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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位相關之政策內容和推動情形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健康體位相關之政策內容和推動情形

健康是人類的生存基本需求,更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根本,然而社會型態 的轉變,長期靜態生活型態已成為造成健康危機的主因,唯有及早養成健康生活 的態度和作為,將健康體位的相關得分從小貫徹於生活之中,方是促進國人健康 習慣的必要作為。

因此,欲掌握兒童的健康體位,須從健康體位生活習慣著手,如此方能訂定 適合兒童的健康政策。而且,兒童正值身體發展關鍵時期,學校如能適時提供正 確的健康行為學習場域,將有利於學生學習健康技能,促進全人發展。以下茲就 從健康體位生活習慣為出發點,分析健康體位生活習慣的政策制訂歷程,再從中 探討健康體位的推動情形。

一、健康體位生活習慣的意涵

(一)健康促進的意涵

健康是人類的生存基本需求,更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根本,近年來我國健 保負擔日愈龐大,如何促進國人健康行為,才能真正達到「富國強身」的目標。

不過,現今普羅大眾以為只要生理無病痛即可視為健康。事實上,觀諸 1948 年 世界衛生組織對「健康」概念的認定:健康不只是沒有疾病或不虛弱,它是指一 個人在生理、心理及社會等三方面都處於一種完全安適的狀態(Bio-psycho-social well-being)才能稱為健康。其對健康的認定更著重於個體生理、心理及社會三 層面與環境交互作用間的作為,論點與Pender 的看法相符。

Pender(1996)認為當個體的特質、經驗、自我得分影響個體的健康行為時,

個體會和環境互動的過程中,與護理活動的協助達到健康促進行為,以維持健康。

其論點奠基在七個假說:(1)每個人都有健康促進的意願,也會尋求及建立個人 健康的可能;(2)每個人均有自我覺察能力;(3)人傾向在改變與穩定中尋求平 衡,以產生正向價值的成長;(4)人會主動調整自己的行為;(5)隨著時間的改 變,環境也不斷的改變,個體的生理、心理及社會三層面會與環境產生交互作用;

(6)健康專業人員構成人際間環境的一部分,其專業將影響個體的整個生命過 程。(7)自我引發是行為改變的本質(黃錫美,2006)。Pender 的假說和對健康 的認定,可知他認為健康促進既不是疾病,也不是特殊健康問題的預防,而是進 展性的行為,尋求推展健康潛能;而健康促進行為即是不斷的改善個人的生活模 式,朝向增加健康層次和實現個人、家庭、社區、社會健康潛能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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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Goodstadt、Simpson 和 Loranger(1986)也將健康擴及四個層面,包括 生理有充足機能的身體健康、精神衛生的心理健康、人際互動的社會健康和自我 實踐的靈性健康;並認為健康促進是經由執行有效的健康計畫、服務和政策,維 持與增進目前的健康層次。

O’Donell(1986)則認為最理想的健康除了上述的身體、情緒、社會、靈性健 康外,還多了智能,認為智能健康亦為應達成的健康之一。他對健康促進的看法,

是幫助人們改變他們的生活方式,朝向最理想健康的科學與藝術。而經由結合增 進意識、行為改變、環境創造等能支持良好健康實行的力量,可以促進生活方式 的改變。

國內論者對健康促進的認定,亦採多面向整合的觀點,如晏涵文(2002)認 為健康促進是結合健康教育與組織、政治、經濟、法律和環境等多種因素於一體 的整合性設計,增加人們對健康的控制,使其發揮健康潛能,以達到提昇健康品 質的目的。如果從更具深層的層面來看,健康促進著重於正向的健康,個人對自 己有信心,充滿體力與朝氣,所強調的是積極的增進幸福安適和追求生命的品 質。

黃松元(2000)更從生命存在價值的觀點定義健康促進,他認為健康促進著 重於正面的健康(positive health),也就是一個人對自己有信心,同時體力充沛 又有朝氣,所強調的是增進安寧幸福和生命的品質,不只是生命的量。因此,蕭 世平和王顯志(2003)指出,健康促進是一種對個人及人群的健康危險因素進行 全面管理的過程,而且在美國已被視為一種增進健康意識及促進行為改變的工具,

其目的為促進人們的身體健康並且如何管理自己的生活。

綜上所述,可發現學者對於健康促進的觀點略有差異,有些學者以實踐健康 的生活方式出發,有些則以實現正向或積極的健康為目標,卻有一共通點,即健 康所需要的條件,不僅包括滿足人類的基本需求,也包括心理的安全感和精神的 歸屬感、安定感,唯有健康才能保有生活品質的最高期待。而健康促進是增進健 康生活的可行作為,它需要個人、社區、環境、政治、經濟等層面的整合,增加 人們對健康的理解和控制,以達到健康生活品質的目的。

(二)健康促進的計畫主軸

當健康被視為整合性的觀點時,世界各國開始重視促進國民健康政策的制定,

其中又以渥太華憲章最為知名,系統性訂定健康促進的五大行動綱領,分別為:

