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個案研究方法
工作等學術與專業領域的研究,個案研究(Case Study)都被用來做為一種研究策略 (Yin,1984)。Yin(1989)認為個案研究的特色有三點:第一是專注在瞭解某單一或某些 特定對象在當時的某單一或某些特定事件上的研究。其次,個案研究可以結合不同資 料蒐集方法如檔案記錄(archives)、面談(interviews)、觀察(observations),而證據可以 是質化(qualitative)或量化(quantitative),或兩者兼俱。最後,可以同時達到不同的目 標:除了提供描述性的、探索性的或是解釋性的分析,亦可檢驗理論(Anderson,1983)、
甚至發展理論(Gersick,1988)。
個案研究旨在探討一個個案在特定情境脈絡下的活動性質,以瞭解它的獨特性及 複雜性。Gay (1992) 指出個案研究是針對研究對象,探討影響組織或個人行為之因素;
Gall、Borg & Gall (1996) 亦認為個案研究系以實際參與者的觀點瞭解研究對象的事 件、人事及活動過程;Yin (1987) 認為若有以下三個情況時便適合作個案研究:
1.當所要研究的問題呈現「HOW」及「WHY」的型態時。
2.對所要研究的事件無明顯的控制力,甚至無法控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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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分析法 How, Why No Yes
資料來源: COSMOS公司
(二) 個案研究方法的設計 1. 個案的設計元素:
Yin (1994, 2001)列舉五個特別重要的元素應加以把握:
(1) 研究的問題:
確認研究問題的本質,如:什麼人(who)、是什麼(what)、在哪裡(where)、
如何(how)、為什麼(why)等。個案研究較適合用於:如何(how)與為什 麼(why)的問題研究。
(2) 研究的命題:
命題必須將研究者的注意力引導在研究範圍內所應該要檢視的事情上,並清 楚指出研究方向與研究目的。
(3) 分析單元:
研究對象的定義將決定研究實施的界限。單一個案可能是一個人,如:臨床 病人,多重個案研究則包括許多的個案,如:社區團體、社會機構、或企業組織 等。不同的分析單元即需不同的研究設計與資料蒐集的策略引導。故而,該如何 選擇恰當的分析單元以與命題適配,並蒐集相關資訊,誠為重要。
(4) 連結資料及命題的邏輯:
根據確立的命題,輔以證據資料來佐證。對個案研究而言,可利用類型比對 (pattern-matching)的方法來連結資料與命題。
(5) 解釋研究發現的準則
即設定一個準則來解釋研究的發現。目前雖沒有明確的方法來設定共通準 則,但可採用上述類型比對的方式,以比較兩個以上對立命題的方式來解釋發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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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進行理論探討
邱憶惠(1999)認為理論在個案研究中的重要性如下:
(1) 幫助個案的選擇。
(2) 進行探索性個案研究時,區分探索的內容。
(3) 進行描述性個案研究時,定義完整和適切的描述。
(4) 進行解釋性個案研究時,約束對立的理論。
(5) 歸納其他個案的結果。
是以研究者在進行個案研究時,切不可輕忽理論的價值、發展及其對整個研究 計劃所產生的影響。
3. 定位個案的類型
依據 Robert K. Yin (1994) 個案研究中指出,個案研究法包含單一個案研究 與多重個案研究,分析項目也存在單一分析與多重分析兩者不同類型,因此可組 成四種設計類型:1.單一個案 (整體性) 的設計;2.單一個案(嵌入性)的設計;3.
多重個案(整體性)的設計;4.多重個案(嵌入性)的設計。如圖 3.2 表示之
單一個案 多重個案 單一分析 類型一 類型二 (整體性)
多重分析 類型三 類型四 (嵌入性)
圖 3.2 個案研究設計種類
資料來源:Robert K. Yin (1994)
學者 Herriott & Firestin (1983) 指出,一般來說,由多重個案研究得到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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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本—觀察者所需花的時間
參與觀察 (1) 同以上直接觀察部份所述
(2) 對人際間的行為和動機能有深刻的認識
(1) 同以上直接觀察部份所述
(2) 由於調查者操弄事件所造成的偏見
實體人造物 (1) 對於文化特徵能有深刻的理解 (2) 對於技術的操作能有深刻的理解
(1) 篩選過的 (2) 可取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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