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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延續上節關於「綏撫」的討論,分析撫墾署開署之際對「蕃民撫育」的 定位,以及原初預設的工作內容,與實際運作的落差;最後針對撫墾署的「撫 蕃」性質,提出本文的觀點。

79 森丑之助,〈關於台灣蕃族〉,收錄於《生蕃行腳:森丑之助的台灣探索》,楊南郡譯註(臺 北:遠流,2012),頁 587-591。

由於對山區的情報不足、自然地理環境的障蔽,初來臺灣的日本人無法進入 內山,此時期與原住民的接觸處於被動,雖然各地官員陸續對生蕃進行「綏撫」

儀式,向被統治者宣示統治權的成立;然就實務層面,蕃地仍然屬於原住民的領 域,無論是在知識上或是軍力上,官方都不具備主動進入的條件;必須透過交 涉,得到原住民的同意與協助,才能進入蕃地──以上既存障礙,構成了撫墾署 推動業務的條件限制,在拓展各項事業的同時,和居住於周邊區域的原住民維持 良好關係,也成了理所當然的基礎。

一、從〈臺灣行政一班〉到「撫墾署長須知要項」

1896 年 4 月臺灣總督府開辦民政,從 6 月到 8 月之間陸續在鄰近蕃界的重要 地點設置 11 處撫墾署,做為管理樟腦事務與「蕃情」的機構,受總督府民政局 殖產部拓殖課管轄,其職掌有三:

一、蕃人之撫育、授產、取締事項;

二、蕃地之開墾事項;

三、山林樟腦製造事項。80

表3 全臺 11 處撫墾署81

名稱 成立日期 首任署長 管轄區域

五指山撫墾署 6.28 山口義耀 西南至紅毛河、藤坪河,東北至新竹支廳界 臺 東撫墾署 6.29 曾根俊虎 臺東支廳

大嵙崁撫墾署 6.30 宮之原藤八 臺北縣直轄區、基隆與淡水支廳 大 湖撫墾署 7.07 椙山清利 苗栗支廳

叭哩沙撫墾署 7.09 小野三郎 宜蘭支廳

東勢角撫墾署 7.15 越智元雄 臺中縣直轄區內,鹿港支廳

南 庄撫墾署 7.18 水間良輔 西南至新竹支廳界,東北至紅毛河、藤坪河 埔里社撫墾署 7.23 檜山鐵三郎 埔里社支廳

林圯埔撫墾署 7.27 西田又二 雲林及嘉義支廳 恆 春撫墾署 8.01 相良長綱 恆春支廳

蕃薯寮撫墾署 8.03 佐竹義和 臺南縣直轄區,鳳山支廳

撫墾署開設的時間差,也反映了臺灣各地武力壓制的狀態,在警察與軍隊的

「保護」下,撫墾署才得以著手處理山林事務。82由於開設時間是 1896 年,與

80 1896 年〈臺灣總督府撫墾署官制〉,《公文類纂》,V00002/A010。

81 1896 年〈撫墾署管轄區域各署長ヘ通知ノ件〉,《公文類纂》,V00055/A023。

82 北村嘉惠,《日本植民地下の台湾先住民教育史》,頁 43-45。

「最初會見」已相隔將近一年;因此,在分析撫墾署業務之前,本文先簡略比較 此時與1895 年總督府建制時,對「蕃民撫育」定位的異同。

1895 年 9 月 22 日,民政局長水野遵發表〈臺灣行政一班〉,將「蕃民撫 育」的項目明確置於「殖產」章節中,與內地人移住、諸產業推動、度量衡、山 林原野調查等事宜並列,內文談到:

