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二節 個案研究

有了評估準則及權重後,再以一個政府採購資訊系統的個案作為研究及探 討的對象。

本研究訪談了實際參與採購招標的承辦人員,此承辦人員在當初辦理資訊 系統採購時,有實際參與了採購招標規範之訂定,並於上網招標後之評選過

0.0000 0.0100 0.0200 0.0300 0.0400 0.0500 0.0600 0.0700 0.0800 0.0900

權重

權重 0.07270.0718 0.0755 0.07160.0716 0.0791 0.0730 0.0746 0.0680 0.0716 0.07320.0689 0.0743 0.0542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A9 A10 A11 A12 A13 A14

程,依當時情境及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建議書及簡報內容,針對本研究所調查到 的評選項目及配分分別對 A 廠商、B 廠商和 C 廠商實施評估,另請代為協助委 請 2 位評選委員分別進行評估,以便於本研究使用 ELECTREⅠ作兩兩比較之 用,主要評選內容如下:

一、採購案介紹(節錄部分採購案之徵求建議書說明文件)

(一)、 專案名稱

某政府機關之「行政管理資訊系統」擴增案,以下簡稱本專案。

(二)、 專案說明

「行政管理資訊系統」委外服務案已於 96 年 12 月完成建置及上 線,提供同仁有效的行政管理、庶務表單及資訊相關申請線上簽 核。為增加新的表單作業,故發起擴增案,以擴大對會內同仁在行 政相關作業自動化之服務深度。

(三)、 專案範圍

本專案作業範圍區分為軟體環境、開發建置。

1. 軟體環境(已於一期建置):提供帳號管理、流程管理之開發工具 與作業環境,及本案上線運作時所需之所有軟體及其版權(含 Server 端及 Client 端)。

2. 開發建置:運用表單流程自動化功能,開發、增建、編修目前行 政系統之公務派車管理系統、小額採購(修)單管理系統、資源預 約單管理系統、消耗品請領單管理系統、資訊報修(應用系統反 應單)管理系統、帳號及權限異動申請管理系統。

(四)、 建議書內容 1. 概述

1.1 評選項目需求與回應對照表(請列出各項在建議書之參考頁 次型錄頁次,並於該頁次做重點標示)

1.2 簡述建議書重點(說明建議摘要與效益,及對於本專案招標 作業須知及本專案建議書徵求說明書各項條款之遵循意 願。)

2. 第二章、廠商簡介。

3. 第三章、技術建議:相關之實務經驗、公司資本與營運狀況(檢 附驗收證明)系統功能建議之完整性、擴充性及整合能力;表單簽 核流程設計能力;範圍是否合適;規劃是否完整確實;所採用之技術 方法是否適合;廠商在行政管理資訊系統領域之實務經驗等。

4. 第四章、管理建議:工作項目是否明確周延;時程與查核點之安排 是否合理、可行;交付項目是否為明確完整;專案管理與品質保證 措施是否確實;專案組織之編組與成員分工是否完整;專案主持人 之資訊系統專業資歷;參與專案執行人員之專業資歷;相關技術支 援人力是否充裕。。

5. 第五章、成本分析:本專案悉以行政院主計處發行最近一期之

「台閩地區電腦應用概況報告」中電腦從業人員平均待遇及「機 關委託資訊服務廠商評選集計費辦法」為計費依據。

6. 第六章、創新回饋(無則免):廠商對本專案各項創新或回饋說 明。

7. 第七章、其他證明文件或補充說明(契約書或驗收證明文件影本 及其聯絡人電話等)。

(五)、 評選及決標 1. 評選方式

依 據 行 政 院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頒 「 機 關 委 託 資 訊 服 務 廠 商 評 選 及 計 費 辦 法 」 準 用 最 有 利 標 方 式 辦 理 , 以 最 有 利 標 評 選 辦法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規定採序位法之評選方式,評

選 通 過 並 合 格 之 廠 商 , 再 依 優 勝 廠 商 總 序 位 , 排 定 議 價 順 序。

2. 投標廠商簡報與答詢(簡報書面資料及簡報電子檔應隨同投標文 件交付)

