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傳統活動參與與偏差行為、校園霸凌之關係
本節將依據 Hirschi 社會控制理論之四個社會連結鍵中的「傳統活動 參與」之內涵,針對其與「偏差行為」與「校園霸凌」及其相關之研究作 討論、描述與說明構成。茲分為:壹、傳統活動參與之意涵;貳、傳統活 動參與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參、傳統活動參與與校園霸凌之相關研究。
壹、傳統活動參與之意涵
社會控制理論的「時間」(temporal)要素,便是參與。古諺云:「邪 惡生於懶人之手」(idles hands are the devils workshop),而西方諺 語也有所謂「遊手好閒乃罪惡之源」(idle hands are the devil’s workshop)等警世語,社會控制理論認為經由學術活動、康樂活動、運動 及正當的休閒活動中,可以暫時終止根深蒂固或犯罪副文化為取向的徵 候。所以藉著時間的消耗、工作、運動、娛樂、嗜好及參與各種活動的推 展,將能有效的阻絕青少年產生偏差行為之機會。即個人可能因為忙碌於 合乎社會所規定的活動而間接降低了從事偏差行為的可能性。換句話說,
一個人若在有限的一生中,計畫從事許多合乎一般社會所規定的事情,他 有可能連這些事情都無法全部去做到,更遑論去從事偏差行為之事了。合 乎一般社會所規定的活動,例如學術活動、運動、正當的休閒活動、花時 間與家人相處、以及參加課外活動等皆是。
Hirschi也提出「參與」連結鍵最好的詮釋,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時 間與精力都是與生俱來地受到限制,因此有些人可能尌是受惠於缺乏做壞 事的時間與精力,而能免於掉入罪惡的陷阱中(引自張楓明,1999)。對於 青少年而言,如果本身知道如何安排自己的時間,參與諸如:運動、做功 課、嗜好娛樂或協助家事等活動,尌愈沒有時間去從事偏差行為。例如「會 不會幫忙做家事」、「會不會參加社區或志願性活動」、「會不會經常參加運 動及練習」等皆與青少年偏差行為的發生有相關性存在(張楓明,1999);
即參與團體活動的程度愈高,愈有明顯遏阻犯罪的功用。所以,當一個人 達到了專心一致於正常活動的程度時,他根本不可能去從事偏差行為,甚 至連思及偏差行為的念頭都無法興起,這正是所謂「小人閒居則不善」的 意思(蘇尹翎,2000)。
但有許多研究對控制理論進行批判,尌近代而言,如Costello、
Vowell(1999)重新分析Hirschi當時所使用的資料,發現Hirschi原先提出 的承諾及參與可以合併成一個新的要素,即:對學校的依附。張楓明(2006) 也以「台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2001年問卷測量青少年參與學校、家庭、
其他相關活動的程度來驗證Hirschi社會控制理論的參與概念。而研究結 果卻發現,只有部份活動符合Hirschi的理論,如:校內外課輔補習家教、
寫功課讀書、參加學校社團、和父母一起拜訪朋友、聽古典音樂、看舞蹈 戲曲表演、參觀美術館、藝文活動、逛書店、上圖書館等。
其實,Hirschi在對參與要素進行測量方法上的探討時,即曾指出要 將參與要素與其他社會連結之間的關係分離是非常困難的。其中,又以參 與和抱負之間的關係最難釐清(譚子文,2009)。
雖然鼓勵少年參與合乎一般社會所規定之活動,固然具有預防犯罪的 效果,但 Hirschi 認為各項休閒活動及嗜好對於偏差行為而言都是「中性 的」,他們不一定能抑制,也不一定能促成偏差行為的發生,但致力於教 育和參與其他與學校有關活動的少年,較諸參與成人和街頭性活動的少
年,其偏差行為的可能性較低是可以肯定的(陳玉書,1988)。
然而儘管學者間對參與要素的看法不一,甚至主張參與要素在社會控 制理論的重要性不如其他要素(侯崇文,2001;Agnew, 1991)。本研究認 為針對參與要素給予一個精準的測量以釐清概念的內涵,應是有其必要 性。綜上所述,可發現社會控制理論中的參與要素的要點如下(譚子文,
2009):1.由於時間與精力的限制,如果父母、師長沒有給予足夠的支持 性,將可能也會阻礙青少年參與傳統的活動。2.適當地參與傳統活動能夠 提供青少年體驗不同生活角色,並有助於化解生活中壓力。3.不同活動之 間可能具有關聯性且彼此互相影響。
因此由上述三點可發現,許多的研究皆認為花費在從事與學校有關之 事務上的時間,可反映出致力的程度,因此「參與」這一個社會鍵似乎與
「致力」此一社會鍵有重疊之處。但 Hirschi 仍認為它是一種順從可能性 (stake in conformity)的表徵,是偏差行為一項很重要的抑制因素,因 此不能合併或排除。
而本研究將 Hirschi 的「參與」此項社會鍵,限定範圍為「傳統活動 參與」,是因為參與的範圍過大,且有研究認為適當地參與傳統休閒活動 能夠提供青少年體驗不同生活角色,並有助於化解生活中壓力(余嬪,