教育蕃民是我政府責任,開發蕃地是培養富源之要務……前政府在數年以 前設撫墾局,接近蕃地各處再設分局辦理撫育蕃民,取締開墾及交換物品 等事宜,因支那官吏貪婪,不無弊害發生,當局若得其人,亦可得極佳結 果,爾後與蕃民之交涉若得圓滑運行,至有可觀云耳。……要使蕃民服從 者,除用威力外,同時要施以撫育政策,蕃民常以殺戮為能事,襲擊支那 人,此或因支那官民以譎詐結交,而予欺騙,元來蕃民猜疑心極重,並有 復讎心理存在,動不動就容易發生糾紛,所以平常要備兵力以臨之,但若 以信保之,約而守之,開其天性亦未嘗不可,現在西洋人與之交親友優而 遇之,此法足知其用心,所以要予撫育不可誤其方法,要其歸心悅服敢曰 不難,前政府所設撫墾局可以倣效,時而招集酋長及其他人饗以酒食、贈 予布匹器物,施以教育,諄諄不倦者必收好果……83(底線為筆者所加)

〈臺灣行政一班〉中描述的蕃人性格、和蕃人相處的態度、蕃人殺戮的原因 分析等等,被 1896 年「撫墾署長須知要項」繼承,成為初上任的第一批撫墾署 職員,在親身接觸原住民、累積蕃地行政經驗、建構自己的「蕃情」認知之前,

賴以參考的第一手知識。

1896 年 6 月 10 日,殖產部長押川則吉發出「撫墾署長須知要項」,可視為 新官上任的入門書,內容涉及十三項相關事務:(1) 與地方廳之間的交涉;(2) 蕃 民撫育;(3) 物品交易;(4) 日本人、清國人出入蕃地;(5) 外國人事務;(6) 蕃民 鎗器;(7) 殖民地選定;(8) 蕃社名、戶口、風俗調查;(9) 通事;(10) 樟腦製造;

(11) 伐木殖林;(12) 森林所有;(13) 山火取締。其中「蕃民撫育」一項的內容,

與〈臺灣行政一班〉並列比對,可以發現一些變化:

83 1895 年〈臺灣行政一班(民政局)〉,《公文類纂》,V00018/A001。

……生蕃雖然淳樸無智,但誠懇恪守信義,撫育得宜,一定悅服歸順。至 於撫育方法需仔細思慮,如欲買得彼等歡心而徒給酒食或物品時,或許會 增進其慾望心……對原住民給與酒食或物品時,僅量擇定日期召集各社酋 長及有力者舉行,或命其做事,給予勤勉者獎品、怠惰者嚴加督促,如此 亦可謂一策。84(底線為筆者所加)

開署前與生蕃初會時必要的贈與物品、酒食招待,在撫墾署時期,已被認為是不 必要的行為。賞賜的發生,最好能帶來籠絡頭人的效果,或者當做為官方勞動的 獎勵。由此可見,李仙得、樺山資紀等人探勘臺灣時,以酒食交換、禮物贈與為 中心的外交模式,於此時期,雖然仍然是重要的接觸方式,其「外交」的意義漸 漸被淡化──然而,就實際情況而論,發送贈品、招待酒食,仍然是撫墾署吸引 蕃人來署的重要籌碼,此點留待下文詳述。

二、撫墾署急務:「調查可以永久施行的撫民策」

撫墾署時期,蕃人蕃地事務究竟處於什麼樣的狀況,亦可以從「蕃民撫育」

的內文推知,該節提及:

……總之,在對蕃民經驗未足且未詳知蕃地的實情之今日,對各地性質相 異的無智蠻民,不能輕易施行同一政策。因此各撫墾署應詳細調查可以永 久施行的撫民策,報告本部,然後參酌各地情況制定適宜之法。唯夫今日 為百事創業之際,故處置蕃民,盡可能防止因小事而釀成糾紛,萬不得已 的場合,雖可使用武力壓制,但需慎重熟慮。85(底線為筆者所加)

