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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媒體公審的態樣與其案例

第二節 依報導內容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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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較為廣義的理解,考量到媒體的報導與評論仍有可能影響法院未來審理相似案 件的態度,本文認為在此階段仍有形成媒體公審的可能,但其評價可能應與其他 階段的媒體公審現象做出區隔。

畢竟當程序落幕後,媒體與大眾的話題往往會轉而聚焦至法院一貫見解、立 法瑕疵……等制度性的問題,此時已不再具有強烈的個案色彩,這類公眾討論往 往也是民主社會中促使司法系統做出改善的力量,這點從 2010 年 9 月發生的「白 玫瑰運動」77即可窺知一二,也因此,這類言論在憲法評價上是否會更接近傳統 上受高度保障的政治性言論,使得新聞自由與司法獨立之間的拉鋸在此階段呈現 不同的態樣?關於此點,文後將有更深入的討論。

第二節 依報導內容區分

除了程序進行的時間點外,媒體針對個案的報導內容傾向則是另一個值得切 入的分類角度。有第一線檢察官將媒體報導侵害正當法律程序的態樣區分為以下 4 大類型,包括:「有罪視報導之習性,侵害被告公平審判及正當法律程序權」、

「意識態報導之操作,壓縮法院公平審判之超然空間」、「預告性報導之期待,造 成司法機關作繭自縛困境」,以及「有罪視報導之預斷,侵害被告訴訟防禦權、

77 2010 年 2 月時,高雄發生了一起男子性侵 6 歲女童的案件,被告林義芳被檢方以最輕本刑 7 年以上的刑法第 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但由於強制性交罪的構成要件包含「違反意 願」,面對同意能力有所欠缺的年稚者有難以判斷的問題,高雄地方法院經考量各項事證後,

遂改以第 227 條「與未滿 14 歲男女性交罪」論處,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2 個月,判決理由與兩 者的刑度落差因而造成輿論一片嘩然,民間也發起「白玫瑰」運動對司法輕判、法官素質……

等問題提出質疑。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最高法院在 99 年第 7 次刑事庭會議中對未來類似案 件的法律適用做出決議:只要參與性交的一方未滿 7 歲,即便屬合意行為,仍應適用刑法第 222 條「加重強制性交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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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權」78,本文針對近年案例所作的觀察也歸納出了類似的傾向79

要說明的是,以下所列者並非截然、絕對性的劃分,而是我國媒體報導刑事 司法案件時的常見特徵,即便是針對同一事件的同一報導,亦可能同時構成複數 的媒體公審類型。

第一項 將有待證明的一造主張直接視為事實

在概念上,任何訴訟案件的本質都是兩種相反主張的角力,當事人據此提出 的證據往往是決定訴訟成敗的關鍵所在,這點對於講求無罪推定與嚴格證明法則 的刑事訴訟尤其如此。但我國常見的現象卻是:早在法院做出判決、甚至檢調單 位做出起訴決定以前,「有聞必錄」的媒體就已在有欠查證的情況下,率先將特 定當事人的主張作為「事實」報導80

以 2014 年 8 月發生的「男童誤拿安全帽案」為例,媒體報導新北市一位 8 歲梁姓男童與母親在上個月颱風天時外出用餐,因天色昏暗而誤拿了放置在隔壁 機車上同款式、同顏色的安全帽,雖然兩人發現後隨即在 1 個小時內歸還,但 38 歲的吳姓失主仍執意提告。事發後,新聞報導普遍聚焦在母子兩人的悲情形 象上,包括男童患有假性近視,在學校是表現優秀的模範生、如今卻可能留下案 底,母親在事發前幾天剛檢驗出胃癌……等等,藉以對比失主的強硬態度,各家

