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附錄 2、 維骨力的廣告
經證實 GAIT 的臨床實驗是採用鹽酸鹽葡萄糖胺,而非硫酸鹽葡萄糖胺,但仍引起醫師 們的爭論。
療效的爭議、健保的負擔,加上台灣許多民眾會從國外帶回來類葡萄糖胺產品,不 易管理的情況之下,2004 年衛生署推出「葡萄糖胺類產品管理類別草案」,擬將硫酸鹽 葡萄糖胺,從「處方藥品」改列為「指示用藥」(即藥局可以購得,不需要醫師處方箋,
由藥師藥劑師指示就可使用的指示用藥);其他的鹽酸鹽葡萄糖胺、不含鹽類的葡萄糖 胺,若不牽涉到廣告療效,則以「食品類」管理。此項草案於 2006 年 2 月份通過生效,
從此硫酸鹽葡萄糖胺成為指示用藥,可以在媒體進行對消費者的直接廣告,行銷上不用 受限於醫療專業人員。(附錄 2、附錄 3)
雖然健保的限縮政策企圖將硫酸鹽葡萄糖胺擠出健保給付藥品的行列之外,但截至 2009 年五月為止,除了給付條件趨向嚴苛以外,仍然列為健保用藥給付項目。(表格 2、
附錄 4)
表格 2、硫酸鹽葡萄糖胺健保給付條件
年度 給付條件
1995~1999.9.1 無限制
1999.9.1~2004.7.31 1.六十歲以上的膝關節病患 2.膝關節症狀達到六個月以上。
3.開刀置換人工關節後不得使用。
2004.8.1~2009.5.15 原上述規定以外,再外加:
4. 每一療程最多三個月,須停藥三個月後方可開始另一療 程,每年最多使用兩個療程(即六個月)
5. 需事前審查
6. 原則上每日最大劑量 750 毫克。
此外,維骨力也在 2004 年推出溶液用的粉劑類型新包裝,讓不容易吞服膠囊的病 人可以改用喝的,並開始將重點轉往自費市場發展,除了更改通路到連鎖藥妝店以外,
更在電視上投入數千萬元的廣告預算。(附錄 2、維骨力的廣告)
3.3.2 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
軟骨素(chondroitin)在 1861 年由德國人 Fischer and Boedeker 從動物軟骨中分離出 來,之後在 1946 年確定其化學構造,普遍可以從猪、牛或鯊魚的軟骨中提煉出來,因 此在台灣常被稱為鯊魚軟骨。軟骨素與葡萄糖胺很類似,一樣可以分成:
z 硫酸鹽軟骨素(chondroitin sulfate)
z 不含鹽類的軟骨素(chondroitin free base) z 鹽酸鹽軟骨素(chondroitin H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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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三種均為軟骨素,但其中又以硫酸鹽軟骨素(chondroitin sulfate)的療效較好,
在台灣被列於藥品類別,其他兩種均列為保健食品,不含鹽類的軟骨素以及鹽酸鹽軟骨 素兩種成分常與其他保健成分(如鹽酸鹽葡萄糖胺、膠原蛋白、鯊魚軟骨粉、MSM)混合,
以保健食品形式販售。
硫酸鹽軟骨素(chondroitin sulfate)被應用於醫療的用途,除了口服以外,還商品化為:
z 點眼液:多使用眼藥水潤滑眼睛之用。
z 關節炎注射液:大部分為處方用藥,以靜脈注射劑的形式,減緩關節發炎症狀。
z 口服營養補充品:口服營養補充品的療效目前還未有定論,但副作用也很小,一 般使用劑量是每天 800‐1200 毫克。在歐洲有許多國家列為藥品、美國則不列為 藥品。在全世界的市場中,用來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的「其他處方用藥」類別之中,
前 14 名的暢銷品牌中就有 3 種(CHONDROSULF, CONDROSULF 與 TURKADON CAS) 是硫酸鹽軟骨素,但在台灣沒有引進。
3.4 退化性關節炎藥品市場情況
依照寰宇公司發布的市場調查報告(IMS Taiwan Market Synopsis, 2009),2007 年台灣 整個關節炎市場的市場大小約為新台幣 63.48 億元,市場份額為 5.8%,扣除物價指數的
(CAGR)
新台幣
2002 ‐ 2007
2007 ‐ 2012
ATC
M 6342 6.9% 6348 5.8% 7243 5.6% 0.0% 2.7%
*包含藥局零售通路及診所、醫院 資料來源:IMS (2008), Market Prognosis 2008‐2012. IMS
在關節炎市場當中,若以藥物種類計算,可發現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 的廠商數是最多的(如圖 9 與附錄 1),而其中除了維骨力與佑骨康兩個品牌為國外廠商 製造,轉由國內廠商輸入銷售外,其他均為為台灣廠商自製自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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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9、退化性關節炎藥品市場規模概況
一般來說,在藥品的調查中,會將上圖中的「硫酸鹽葡萄糖胺」、「硫酸鹽軟骨素」、
「關節內注射液」統一歸為「其他骨骼肌肉用產品」(All Other Musculoskeletal Products),
而台灣市場與全球市場則有很大的差異: (glucosamine
free base) 鹽酸鹽葡萄
糖胺 (glucosamine
HCI)
軟骨素 (Cho‐
ndrotin)
局部外用 口服速效 止痛劑
硫酸鹽 葡萄糖胺 (glucosami ne sulfate)
77種
硫酸鹽 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 11種
關節內注 射液 (Hyaluro‐
nate sodium )
5種
類固醇抗 發炎劑 COX‐2抑制
劑
共98種
市場規模 約 新台幣8.75億
市場規模 約 新台幣 54.7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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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4、台灣市場「其他骨骼肌肉用產品」暢銷品牌銷售額及市佔率
資料來源: IMS (2009), Market Synopsis.