由底線部分可知,此時期臺灣總督府對於蕃人蕃地事務,並沒有統一、永久的政 策,必須有賴各地機構詳細調查,「報告本部,然後參酌各地情況制定適宜之 法」。

關於日治初期,各地在調查蕃情時遭遇的問題,將在第三章中討論。本節欲 強調的重點是:雖然從撫墾署的官制、職掌、與工作要項來看,撫墾署業務以

84 1896 年〈撫墾署長心得要項通知ノ件〉,《公文類纂》,V00058/A046。

85 1896 年〈撫墾署長心得要項通知ノ件〉,《公文類纂》,V00058/A046。

「拓殖」或「林政」為核心,86「蕃民撫育」的確不是重點,然而,在日治前期 對蕃方針未明的情況下,對撫墾署來說,實地調查「蕃情」的職責,才是當前真 正的「急務」,也是推動其他業務的基礎。

雖然「撫墾署長須知要項」列出十三項事務,事實上大多無法真實落實。以 叭哩沙87撫墾署的事務報告為例,1896 年到 1897 年間,真正著手進行的,主要是 視察各地情報、處理製造樟腦的申請案、以及撫育來署蕃人。也就是說,「綏撫 生蕃」的延續,佔據了撫墾署的主要工作──對來署蕃人賜與物品並招待酒食,

同時,提供下山交換物品的蕃人住宿空間,當蕃人來署或寄宿時,署員就近打聽 蕃情、練習蕃語、通知蕃人樟腦試辦的地域、招募蕃人前往工作,並且呼籲蕃人 與製腦業者和平相處。88

三、撫墾署署員的「撫蕃」工作

撫墾署時期,署員推動業務時,所遭遇最大的障礙,應當首推「無法主動與 山區原住民接觸」。雖然透過贈與物品、酒食招待的吸引,署員大多能和來署蕃 人建立良好的互動,然而,欲進一步推動事業時,往往遭遇到各種零星的挫折。

最一開始,撫墾署署員為了積極推動蕃情調查,頻頻向關係友好之蕃人要求 入山視察。有趣的是,雖然蕃社頭目願意率眾來署會見,然而對入山視察的要 求,即使鮮少當場拒絕,但也不正面回應,尤其避免暴露部落的位置。

以叭哩沙撫墾署進入溪頭外社的過程為例。1897 年 1 月,為開鑿宜蘭至蘇 澳、南澳的道路,署長小野三郎與宜蘭守備隊徵召苦力 80 人由宜蘭入山,中途 小野三郎與數人脫隊尋找蕃社位置,沿水源發現了蕃人的屋舍,但入社之後卻發 現蕃人捨棄家屋逃走,爐中灰燼仍有餘溫;回到紮營地,發現有生蕃攜帶國旗前

86 雖然撫墾署屬拓殖課管轄,然而,李文良指出:總督府首任林務課長有田正盛、曾任殖產課長 的木村匡、明治末年的林務課長賀田直治等人,曾經在談及撫墾署時,將其事務定位在林務的 範疇。因此,「領臺初期的總督府行政部門中,恐怕沒有所謂的『理蕃部門』,蕃政是屬於廣 義的林政之一部分。」參李文良,〈帝國的山林──日治時期臺灣山林政策研究〉,頁 53-54。

87 指今天宜蘭西南近山地帶,包括現在的三星鄉與部分的員山鄉、大同鄉。

88 王學新、沈瑋瑋,〈日治初期(1895-1903)宜蘭廳的理蕃政策〉,《日據時期宜蘭地區原住民 史料彙編與研究》,頁 503-570。王世慶,〈日據初期臺灣撫墾署始末〉,收錄於《清代臺灣 社會經濟》,頁475-546。

來,但詢問他們蕃社位置時,皆支吾其辭,不願被日本人得知。891897 年中狀況 類似,趁合歡蕃90人下山來署時,署員兩次要求參觀部落,蕃人口頭答應擔任嚮 導,卻在出發前一晚逃匿,生蕃通事亦推辭帶路,以至未能成行,嘗試兩次皆如 此結果。91可見經過撫墾署半年來的努力,蕃人言行舉止雖然不違背日本人的意 志,但從未願意讓日本人掌控自己的生活領域。

宜蘭第一次終於由蕃人帶領進入蕃社,為1897 年 9 月視察溪頭外社,因為有

宜蘭第一次終於由蕃人帶領進入蕃社,為1897 年 9 月視察溪頭外社,因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