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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建議

本節主要在探討台東縣毒品人口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相關情形,根據文獻 探討、資料分析、研究結果與討論及結論,擬對當前毒癮戒治與司法相關機關及 後續相關研究,提出下列各項建議以供參考。

壹、對毒癮戒治與司法機關相關單位實施毒品犯矯治與執罰的建議

一、毒癮戒治機構應確實執行推動戒治後之心理與身理輔導工作

依據研究結果得知,毒品人口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是互為影響 的,即毒品人口的內在抑制力越高,則其對毒癮戒治態度便越積極正向,

反之亦然。故毒品人口出戒治所後之心理與身理輔導之落實,確能減少 毒品人口再次吸食毒品之機會,就能減少吸毒誘因,達到戒毒的效果。

二、司法單位應有效速審,使吸毒者儘速入監執行

從研究結果發現,吸食者很難自發性戒毒,需仰賴政府機關協助及強 制執行,是故吸毒成癮者之更有賴執行機構強制使渠戒癮,而目前吸毒者 一經查獲送辦至渠確認入監服刑,往往需半年以上時間,甚至數年之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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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耳聞,而未入監間之毒癮發作,除買毒品吸食解癮外,常因經濟困頓,

挺而走險,偷竊搶奪、擄人勒索,甚或轉買為賣,結合成其他之犯罪行為,

故使渠儘早入監,無形中可減少許多社會案件發生。

貳、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變項方面

在研究的自變項部分,本研究只針對性別、婚姻狀況、有無犯其他案 件、年齡、教育程度、入監前職業、施用藥物種類的多寡、因毒品案入監 次數等,然而影響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之因素甚多,因此建議未來在研 究上,可納入「家屬成員中有無其他人施用毒品」、「試圖戒毒的次數」、「宗 教信仰」、「家庭收入」等因素。

二、研究樣本方面

本研究樣本為台東縣毒品人口,未來研究可依據欲探討之不同變項,

選擇不同的研究樣本;本研究樣本僅限於台東地區毒品人口,因此建議未 來研究上,可延伸至台灣東部地區或台灣全省各地區,探討更多層次的影 響因素。

三、研究工具方面

研究者蒐集探討相關文獻後發現,目前國內尚無標準化的施測工具來 測量毒品人口之「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大多數研究者皆以自編 的問卷來測量。本研究採用之問卷幸獲學者易永誠先生同意使用因而獲益 良多,惟在毒品人口毒癮戒除上仍偏重於受過戒治者之測量,未能全面普 及於吸毒犯者,內容讓人遺珠之憾,未來研究應朝向更全面化之研究工具 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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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附錄一 毒品犯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調查問卷 各位先生女士您好:

本問卷的目的在瞭解毒品犯者的毒癮戒治與內在抑制力研究,採用不具名的 方式,所以您不留下編號、姓名。本研究的結果僅供學術使用,研究者保證遵守 研究倫理,並對填答內容絕對保密,不會影響您的在監處遇或權益請您放心填 答,過程中如果有問題請儘管發問;衷心的感謝您的幫忙與協助。

國立台東大學公共與文化事務學系 指導教授 侯松茂 老師

研究生 侯善容 敬啟 電話 089-334033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一部分 毒癮戒治量表

本部分包括 19 題與毒品使用及毒品濫用等有關的想法,請您閱讀後依照 自己的想法,在適當的□打「ˇ」

1.渴求吸毒是生理需求,因此我無法抗拒⋯⋯⋯⋯⋯ □ □ □ □ □ 2.我已經沒有能力戒毒⋯⋯⋯⋯⋯⋯⋯⋯⋯⋯⋯⋯⋯ □ □ □ □ □ 3.我已經沒有辦法處理我的毒癮問題 ⋯⋯⋯⋯⋯⋯⋯ □ □ □ □ □ 4.如果不吸毒,我的人生是黑暗的⋯⋯⋯⋯⋯⋯⋯⋯ □ □ □ □ □ 5.當我渴求毒品時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想法⋯⋯⋯⋯ □ □ □ □ □ 6.我這一生將會對毒品產生渴求⋯⋯⋯⋯⋯⋯⋯⋯⋯ □ □ □ □ □ 7.渴求吸毒的感覺使我瘋狂⋯⋯⋯⋯⋯⋯⋯⋯⋯⋯⋯ □ □ □ □ □ 8.我渴求毒品時無法控制生理上不舒服⋯⋯⋯⋯⋯⋯ □ □ □ □ □

非常不同意

非常同意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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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問卷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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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為防制毒品危害,維護國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毒品之分級及品項)

本條例所稱毒品,指具有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之麻醉藥品 與其製品及影響精神物質與其製品。

毒品依其成癮性、濫用性及對社會危害性分為四級,其品項如下:

一、第一級 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一)。 二、第二級 罌粟、古柯、大麻、安非他命、配西汀、潘他唑新及其 相類製品(如附表二)。

三、第三級 西可巴比妥、異戊巴比妥、納洛芬及其相類製品(如附 表三)。

四、第四級 二丙烯基巴比妥、阿普唑他及其相類製品(如附表四)。

前項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

前項毒品之分級及品項,由法務部會同行政院衛生署組成審議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