78 朱朝亮,犯罪報導與基本人權,軍法專刊,第 57 卷第 3 期,頁 13-16,2011 年 6 月。

79 此處採用的分類可追溯自本文作者與中正大學法律系碩士林庭瑋於 2012 年左右時的討論雛型,

關於後續的開展與應用在刑事法領域上的討論,可參考:林庭瑋,論偵查不公開於偵查程序中 之落實--以偵查不公開和新聞自由之衝突為核心,中正大學法律系研究所碩士論文,2016 年。

80 管中祥,筆鋒也能殺人─媒體是藏之民間;殺人無形的最佳武器?,司法改革雜誌,第 62 期,

頁 54,200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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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並多次引用男童母親聲淚俱下的哭訴81

「媽媽,你不是說我是小菩薩嗎?為什麼警察要抓我去關?我是好人,

我是好學生啊」,我不知道怎麼跟他回答啊……我前幾天才得到那個胃、

檢驗報告是胃癌啊,我真的是心情已經夠煩了,想說這孩子不知道怎麼 處理,已經心情很鬱卒了,你可不可以,饒我們一條路,他就說什麼,

要給我們母子一個教訓啦。我就看情況不對,我就跟對方跪,我也跟警 察講說,不然這樣好不好,我賠他十頂安全帽好不好。

正當媒體輿論對堅持提告的安全帽失主大加撻伐時,案情卻出現了新的轉折。

警方隔日在最新獲取的監視器影像中發現:案發時男童母親將機車停在路口,以 手指示意兒子回頭至停車處的其中一輛機車上拿取安全帽,與其先前的「誤拿」

說詞並不相符,男童母親也因此被警方函送地檢署參辦82

類似的案例尚有:媒體直指被控性騷擾的嫌疑人確有襲胸事實83、一口咬定 檢方偵查中的嫌疑人有殺人行為且犯後態度不佳84……等等,在刑事程序進行的 過程中,諸如此類的報導屢見不鮮,對於掌握較少媒體資源、或是因欠缺話題性 而不受媒體偏好的一造當事人來說,往往會形成較為不利的司法環境。

81 黃靖文,【動新聞】8 歲童誤拿安全帽 單親癌母下跪難救兒,蘋果日報,2014 年 8 月 24 日;

鄭雅文、楊凱,8 歲模範生拿錯安全帽挨告 母淚崩:放我們一條生路,ETtoday 新聞雲,2014 年 8 月 24 日;郭雅琳、徐兆緯,拿錯安全帽 八歲模範生被送辦,中視新聞,2014 年 8 月 24 日;社會中心,我要教訓他們!8 歲男童拿錯安全帽隨即歸還 失主堅提告,NOWnews 今日新 聞,2014 年 8 月 24 日;賴俔邵、李仙棋,母罹癌獨扶養 懂事男童品學兼優,三立新聞台,

2014 年 8 月 24 日

82 陳嘉民、林威帆,大逆轉!最新 VCR 直擊 安全帽男童非誤拿?,中天新聞,2014 年 8 月 25 日。

83 吳為恭,火車上摸ㄋㄟㄋㄟ 10 多乘客擒泰狼,自由電子報,2012 年 6 月 25 日。

84 侯柏青,弒母孽女不認罪 隔鐵窗吻別男友,自由電子報,2012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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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 暗示性/明示性地對一造當事人提出指控

相較於媒體輕信一造說詞、有欠查證即擅自認定事實的情況,有時媒體則會 以偵探自居,憑藉著自身臆測而對被報導人做出各種隱晦、甚至露骨的指摘。

以 2012 年 9 月發生的「公公詐保烏龍案」為例,新北市一名 27 歲林姓女子 從自家 4 樓頂墜樓,送醫 4 天後不治身亡,但在報導本案時,各家新聞的內容皆 強調事發 7 日前,死者 62 歲的沈姓公公甫為其投保,包括:「公公才幫媳投保百 萬 7 天後…媳墜樓亡」(NOWnews 今日新聞)85、「時間巧合?公公幫投保 7 天 後媳墜樓亡」(TVBS)86、「疑點重重! 公公幫投保 7 天後媳婦墜樓亡」(ETToday 東森新聞雲)87、「公公幫投保 7 天後媳墜樓 成 200 萬壽險受益人 疑點重重」

