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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與期望

在文檔中 偏遠地區小學再生之研究 (頁 125-143)

第五章 縣市教育局的偏遠地區小校政策

第四節 建議與期望

一、各縣(市)對於未來偏遠地區小校政策應由中央或地方主導的意見不一。

表五之十五 各縣(市)對於未來偏遠地區小校存廢政策的建議 中央應居主

導地位

應由地方政府 全權主導

其他

台北縣 以中央為主導地位,協助訂定明確法令

作為地方政府的施策依據,並落實國民 教育屬地方權限,應交由地方政府視各 縣條件全權主導辦理

嘉義縣 ˇ

台南縣 ˇ 高雄縣 ˇ 屏東縣 ˇ 雲林縣 ˇ 澎湖縣 ˇ

金門縣 ˇ

花蓮縣 ˇ

桃園縣 ˇ

台中市 未填答

台中縣 ˇ

台北市 ˇ

高雄市 ˇ

苗栗縣 ˇ 台東縣 ˇ

台南市 未填答

彰化縣 ˇ

基隆市 ˇ

連江縣 ˇ

新竹市 ˇ

新竹縣 ˇ

宜蘭縣 ˇ

南投縣 ˇ

合計 9 12

二、各縣市多希望中央提供法令依據以及經費協助。

表五之十六 各縣市希望中央提供的協助 希望中央提供的協助

屏東縣 (1)由中央訂定具體裁併校標準及相關配套措施,地方依規遵循以減少 推展阻力。

(2)中央提供相關配套措施相關經費之補助,以免地方財政拮据無 法執行。

雲林縣 提供優惠、補助措施經費

澎湖縣 請中央明確訂定學校規模、學生人數多少以下之小校,應予裁併校相 關法令,作為地方政府裁校之依據

桃園縣 小校裁併後相關配套設施之經費補助

台北市 學校存廢之考量,往往會著眼於社區人口及教育資源效能之考量。然 學生受教權應被優先重視的理念下,建議中央應在國教課題上,應多 挹注地縣市政府國教經費,協助地方避免因經費問題,積極推動學校 整併,而應以教育成效、學生學習之立場考量小校存廢問題

高雄市 因小校才迸衍生的學生就學權益的保障

苗栗縣 建議針對遭裁併之學校學生提供交通車、交通費之補助,如學生家離 學校距離仍太遠,建請中央協助興建學生宿舍,並補助舍監及輔導教 師等相關設備、人員之經費。

彰化縣 積極鼓勵小型學校發展既有特色,落實立足點平等觀念,使國內經濟 弱勢族群群享有受教權利。

基隆市 小校裁併方案的轉型再生,提供社教、學校特色發展之相關資源 連江縣 教育經費的支持與協助

新竹縣 持續補助縣市裁併校經費或充實教學設備

第五節 小結

本份問卷依據四個面向進行調查:「近三年各縣市裁併學校的情形」、「各 縣市現今的小校政策」、「過往遭廢棄學校校地校舍的現況」、「政策建議與期 望」,獲得 16 點調查結果簡列於下表。

調查面向 調查結果

1. 各縣(市)近三年合計裁併 1 所國中,位於嘉義縣。

2. 近三年有 8 個縣(市)裁併小學,合計遭裁併校數 44 所,以 95 學年度裁併 26 所最多。

3. 近三年(從 94 學年度至今)被裁併的小學,並非皆位 於偏遠地區。

4. 近三年裁併偏遠地區小校政策的推動力量主要來自

「中央政府的要求或規定」。

5. 各縣市推動裁併小學的過程中遭遇許多反對意見。

6. 各縣(市)對於遭裁併小學學童的優惠、補助措施,

大致皆備。

各縣市裁併情形

7. 各縣(市)對遭裁併小學的學童與家長,大多缺乏完 備的後續追蹤調查。

8. 目前有 10 個縣市已訂定明確的小校裁併標準,其訂定 時間都在民國 91 年之後。

9. 各縣(市)最初制定小校裁併標準的主要原因有多重 考量。

10. 各縣市對於小校裁併標準的修訂,皆不是為了「加速 推動裁併校政策」,可推估各縣市裁併小校過程遭遇 的反對意見,讓行政部門更謹慎具體,甚至修正原來 的政策方向。

