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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蕃界的封鎖與歸順(1898-1909)

第二節 掌握山區原住民的物品需求

一、宜蘭廳的非武力治理作風

相對於大嵙崁地區因蕃害爆發,走向日蕃決裂的情勢,宜蘭地區的作法特別 值 得 討 論 。 廖 英 杰 認 為 , 首 任 宜 蘭 廳 長 西 鄉 菊 次 郎 在 任 的 6 年 ( 1897.5-1902.11),恰好是宜蘭製腦業由民營製腦轉向官營製腦,而後再轉變成資本家特 許製腦的時期,在追求樟腦利益的目標下,西鄉菊次郎對宜蘭廳轄內的原住民採 取非武力性的殖民統治操作,其作風與往後的宜蘭廳長有很大的差異。207

西鄉菊次郎(1861-1928)是明治維新名人西鄉隆盛之長子,1872 年以北海 道開拓使留學生的名義,被派遺到美國留學,在費城學習農學。1874 年受命回 國,1877 年,隨父親西鄉隆盛參與西南戰爭,因而失去了右小腿,從此使用義 足。1884 年,在叔父西鄉從道的斡旋下,進入日本外務省任職,之後工作以外交 事務為主,1891 年因足疾復發而辭官返家。休養 3 年之後,因甲午戰爭而回歸官

206 1900 年 〈 大 嵙 崁 地 方 隘 勇 增 設 其 他 臺 北 縣 ヘ 委 任 ニ 關 ス ル 件 〉 , 《 公 文 類 纂 》 , V00537/A017。參王學新編譯,《臺北桃園史料彙編》,頁 383-389。

207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73。

場,從此與臺灣結緣。1895 年 4 月,西鄉菊次郎被任命為大本營屬員,隨日軍登 陸澎湖,2086 月起視察澎湖、臺南縣、安平等地方,7 月回日本向內閣報告臺灣南 部的狀況,此次上京,西鄉菊次郎向叔父西鄉從道詳細請教當年征討牡丹社的見 聞,之後向內閣提出建議:「臺灣治政的要點,首要在於收攬民心,而收攬民心 最重要的是站在住民的立場來執行政策,不能一味強迫住民接收日本式的管理方 式。」209從其中的內容,可以想像到撫墾署撤廢後,在西鄉菊次郎主事的宜蘭廳 內,撫育蕃人的理念,仍然保留了一段時間。

1896 年 4 月西鄉成為基隆支廳長,之後轉任宜蘭廳長,在基隆與在宜蘭皆參 與了國語傳習所的工作。在任 6 年內,對原住民方面,始終沒有採取徹底的武力 衝突,而是以「會談」、「埋石宣誓」、「管制物產交換」以及「頭目移住」等 手段,與原住民交涉。210

由於宜蘭地區並未爆發大規模的武力衝突,因此宜蘭地方政府與轄內溪頭 蕃、南澳蕃互動的情況,若僅按《總督府公文類纂》收錄的報告書,難以推敲原 住民與日本官員間往來的細節。有賴廖英杰於其碩士論文〈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 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中仔細整理《臺北州理蕃 誌(上)》的原始材料,還原南澳蕃逐步受制於日本官方的過程,茲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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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地方內約有兩大族群,分別是南澳蕃與溪頭蕃,樟腦產量以南澳蕃居住 的地區較多,然而南澳蕃位於深山,與平原地區互動較少,日本官方招徠困難;

而溪頭蕃位於蘭陽沖積扇扇頂,恰是大嵙崁地區往來宜蘭的交通要道。212

208 陳文添,〈從檔案看西鄉菊次郎在臺經歷〉,《臺灣古文書學會會訊》第 2 期(南投:臺灣古 文書學會,2008),頁 33-36。

209 佐野幸夫,《西鄉菊次郎と台湾》(鹿兒島:南日本新聞開発センター,2002),頁 101-105。

210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88。

211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88-95。

212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75-77。

1900 年 2 月 12 日,一名日本警官宮田亨為了管制入山的漢人,遭到大湖桶 山附近的南澳蕃人射殺。此為宜蘭地區第一則日本官僚被殺害的事件,令南澳蕃 有一段時間不敢下山。廳長西鄉菊次郎對此事發表的言論為:「這件兇行起因於 庄民恃眾越界,深入蕃地,傷害了蕃人的感情而引起的。……對蕃的事務,類似 的情形頗多,如果沒有探討其原因,率而加以問罪,反而流於鹵莽。」213

當時,宜蘭廳內有兩處物品交換所,溪頭蕃至天送埤庄進行交換,而南澳蕃 至阿里史庄交換。因應宮田亨事件,羅東辨務署長山本瀧四郎於 4 月懲罰性地關 閉阿里史交換所,斷絕南澳蕃的物資,尤其是鹽的供應。事後針對物產交換制加 以討論,是否能推行其他地區;西鄉廳長認為此事缺乏前例,希望羅東辨務署與 叭哩沙支署先妥善討論。不過,事實證明,管制物產交換很快就獲得成效,6 月 10 日,南澳蕃爺母抵來社、友干毛果社、呔毛馬簡社等 68 人下山請願,同意埋 石立誓,希望能恢復交易;叭哩沙支署同意解除三社的禁令後,其他的南澳諸社 也紛紛來署請求埋石立誓。事後西鄉廳長承認埋石立誓早就沒有實質效果,徒具 形式,然而,比起大嵙崁動用大軍的做法,管制物產交換似乎更為有效。214

1900 年 1 月,調查發現大嵙崁後山蕃215與宜蘭地區交換槍枝,總督府要求宜 蘭廳詳加調查。依循物品管制的思維,8 月,西鄉菊次郎報告:由於蕃人使用槍 枝並不是為了殺人,而是生活上的必要,因此無論如何管制,都無法斷絕走私,