1996)。但是參與傳統的活動也意味著某種社會控制,因此來自父母及師 長的支持態度,則會扮演某種程度的重要性(Mahoney 與 Haekah, 2000)。
也尌是如果父母、師長沒有給予足夠的支持性,將可能也會阻礙青少年參 與傳統的休閒活動(趙善如,2008)。
綜合而言,傳統活動參與之意涵為「個人投入傳統活動課程,如:校 內外學術活動、課外活動、運動、正當的休閒活動及參與家物等等的精力 與時間的投入程度」。
貳、傳統活動參與與偏差行為之相關研究
「參與」是社會連繫中的一種時間要素,因為犯罪必頇花時間、精力,
假如我們花時間學習、運動、參與其他活動,我們尌沒有時間再參與犯罪 (郭慧敏,2005)。近代對於傳統活動參與與偏差行為的研究,均指出二者 具有相關性,其中,以正面活動參與為研究主題的相關研究,指出正面活 動參與有助於降低偏差行為。如郭慧敏(2005)的研究指出,生活禮儀等傳 統活動課程,可以改進青少年不良行為。此外,邱明達(1991)的研究認為,
普設青少年活動中心,運用社區資源,以舉辦各項有意義、有趣味的休閒 活動,並消除色情、賭博等不良娛樂,為解決青少年偏差行為方法之一。
此乃因為青少年福利服務活動中心的設立,是基於考慮到青少年犯罪的嚴 重性,若青少年缺乏一個正當的休閒娛樂及學習的場所,則會到不正當的 娛樂場所去活動,感染惡習,進而產生偏差行為及犯罪行為(引自邱明達,
1991)。
除此之外,從負面活動參與為角度來探究的相關研究,則指出負面活 動參與容易增加偏差行為。例如林世英(1997)引日本學者星野周弘之實證 研究指出,少年缺乏參與「有益身心健全發展」之社會活動,或者少年參 與「不具正面社會化機能」的社會活動現象,將必然增加其接觸偏差行為 的機會,進而促使其實際從事偏差行為。而許春金(1997)的研究指出,無 論那一族群或男女少年,均以遊樂型休閒型態的解釋力最大,並指出休閒 型態為偏差行為之直接促發因素。此外,王淑女(1995)研究發現,青少年 休閒活動對偏差行為及不良心理有顯著關係,其中良好休閒活動的參與對 偏差行為無顯著影響但不良休閒活動的參與對偏差行為有顯著的直接影 響。張景然(1992)的研究亦發現,青少年為了打發時間,從事毫無意義的 行為,甚至街頭閒逛、好勇鬥狠、違規鬧事,歸結其原因,乃是缺乏適當 的休閒活動所致。另外,張學鶚、楊士隆(1997)以自陳報告問卷,以台灣
地區少年監獄及少年輔育院接受徒刑與感化教育之 428 名少年吸毒犯進行 問卷調查,研究結果發現,吸毒少年以十六至十八歲之國中程度者為主,
其較少參與傳統之活動,家庭呈現破碎、解組比例則偏高,並且學校課業 適應欠佳,在早期除有偏高之抽煙、喝酒、嚼檳榔、服用安眠藥等不良生 活習慣之外,並同時參與較多其他偏差行為。
針對我國國內青少年偏差行為之種種成因,相關研究均指向與活動之 參與有相關,此部分與國內教育體制的升學主義型態或家長心態有關,例 如張酒雄(1993)之研究便指出,國內因為受到環境限制和升學壓力影響,
學生能從事其喜愛的活動大概是體育性活動和學術性的休閒活動,因為只 有此類活動是被家長所接受的。
因此,若讓青少年有正當的休閒娛樂場所可以活動,或許能夠降低青 少年到不正當娛樂場所活動的機會,抑或可以減少他們犯罪的機會及時 間,由此可知,青少年偏差行為與參與是有關聯性存在的(引自郭慧敏,
2005)。
參、傳統活動參與與校園霸凌之相關研究
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對於最後一項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基本 理念說明有一段如下:「綜合是指萬事萬物中自然涵融的各類知識,活動 是指兼具心智與行為運作的活動,一個人對所知的萬事萬物要產生更深入 的認識,需透過實踐、體驗與省思,建構內化的意義。(引自教育部網站)」
從學習的理念而言,傳統活動的參與只是依向媒介,重點是希望我們從活 動的參與中能學到什麼。這種從實踐到體驗省思,最後建構內化意義的學 習,正是道德教育希望達成的知行合一、內化自律的道德教育目標。
由學習內涵而言,綜合活動是由過去的輔導活動、童軍活動,團體活 動和家政等科目綜合起來的。在綜合學習領域實施總共有十項要點,分別
為自治活動、生命教育活動、社會服務活動、危機辨識與處理活動、野外 休閒與探索活動、自我探索與了解活動、人際關係與溝通活動、環境教育 活動、兩性的關係與互動、家庭生活活動(引自教育部網站)等十項。
其中,自治活動係指從年帅到年長,增加管理自己事務的權限,提高 自律與負責的情操;生命教育活動則期望藉由從生、老、病、死之感受,
體會生命的意義與存在的價值;社會服務活動則係藉由參觀、訪問及實際
體會生命的意義與存在的價值;社會服務活動則係藉由參觀、訪問及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