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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二二八事件平反歷程
而國民黨也由於李登輝繼任總統,開始和此運動展開新的對話。以下就和平 日運動所提出的訴求為主軸,羅列該議題的發展梗概,除了檢視二二八公義和平 運動對官方和民間所造成的影響,也擴大了解二二八事件的平反議題在台灣社會 的轉折歷程。
(一) 真相調查與釐清:
1987 年台灣省議會曾要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進行二二八史料採集及口 述訪問,但成效不彰,1988 年再度進行全台調查,於 1991 年之後出版《二 二八事件文獻輯錄》三冊。國史館則於 1997 年出版《國史館藏二二八檔案 史料》(上中下),並於 2002 年起,陸續出版十八冊政治檔案彙編。
1988 年監察院公布閩台監察使楊亮功及監委何漢文 1947 年的二二八事 件調查報告,1989 年國防部再度針對二二八事件提出書面報告,但仍然都 是以舊時官方的斷簡殘篇為主,引起民間不滿與學術界質疑,於是引發公 布檔案的呼聲。1990 年 11 月 29 行政院成立「研究二二八事件專案小組」, 1991 年行政院成立二二八工作小組,並於隔年二月公布二二八研究報告。
直至 2000 年國家檔案局籌備處成立,著手規劃二二八檔案的清查、徵集與 整理。
至於學術研究與民間文史工作的禁忌,在 1989 年行政院長俞國華受立 委質詢時,表示政府未禁止學術研究二二八事件,間接開放了民間與學術界 進行調查研究的空間。1989 年張炎憲與李筱峰出版《二二八事件回憶錄》, 1991 年 1 月二二八民間研究小組成立,舉辦學術研討會、出版論文及,而文 史工作者與學者也進一步展開大規模口述訪問。
各縣市政府和民間社團也相繼進行歷史真相訪問口述及出版。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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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1995 年間嘉義市政府相繼補助出版嘉雲地區四本口述歷史,1997 年 嘉義市成立財團法人嘉義市二二八紀念文教基金會,承繼嘉義市二二八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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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4),頁 33-35。
121 參考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網站,
http://museum.228.org.tw/info.aspx?v=BB894F114AE3C2CF。2012/2/27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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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紀念日
1996 年首先由台北市長陳水扁宣布台北市於二二八放假一天。1997 年,立法院通過訂 228 為和平紀念日,並訂為國定假日。2000 年陳水扁 代表民進黨參選總統,當選第十任總統,二二八平反運動進入另一個階 段。
4.紀念活動
每年在各地持續舉辦演講、遊行、祭典、追悼會。初期各項紀念活 動大多是由民進黨各地公職人員和長老教會所籌辦。陸續則有各縣市政 府與民間社團舉辦音樂會、展覽等多元化型態進行紀念。
(三)官方道歉
1988 年 12 月 31 日,行政院長俞國華接見學者時談話表示,二二八 事件是多年前的偶發事件,「死的人也不全是台灣人,其中也有不少外 省人」,他認為「淡化掉就好了」,而且「現在會提到這件事的,只是藉 此挑撥的少數人」,再者,民族之間的紛爭由來已久,「當年滿州人入關 殺了很多壞人,滿州皇帝也未向漢人道歉。」122引起輿論批判,雖然之 後在立法院院會上表示當時比喻可能不完全得體,但是否認說過「滿州 皇帝未向漢人道歉」一詞。123
1990 年 2 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的道 歉」一文,對於受害家屬長期的悲憤與恐懼,教會未提出應有的聲援與 溫暖,表達歉意,124並要求國民黨政府應該對受難者和家屬道歉,此文 引起社會激盪。
122 參考〈俞國華嚴重失言〉,《新新聞周刊》196 期,1989 年 1 月 9 日,頁 12-14。
123 《立法院公報》,第七十八卷,第十八期,頁 27。
124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除了公開道歉之外,嘉義中會組成二二八受難者家屬採訪團,將
總會發表之道歉函送至家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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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 1995 年,總統李登輝在台北新公園為官方紀念碑揭幕時,代 表政府向受難者及家屬道歉。
(四)賠償
1990 年 2 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發布「對二二八事件受難家屬的道 歉」時,同時要求國民黨政府應該對受難者和家屬作必要的賠償,為日 後的補償條例埋下伏筆。
經過立法院多次討論後,原定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被 修訂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1995 年 3 月立法院完成三讀,
