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偏遠地區小學的裁併處境與反應
第三節 偏鄉學校創新發展的處境
一、偏鄉小學大多傾向於創新發展學校特色的辦學方向
在 524 所填答學校中,僅有 49 所(9%)學校認為不需要創新發展,主要理 由是「辦學應回歸本質」(47 所學校)。
二、教職員、學童家長與地方人士的反應 1.對於裁併政策大多持反對意見
對於已經或曾經列為被裁併對象的 121 所學校,有 109 所(90%)學校的家 長大多持反對意見,有 85 所(70%)學校的教職員大多持反對意見,有 107 所
(88%)學校的村里長持反對意見,其他地方人士反對的比例請見表四之十二。
表四之十二 地方人士反對裁併學校的比例
村里長 民意代表 社區團體 鄉鎮長 107 所(88%) 83 所(69%) 74 所(61%) 35 所(29%)
2.對於學校創新發展多數持贊成意見
在各校最初要進行創新發展時,多數學校的教職員與學童家長的主要反應是
「大多表示贊成」,次之則是「大多沒有意見」(表四之十三)。至於地方人士 仍以村里長的的支持比例最高(62%),次之的則是社區團體(50%)。有趣的 是,民意代表這個群體,相對於他們在「反對裁併學校」的高比例,對於學校創 新發展的支持則呈現較低的比例,由此顯現民意代表與學校的互動關係,通常不 涉及學校發展內涵的層面。
表四之十三 學校教職員與學童家長對學校創新發展的支持比例
教職員 學童家長
大多表示贊成 大多沒有意見 大多表示贊成 大多沒有意見 239 所(60%) 95 所(24%) 246 所(62%) 101 所(26%)
表四之十四 地方人士對學校創新發展的支持比例
村里長 社區團體 民意代表 鄉鎮長 245 所(62%) 197 所(50%) 142 所(36%) 102 所(26%)
3.縣市教育局的支持與協助
(1)、近 5 成學校認為縣市(教育局)的偏遠地區小校政策主要傾向為「保 留並協助發展」
近 5 成學校校長認為該縣市(教育局)「傾向保留並協助小校發展學校 特色」,有 30%認為「傾向裁併小校」,並且有近 20%「不確定其政策方向」。
表四之十五 各校對該縣市小校發展政策主要傾向的覺知
傾向裁併小校 傾向保留並協助小校
發展學校特色 不確定其政策方向 155(30%) 254(48%) 99(19%)
(2)、各縣市(教育局)提供給偏遠地區小學創新發展的專業支援不足 由表四之十六得知,各縣市(教育局)對於偏遠小學發展之重視不足,
僅有教師進修這種一般性的活動有將近五成的學校有感受到,至於「課程 研發」、「安排專家學者協助發展」都在三成以下,甚至有近三成不清楚 有無辦理相關活動。這項訊息顯示出各偏遠小校專業資源不足的處境。下 一節對各校創新發展所需資源的分析,將指出「專業能力與人力的不足」
是各校創新發展最主要的困難之一,兩個訊息相互吻合。
表四之十六 各校對該縣市過去兩年專門針對偏遠地區小型學校發展辦理活動 的覺知
教師進修 提供經費 課程研發
不清楚有無 辦理相關活 動
安排專家學
者協助發展 以上皆無 228(44%) 182(35%)158(30%)147(28%)117(22%) 73(14%)
4.創新發展經費
(1)、各校尚未充分利用政府或民間的計畫補助
相較於平常許多常提供給偏鄉地區與學校的社會資源,近年來開始有
42(27%) 33(21%) 33(21%) 24(15%)
沒有想過要申 校數 290(73%) 84(21%) 219(55%) 125(32%)
5.創新發展專業資源
(1)、偏鄉學校創新發展迫切需要能融入地方文化資源的課程專業
被問及「哪些校外的專業資源對於學校創新發展曾產生重要影響」時,
選擇與課程發展有關的專業之比例最高,包括「課程發展專業」、「地方產 業與文化相關專業」、「自然生態專業」,至於組織方面的專業,如「學校 組織運作專業」、「社區營造專業」,選擇學校比例較低。這個比例的差異 顯現出偏鄉學校目前主要著重於課程專業方面的發展。
表四之十九 對學校創新發展曾產生重要影響的校外專業資源項目 地方產業
與文化相 關專業
課程發展專 業
自然生態專 業
社區營造專 業
教學方法專 業
學校組織 運作專業 189(48%) 166(42%)142(36%)121(31%)103(26%) 70(18%)
(2)、偏鄉學校專業資源來源有多元化的趨勢
見表四之二十,這些對學校創新發展曾產生重要影響的校外專業資源項 目,其引介單位除傳統的「學校自身」、「政府相關單位」、「地方人士與 家長」外,其他類型單位如「民間團體」、「大學或研究機構」、「其他特 色小學」與「企業」,總計已超過「政府相關單位」,也超過「地方人士與 家長」。
表四之二十 引介專業資源進入偏鄉學校的單位 學校自行
搜尋安排
地方人士 與家長
政府相關
單位 民間團體 大學或研 究機構
其他特色
小學 企業
314 184 100 83 45 38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