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本研究旨在運用充權觀點探討國小女性主管之職場工作經驗,並瞭解其影響 因素及充權情形。本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是研究動機,第二節是研究目的,第 三節是研究範圍與限制,第四節是名詞釋義,以下分別敘述之。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隨著社會的民主與開放,女性主義的興起,喚醒女性意識與自覺,婦女運動 前仆後繼的由地域性擴展、帶動至全球性的風潮,經過長時間的努力,為女性爭 取在教育、工作、參政、人身安全或福利制度等各方面的平權,以去除女性長期 處於「從屬」角色和「第二性」處境的標籤(劉淑媛,2002)。時至今日,有越 來越多的女性教師勇於突破傳統文化與本身性別角色的設限,以優異的表現展現 實力並且選擇了與教學生涯不同的行政工作,從原先教師的角色一路晉升到主 任、校長等職務,成為學校的主管階層。
然而,檢視女性從教師躋升到學校主管之歷程,面對父系社會長久以來的男 性霸權文化、性別的刻板印象、性別能力分工等種種歧視,競爭、排斥在所難免。
劉鳳英(2000)曾指出在國小校園中常可見到:校長是男的,老師是女的;在課、
職務的安排方面,通常訓導主任、體衛、訓育組長多為男性,因為覺得男性比較 有威嚴、有能力,女老師則多擔任輔導、合作社、文書等工作,因為具有愛心、
細心等特質;低年級級任儘量以女老師為優先考慮,高年級級任則傾向由男老師 擔任;在一般正式的會議場合中,發言者仍以男性校長、主任、教師居多,而女 性教師多從事倒茶、紀錄等服務性質的工作;在教師團體的聚會中,大家經常會 鼓勵男性同仁不要一輩子當小教員,應該去考主任、校長或走其他教育行政路 線,否則會「沒出息」;對女老師卻只要求做個負責、有愛心的好老師,並且能 照顧好家庭就夠了。由此可見性別的刻板印象充斥在我們日常生活與正式的教育
之中,影響所及,造成校園職場工作的性別隔離與性別偏見現象愈來愈明顯。
因此,在整個大環境充斥著不利條件之下,就這些國小女性主管來說,她們 能勇於突破過去長久以來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社會範疇,開創出屬於自己的一條 道路,更是備受矚目。然而,當這些女性主管進入職場環境的公領域時,常發覺 難以進入男性主管的圈子裡,而在同性之間又存在著猜忌和嫉妒,使得不少女性 主管常有「高處不勝寒」的孤寂感。正如陳宜宣(2001)研究指出女性領導者對 自己的要求很嚴謹,無形中增加心理壓力,又因性別刻板印象及男性自尊心作 祟,女性主管比較難得到男性部屬的接受、尊重與信任。故本研究欲針對國小女 性主管瞭解其職場工作之經驗,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而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2008)顯示,96 學年度全國國小教師人數共計 101352 人,其中女性教師人數為 69416 人,佔全體 68.49%,由此可知女性教師的人數 在國小教學場域中居大多數。然而依教育部統計資料(2008)顯示,96 學年度全 國國小校長人數共計 2651 人,其中男性校長人數為 1944 人,佔全體 73.33%;
女性校長人數為 707 人,佔全體 26.67%;再由主任人數觀之,96 學年度全國國 小主任人數共計 9182 人,其中男性主任人數為 5486 人,佔全體 59.75%;女性 主任人數為 3696 人,佔全體 40.25%。上述資料說明了雖有大量的女性投入基層 的教育工作中,但校園中主管級之行政職務卻多由男性所擔任 ,這與梁文蓁
(2000)研究發現在女性居多數的教育組織中,男性仍佔有相對多數及相對高層 的行政領導職位之說法一致,容易使人產生「男性適合擔任學校行政工作、女性 適合擔任男性部屬」的印象(李惠茹、唐文慧,2004)。因此,若由性別平權的 角度視之,女性主管人數比例仍有相當大努力的空間。
為何女性教師在國小教師中佔大多數,但擔任行政主管的比例卻明顯偏低 呢?是女性教師擔任學校行政主管的能力和意願真的低於男性嗎?還是有哪些 因素使她們不(能)當主管呢?是不願意?還是不能呢?故本研究欲瞭解影響國 小女性主管職場工作的因素為何?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近年來,「充權觀點」(empowerment perspective)蔚為風潮,在各領域中 受到廣泛的應用與發展,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它與人本主義的價值觀相同,皆以 正向的觀點來看待人類,重視人的價值,相信人類有潛力、有能力來掌控自己的 命運,達成自己所設立的目標(粘容慈,2004)。亦即透過充權的過程,使個體 能獲得「權力」與「能力」,扭轉現狀的無力感,進而改善生活,發展自我。
而過去長期以來,學校組織就是以科層體制的結構方式來進行運作,校長為 決策層級,主任屬管理層級,教師為技術層級(黄哲斌,2006)。校內行政體系 分設教務、訓導、總務、輔導等處室,形成階級體系的關係,而使得學校成員行 動均能有所遵循,進而擬定明確的教育目標,指引學校發展(孫志麟,2005)。
而這當中,舉凡個人在組織中所扮演的角色、地位、生理差異,以及對情境的熟 悉度,處處充斥著「權力」著墨的痕跡。
所謂「權力」(power)是指影響個體利益的能力,此力量能夠影響個體的生 活空間,也能夠對他人產生要求(胡幼慧,1997),因此權力的獲致使個人有更 多的生活尊嚴與資源,無權感(powerlessness)則象徵著權力的落失導致未能 享有應有的尊重與福利(許碧珊,2001)。然而,權力是會流動的,會因人、事、
時、地、物之不同而流動,一個人是否可以支配另一個人,端看誰掌握了權力(陳 燕卿,2007)。女性主管從過去無權到獲取權力,其處境更是尷尬與矛盾:在教 育的父權模式中,女性的社會化過程便不斷的遭到一些性別刻板印象的影響,而 被要求須符合社會期望──扮演家庭照顧者、情感支持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根 深蒂固的性別權力觀又認定「權力是男性的專屬品;女性則要避免擁有權力」。
所以,原本被劃分在私領域的女性角色,一旦躍居公領域的領導階層時,她所面 臨的衝突必是無可避免的(劉鳳英,2000)。
因此,唯有藉由「權力的重組」才能對抗現存社會不公平之情事,為了解決 無權力的個人團體和社會不平等問題,「充權」(empowerment)遂成為行動取向。
其目的在於減少被烙印團體成員所遭受到負面評價的無權感,賦予個人擁有能力
掌控環境狀況與克服權力障礙所造成之壓迫,所以充權可說是一種權力獲致的過 程。故本研究欲探討國小女性主管從過去無權到獲取權力,其在職場工作上的充 權情形,此為研究動機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