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肆章 卡地布部落傳統體育發 卡地布部落傳統體育發 卡地布部落傳統體育發展 卡地布部落傳統體育發 展 展與反思 展 與反思 與反思 與反思
第二節 卑南族 卑南族 卑南族 卑南族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卑南族 卑南族 卑南族 卑南族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傳統體育發展的反思
聯合國於 1993 年訂定為「國際原住民年」,全球各地原住民在「身 分」、「政治」、「經濟」及「文化」的處境,及對人類文明發展的的意 義等問題,都已成為大家關心的焦點。而台灣當前的歷史行程,從 1970 年代到 1990 年代,台灣「本土化」運動,由經濟、政治、社會,逐漸 過渡到文化的層次(孫大川,2010)。一個民族人口的縮減、生存空間 狹窄、語言流失、維繫部落秩序的社會結構瓦解了,國民政府執政至 今,台灣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大多成為林班地、國有河灘地,國家公園、
或自然保留區等國有空間,這些土地陸續被統治者分配給農委會、退 輔會、台糖公司、國有財產局、營建署國家公園組、營建署新生地開 發局等國家機構管理。台灣原住民的生活領域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
不僅漸漸受到國家權利的覆蓋(黃雅鴻,2003),連狩獵、採集、現今 的傳統祭典舉行的權力,也一步步受到管制、壓縮。
傳統體育為台灣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的一部分,也是原住民傳統 生產方式之一,同時也是民族所共享的部落的象徵,它承載著部落生 產以及生活態度、信仰、習慣、風俗、價值、規範以及社會化等文化 內涵。更重要的是,傳統體育文化的傳承不僅是有利於現代發展,而 適當有效的管理機制,更具備原住民運動文化的意涵。
傳統領域被原住民視為族群生命的起點,而進行文化祭儀的根 本,是影響著族群命脈的延續,更是族群關係認同的依循所在。八八 風災遷村建置永久屋、土地被劃制為危險區域遷移,嘉義縣阿里山鄒 族部落、高雄縣那瑪夏鄉的布農族、屏東縣來義鄉排灣族部落、台東 縣大武鄉排灣族部落等部落,部落族人不斷抗議─離災不離村等議 題,就是希望能在自己生活已久的土地上繼續留下來、他們的文化在
這裡、他們的經濟來源在這裡,對這塊土地的眷戀、對這塊土地的情 感,土地是維繫原住民族群的命脈也是維持族人生存的根本由此可 見。將卑南族傳統體育反思分為以下幾點論述:
一 一 一
一、、、國家政策與傳統領域、國家政策與傳統領域國家政策與傳統領域 國家政策與傳統領域
2007 年底卡地布部落舉行大獵祭活動基於傳統祭典需求而進 行狩獵活動。先前部落「依法」行文至台東縣政府申請狩獵,經單 位核准後,族人在第 29-33 林班地進行狩獵,於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清晨,遭森林警察暨自然保育警察隊(以下簡稱「森林警察隊」)制 止,狩獵的族人甚至被搜身,狩獵祭典活動因此提早結束。該事件 突顯原住民配合國家政策依法行事,但執法機關或執法人員對於原 住民傳統領域的知識不足,以致於有所衝突。隨著 2007 年卡地布部 落「狼煙活動」傳統領域的議題,部落居民的民族意識抬頭,凝聚 群體的向心力,進而在外權強戰以久時間與空間上,發出自己的聲 音,恢復原住民自主權意圖。
而卡地布部落限制狩獵活動,森林法除了禁止原住民在傳統領 域伐木與利用枯倒木之外─「司馬庫斯的櫸木事件」引發部落族人 對於原住民傳統領域政策與相關政策,受到外界熱烈討論與聲援,
最後獲得法官的認同,而無罪釋放。
卡地布部落於 2008 年發動「228 部落烽火狼煙串聯活動」及「308 為尊嚴而走」串聯台灣原住民各部落,以具體行動向國家抗議政府 相關政策、法令,提出尊重部落的傳統領域及主權。
惟有不停的撞擊、發出聲音,讓原民會處理,不要 再以鴕鳥心態、與相關部門互踢皮球,我們卡地布部落 每年都會發聲,直到他們承認這塊土地的主人,是我們 卡地布的傳統領域(ka006)。
土地提供民住民生命的意義、歷史、傳說、宗教、祭儀及部落 文化、族群認同與凝聚力的來源。離開了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樹木、
作物、花草、溪流、山岳等這些孕育原住民文化的自然環境泉源,
原住民便失去了與大自然界連結為一體的憑據,而原住民也就不再 繼續成為原住民了(引述自紀駿傑,2005;陽美花,2008)。因此,
社會必須要穩定和有秩序才能繼續存在並延續下去。而原住民與土 地的關係密不可分,它建構了文化、生活觀、部落與文化的核心、
認同感。只有在自己的土地上,才能感受族群存在的價值與生命的 意義。