3.4.2 全球市場
同樣的市場分類-「其他骨骼肌肉用產品」下,全世界的品牌市占率與台灣市 場差異相當大,如表格 5 所示,硫酸鹽葡萄糖胺僅佔 5.8%(台灣則為 86.9%)、關節 內注射玻尿酸佔約 18.3%(台灣則為 9.5%)、硫酸鹽軟骨素佔約 7.4%。前 14 名的品 牌之中僅有 4 種台灣有引進,其中僅有維骨力 VIARTRIL‐S 屬於口服藥物,其他皆為 注射劑。
綜合分析台灣與全球市場的差異後,發現台灣市場成分種類較少也較集中,較 集中於硫酸鹽葡萄糖胺,在全球市場的品牌分析上,發現全球使用關節腔內注射 玻尿酸是較為普遍的方法,另外,全球市場上也存在像 PIASCLEDINE 這種大豆萃取 素的用藥,或者 OSTEO Bi‐Flex 這種結合硫酸鹽葡萄糖胺、硫酸鹽軟骨素、MSM 成 分的複方產品。顯示台灣的其他骨骼肌肉用產品仍有引進空間。
品牌
銷售額 2007Q4~2008Q3 單位:百萬美元
市占率 2007Q4~2008Q3 單位:%
Total All Other Musculoskeletal Products 25 100
VIARTRIL‐S(維骨力硫酸鹽葡萄糖胺) 16 65.5
CONNETIVINA(關節外用貼布) 2 7
GLUSTRONG(骨永壯硫酸鹽葡萄糖胺) 1 4.1
CUINE(骨營硫酸鹽葡萄糖胺) 1 4.1
CASEAL(骨力硫酸鹽葡萄糖胺) 1 3.4
OSAMINE(復骨硫酸鹽葡萄糖胺) 1 2
ARTZ(雅節關節內注射劑) 0 1.9
PEITIL(培骨力硫酸鹽葡萄糖胺) 0 1
GLUSAN @ Taiwan(速療骨硫酸鹽葡萄糖胺) 0 1
GOLD‐OSSA @ Taiwan(金貝骨素硫酸鹽葡萄糖胺) 0 1
GLUCOSAMINE @ Taiwan(十全滋養骨硫酸鹽葡萄糖胺) 0 1
MARTRIL @ Taiwan(美善硫酸鹽葡萄糖胺) 0 0.9
HIKAMILON DISPO(大正舒關關節內注射劑) 0 0.9
CO‐GOOD @ Taiwan(固骨硫酸鹽葡萄糖胺) 0 0.9
ARTRIL‐S @ Taiwan(增骨力硫酸鹽葡萄糖胺) 0 0.7
Total Others 1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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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 5、全球市場「其他骨骼肌肉用產品」暢銷品牌銷售額及市佔率
資料來源: IMS (2009), Market Synopsis.