各縣市小校政策

11. 有 5 個縣市除小校裁併標準外另有其它與小校相關的

政策或規定。

12. 各縣(市)近兩年已放緩裁併偏遠地區小校,轉向為

「觀察」(9 縣市)或「鼓勵轉型」(7 縣市)等政策 方向等較多。

13. 各縣(市)轄內歷年來遭裁併學校的校地校舍有多元 的用途。

廢棄學校現況 14. 各縣(市)轄內遭裁併學校之校地校舍,處於閒置狀 態尚未有效再利用者有 34 所,其尚未活用原因多由於 缺乏適當的活化構想。

15. 各縣(市)對於未來偏遠地區小校政策應由中央或地 方主導的意見不一。

政策建議與期望

16. 各縣市多希望中央提供法令依據及經費協助。

綜合以上 16 點調查結果,我們可以針對縣市教育局關於偏遠地區小校的政 策方向以及過往遭廢棄學校的現況,提出以下四點結論。

一、各縣市近五、六年紛紛制訂關於偏遠地區小學的裁併標準,乃與中央的政策 方向有關,而其考量因素是多重的,兼含少子化趨勢、資源有效運用、提升 學習效能等。

二、各縣市裁併學校數目從 95 學年度的 26 所學校降至 96 學年度的 6 所學校,

顯見在裁併小校過程中遭遇的許多反彈,使各縣市或放緩或修正原來的裁併 政策,以使其裁併標準更具體或是轉向為觀察或協助小校轉型。

三、各縣市對於偏遠地區小校問題的重視不足,僅有 5 縣市另訂其它與小校相關 的政策或規定,似乎未將偏遠地區小校的發展視為地方教育施政的重心。

四、各縣市廢棄學校有多元的用途,但仍有 34 處由於缺乏適當的活化構想,尚 未有適當利用。

第六章 偏遠地區小學創新發展策略之分析

本研究為瞭解偏遠地區小學對裁併政策的因應態度與已經展開創新發展之 偏遠地區小學如何實驗創新的歷程,分由兩方面蒐集資料,一是彙整四場焦點座 談二十九名參加者的交叉討論結果;另一則是對十二所偏遠地區小學計二十八名 受訪人員,進行深度訪談,對焦點團體座談與深度訪談內容賦予意義,做深入解 讀,並依第一節、對小校裁併的觀點,第二節、創新發展的歷程,第三節、創新 發展歷程中遭逢的困難與阻力,以及第四節、教育現場的需求與建議等四個面向 進行歸納、分析與討論。

第一節 對小校裁併的觀點

本節將歸納教育人員過去在教育現場對學校裁併情況的觀察,以及他們對偏 遠地區小學存在意義、縣市政府裁併標準、小校應否裁併等相關看法進行分析與 討論。

一、教育現場的裁併情況

(一)政策的不定性

各縣市政府對小校裁併標準、政策不一,即使同一縣市也無長遠、既 定的明確主張,因此出現整建不久的學校一夕驟遭裁併,令學校教師、社 區家長難以接受;而特色發展成效卓著的小校,最後竟也難逃被裁併命運,

更令教育人員備感寒心。

之前碰到廢校最後一任的校長,我跟他談起,他才說,那時候他才跟教育 廳……那時候是應該是教育廳,爭取到了剛剛把教師宿舍做了一個整建,

然後學校操場剛鋪完 PU,做一個整建之後,沒想到隔年說廢就廢了,那事 實上是蠻讓人家覺得蠻訝異的(07PM1)。

八十六年九月才整修過嘛,那校舍看起來還是全新,新的,而且校舍在整 修的時候,家長他們還去幫忙敲那個磚塊,他們還去參與過,因為那是他 的母校,就這樣廢校了,他覺得有一點不甘心。他覺得不甘心,因為母校 廢掉了之後要再重新啟動,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他說,還有四十七 個學生,怎麼就可以知道說以後就不會超過五十個?……在家長的立場來 說,怎麼只有一個學校一個校長出面跟學校老師談完,然後上面長官派了 一個層級不算低的來談,談的只有價碼的問題,怎麼沒有考慮到我們家長 感受這一塊?沒有考慮到孩子感受這一塊?(08PF1)

後來縣政府又有一個規定就是說不滿 10 個人的話,就裁班嘛,那中間就漏 掉一個班級的話,那兄弟姊妹是不是說一定會影響,就是說那我小的已經 到別的學校去,那我大的也一起轉走了,或者是我這一個不能入學,那我 下面的那個小孩子當然也一起去別的學校(07TF2)。

之前教育局在這個地方做協調的時候,通通都是一直談都還沒談到這麼武 斷的說會把他廢,而是說希望學校提出一些其他的構想啊,或是說另外的 經費的補助之後讓學生的人數可以回升,那可是不曉得為什麼就突然的一 夕之間就廢掉(07PM1)。

縣府就派了五人小組來我們學校評鑑,然後做了很多評鑑,就說我們學校 的分數不滿 25 分,說評比太低了,不適合再繼續留存下來,這樣子,他又 說我們學校沒有特色、辦學不利,反正他所有的罪過就通通加在我們學校 就對了,後來我們同事有一個很不滿,還上了教育部的網站去反擊,說實 在他們……實在是縣政府他們給我們所有的條件通通都是不利的(07TF2)。

今天一直鼓勵小校要創新發展,可是小校創新發展後、我們真的看到很多小 校發展以後,校長真的很辛苦,真的各顯神通,很努力要發展特色。可是發 展之後呢?有沒有受到肯定,然後一樣廢校嘛。然後這個創新發展,跟學生 人數回流,是不是等號?這是我們的一個迷思,是我覺得跟剛剛校長提到,

這是讓偏遠小校老師很不放心的一點。我今天就算能凝聚全校老師的共識,

我們一起來打拚,可是萬一結果是像OO學校這樣,他們會讓人很傷心,然 後很心寒的決定(A03P)。

近年來各縣市裁併小校的情況有緩解趨勢,為因應學童人數減少,有 暫不裁撤,將學生接送至本校上課等所謂合班上課的變革措施,有的縣市 則在裁撤學校與居民協議時留下但書,待人數恢復一定數額即可復校,但 何謂一定數額卻無明確標準。

當初在裁撤分班的時候,跟當地的居民有過協商,所以說如果他們的學生數 到達一定的數額以後,他們希望能夠復校,所以這個公文上是暫時裁撤,公 文上的原意我把它節錄下來,如果這個地方有發展空間,人口又回流,學生

當初在裁撤分班的時候,跟當地的居民有過協商,所以說如果他們的學生數 到達一定的數額以後,他們希望能夠復校,所以這個公文上是暫時裁撤,公 文上的原意我把它節錄下來,如果這個地方有發展空間,人口又回流,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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