只是引起蕃人不高興,不如訂定條件並且限制必需的數量,先准予供給溪頭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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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90。原件參《臺北州理蕃誌(上)》,〈宮田巡查部長ノ遭難〉,頁 201-202。

214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90-92。原件參《臺北州理蕃誌(上)》,〈南澳ノ爺母抵來、油簡毛果、呔毛馬簡等社蕃ノ 埋石宣誓竝ニ交換ノ解禁〉,頁 222-223;〈南澳蕃埋石宣誓〉,頁 224;〈總督ニ對スル宜 蘭廳長ノ同上報告〉,頁233-234。

215 或稱合歡蕃、Gaogan 蕃,今稱為「卡奧灣群」,分佈在桃園縣復興鄉高義村、三光村、華陵 村,以及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村。參考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灣原住民族文化知識 網」。

216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92-95。原件參《臺北州理蕃誌(上)》,〈銃器彈藥密輸ニ關スル民政長官ヘノ回答〉,頁 229;〈銃器彈藥密輸ニ關スル西鄉廳長ノ報告〉,頁 226。

透過一連串關於物產交換管制的討論,可以發現宜蘭地區的官員們,在 1900 年前後,已經瞭解到對於山區的住民而言,交換平地物資的絕對重要性;也認知 到介入物品交換的流通網絡,能夠相當程度地制馭山區原住民。然而,由於宜蘭 廳長西鄉菊次郎個人的治理作風,始終不願採取強硬的武力衝突,因而在宜蘭地 區,「物品交換管制」才得以成為主流的策略,而不是演變成如大嵙崁之「絕對 的閉鎖主義」。

二、確認「管制物產交換」之效力

1900 年 4 月停止南澳蕃在阿里史的物產交換所,6 月南澳蕃下山埋石宣誓,

達成一時的和平;然而 7 月之後,「蕃害」再度發生,調查之後認為,當時收成 結束,需要舉行祭典,同時社內又流行病疫,需要大量人頭做為祭品。為了防止 腦寮遭受攻擊,叭哩沙支署長於9 月 20 日再度宣佈中斷物品交易。此次效力很快 就顯現,10 月起溪頭蕃與南澳蕃頭目下山與西鄉見面會談,這是西鄉菊次郎本人 第一次會見生蕃,到年底前一共會面四次。每次會談,西鄉皆要求各社頭目移住 平地,各社大致都同意移住,僅南澳蕃較擔心環境適應問題,要求分批移住。廖 英杰認為:阿里史交換所關閉後的立即見效,才使宜蘭廳深入察覺此方法的有 效,也希望各社移住能解決蕃害的問題;因此在 1901 年進行「頭目移住」時,5 月同時將交換事業收為官營。217

然而事與願違,頭目移住計劃實施的隔年,1901 年 8 月,南澳蕃老狗社攻擊 阿里史蕃產物交換所,殺傷職員並搶奪物資,事件發生後,情勢緊張,原本被交 換所僱用的四名蕃婦,以及移住至平地者,都立刻逃回山中,或藉口回山收獲,

之後不再下山。218

217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95-101。原件參《臺北州理蕃誌(上)》,〈蕃界警備ニ關スル各署管下ノ情況〉,頁 238-239;〈兇蕃ニ貿易ヲ禁止スル叭哩沙支署長ノ宣示〉,頁 248;〈西鄉廳長ノ南澳及斗史蕃 引見並ニ埋石宣誓〉,頁 266-274;〈南澳蕃ノ下山ト西鄉廳長ノ引見〉,頁 274-279;〈12 月1 日南澳蕃ノ埋石宣誓〉,頁 280-281。

218 廖英杰,〈宜蘭近山地區發展過程之研究(1796-1920)──樟腦、泰雅與叭哩沙平原〉,頁 99-100。原件參《臺北州理蕃誌(上)》,〈南澳蕃老狗社外一社蕃人阿里史交換所暴動所員 ノ死傷〉,頁 350-352;〈傭使四名ノ化蕃婦竝ニ阿里史及天送埤移住蕃人遁竄〉,頁 352;

〈七月蕃情概觀〉,頁334。

頭目移住計劃宣告失敗後,1901 年 12 月 24 日,後藤新平要求宜蘭廳製腦地 轉移至南澳蕃勢力下的大湖桶山,為了與南澳蕃交涉,西鄉廳長重振蕃產物交換 制度。1902 年 3 月,重新恢復南澳蕃在阿里史的交換所制度,新的交換所制度與 教育所結合,教授南澳婦女使用日式織布機;9 月的新規定是:必須以農作物才 能交換食鹽,不可如過去一樣以獵物換鹽,加強了鹽的管制。顯然意圖使原住民 由狩獵民族「進化」成農業民族。10 月,南澳頭目及社人等 100 名下山,與大湖 桶山的製腦特許締結「和親」。可惜的是,「和親」之後,西鄉菊次郎因母親生 病,於 1902 年 11 月離職,繼任者為原任桃仔園廳長的佐藤友雄,從此宜蘭地區 的政策亦轉向隘勇線擴張。219

宜蘭廳與山區原住民交涉的過程中,理解到食鹽對山區住民的重要性,因而 能夠將交換所做為談判的武器,藉此迴避了大規模武力衝突,數次達成交涉的目 的。似乎可以說是某種有效的手段,然而這樣的經驗,有沒有進入到中央層級的 討論,進而被其他的機關模仿、採納呢?

三、由「理蕃」架構來看宜蘭廳施策之成效

三、由「理蕃」架構來看宜蘭廳施策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