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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第 第

第貳 貳 貳章 貳 章 章 章 傳統體育相關文獻研究 傳統體育相關文獻研究 傳統體育相關文獻研究 傳統體育相關文獻研究

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會變遷對卑南族傳統體育的影響—以台東市卡 地布部落為例。針對上述目的,蒐集相關文獻,整理成以下三節:第 一節為傳統體育的意涵;第二節為原住民傳統體育相關文獻研究:第 三節為卡地布部落相關文獻研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傳統體育的意涵

本節主要主要整理傳統體育的意涵,目的在於進一步瞭解卑南族 傳統體育的發展過程,已作為研究探究的參考。

「體育」,是教育的一環,是用大肌肉活動為方式的教育也是一種 以遊戲、運動和競技為方法的教育(江良規,1971)。而體育活動的範 圍,極為廣闊,舉凡人類身體活動經驗精華的累積,包括宗教儀式、

軍事訓練、鄉土遊戲、民俗活動等體育活動。這些活動,經過悠長的 歲月,原始的宗教儀式、軍事訓練、鄉土遊戲,被後人改良變更,並 被命名為具有各種專有名詞的運動項目。這些運動項目,一經採用為 實施體育的工具,遂成為體育活動(王雲五,1971)。

「體育(Physical culture)在〈牛津辭典〉中翻譯為「身體與文化」。 用西方外來語來研究東方古代體育,必須會造成某些原始概念,「體育 文化」一詞說研究身體運動文化,如把人本身作為單一人類進化中的 直立行走、文化藝術中的舞蹈、宗教信仰的祭典慶典活動、軍事活動 等,問題就很複雜,乃會導致象徵文明的體育文化,是人類在擺脫愚 昧和野蠻過程中,邁向社會文明的一種精神文化生活方式。因此,身 體運動文化與體育文化是社會文化中兩個不同層次的文化形態。體育

文化是經過文化因子的整合,從古文化系統中產生的一種具有體育功 能的文化特質體育文化起源的客觀指標。人類創造的原始文化是出於 生存的本能與自然並存的。這對人的各種肢體活動,如走、跑、跳、

擲、攀登、游水等,基本都是人體為適應自然使人得以生存和發展的 本能行為的反映。它是人類進化的必經之路(徐元民,1999)。

上述定義,若以台灣原住民特有的文化加入之下,如祭典活動、

不同身體形式的活動,從文化看體育如原住民的歲時祭儀及身體活動 的展現,已可由其身體活動的形式表現來看文化。

體育文化雖然追根究柢由社會的政治、經濟所決定,但它一經產 生就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就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作為一種文化形態 的體育具有繼承性,因而具有自己特色獨立的歷史。這就要求我們在 認識體育的各民族豐富多彩的傳統體育,是各自民族文化的組成部 分。如果不對這些寶貴的文化遺產加以挖掘、繼承和發揚,它們就有 喪失的危險。各國傳統體育與國際性的體育活動相結合,妥善繼承和 發展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才能為現代體育的發展道路尋求到最佳途 徑。(徐元民,1998)。

而王宗吉(1986)以遊戲為中心詮釋原住民日常生活的相關活動,

以體育運動社會學為視角來詮釋遊戲。將遊戲的分成與生產技術相關 的遊戲;與戰鬥出草技術相關的遊戲;與宗教禮節、生命儀禮相關的 遊戲三類傳統體育是起源並發展於一個地區或族群,不但具有現代體 育的功能,兼具傳承其民俗文化者。

而「民俗體育」是台灣體育界的通稱,其用語尚有傳統體育、鄉 土體育、民族體育、原住民體育等,這些用語出現在不同的領域與場 合,但所涉及的內涵皆與民俗的概念有關(徐元民,2006)。而傳統的 約定俗成的、具生命力、歷史性、地域性以及持續性的,相對於「現

代的」,在體育界有「傳統體育」和「現代體育」之分,便以此分野(王 娟,2002)。

民俗體育的內涵即為鄉土的、本土的,地域性很強。許多的體育 的活動都是從民俗活動演變發展而來的,民俗體育活動因為具有「運 動」的特質,因此也被體育界納入體育的領域推廣。

過去鄉土體育之名詞甚少被使用,具有地方色彩之傳統體育多以 民俗體育(folk sports)稱之(蔡長啟,1995)。現在則是強調課程的 本土化,而一向是重視民俗傳統的我們,屬於傳統文化的傳統體育更 是民俗文化中最活躍、最具生命力,而且影響最直接、最廣泛、最深 遠的傳統文化活動(吳萬福,1995)。

因而「鄉土體育」泛指具有地方風情、風俗習慣、歷史淵源等文 化特色或因各項民俗祭典而產生的體育活動或表演行為而言。其所提 供的活動,必須是經過選擇組織而合乎教育要求的。故鄉土體育具有 每一國家、每一地區、每一種族的特色(吳騰達,1995)。而蔡長啟(1995)

也認為:鄉土體育是具有地方獨特色彩及傳統習俗的體育活動,隨地 方生長,與地方有密切關係之草根性體育文化,始能生根並生長繁殖。

學校鄉土體育的課程,應該是指能達到促進身心發展與健康、學會運 動技能滿足心理需求、體會或表現民俗文化、調劑生活、培養良好社 會行為等目標的起源並發展於我國鄉土的各種運動教材之謂(吳萬 福,1995)。

