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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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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2012 年 1 月 5 日,一起發生在日本東京的台籍留學生命案引發了台灣社會 的高度關注。就讀草苑日本語學校的林芷瀅、朱立婕被發現陳屍於承租的學生宿 舍,身上有多處刀傷1,行蹤不明的同校學生張志揚則被列為本案關係人,後改 以嫌疑人身分發布通緝。經過 4 天追查,張男於名古屋被警方尋獲,並在「任意 同行」的過程中坦承犯案2,隨後於抵達警署時趁機以身上預藏的利器自刎而死3, 為本案留下許多未解的謎團。

相較於個案當事人的手法與犯罪動機,此次事件在公眾討論中掀起的波瀾則 是另一個值得我們關注的議題,也是促成本篇論文誕生的契機。

在命案消息傳出後,我國媒體隨即跨海展開地毯式追蹤,以近乎同步報導的 方式引進本案的即時資訊,一時之間各種有欠查證、篩選的消息大量湧入,相關 報導更屢次使用聳動、具引導性的標題與細節描述,其結果便是:在日本警方甫 將張男列為本案「關係人」之際,我國部份媒體即率以「兇手」稱之,並在報導

1 郭展毓,台女遇害/掌握關鍵 80 分鐘 台女割喉重大進展,TVBS 新聞,2012 年 1 月 6 日。

2 按照日本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警察僅有在現行犯或緊急情況下才得為無令狀的逮捕,由於法院 在此種例外情況下只能進行事後審查,為了避免濫權,刑事訴訟法對此有相當嚴格的發動要件 設計。在本案的情況下,當時身在劇場觀看表演的張男並非現行犯,加上態度配合,警方便未 採取緊急逮捕,而係依日本警察官執行法第 2 條第 2 項,以有合理懷疑相對人有犯嫌之虞,要 求其至警局接受進一步詢問,此即為「任意同行」。而任意同行既為「任意」,當事人自可拒絕,

亦不得對其上銬,附帶搜索範圍同樣也有限,因此造成了張男身上預藏的兇器未被警方發現,

參見吳景欽,日本的任意同行,NowNews 今日新聞,2012 年 1 月 11 日。

3 曹姮,任意同行 張志揚自刎日警遺憾,中央社新聞網,2012 年 1 月 10 日。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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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獨立行使職權,以確保人民可受公平審判,但現實上,司法系統終究不是一具 自主運轉的精密機械,負責運行法律的自然人必須面臨各種外界因素的作用,即 便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檢察官也未必能在個案的程序中完全屏除外界的干擾;

更遑論近年來司法院以模擬法庭的形式陸續試行了觀審、參審等制度,總統蔡英 文在競選時亦以參審、陪審的推動作為政見14,在可見的未來裡,「人民參與審 判」將會是我國司法改革的主流方向,隨著未受過法學訓練的一般大眾開始走入 法庭,如何在各種外在因素─尤其是媒體的干擾─下確保審判的獨立性,也將會 是一個越來越需要正視的嚴肅問題。

在當前的社會環境與司法體制轉變下,我們理當思考的是:新聞媒體針對個 案所進行的報導、以及隨之而來的輿論壓力是否有可能左右司法權的行使?如果 媒體的影響確實存在,這樣的影響究竟是正面或負面?在司法權的運作上,我們 又該如何將負面的干擾屏除、或至少將其影響降至最低?此即為本篇論文所欲研 究的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