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二節 個人基本屬性對毒癮戒治之差異性分析
本節為探討毒品犯個人基本屬性(性別、婚姻狀況、有無犯其他案件、年齡、
教育程度、入監前職業、施用毒品種類的多寡、因毒品案入監次數)的不同對毒 癮戒治,是否有顯著差異性存在。針對個人基本屬性中的性別、婚姻狀況及有無 犯其他案件項目以 t 檢定予以分析;而年齡、教育程度、入監前職業、施用毒品 種類的多寡及因毒品案入監次數等項目則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 進行檢定。
一、性別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性別不同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 t 檢定結果
以t檢定檢驗毒品犯不同性別對毒癮戒治上各變數是否有顯著差異性
57
存,透過t檢定分析後其結果彙整如表 4-6 所示:
表 4-6 毒品犯性別不同在毒癮戒治各變數 t 檢定結果摘要表 統計項目 性別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檢定 P 值 構面/變數
男 135 34.36 3.47
用毒認知 -0.24 .813
女 15 34.56 2.50
男 135 17.50 1.35
非理性信念 -0.26 .795 女 15 17.60 1.40
男 135 13.52 1.45
用毒渴求 4.23 .000***
女 15 12.87 0.35 *** 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 4-6 可知,不同性別的毒品犯對毒癮戒治中之「用毒渴求」變數的 p 值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不成 立),顯示不同性別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渴求」變數有顯著差 異存在。
2.在不同性別毒品犯對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的 p 值 大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成立),顯示不同性別的毒品犯對 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各變數無顯著差異存在。
58
3.在「用毒渴求」變數上,「男性」的平均數高於「女性」,顯見「男性」毒 品犯對「用毒渴求」變數的毒癮戒治較「女性」毒品犯為高。
二、婚姻狀況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婚姻狀況不同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t檢定檢驗毒品犯不同婚姻狀況對於毒癮戒治上各變數是否有顯著 差異性存在,透過t檢定分析後其結果彙整如表 4-7 所示:
表 4-7 毒品犯婚姻狀況不同在毒癮戒治上各變數 t 檢定結果摘要表
統計項目 婚姻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檢定 P 值 購面/變數
已婚 104 34.18 3.31
用毒認知 -1.08 .283 未婚 46 34.83 3.52
已婚 104 17.40 1.49
非理性信念 -1.77 .080 未婚 46 17.76 0.95
已婚 104 13.33 1.40
用毒渴求 -1.69 .094 未婚 46 13.74 1.32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結果分析
從表 4-7 可知,不同婚姻狀況的毒品犯對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
「非理性信念」及「用毒渴求」的 p 值大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即研 究虛無成立),顯示不同婚姻狀況的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 知」、「非理性信念」及「用毒渴求」變數無顯著差異存在。
59
三、有無犯其他案件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有無犯其他案件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t 檢定結果
以t檢定檢驗毒品犯有無犯其他案件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上各變數 是否有顯著差異性存在,透過t檢定分析後其結果彙整如表 4-8 所示:
表 4-8 毒品犯有無犯其他案件在毒癮戒治上各變數t檢定結果摘要表
統計項目 他案件 樣本數 平均數 標準差 t 檢定 P 值 構面/變數
有 120 34.13 3.69
用毒認知 -3.08 .003**
無 30 35.37 1.19 有 120 17.80 1.17
非理性信念 5.02 .000***
無 30 16.37 1.45 有 120 13.51 1.51
用毒渴求 1.44 .154 無 30 13.23 0.73
**p<.01 、 ***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 4-8 可知,有無犯其他案件的毒品犯對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
及「非理性信念」變數的 p 值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值<.05),故應拒 絕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不成立),顯示有無犯其他案件毒品犯對於毒癮 戒治中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變數有顯著差異存在。
2.在「用毒渴求」變數上 p 值大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成