於 1995 年 10 月 6 日施行;同年 12 月,行政院「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 會」正式運作處理補償案件申請。原規定補償金申請期限至 1997 年 10 月 6 日屆滿,而後四度延長,至 2004 年 10 月 6 日截止。2006 年 3 月間,
行政院又函請立法院修正該條例,台聯立委提出刪除補償金申請期限規 定之主張,使更多受難者有獲得補償的機會。
根據「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統計,原定補償期間自 1995 年 12 月至 1997 年 10 月,所核定的補償案件為 1076 件;而延長補償期間自 1997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2 月,所核定的補償案件為 1177 件。據此估算 延長補償期間通過案件所佔比率約 52%。125自 1995 至 2006 年為止,二 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審理通過的 228 事件受難案總計 2,264 件,其中「死 亡」類案件 680 件、「失蹤」類案件 179 件、「其他」類(包括監禁、受 傷或名譽受損等)1405 件。受領賠償金的人數(包括受難者本人或受 難者死亡後的家屬)總計 9,420 人;賠償金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總金 額約 72 億。
125 引自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
http://www.228.org.tw/pages.aspx?v=15EA1948FFC4FA7A,2012/2/26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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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 償條例修正案」,將法案正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五) 回復名譽與其他
在紀念活動的演講中,不斷有人呼籲要求特赦政治犯,也有立委提 出質詢,但是行政院長俞國華否認還有政治犯。直到 2003 年總統陳水 扁頒發「二二八回復名譽證書」給受難者及家屬。
在教育方面,1990 年 2 月民進黨立委質詢要求將二二八真相編入教 科書,國立編譯館之後表示同意,但是同年 8 月高中歷史教科書首度加 入二二八史實,但全文僅有百字。
此外,藉由公義和平運動呼籲家屬站出來說出真相,關注二二八事 件受難遺屬的力量也慢慢集結。1991 年 8 月「二二八關懷聯合會」成立,
各縣市也陸續成立以「關懷受難家屬」為宗旨的民間社團,除了對於補 償條例表達意見,也不斷要求政府公布檔案與歷史真相。
(六)追究責任
「二二八和平日運動」在 1987 年推動時,是以「愛心和寬容」為 出發點,並未提到究責,只有參與演講會的來賓提出此呼籲,但未集結 聲音與行動中,卻還要回應官方「以牙還牙」的質疑。然而,真相的逐 步揭發,卻沒有帶出反省與歷史正義,卻被曲解為「揭開傷口」、「撕裂 族群」。2007 年立委王幸男、王拓等民進黨委員提出「二二八事件及戒 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王拓表示:「此提案是為了 追查元兇及真相,同時也可以還給絕大多數外省族群清白,他們與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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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案的統治集團無關,卻長期背負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的原罪」,但 是國民黨反控民進黨立委「株連九族」,而將法案封殺。126
2010 年以二二八關懷總會為主的 108 位受難家屬對國民黨正式提 出訴訟連署,除了要求國民黨應於各大報頭版正式為 228 事件道歉且公 布所有其持有的 228 事件檔案外,並要求國民黨應提出新台幣 20 億元 作為 228 國家紀念館的籌設營運經費,其新聞稿指出:
雖然 228 事件發生至今,政府已多次公開道歉並以國定假日公開紀 念,但真正的元兇卻始終迴避責任之承擔與真相之釐清,我們不禁 要問:既然 228 事件係發生在「以黨治國,黨在國上」的訓政時期,
為何反由同為白色恐怖受害者的全體國人對受難者暨家屬負其責 任?實際操縱 228 慘劇發生的中國國民黨為何迄今仍未道歉?其 所以悍然拒絕承擔責任並向全體受害者道歉,是否係因真相迄今依 然未明,而有恃無恐?中國國民黨對真相的矯飾,是否無異讓全體 國人成為遺忘歷史的幫凶?127
這項行動等於為平反運動再翻開新的一頁,將過去「和平與公義」的訴 求推到「究責」的司法正義層次。本訴訟於 2011 年 4 月二審敗訴,高院合 議庭認為「縱使蔣介石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指揮,並以其公務員身分對受難者 有侵權行為,尚無證據證明和國民黨有何關連」,可上訴。128
126 引自李鴻典,〈二二八究責草案 國民黨迴避扭曲〉,《新台灣新聞週刊》第 611 期
(2007/12/05);以及林嘉誠,〈人民覺醒與轉型正義〉,《新台灣新聞週刊》2007/11/12 第 612 期
127 引自〈二二八關懷總會新聞稿〉2010/02/25 苦勞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0681。
128 引自楊國文,〈訴請國民黨道歉 228 受難者家屬二審敗訴〉,2011-4-27。至於轉型正 義的各層面,將於本論文第五章作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