(1) 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由抽籤決定簡報與答詢之順序。

本會依其投標時間(以本會收件時間為準)之先後,分別安排 抽籤(收件時間較早者先抽),未依指定時間到場抽籤之廠 商,由本會代抽。

(2) 本會通知投標廠商簡報與答詢之時間、地點,並由採購評選 委員會進行評選(依抽籤順序進行簡報)。

(3) 廠商應依指定時間、地點向評選委員簡報及答詢。簡報 時間為 10 分鐘,答詢以統問統答方式進行,統答時間 10 分鐘,時間終止前 1 分鐘按 1 短鈴,時間終止時按 1 長鈴。

3. 評選項目及配分標準

本 專 案 將 就 投 標 廠 商 所 提 建 議 書 內 容 依 附 件 「 評 選 項 目 評 分 表 」 各 項 目 及 配 分 予 以 評 分 , 各 評 選 項 目 以 各 評 委 評 分 之 合 計 之 高 低 給 予 等 級 , 分 數 越 高 者 等 級 越 高 , 再 依 各 評 選項目之等級進行 ELECTREⅠ法兩兩比較,以選出各廠商 之優先順序。

二、評選過程及計算方法:

1. 有關廠商資訊人力的多寡對資訊系統之建立的重要性:公司規模 及資訊相關人員數量及學經歷及專業證照,評委 1 分別針對本項 目給予 A 廠商 6 分、B 廠商 8 分及 C 廠商 8 分;評委 2 分別針對 本項目給予 A 廠商 8 分、B 廠商 8 分及 C 廠商 8 分;評委 3 分別

針對本項目給予 A 廠商 7 分、B 廠商 7 分及 C 廠商 7 分(如表 4-3 評選項目評分表),各廠商之合計分別為 A 廠商 22 分、B 廠 商 23 分及 C 廠商 21 分(如表 4-4 各評選委員評分彙整表),則 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等級為 3 及 C 廠商等級為 1(如表 4-5 個別準則之權重、廠商總分及等級 表)。

2. 廠商經驗或實績:同類資訊系統的開發經驗,顧客多寡與市場佔 有率與顧客間的法律訴訟問題。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 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1、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3。

3. 廠商之專業技術能力:軟體技術能力、硬體技術能力、資訊安全 技術能力,使用的系統開發工具,對研究發展工作投入情形,產 品性能、品質與可靠度。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 為 A 廠商等級為 1、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2。

4. 廠商之品質保證能力:內控稽核能力,在控制稽核能力上是否完 整,是否有通過第三者認證。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 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1、B 廠商等級為 3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5. 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經驗及能力:廠商之人力資源規劃 與運用計劃,相關參與專案人員學經歷,過去參與同類型專案之 成功率及取得專門證照情形。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 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等級為 1 及 C 廠商等級為 2。

6. 廠商之資訊安全及機密維護能力:聲譽與口碑,保守業務機密情 形。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1、

B 廠商等級為 3 及 C 廠商等級為 2。

7. 如期履約能力:公司財務狀況建全降低倒閉危機及人員異動性程 度低、專案可順利推展。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 為 A 廠商等級為 3、B 廠商等級為 1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8. 廠商之支援及維護能力:企業規模、企業文化、公司或分公司所 在地理位置、廠商可服務與支援本機關各地單位情形;後續維護 效率(含免費修改程式的次數、定期維護及故障排除時間)。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 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9. 價格:價格是否合於市場行情過高或過低。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 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 等級為 1。

10. 教育訓練之提供:執行單位在業務資訊化過程中,有關各階層人 員常態性資訊教育訓練之規劃與執行。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 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1、B 廠商等級為 1 及 C 廠商等級 為 1。

11. 計畫執行方式:專案執行工作項目的劃分,交付項目與日期,是 否有測試與確保品質的程序,專案管理的能力。同 1 之計算方法 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3、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12. 建議書之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程度:文件品質

(可讀性、完整性、正確性)系統文件與手冊,廠商專案執行能 力工作時程及重要查核點。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 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13. 廠商對於新舊資訊系統變換之過渡作業計畫管理能力。同 1 之計 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1、B 廠商等級為 2 及 C 廠商等級為 2。