60
立),顯示「有犯其他案件」與「無犯其他案件」的毒品犯對於毒癮戒 治中「用毒渴求」變數無顯著差異存在。
3.在「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變數上,「有犯其他案件」的平均數 高於「無犯其他案件」,顯見「有犯其他案件」在「用毒認知」及「非理 性信念」變數上之毒癮戒治較「有犯其他案件」毒品犯為高。
四、年齡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年齡不同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毒品犯年齡計分為 5 個組別,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來檢驗年齡對毒癮戒治上各變數是否有所差異,若具有差 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以瞭解年齡組別的顯 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 4-9 所示:
表 4-9 毒品犯年齡不同在毒癮戒治各變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表 統計項目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F 檢定 p 值 事後比較 構面/變數
用毒認知 1. 18~30 歲(n=12)34.25 4.00
2. 31~40 歲(n=81)33.48 3.57 3. 41~50 歲(n=43)35.53 2.73 3.95 .005* 2>3 4. 51~60 歲(n=7) 36.29 1.89
5.61 歲以上(n=7)36.00 0.00 非理性信念 1. 18~30 歲(n=12)18.75 1.06
2. 31~40 歲(n=81)16.95 1.25
3. 41~50 歲(n=43)18.26 1.24 12.22 .000*** 1>2 4. 51~60 歲(n=7) 17.71 0.49 3>4
61
表 4-9 (續)
5. 61 歲以上(n=7) 17.14 0.38 用毒渴求 1. 18~30 歲(n=12)14.25 1.14
2. 31~40 歲(n=81)13.05 1.33
3. 41~50 歲(n=43)13.93 1.32 5.35 .000*** 2>3 4. 51~60 歲(n=7) 14.29 1.89
5. 61 歲以上(n=7)13.00 0.00
* p<.05 、 *** 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結果分析
1.從表 4-9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檢定結果,不同年齡的 毒品犯在毒癮戒治之「用毒認知」、「非理性信念」及「用毒渴求」各 變數的 p 值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即虛 無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年齡的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 知」、「非理性信念」及「用毒渴求」各變數上均有顯著差異存在。
2.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其結果顯示:
(1)「用毒認知」及「用毒渴求」之變數:即「31~40 歲」均高於「41~50 歲」年齡毒品犯之用毒認知及用毒渴求。
(2)「非理性信念」變數:即「18~30 歲」高於「31~40 歲」、「41~50 歲」
高於「51~60 歲」年齡毒品犯之非理性信念。
五、教育程度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教育程度不同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毒品犯教育程度計分為 5 個組別,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62
way ANOVA)來檢驗教育程度對毒癮戒治上各變數是否有所差異,若具有 差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瞭解教育程度組別的顯 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 4-10 所示:
表 4-10 毒品犯教育程度不同在毒癮戒治各變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表 統計項目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F 檢定 p 值 事後比較 構面/變數
用毒認知 1. 小學畢肄(n=0) 0 0 2. 國中畢肄(n=42)35.83 1.55
3. 高中畢肄(n=84)33.31 3.85 7.25 .000*** 2>3 4. 大專畢肄(n=17)35.65 2.96
5. 大學以上(n=7) 35.43 1.27 非理性信念 1. 小學畢肄(n=0) 0 0
2. 國中畢肄(n=42)17.00 1.82
3. 高中畢肄(n=84)17.80 1.17 4.14 .008** 3>2 4. 大專畢肄(n=17)17.18 0.39
5. 大學以上(n=7) 18.00 0.00
用毒渴求 1. 小學畢肄(n=0) 0 0 2. 國中畢肄(n=42)13.40. 1.08 3. 高中畢肄(n=84)13.36 1.48 0.93 .427 4. 大專畢肄(n=17)13.94 1.68 5. 大學以上(n=7)13.71 1.11
** p<.01 、 *** 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三)結果分析
63