1.建立健康的公共政策:衛生與非衛生部門制訂公共政策時,都必須接受健 康促進的責任,考量政策對健康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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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展個人技巧:經由健康教育與資訊傳播,使人們得以學習生活技巧,為 其人生各階段做準備,包括慢性病與傷害之調適。

3.強化社區活動:健康促進必須透過有效的社區發展與社區參與,包括優先 次序的訂定、規劃與執行。

4.創造有利健康的環境:人與環境之間存在密切的關係,因此不但要愛護大 自然,社區之間亦應相互關懷,提供安全與滿足的工作環境,以及系統評估環境 變遷對健康的影響。

5.調整醫療健康服務的方向:醫療服務不能再侷限於臨床治療,必須擴及健 康促進,提供以人為中心,包括生理、心理、社會等全方位之完整性照護。

此憲章說明健康促進不只是一項計畫,更是個人追求安適人生(well-being)

的歷程。當社會經濟穩定下,醫療保健技術與設備進步之後,人類平均壽命年齡 越來越高,為了追求生活品質,從小就要建立動態的生活型態觀念。因此,

Pender(1996)積極推動「學校-家庭-社區」健康營造模式,將學校與延伸的社區 整合為一個系統,讓系統中每個人都能認為學校衛生工作是自己的責任,進而達 到國民健康生活知能。

反觀臺灣,國人普遍養成不良的生活形態而造成許多慢性疾病的發生,尤其 數位媒體設備在家庭越來越普遍,反而造成許多「宅男」、「宅女」族群,經常採 取靜態生活形態,對於個人健康漠不關心。而多數的不良生活方式,大都在兒童 階段和國中生時期便已養成,因此,陳素芬、鄭惠美、照屋博行、李詩鎮(2004)

認為應該在行為塑造期的階段投注更多心力來改變生活形態。所以,健康促進的 觀念應該從小建立,讓孩子養成對自我健康負責的態度,並藉由學校課程的融入,

以及健康環境的建構,讓學校、社區與家庭能建構穩定的協同合作關係,使其具 備尋求健康生活、幸福人生的能力。

二、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的政策推動歷程

根據黃松元、陳政友和賴香如(2004)的看法,在 1980 年代以前,傳統學 校衛生的工作重點是健康服務、健康教學和健康環境等三大領域。自 1980 年代 以後,綜合性學校衛生計畫開始發展,工作內容擴及健康服務、健康教學、健康 環境、體育教育、輔導與心理衛生工作、學校午餐與營養教育、教職員工之健康 促進、以及學校和家庭與社區之聯繫等八大項。在 1986 年之後,健康促進學校 的推動模式逐漸於學校展開。

國 內相關部門於 1996 年起推動「提升學生健康四年計畫」作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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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 學 校的政策 雛 形。再 於 2002 年根 據 世界衛生組織對健康促進學校定義:

「學校能持續發揮教學效益,使其成為有益生活、學習與工作的健康場所」,

由 衛 生 署 與 教 育 部 共 同 訂 定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六 大 範 疇 , 確 認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的推 動 方針:

1.健康學校衛生政策(Healthy School Policies):即以學校為基礎,制定學 校衛生政策與推動策略,已達健康促進學校之目標。

2.學校物質環境(The School’s Physical Environment):係指改善及強化校 園內的硬體設備,如校園內以及四周的各種建築、場地和設備,為全體師生職員 營造健康及安全的工作及學習環境。

3.學校社會環境(The School’s Social Environment):由學校成員之間的關 係結合而成的,學校全體成員必須共同合作培養良好的校風及安全的校園,達成

「友善校園」的精神。

4.個人健康技能與實踐/健康教育課程及活動(Individual Health Skills And Action Competencies):是指一系列課堂內及課堂外的相關活動,藉由活動培養 學生的個人健康技能,讓學生從建構相關得分、情意與技能,建立他們對增進自 身和他人健康的實踐動力,並提升學習成效。

5.社區關係(Community Links):學校、學生及其家庭,與社區團體及相 關人士所建立的各種協調、溝通與合作,進而達成學校社區化之理想。

6.健康服務(Health Services):提供學生及教職員各種健康服務,並進行 健康管理,這些服務是以學校為本或與學校銜接,特為學生提供直接服務的,其 對象亦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學生。

制 定 學 校 衛 生 政 策 , 營 造 學 校 師 生 共 識 , 促 進 社 區 共 同 參 與 , 提 供 健 康 服 務 , 以 建 構 學 習 及 培 養 健 康 生 活 的 校 園 環 境 , 增 進 兒 童 及 青 少 年 整體 健 康。

劉潔心(2013)進一步將臺灣健康促進學校的發展歷史劃歸為四個時期:

1.萌芽期、準備期(1996~2003 年):頒布計畫、選擇十所學校試辦。

1.萌芽期、準備期(1996~2003 年):頒布計畫、選擇十所學校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