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二節 問卷的設計
由文獻中尋找、歸納、整理出評選廠商的準則後,接著將藉由反覆的執行 專家訪談步驟,使整個準則更具完整,專家訪談可使研究員衡量現階段工作的 清晰度,並評估所選用的工具是否符合研究員所想要達成的目標,並且確認衡 量表的重要觀點完全沒有遺漏。這個步驟須持續直到整體問卷已不須再作任何 的修正。如圖 3-1
圖 3-1 問卷的設計步驟及流程 資料來源:戴偉峻,2002
參考行政院主計處 2008 調查報告之問卷內容及採購法所規範之評選準則,
依據採購法及其子法「機關」第七條評審項目,初步整理出下列評選項目:詳 如表 3-2。
設計問卷 開始
先期訪談 評估訪談 改善 最終問卷
完成
是否修 正?
否 是
表 3-2 評選項目表
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得載入之事項,併入 問卷進行前測,是否合適於採購資訊系統或維護時之評選項目:詳如表 3-3。
表 3-3 資訊整體委外之評選項目 1. 廠商之人力資源規劃與運用計畫 2. 廠商之專案計畫管理能力
3. 廠商之財務能力是否能順利完成系統上線及後續維護 4. 廠商對於新舊資訊系統變換之過渡作業計畫管理能力 5. 重大附加效益:如免費提供程式修正數量。
6. 廠商誠信履約之風險評估
本研究專訪 2 位資訊系統供應商的主管、2 位採購顧問人員及 2 位資訊系 統使用機關的高階主管,以這些專家所回饋的資訊整理後作為校正的依據,本 研究將問卷交此六位受訪者作答,請受訪者針對問卷之內容及語意提出個人意 見。當問卷的語意含糊不清或內容和資訊系統選擇準則不符合時,這些準則就 會被修改或淘汰,例如:“專案計畫管理能力"這個準則已含在第十一項,建 議不必加入。另外如果受訪者認為是在選擇資訊系統的過程中是重要因素的也 會被增加入準則中,反之則刪除,共整合下列十四項:詳如表 3-4。
表 3-4 採購「資訊系統或維護案」之各項評選項目 1. 廠商資訊人力
2. 廠商經驗或實績 3. 廠商之專業技術能力 4. 廠商之品質保證能力
5. 計畫主持人及主要工作人員之經驗及能力 6. 廠商之資訊安全及機密維護能力
7. 如期履約能力
8. 廠商之支援及維護能力 9. 價格
10. 教育訓練之提供 11. 計畫執行方式
12. 建議書之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程度 13. 廠商對於新舊資訊系統變換之過渡作業計畫管理能力。
14. 其他:非屬上述項目之其他條件。
本問卷每一個問項分成七個等級(見圖 3-2),「非常重要」給予 7 分這個量 化數字,依此遞減 1 分,「非常不重要」給予 1 分。例如,在訪問的過程中,
若受訪者認為價格對於系統的選擇是「非常重要」的,則在□內打 X 或 V,並 給予 7 分。給予量化數字的目的在於將於問卷回收後助於統計各個準則所佔之 權重關係。
□非常重要 □很重要 □重要 □普通 □不重要 □很不重要 □非常不重要 圖 3-2 問卷選項七個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