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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兩岸手機分工與品牌發展

兩 岸 手 機 產 業 的 發 展 , 以 市 場 面 的 角 度 切 入 , 大 致 可 分 為 三 個 時 期。1999 年 - 2003 年( 兩 岸 分 工 - 台 資 進 入 階 段 );2004 年 - 2008 年( 兩 岸 合 作 - 山 寨 手 機 階 段 ); 2009 年 - 目 前 ( 兩 岸 起 飛 - 自 創 品 牌 階 段 )。

綜 觀 兩 岸 二 十 年 在 手 機 產 業 的 發 展 , 中 國 從 90 年 代 末 期 就 有 發 展 自 有 品 牌 的 雄 心。自 1998 年科健生產出了第一部國產品牌的中文數位 GSM 手機 KGH-2000 後,伴隨著《五號檔》的實施,熊貓、迪比特、波導等中國企 業也開始以貼牌的方式進入到市場,這是第一批主打中國自有品牌手機廠 商。到了 2004 年,聯發科的晶片促進了第二批中國國產手機品牌的興起,比 如:天語、金立、長虹等…。然而,這些中國自有品牌由於內在條件不足再 加上外在環境的衝擊,逐漸在市場中沒落了。直到智慧型手機時代,兩岸的 手機品牌廠才倒吃甘蔗,逐步在世界的舞台上展露頭角。在 本 章 節 中,本 論 文 將 介 紹 兩 岸 在 手 機 產 業 的 發 展 歷 程 , 藉 此 了 解 兩 岸 的 企 業 是 如 何 逐 步 到 自 創 品 牌 階 段 。

第 一節 兩岸 分工 -台 資進 入階段

90 年 代 末 期,由於中 國 大 陸 的 生 產 要 素 低 廉,使 的 全 球 手 機 供 應 鏈 逐 步 往 中 國 移 動 , 包 含 台 灣 的 富 士 康 、 仁 寶 、 明 基 等 等 , 此 階 段 台 商 大 量 運 用 了 中 國 廉 價 的 生 產 要 素 , 但 雙 方 在 技 術 和 產 品 的 合 作 上 毫 無 交 集 。 不 論 是 台 灣 或 是 中 國 都 沒 有 技 術 與 能 力 打 造 自 有 品 牌 , 該 階 段 兩 岸 在 手 機 產 業 者 主 宰 力 未 有 限 , 僅 是 全 球 手 機 分 工 的 小 分 子 。

這 個 時 期 , 中 國 大 陸 手 機 用 戶 增 長 迅 速 。 然 而 , 當 時 的 中國手機市 場市佔率是以外國品牌為主,中國本土品牌難有生存空間,為了改善這種不均衡 的現象。 1998 年,資訊產業部和國家計委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快移動通信產業 發展的若干意見》。到了 1999 年,中國國務院頒布了《五號檔》,也稱作『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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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牌照審批制』。該項政策規定若要在中國市場販售手機,必須要有生產許可 證,且嚴格限定了在中國生產手機的外資,只有百分之 40 得以內銷。15但有 關生產許可證的申請門檻及標準,信息產業部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規範。《關於 加快移動通信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俗稱《五號檔》,總共有八大項規定,主 要條文如下:

1、嚴格控制移動通信產品生產專案的立項、審批。為充分發揮國內已經形成的 移動通信產品生產能力,防止重複建設。(取自第一條)

2、加強對移動通信產品市場的宏觀調控與管理的力度。依據審批合同與通信產 品入網許可證制度,對移動通信產品生產企業嚴格監管,並將行動電話的生產納 入國家指導性計畫。(取自第二條)

3、由外經貿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依照現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外商獨 資及合資移動通信產品製造企業技術轉讓、生產規模、內外銷比例、當地語系化 配套率等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取自第三條)

4、進一步加大對移動通信產品特別是行動電話及零部件走私活動的打擊力度。

對於沒有入網許可證的移動通信產品,外經貿部不得批准進口,海關不予放行。

(取自第五條)

至於《五號檔》的主要目的為何?本論文經由文件內容推估《五號檔》

最主要的目的有三點,第一、中國政府希望能夠運用法規來調控市場不均衡 的現象,防止外資將市場完全佔據;第二、延續過去以資源換技術的模式,

這次是以牌照換技術,希望該項政策能夠促使更多的外商願意與中國企業合 作,提升中國在手機的製造技術;第三、改革開放以後,由於權力下放,因 此地方出現過多產業重複投資的現象,這是一種資源的浪費,《五號檔》的實 施可以藉此調控市場上手機廠商的總數,防止地方胡亂投資的現象,藉以扶 植民族手機產業。