傳統體育是一個族群的文化產物,與人民之生活息息相關,因此 要了解一個族群的傳統體育運動,有必要先探討其特殊文化背景(劉 萬得,2001)。在諸多有關原住民的研究文獻中,大多以原住民的起源、

分布、風俗文化及各種祭典禮儀為研究重點,鮮少以原住民傳統體育 為主題來研究。但是,原住民的傳統體育往往卻隱含在歲時祭典的活

動中。

有關「傳統體育」的定義與內涵,在本國學者間存在著各種差異。

「傳統體育」相關的概念即「鄉土體育」(蔡長啟,1995)。台灣原住 民傳統體育主要源於生產勞動、戰鬥技能及生命禮俗(王宗吉,1995)。 所以台灣原住民族的身體文化活動,泰半蘊含在各種日常生活和歲時 祭儀等宗教儀式活動之中,並形成諸多密切關係(王建台,1995)。另 吳騰達(1997b)亦指出,早期台灣原住民族,為了求生存,必須學會 各種最基本的身體活動,如跑、跳、投擲、攀登等。這些身體活動,

造就了原住民先天優異的體能條件,且成為原住民傳統體育活動的濫 觴。

李景崇(1994)則認為,南勢阿美族豐年祭與民族起源有關的活 動。范春源等人(1999)在原住民參與體育人口之調查的論文中,根 據國內運動社會學者王宗吉(1995)的說法,將台灣原住民的傳統遊 戲歸類為三種:1.與生產技術相關的身體活動;2.與戰鬥技術相關的身 體活動;3.與宗教禮節和生命禮俗相關的身體活動。除上述三個層面 的傳統遊戲之外,傳統體育尚涵蓋了「現代社會原住民的傳統活動中,

有關於摔角、收穫節、鋸木、舂米、爬竿、歲時祭儀、舞蹈、負重及 砍劈桂竹葉等活動」。

以吳騰達(1997)的說法界定傳統體育為:各個民族在生產勞動 和日常生活中創造出的各式各樣、豐富多彩、富有濃郁的民族風格和 獨具地方色彩的體育活動與健身方法。王建台等人進一步界定其研究 對象排灣族與魯凱族原住民在過去生活環境、勞資生產、祭典習俗及 文化活動中所創造發展的、具有族群特色的健身方法與體育活動。

關於對台灣原住民的傳統體育研究,過去不同的體育專家或學者 貢獻良多,但是社會變遷對於傳統體育的意義及文化整合性尚未得到

充分的關注,然而這兩個面向卻攸關台灣原住民的傳統體育發展與存 在與否。

具有地方獨特色彩及傳統習俗之體育活動,隨地方生長,與地方 有密切關係之草根性體育文化始能生根並生長繁殖。相對於民俗體育 而言,鄉土體育變成一個範圍較小、屬於有地方風情的傳統體育。

傳統體育可以視之為鄉土體育或民俗體育。有關傳統體育的定義 和意涵,在本地學者間存在著差異,而另外與傳統體與相關的概念即

「鄉土體育」吳騰達的論點(1994)泛指「具有地方風情、風俗習慣、

歷史淵源等特色,或因各種民俗祭典而產生的體育活動或表演行為。

其所提供的活動,必須是經過選擇組織而合乎教育要求的,故鄉土體 育具有每一個國家、每一地區、每一種族的特色(李景崇,1994)。易 劍東(1998)指出中國自 1990 年代以來,興起了對少數民族傳統體育 的重視,其中包含了漢族的傳統體育如氣功、武術等,至於少數民族 的傳統體育亦指漢族之外的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傳統體育,其形成的 因素,提出了幾點看法:

一、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是世代相傳,也是各個民族的體育活動的 總稱與台灣原住民傳統體育有著相同的概念。

二、少數民族傳統體育是延續古代體育的基礎,在近代體育尚未傳 入前,各個族群就已經有其體育活動的發展。

三、少數民族地區依然流傳具有民族特色的體育活動,皆可屬民族 傳統體育的範圍。

而有關台灣原住民傳統體育之相關研究,近年來確實在量與質上 均有提昇之趨勢,尤其是在原住民傳統體育之研究方面,國內確實有 不少學者投入這方面的研究。從領域上可分為:(一)原住民遊戲及運 動文化研究(王宗吉,1986;王建臺,1995;明立國,1993;1994;

李加耀,1997);(二)原住民傳統體育研究(吳騰達,1997;2000;

王建台,1997;2000a;劉萬德,2001;王建台、王宗吉、陳枝烈,2001;

王宗吉、汪明輝、洪煌佳,2003;孫大川、趙綺芳,2003;宋宏達,

2004);(三)原住民運動推展研究(王宗吉、黃緯強,2000;山海文 化,1995;呂政武,2000;蔡守浦、陳志明,2000;王建臺、王秋光、

吳穌,2007);(四)原住民傳統體育課程設計(王建台,2000a;2000b;

黃明玉,2000);(五)社會文化變遷原住民傳統體育的影響(夏春祥,

1992;呂政武;劉照今等人,2004)。上述文獻大都從體育學的觀點,

1992;呂政武;劉照今等人,2004)。上述文獻大都從體育學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