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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Payment Method)

前一章節所陳述的支付類別中可以知道,不同的付款條件對應到不同的付 款方式,而電子商務所依賴的貨幣型式指的是非現金的型式,透過電子網路型 式傳送交易支付資訊。隨著資訊安全性的要求提升,傳送支付資訊的載體也有 多樣的發展。以實體載具來說,塑膠卡片的演進,從磁條卡進入到晶片卡時 代,新一代的電子商務已經朝向行動商務,行動支付更是最近被熱烈討論的議 題,行動支付的能力已經被列為一個國家發展成熟與否的指標,而支付方式已 因應各式不同的需求,演進出多樣化的路線,很難簡單的區分出來。

就貨幣載具主要區分為有實體載具與非實體載具,但其實現在多已虛實整 合,在複雜的交互應用中先以簡單概分為下。

一、實體載具

大體上通稱為塑膠貨幣,型式非常多樣性,通常以卡片的型式呈現,如信 用卡、晶片金融卡、簽帳卡、禮物卡(Gift Card)、集點卡、悠遊卡等等,以實體 票券型式存在的消費券、折價券、兌換券等也都歸在此類實體載具的範圍。

實體載具又有分接觸式及非接觸式的型式,接觸式如磁條卡、晶片卡等。非接 觸式如悠遊卡、iCash 等。

接觸式實體載具型式是現今電子金流的主要支付應用工具,以銀行發行的 金融卡來說,由於卡片上內建高度加密機制的晶片,因次被盜取或覆製使用的 機率很低,唯在使用時必需有特定的讀取設備,始得進行電子交易傳輸支付資 訊,且若帳號、密碼等卡片資訊遺失或忘記,報失或重新取得支付驗證資料是 個挺麻煩的程序,實際使用上由於對新興的電子行動支付來說,一般的行動裝 置都不具備讀取接觸式晶片卡的能力,大大降低普遍使用且數量龐大的晶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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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及金融卡在行動電子商務的能力。

非接觸式載具之於實體商店的應用上已有很大的應用表現,悠遊卡經過

「電子票券管理條例」通過後已經成為公營運輸、停車等費用收取費用的重要 工具,也能提供跨業的商店交易使用,如便利超商及電影院可以使用悠遊卡進 行購物及購票。但非接觸式載具的缺點在於應用在電子網路購物金流上卻無法 實現,非接觸式載具的簡易讀取設備並無法普及被安裝在個人電腦上,一般家 庭也不可能購買如商店端使用的讀取設備,因此無法應用在電子商務上。

綜合接觸式及非接觸式的特性,悠遊卡公司已經開始發行記名制的晶片悠 遊卡,但礙於電子票證管理條例通過的使用方式,這記名制悠遊卡尚無法被使 用在電子商務網路交易中作為金流支付使用。

在綜合應用上為了搶攻行動支付全台 5 兆元商機,財金公司、聯合信用卡 中心及票交所擬合設台灣行動支付公司、經營金流信託服務管理平台(PSP TSM),透過智慧型行動裝置作為載具,並以 NFC 為通訊基礎,以 OTA 型式 下載銀行信用卡使用憑證達成更綜合性的行動支付應用,看起來似乎很有新一 代支付工具的態勢,解決了認證、網路、實體等支付工具的需求,但由於第三 方支付專法尚未出爐,其後續發展還有待觀查。

在研究及經驗上來說,實體載具無論用何種型式皆會面臨設備投入成本 高,使用者因需要隨身攜帶易造成遺失問題在某些情境下反而造成更大的不便 利性。

二、非實體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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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以會員儲值電子錢包的型式應用,載具為非必要或非專屬型式,以會 員身份即時認證來進行電子錢包的扣款支付,其身份辨識的主體並不存在使用 者任何的載體上,由於此特性對於商務來說只要買賣雙方透過第三方業者的認 證通知,交易支付便可以進行。

非實體載具的付款方式可以結合其它載體使其實體化,比如即時產生動態 的 QRcode 於智慧手機、平板電腦上或列印於紙張,讓商店一次性的辨視,,

甚至於像大陸支付寶剛推出的型體辨識 KungFu (空付),支付機制,當人們在 第一次要設定這個支付方式時,可以選擇任何實體物品作為支付時的代表,比 如你的寵物、刺青、臉孔…..等等任何你想拿來當作支付特徵的實體物品,當然 這個物品要不能時常變化。

將這個實體物品特徵掃描進去後,我們可以設定使用這個支付工具的支付 金額上限,若超過這個金額即無法支付,用以降低風險損失。每次支付時其實 就是一種影像識別機制,比對初始時所掃描進去的特徵。

由上例可以知道,非實體載具重要的是身份辯識,要使用非實體載具前,

必需經過實名制身份註冊驗證流程,完成身份註冊後便可以透過多種型式對支 付過程進行驗證支付的真實性,舉最簡單的例子來說,在網站購物時,除了以 註冊時填寫的帳號及設定過的密碼進行登入後,確認支付前透過第三方支付公 司再發送出一個動態驗證的 OTP 密碼至註冊人的第二聯絡通道,如手機簡訊 或 Email 等,待付款人再次輸入動態密碼後始得完成支付程序。

非實體載具的支付方式並非必要事先儲值至使用者電子錢包中,事先將信 用卡資訊存儲至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消費支付時採用上述步驟一樣可以完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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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卡支付,並且在交易的過程中不需要輸入信用卡資訊,更可以降低信用卡資 料被竊取盜錄的風險。

非實體載具的支付方式普遍存在全世界各國的第三方支付收款應用上,實 務上除了使用方便外,由於透過第三方支付的交易履約保證機制保護,相對降 低了詐騙犯罪的風險,非常值得我們更深入的研究。

三、其它

諸如透過超商列印一維或二維條碼至櫃檯繳費、利用超商作為收貨付款的 超商店取、快遞公司貨到付款等等的支付工具其實透過的載體其實仍是以現金 型式發生,只是應用面上透過不同的支付通路,這並不能真的被列為實體或非 實體載體,其實就是使用現金作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