(蘋果日報)88……等報導在內,皆可見媒體有意將本案引導至公公謀財害命、

意圖詐領保險金的走向。

其中,蘋果日報甚至在報導中鉅細靡遺地列出了本案的各種疑點,包括墜樓 現場的圍牆高度超出一般人身高,公公事發當時的不在場證明「破功」,且投保 日期前後說詞不一……等等89,導致輿論一面倒地偏向公公蓄意殺人詐保的討論 方向;但本案最後經檢察官認定為單純意外,記者先前提出的各種指摘也僅是查 證不足下所造成的誤會90。雖然部份媒體就此已刊出更正與致歉啟事,但先前報

85 社會中心,公公才幫媳投保百萬 7 天後…媳墜樓亡,NOWnews 今日新聞,2012 年 9 月 7 日。

86 林昱孜,時間巧合?公公幫投保 7 天後媳墜樓亡,TVBS,2012 年 9 月 7 日。

87 李易珊、謝盛帆,疑點重重! 公公幫投保 7 天後媳婦墜樓亡,ETToday 東森新聞雲,2012 年 9 月 7 日。

88 黃國棟,公公幫投保 7 天後媳墜樓 成 200 萬壽險受益人 疑點重重,蘋果日報,2012 年 9 月 7 日。

89 同前註 88。

90 突發中心,媳意外墜樓 檢:公公未詐保 查證未盡周延 《蘋果》向家屬致歉,蘋果日報,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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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對於當事人所造成之影響顯然已經難以平復。

第三項 臆測當事人的主觀心態、渲染特定形象

為了在鏡頭前呈現天理不彰、人神共憤……等容易挑起負面情緒與點閱率的 情境,媒體在報導犯罪事件時也時常望文生義,透過當事人的某些客觀行為臆測 其主觀心態,藉以塑造犯罪者罪大惡極、受害者令人憐憫的對比。有時即便是法 庭內情景的描述與紀錄,都可能因為報導偏頗的立場而在閱聽大眾、甚至審判者 心中留下傾斜的印象。

以 2014 年 5 月發生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為例,本案首度開庭時,

蘋果日報在一則以「混蛋 出庭冷笑 囂張抖腳 鄭捷狠瞪死者家屬」為題名的影 音新聞中如此描述被告鄭捷91

三小時庭訊過程中,鄭捷彷彿置身事外,都在冷笑、摳痘,甚至囂張抖 腳,還兩度怒瞪旁聽席的罹難者家屬與傷者,有傷者當場怒斥:「他想 幹嘛?」、「快判他死刑!」

……當檢察官與律師爭執不下時,坐在律師旁邊的鄭捷卻不時摳臉上的 痘痘,摳完還會看看手指欣賞「戰果」,偶爾還會抖腳、打呵欠,一副 置身事外的模樣;輪到檢察官發言時,他一度低頭與律師聊天,邊聊邊 竊笑。其間律師提到希望讓鄭捷作心理鑑定,鄭捷還數度露出冷笑,引 發旁聽席一陣噓聲。

庭訊中場休息時,鄭捷一度被上銬帶離法庭,原本一直未正眼看旁聽席

年 9 月 10 日,蘋果日報亦在本報導中坦承先前之錯誤並對死者家屬致歉。

91 綜合報導,混蛋 出庭冷笑 囂張抖腳 鄭捷狠瞪死者家屬,蘋果日報,201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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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鄭捷,突然轉頭狠瞪旁聽席的罹難者家屬與傷者,死者家屬看到後怒 問:「他想幹嘛?他在瞪我們嗎?」其中傷者史艾芙琳更說:「嚇死了,

好可怕!」

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