14. 其他:非屬上述項目之其他條件。同 1 之計算方法計算出本評選 項目結果為 A 廠商等級為 2、B 廠商等級為 3 及 C 廠商等級為 1。

依各評選委員的各評選項目計算後,個別準則之權重及等級彙編如表 4-5。

A10 教育訓練之提供:執行單位在業務資訊化

表 4-5 個別準則之權重、廠商總分及等級表

A4 0.0716 1 3 1 0 0.0358 0.0716 0.0716 0.0358 0 A5 0.0716 2 1 2 0.0716 0.0358 0 0.0358 0.0358 0.0716 A6 0.0791 1 3 2 0 0 0.0791 0.0791 0.0791 0 A7 0.0730 3 1 1 0.073 0.073 0 0 0 0.0365 A8 0.0746 2 2 1 0.0373 0.0746 0.0373 0.0746 0 0 A9 0.0680 2 2 1 0.034 0.068 0.034 0.068 0 0 A10 0.0716 1 1 1 0.0358 0.0358 0.0358 0.0358 0.0358 0.0358 A11 0.0732 3 2 1 0.0732 0.0732 0 0.0732 0 0 A12 0.0689 2 2 1 0.0344 0.0689 0.0344 0.0689 0 0 A13 0.0743 1 2 2 0 0 0.0743 0 0.0743 0.0372 A14 0.0542 2 3 1 0 0.0542 0.0542 0.0542 0 0

sum 0.3593 0.5919 0.6407 0.6338 0.4081 0.2906

接著加總兩兩相比較的權重,例如A廠商對B廠商之滿意值為:c(A廠商,

B廠商)= ( 0 + 0 + 0 + 0 + 0.0716 + 0 + 0.073 + 0.0373 + 0.034 + 0.0358 + 0.0732 + 0.0344 + 0 + 0 ) / 1 = 0.3593,同理,其餘各廠商皆進行兩兩相比較,其滿意值分 別計算整理如表 4-7。

表 4-7 滿意值矩陣

A 廠商 B 廠商 C 廠商 A 廠商 0.3593 0.5919 B 廠商 0.6407 0.6338 C 廠商 0.4081 0.2906

接著計算出兩兩相比較的不滿意值,算法請參照 ELECTRE 1 多準則決策方 法的(公式二)計算出不滿意值。首先,先求出 i 與 j 之差距值,以「A2 廠 商 經驗或實績」為例,A 廠商之等級為 1,B 廠商之等級為 2,C 廠商之等級為 3,得出 A 廠商對 B 廠商之差距值為 1,A 廠商對 C 廠商之差距值為 2,B 廠商 對 A 廠商之差距值為-1,B 廠商對 C 廠商之差距值為 1,C 廠商對 A 廠商之差 距值為-2,C 廠商對 B 廠商之差距值為-1。同理,其他準則之差距值分別計算後 整理如表 4-8。

表 4-8 不滿意值矩陣(綜合比較)

最後,用滿意值門檻 p=0.5 與不滿意值門檻 q=0.3,將各廠商兩兩相比後以 評選出最佳者,應用 ELECTRE I 之方法將各方案兩兩相比較,若方案 i 比方案 j 之滿意值大於 p(0.5)且不滿意值小於 q(0.3)時,則方案 i 優於方案 j。例如 A 廠商比 B 廠商之滿意值為 0.3593 未大餘滿意值門檻(參考表 4-10)且不滿意 值為 0.0791,因為 0.3593<p 且 0.0791<q,所以我們不可以說 A 廠商優於 B 廠 商。另外,A 廠商比 B 廠商之滿意值及不滿意值分別為 0.5919 與 0.0718,因為 0.5919>p,且 0.0718<q,故我們可以說 A 廠商優於 B 廠商,其餘各廠商之成對 比較之結果如表 4-10。在經過綜合評比之後,結論是 B 廠商>A 廠商>C 廠商。

最後,用滿意值門檻 p=0.5 與不滿意值門檻 q=0.3,將各廠商兩兩相比後以 評選出最佳者,應用 ELECTRE I 之方法將各方案兩兩相比較,若方案 i 比方案 j 之滿意值大於 p(0.5)且不滿意值小於 q(0.3)時,則方案 i 優於方案 j。例如 A 廠商比 B 廠商之滿意值為 0.3593 未大餘滿意值門檻(參考表 4-10)且不滿意 值為 0.0791,因為 0.3593<p 且 0.0791<q,所以我們不可以說 A 廠商優於 B 廠 商。另外,A 廠商比 B 廠商之滿意值及不滿意值分別為 0.5919 與 0.0718,因為 0.5919>p,且 0.0718<q,故我們可以說 A 廠商優於 B 廠商,其餘各廠商之成對 比較之結果如表 4-10。在經過綜合評比之後,結論是 B 廠商>A 廠商>C 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