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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充權意涵與相關研究

本節從充權的概念談起,先介紹充權的緣起與發展歷程,再說明充權的意 涵,然後探討如何運用充權觀點來進行評鑑的工作,最後就充權之相關研究進行 陳述與分析。

一、充權的緣起與發展

充權(Empowerment)之觀念起源於一九七○至一九八○年代社區心理學、

心理健康與社會工作領域(呂學榮,2007;張心怡,2001;粘容慈,2004;劉美 鐶,2006;Rappaport,1987),當時許多社會運動學家認為透過社區教育的歷程,

能喚起都市中較貧乏、文化不利居民的自覺,促使其自我充權,進而改變其生活。

在社會工作領域,第一次出現 Empowerment 的字眼始於 Solomon 在 1976 年的著 作,但 Adams(1990)認為社會工作實務真正進入所謂的充權時代應該在一九八○

年代左右,因為此時關於充權的研究及文獻始大量出現並廣泛討論(宋麗玉等,

2002;粘容慈,2004)。自此充權的概念益加蓬勃發展,影響所及,不論在企業 界、教育界、心理學、社會工作、社區心理學、護理工作等皆提及充權的概念,

廣受各領域運用與討論。

二、充權的意涵

根據牛津大辭典(2000:574)的解釋,“Empowerment"有兩種意義:(一)

授予權力或權威;(二)使能(enable)或允許(permit)。而 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對“Empowerment"做出的定義,則包含下列三種意義:其一是提供 公共權威或法律上的力量;其二是使能(enable)之意;其三是促進自我實現

(self-actualization)或影響的意思。

至今“Empowerment"一詞的中文翻譯各家不一,常見的譯名包括充權、增 權、賦權、授權、權能、增能、灌能、使能、彰權益能、授權增能、授權賦能、

賦權增能等(邱智欣,2004;陳宜佳,2003;趙維生等,2003;潘安堂,2002;

羅秀華,2004)。儘管譯名不同、應用領域不同,但對於“Empowerment"的詮釋,

不外乎提及「權」、「能」之概念,皆與權力的賦予和能力的增長有關。基於本研

Solomon (1976)

充權是一種改變策略與過程,假設人們改善 生活的能耐,是取決於有權力主導環境,得以獲 取個人、組織和社區資源,有自決權利,並且減 低無權力感的負面標籤 (引自 Adams,1990),其 目的是要協助一些受社會歧視的社群,對抗遭受 的不公平對待,並減低其自身的無能與無奈感(引 自趙維生,2003)。

Pinderhughes (1983)

Torre (1985)

Rappaport (1987) 各種有利能力(capacities),缺乏充權則會阻礙 個人對自己生活空間的行使決策及自我控制的機

充權是以找出權能障礙(power blocks),發 展與執行可以降低權能障礙的特定策略,最終的 Kanungo (1988)

Thomas 和 Velthouse (1990)

充權是一種動機性的概念(motivational processes),也就是提高員工自我效能感,並非

Boren (1994)

Spreitzer (1995)

Laschinger (1996)

Freire (1994)

Short、Greer 和 Melvin

(1994)

Inglis (1997)

林志成 (1998)

鍾任琴 (2000)

在《A Pedagogy For Liberation》一書中提 出,充權是一種社會行動(Empowerment is a social act)的觀點,他認為充權不是個人的、

社區的,也不僅只是社會充權,而是一種「社會

註:各領域對於“Empowerment"的譯名不盡相同,在此以「充權」統稱。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合上述各領域對充權的意涵,我們可以歸納出下列幾點:

(一)充權是專業發展的動態歷程

充權不僅是結果,也是過程。從開始到結束,這一連串的過程中包含著自我

效能的提升、內在信念的改變、能力的強化、自我掌控感的增加等,透過充權的 方式協助個人找出無力感的來源,運用社會資源和現有的機會來克服不利的因素 與障礙。

(二)充權強調「權」與「能」的關係

「權」與「能」是充權成效的兩大內涵(許碧珊,2001),「權」因能而得,

「能」因權而生(廖運楨,2002)。充權重視案主自決,認為個人擁有自主權、

決定權及選擇權,亦即由個人為自身的利益做決定,當然也需要為自己處境與問 題負責。「權」與「能」的獲得並非外加,而是來自個人內在意識的覺醒,是心 理轉化的過程,其最終目的在於降低個人的標籤化或在次級團體中受到負向價值 貶低所導致的無力感。

(三)充權受到多重層面的交互影響

充權所涉及的層次並非僅侷限在個人層次的活動上,它是藉由能力的提升與 發展,透過訊息、資源的分享與支持,使人們能夠在一個既定的環境系統及權力 結構中運作。因此充權的運用可反應在個人、家庭、團體、社區、組織等多個層 面上,是彼此交互影響的過程。

三、充權觀點的分析

充權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的發展是受到六、七十年代社會工 作基變觀點的影響(趙善如,2003)。當時美國為了改善弱勢者的生活,部分的 社會工作者認為過去社會工作傾向將案主的問題「私人化」、「個人化」,而忽略 了問題的根源其實來自於整個社會環境不公平的結構壓迫所致。所以必須喚醒案 主的意識,使其瞭解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升其自尊,進而以集體行動去打破制度 面不平等的壓迫,爭取合理的生存空間。然而因基變觀點忽略了案主立即性的需 求,又與某些福利機構的宗旨、立場衝突,漸漸不受社會工作實務的重視。但基

