在 1897 年,對於原住民獵首習俗的 解釋,蕃地行政官員與人類學家幾乎沒有互動。畢竟,無論是《東京人類學會雜 誌》或是《地學雜誌》,皆是各地的調查成果匯聚到東京的知識界,遠在蕃地的 行政官員,未必會和東京的知識界產生連繫。

二、現地職員對「蕃害」發生原因的理解

1897 年的撫墾署長諮問會中,討論到是否設置隘勇時,署長們普遍表示反 對,主要的考量是「避免漢蕃衝突」;意即,雖然「禁絕獵首風俗」一直是施政 的關心,但對於如何根除風俗,並沒有具體討論過該如何操作,齋藤音作認為能 夠以誠心來感化生蕃,即為明顯例證。

下表整理宜蘭廳職員對「蕃害」的解釋,可以發現至 1897 年底,撫墾署員 透過來署蕃人,大致可以打聽出蕃害的發生,有著疫病流行、與本島人結怨、祭 祀需要等不同原因;然而,從報告書中亦可發現,署員建立資訊的管道,是透過 來署蕃人、或實地視察後得知,和人類學家的田野踏查分頭進行,兩者並無互 動。

表13 宜蘭廳職員對「蕃害」發生原因之理解

時間 事由 對「蕃害」的解釋

1897.3 撫墾署開署後第一次在短期間 密集發生蕃害。

「曾聽說春季三、四月間為歷年來生蕃施暴時節,但 或許有其他不可測知的原因。」147

集 104、105 卷(東京:東京地學協會)。這裡指的「同族」,指與「漢人」相對的「土 人」,鳥居龍藏看見木瓜蕃會獵阿眉蕃的首級,因而認為「同族」之間也會互相獵首。

146 1897 年〈林圯埔撫墾署長〔齊藤音作〕講話蕃情及施設方針〉第 13 張,《公文類纂》,

V00180/A003。

147 1897 年〈明治三十年三月中叭哩沙撫墾署事務報告〉,《公文類纂》,V00163/A005。譯文引 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87。

1897.4 本島人遭蕃人殺害 17 人、負傷

148 1897 年〈明治三十年四月中叭哩沙撫墾署事務報告〉,《公文類纂》,V00163/A006。譯文引 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91。

149 1897 年〈明治三十年七月中叭哩沙撫墾署事務報告〉,《公文類纂》,V00163/A009。譯文引 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99-100。

150 1897 年〈明治三十年八月中叭哩沙撫墾署事務報告〉,《公文類纂》,V00163/A010。譯文引 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106-107。

151 1897 年,〈明治三十年九月中叭哩沙撫墾署事務報告〉,《公文類纂》,V00163/A011。譯文 引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113。

152 1899 年,〈明治三十二年十一月中蕃人蕃地ニ關スル事務及情況宜蘭廳報告〉,《公文類 纂》,V04623/A007。譯文引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 247。

153 1900 年,〈宜蘭廳管內溪頭社踏查報告〉,《公文類纂》,V04625/A026。譯文引自王學新編 譯,《宜蘭史料彙編》,頁354。

154 1900 年,〈 明治三十三年六七八月中蕃人蕃地ニ關スル事務及情況宜蘭廳報告〉,《公文類 纂》,V04623/A010。譯文引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 274。

154 1900 年,〈 明治三十三年六七八月中蕃人蕃地ニ關スル事務及情況宜蘭廳報告〉,《公文類 纂》,V04623/A010。譯文引自王學新編譯,《宜蘭史料彙編》,頁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