台灣原住民部落於殖民統治下的演變展現出一事實:強勢社會 所主導的民族發展政策忽略民族權利,其根源常起因於對文化差異 的忽視、無知或偏見,甚至是對文化差異的排斥(浦忠成,1999;
施正鋒,2001)。台灣社會中存在支配族群文化的意識型態,如有異 於主流社會的風尚樣式,則是落伍、無知、迷信或不標準。而台灣 原住民亦如世界其他的原住民族一般,不斷承受著文化同化的事 實,此同化的過程常伴隨著原住民自我否定的歷史。當原住民族想 要喚回自我認同或民族認同時,但長久以來政治、經濟、文化、殖 民歷史的結果,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世界的原住民族不斷地像台灣原 住民爭取其傳統文化的維繫,有其民族命運的自主性的行動,也是 讓台灣民主發展更推進了一步。
在標榜自由民主的台灣社會,在民眾的理解與想像中,台灣的 山林資源應屬台灣全體民眾共有,任何對資源的開發利用,理應透 過公共領域的辯論,於發展共識之後再訂出一個符合多數群體的政 策。然而,少數群體的權利卻經常在多數人的數人頭的過程中被忽 略或遺忘。這就是為什麼原住民族經常在要求公民權之外,又特別
再爭取民族權利的原因。
二十幾年的「台灣原住民族權利運動」,也是一個「文化認同」
和「民族權利」的運動史,原住民希望藉此找回長期以來被壓抑、
隱藏甚至被歧視的東西(汪明輝,2000;謝世忠,1987)。這幾年來,
我們看到原住民族權利的法制建構、民族教育活動、藝術創作等多 樣化「展演」(performance),甚至努力爭取原住民自治(施正鋒,
2001)。這些發展現象,再再地證明原住民希望找到一條異於過去的 同化之路,亦即「走自己的路」(夷將‧拔路兒,1994;高德義,1992;
趙中麒,2001;趙貴中,1990;楊長鎮,2001)。
我們不能忽視台灣原住民社會脈絡的發展軌跡,所以必須重建 原住民生活傳統方式的訴求視為台灣原住民族權力運動的展衍。我 們有必要釐清原住民研究中「參與」的含意,並檢討進行原住民相 關研究與政策之核心意涵。
二 二 二
二、、、國家組織與部落組織、國家組織與部落組織國家組織與部落組織 國家組織與部落組織
隨著國家化、工業現代化日益盛行,卡地布部落的組織方式其 實大有改變,現今部落內有政府的行政組織,鄰、村,與 1980 年代 開始、半官方的「知本社區發展協會」及跨村落自主性的「卑南族 旅北同鄉聯誼會」及後來成立「卡地布發展協會」等,還有傳統再 創新的男性年齡階級組織與祭司師團多種並行。
隨著青年會的重組、歲時祭儀的恢復或擴大舉行,司祭長的地 位就更加確立。也就是說,逐漸發展出以三位司祭長為核心的運作 方式,青年會則被界定為協助司祭長的主要人力。卡地布發展協會 成立於 1998 年。原先,知本聚落的卡地布人與漢人一起組成「知本 社區發展協會」(前身為 1975 年成立的「知本社區理事會」,1992 年時改組)。
知本社區發展協會於 1975 年成立,有關社區的建 設、硬體設施、經費的申請、舉辦活動(母親節活動)
等相關工作。參加對象主要以知本里村民為主。裡面的 成員大部分是閩南人然後是客家人最後才是原住民
(ka010)。
但是,在原、漢共居的部落中,有關卡地布部落文化事宜不一 定是知本社區理事會或者知本社區發展協會關注的焦點,特別是部 落歲時祭儀等活動的舉行。於是,在 1995 年成立以卡地布部落族人 為主的「知本原住民發展委員會」,後來基於申請與核銷經費的考 量,於 1998 年設立「卡地布文化發展協會」。
文化復振與傳統延續的並存與連接,是與「卡地布部落」這個 觀念的發展有關(陳文德,2009)。卡地部發展協會對外爭取經費,
使得族人得以建蓋部落性的建築物─會所(巴拉冠)或舉辦相關活 動,也因為族人的參與,協會在推動之部落公共事務有所成效。但 是,以部落傳統組織與歲時祭儀為核心人物是司祭長與青年會為主 要參與的主體─部落文化事務的推行,但是因為經費申請來自公部 門如文建會、原民會、營建署、縣與市政府,難免執行上有其限制。
部落的事大家都不會做(老的老、小的小,有很多 被酒打敗了、頭腦不清楚的人怎麼做事情啦?),我們希 望部落的知識份子幫忙協助部落(ka006)。
部落年輕人都到外地工作,部落的歲時祭典的活動 是部落例行性的工作,自己本身又兼國會助理常南北奔 波,部落的事又不能不做,老人家會講話,只好做下去 了(ka010)。
青年會在部落文化的推行大多配合總幹事(卡地布
發展協會)那邊的活動配合進行(ka005)。
因此,引發部落與協會之間的一些問題。如何整合部落的的資 源,這裡,不但呈現出部落與外來行政體制之間的關係,也涉及文 化產業的推動背後可能隱含著更為複雜的政治、經濟因素。
三 三 三
三、、、部落教育與學校教育、部落教育與學校教育部落教育與學校教育 部落教育與學校教育
日治時期就已成立知本國小學校成立時間超過一百年。現今知
日治時期就已成立知本國小學校成立時間超過一百年。現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