變觀點中所強調的某些概念,如權力的重要、意識型態的覺醒等,卻對社會工作 產生了影響,而有了充權觀點的發展。

時至今日,充權觀點運用在相當廣泛的層面上,但是要如何知道充權是否真 的達成其效果呢?又當事人要如何知道自己是被充權的呢?這就必須透過充權 的分析來瞭解。然而,進行充權結果的分析是件既困難又複雜的工作,因為充權 本身是結果,也是過程。過去分析主要的焦點是在改變的程度,但是充權具有過 程的本質,所以應該將努力的結果視為持續的過程(趙善如,1999)。

一般說來,充權的分析可以被應用在個人、組織、社區及社會或文化各層次 上(Fetterman, Kaftarian, & Wandersman, 1996)。而 Zimmerman(1995)表示充權的 過程和結果將隨著分析的層次不同(例如:個人、組織、社區等)而有不同的變 化,假設我們的焦點放在個人層次時,充權的結果應該要包含個人對控制的察 覺、積極的生活態度,以及對社會政策環境的批判性理解;當研究組織層次時,

充權的結果則包含組織的網絡、資源的獲得,以及政策的手段;當我們關心社區 層次的時候,充權包含多元主義的證明、組織聯盟的出現,以及可及性的社會資 源(引自粘容慈,2004)。

Parsons(1995)則建議若運用充權觀點於實務工作的過程和方案結果的分 析,可從個人、人際、政治/社區三個層面來著手(見表 2-2)。在個人層面上是 以內在的自我接受、自我尊重;在人際關係層面上包括案主獲取能夠影響別人的 能力;在政治/社區層面上可檢視案主如何在能夠改善他們地位的互動團體、鄰 里團體或政治活動中,有效的增加關係。亦即在充權的過程中,可以透過與他人 共同經驗的分享交流,使個人得以從社會結構的角度分析問題,培養批判性思考 能力與行動的知識,並發展行動策略(趙善如,2003)。

表 2-2 以充權觀點為基礎的方案結果

個人內在 人際關係 政治/社區

自我效能 知識/技巧 政治活動/參與

自我覺知 態度堅持 回饋

自我接受 在給予上設定限制 有貢獻

自我概念 尋求協助 採取控制/行動

自我尊重 問題解決

感受到自己有權利 實踐新技巧 批判性的思考 接近資源 資料來源:出自趙善如(1999:250)。

另外,Lee(1994)也針對個人、人際與社會/政治三個層次的充權提出解釋:

(一)個人層次:個人為了抵抗因階層、種族或其他壓迫所帶來的自我概念與自 我價值感低落等負面評價而產生的因應能力,例如自我決定與自尊等,雖然個人 的改變並無法改變壓迫的環境,但個人必須增強自己,才能結合他人的力量共同 抵制壓迫;(二)人際層次:壓迫與權力阻斷會透過強大的家庭、團體或社區結 構而影響個人心像,所以發展擁有自我與寬闊文化的團體可以提供更多機會給個 人自我實現;(三)社會/政治層次:壓迫是一個政治性的問題,必須藉由政治 性的管道來解決,被充權的人們透過團體聚集來採取行動,建立聯盟和與集合具 受壓迫意識的其他人,達成提高政治層次的覺醒、動機和完成充權過程的能力,

形成全面性的充權行動,形成反壓迫的力量。

再者,Gutiérrez(1994)認為充權的改變過程可以被概念化為四個子項目,

分述如下:

(一)自我效能的增加:在充權的過程中能強化自我功能、增強個人力量、提升 優越感、培養個人創造性、增加個人能力以行動等。

(二)發展批判意識:使個人能覺察到環境結構如何影響個人和團體的經驗。發 展批判意識有三個認知要素,即 1.與同處境他人產生認同感;2.減少對過

去事件的自責;3.發展解決問題,採取行動的責任感。

(三)培養技巧:使個人發展資源,進而在個人、人際和政策層面變得更有力量。

技巧包括問題解決能力、社區或組織改變、生活技能的培養或人際互動技 巧的培養,以建立自身的社會力量。

(四)發展支持網絡:在非正式或正式的情境下與他人接觸,並分享相似的狀況 或問題,這將能提供情緒支持或關懷的協助。

此外,國內研究中許碧珊(2001)也指出充權包含三個層面:在個人層面方 面上,提升自我形象,醒覺到自己有權;在與他人交往的人際層面上,能建立平 等的關係;最後強調社會層面上資源的再分配。因此,「充權」可以說是一種多 層次的處遇過程,透過目標與過程兼顧的運作,幫助其獲得權力,改善其困境的 方法(呂學榮,2007)。

綜合上述文獻,本研究將充權觀點的分析聚焦在三大層面,分別為個人層 面、人際層面及社會政治層面,欲運用充權觀點探討國小女性主管職場工作上所 面臨的困境與挑戰,進而瞭解其充權的情形。三大層面的基本涵義與範圍大致如 下:

(一)個人層面

指心理上的充權,包括個人心理、交互作用與行為三種面向,其目的在去除

指心理上的充權,包括個人心理、交互作用與行為三種面向,其目的在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