銷售額 2007Q4~2008Q3 單位:百萬元美金
市占率 2007Q4~2008Q3 單位:%
Total All Other Musculoskeletal Products 2429 100
* ARTZ(雅節關節內注射劑) 240 9.9
SUVENYL @ Japan(關節內注射劑) 117 4.8
PIASCLEDINE(大豆萃取素) 113 4.7
* SYNVISC(健臻新維立關節滑液彌補物) 105 4.3
ART 105 4.3
* VIARTRIL‐S(維骨力硫酸鹽葡萄糖胺) 104 4.3
CHONDROSULF(硫酸鹽軟骨素) 95 3.9
* HYALGAN(菲迪雅膝爾康關節腔注射劑) 88 3.6
QUALAQUIN 76 3.1
STRUCTUM 66 2.7
CONDROSULF(硫酸鹽軟骨素) 48 2
TURKADON CSA(硫酸鹽軟骨素) 36 1.5
DONA(硫酸鹽葡萄糖胺) 35 1.5
OSTEO BI‐FLEX 33 1.4
Total Others 1166 48
*: 經中華民國衛生署核准進口輸入 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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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e
圖 10、硫酸鹽葡萄糖胺與硫酸鹽軟骨素的創新擴散分析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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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進入市場當時的退化性關節炎療法
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最早進入市場的時間為 1969 年,當時沒有任 何專門用來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的用藥,直到 1980 年代,才有主要成分為
PIROXICAM(一種非類固醇類抗發炎劑)的口服用藥上市。自 1969 年到 1995 年間,
台灣市場僅 7 個以硫酸鹽軟骨素製成的退化性關節炎注射液上市,而口服藥的部分 則在 1970 年曾進口台灣,但 3 年以後註銷,自此以後硫酸鹽軟骨素在處方藥的部 分只有注射液而沒有口服藥,而其他類的軟骨素商品則改以食品的形式存在於市場,
受衛生署食品處管轄。
而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進入市場的時間點最早為 1984 年,當時 市場主流僅有注射用的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及口服用的 PIROXICAM 兩 種成分可以用來治療退化性關節炎,均須醫師處方才可使用。硫酸鹽軟骨素在靜脈 注射上要很緩慢,且有可能引發休克,且可能與抗凝血劑有交互作用,糖尿病病患 也需特別注意用法用量;而 PIROXICAM 的副作用可引起腸胃不適、噁心、嘔吐、腹 瀉、皮疹、暈眩、水腫或需特別注意消化道潰瘍,各有其缺點。
因此,在時間點上,可以看出硫酸鹽軟骨素的進入時間點較早,已培養了醫師 對於退化性關節炎用藥的認識度,而硫酸鹽葡萄糖胺的切入點,則利基於硫酸鹽軟 骨素使用上的不方便,以及當時藥品 PIROXICAM 副作用很大的關係,而成為很好的 進入時間點。
4.1.2 創新的認知屬性‐經濟因素
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在經濟因素上顯得較不省時、不省力也不省 錢,通常病人急性症狀就醫後,醫師會施打硫酸鹽軟骨素注射液,但因效期較短,
病人可能需要頻繁回診施打,掛號費、診察費及等候時間均為支出成本。
相比之下,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則較省時省力也省錢。因為可 以取回藥品回家服藥的方式,病人因急性症狀就醫之後,醫師會先開立抗發炎藥物 或止痛劑,再開立硫酸鹽葡萄糖胺的處方做為長期的補充療法,病人可在家遵從處 方指示自行口服用藥即可,較不需頻繁回診,省去掛號候診時間,也可省去掛號及 診察費用、等候成本,相對上較為經濟。
4.1.3 創新的認知屬性‐社會因素
使用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商品的病人,顯得社會地位較不好。對 病人而言,頻繁地赴醫院施打硫酸鹽軟骨素注射液是相對「苦命」的族群,社會地 位相對較不好;且傳統台灣人的就醫習慣上,病人較不會詢問醫師打的是甚麼針,
病人也因此比較不清楚自己使用的是甚麼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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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使用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的病人,社會地位顯得較好。
由於藥廠在行銷的定位上以「孝親」的商品促銷,對於退化性關節炎的用藥族群(60 歲以上)而言,有子女孝順的銀髮族在社會地位上是相對較幸福的;另外,傳統就 醫習慣上,病人較會詢問醫師使用的是甚麼藥物,且因近來就醫資訊權利的意識較 為覺醒,加上病人安全的議題相對被注意,各醫療院所在藥袋的說明較為清楚,病 人會比較清楚自己服用的是甚麼藥名。
此外,由於台灣醫療資源較密集,且健保實施後,病人就醫漸漸習慣往大醫院 跑,且就診科別為專科醫師(大部分為骨科),免去層層轉診的時間,擴散速度可能 會較快、且接受度也會較高。
相比之下,硫酸鹽葡萄糖胺的主打廣告多為「孝親伴手禮」、「生活品質較好」
的形象,對於老年人來說相對的比較有社會地位;另外由於就醫習慣上的不同,藥 袋成為協助硫酸鹽葡萄糖胺擴散的一項工具。
4.1.4 創新的認知屬性‐相容性
硫酸鹽軟骨素( chondroitin sulfate)商品的相容性較不好。由於注射用藥的習慣 與傳統中國人排斥「侵入性治療」與「開刀」的觀念較不相容,會認為速效的療法 較為「傷身」,若細究品牌的命名,可發現「汎克痛」、「利克痛」等品牌名顯示 硫酸鹽軟骨素注射液多用於止痛,較有負面的成分意涵存在。
而硫酸鹽葡萄糖胺(glucosamine sulfate)就不太相同,相容性相對上顯得較好,
由於口服用藥的習慣與傳統中國人習慣「吃藥」與「食補」的觀念較為相容,且在 品牌的命名上,「維骨力」、「骨力」、「骨頭醫師」具有正面保存骨本的意義。
由於口服用藥的習慣與傳統中國人習慣「吃藥」與「食補」的觀念較為相容,且在 品牌的命名上,「維骨力」、「骨力」、「骨頭醫師」具有正面保存骨本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