1.從表 4-10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檢定結果,不同教育程 度的毒品犯在毒癮戒治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變數的 p 值 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不成 立),顯示不同教育程度的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及「非 理性信念」」變數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2.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其結果顯示:
(1)「用毒認知」變數:即「國中畢肄」高於「高中畢肄」教育程度之 毒品犯之用毒認知。
(2)「非理性信念」變數:即「高中畢肄」高於「國中畢肄」教育程度 之毒品犯之非理性信念。
3.而「用毒渴求」變數的 p 值大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成 立),顯示不同教育程度的毒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渴求」變數 上均無顯著差異存在。
六、入監前職業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入監前職業不同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毒品犯入監前職業計分為 6 個組別,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來檢驗教育程度對毒癮戒治各變數是否有所差異,若具有差 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以瞭解入監前職業組別的顯著差異 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 4-11 所示:
64
表 4-11 毒品犯入監前職業不同在毒癮戒治各變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 表
統計項目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F 檢定 p 值 事後比較 構面/變數
用毒認知 1. 士(n=1) 39.00 2. 農(n=24) 35.25 2.64
3. 工(n=37) 34.76 3.72 1.56 .177 4. 商(n=78) 33.74 3.27
5. 服務業(n=1) 35.00 6. 無業(n=9) 35.44 4.00 非理性信念 1. 士(n=1) 18.00
2. 農(n=24) 17.83 1.20
3. 工(n=37) 17.03 2.02 1.41 .226 4. 商(n=78) 17.63 0.93
5. 服務業(n=1) 18.00 6. 無業(n=9) 17.56 1.33 用毒渴求 1. 士(n=1) 12.00
2. 農(n=24) 13.83 1.27
3. 工(n=37) 14.00 1.45 4.64 .001*** 3>2 4. 商(n=78) 13.00 1.22 6>3 5. 服務業(n=1) 13.00
6. 無業(n=9) 14.33 1.58
***p<.001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65
(三)結果分析
1.從表 4-11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檢定結果,不同職業的 毒品犯在毒癮戒治之「用毒渴求」變數的 p 值達到統計上顯著水準(p 值<.05),故應拒絕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不成立),顯示不同職業的毒 品犯對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渴求」變數有顯著差異情形存在。
2.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其結果顯示:「用毒渴求」變數:
即「無業」高於「工」、「工」高於「農」職業之毒品犯之用毒渴求。
3.從表 4-11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 way ANOVA)檢定結果,不同的職業 毒品犯在毒癮戒治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各變數的 p 值大 於.05,故應接受虛無假設(即虛無假設成立),顯示不同的職業毒品犯對 於毒癮戒治中之「用毒認知」及「非理性信念」各變數上均無顯著差異 存在。
七、施用毒品種類的多寡與研究變項之差異分析
(一)研究假設:毒品犯施用毒品種類的多寡在毒癮戒治上並無顯著差異存在 (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本研究施用藥物種類的多寡計分為 3 個組別,先以單因子變異數分 析(one way ANOVA)來檢驗施用毒品種類的多寡對毒癮戒治各變數是否 有所差異,若具有差異,再以事後比較考驗(Post Hoc Tests)之 LSD (Least Significance Difference test 最小顯著差異)進行事後比較檢定,以瞭解施 用毒品種類的多寡組別的顯著差異情形,其結果彙整如表 4-12 所示:
66
表 4-12 毒品犯施用毒品種類的多寡在毒癮戒治各變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 摘要表
統計項目 組別 平均值 標準差 F 檢定 p 值 事後比較 構面/變數
用毒認知 1. 一級毒品(n=25) 35.84 1.82
2. 二級毒品(n=92) 33.14 3.24 13.90 .000 *** 1>2 3. 一、二級毒品混合使用(n=23) 36.83 3.50 3>2 4. 無吸食毒品(n=10) 36.50 1.35 2>4
2. 二級毒品(n=92) 33.14 3.24 13.90 .000 *** 1>2 3. 一、二級毒品混合使用(n=23) 36.83 3.50 3>2 4. 無吸食毒品(n=10) 36.50 1.35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