15 請參閱附錄一《關於加快移動通信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http://www.ithome.com.tw/node/25808。

17 張瑜、王元元,國產手機的第一個十年,暸望東方周刊,2014 年 9 月 15 日,

http://www.qikan.com/article/313A7757-97A3-4498-8A71-7FE365F1F458。

18 劉麗惠,中國手機貼牌走入歷史,iThome,2005 年 3 月 25 日,

http://www.ithome.com.tw/node/2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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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消費者的接受意願會提高很多。而正是因為市場上還有很大的成長空 間及巨額的利潤,造成了一些中國地下工廠願意甘冒風險去躲避牌照制度和 專利權利金的繳納,自行生產一些手機流通到黑市和二三線城市,這是山寨 手機成長的濫觴。

第 二節 兩岸 合作 -山 寨手 機階段

山 寨 手 機 是 中 國 手 機 產 業 發 展 上 相 當 重 要 的 一 個 時 期 , 它 改 變 了 市 場 的 生 態 及 運 作 規 則 。 然 而 , 山 寨 手 機 畢 竟 是 一 個 過 渡 期 , 當 企 業 與 產 業 的 技 術 能 力 和 資 產 達 到 一 定 的 水 平 , 自 然 的 就 會 往 更 高 的 價 值 層 次 移 動 , 品 牌 的 概 念 油 然 而 生 , 這 也 是 為 何 山 寨 手 機 在 中 國 自 有 品 牌 崛 起 後 , 慢 慢 在 市 場 沒 落 的 主 要 因 素 。 在 本 節 《 兩 岸 合 作 - 山 寨 手 機 階 段 》 可 分 為 兩 個 部 份 , 分 別 為 第 一 、 山 寨 手 機 的 崛 起 ; 第 二 、 山 寨 手 機 的 沒 落 。

( 一 ) 山 寨 手 機 的 崛 起

在 《五號檔》時期,許多擁有牌照的中國企業不思進取,為了降低手機 研發成本,直接從台灣、韓國進口貼牌手機賣到市場販售,在不重視研發的 環境下,導致了大量的技術人才外流。2003 年,青島會議嚴格限制貼牌手機 的進口,19使的中國境內手機進行產業大規模轉型,逐漸形成專業分工的產業 體系,但在晶片技術上還是仰賴外廠供應。直到 2004 年,聯發科推出了 Turkey solution 整合型晶片方案,將通信、藍牙、鏡頭等功能整合在一塊晶片上,廠 商只需要負責外殼設計和組裝的工作,大幅降低了手機產業的進入門檻。然 而,聯發科的手機晶片一開始並不受到市場青睞,當時中國本土手機品牌廠 大多有合作的國際晶片供應商,聯發科只能先與中國大陸二線品牌廠合作,

逐步進入到中國手機晶片市場。

聯發科的「Tur-Key solution」整套解決方案特點在於能夠立即解決中國手

19 陳健,特別策劃:國產手機“貼牌”之七宗罪,人民網,2003 年 10 月 14 日 http://www.people.com.cn/GB/it/1065/213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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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廠研發技術的問題。在過往廠商推出一款手機時需要耗費一年的時間,且 國際手機晶片的方案不完整,時常會發生品質不穩及融合性的問題,雖然外 國晶片廠願意提供技術支援,但跨國聯繫存在著效率及效能的問題。相反的,

聯發科晶片融合度高,平均大約 3~6 個月就可以上市,且晶片方案較國際大 廠完整,再加上價格實惠,因此逐漸滲透到了中國手機晶片市場,甚至被轉 賣到山寨手機廠。

山 寨 手 機 在 大 陸 被 稱 作 「 黑 手 機 」,「 山 寨 」 是 指 無 創 新 能 力 , 只 能 依 靠 模 仿 和 抄 襲 競 爭 對 手 的 商 品 來 銷 售 自 家 產 品 的 現 象 。 山 寨 的 意 思 是 形 容 有 如 土 匪 的 作 法 , 以 非 法 、 非 正 常 管 道 進 入 到 市 場 , 因 此 , 山 寨 手 機 隱 含 著 負 面 的 意 義。2005 年 以 後,山 寨 手 機 逐 漸 在 中 國 刮 起 一 陣 旋 風 , 這 些 中 國 大 陸 無 品 牌 的 山 寨 機 , 相 對 於 國 外 品 牌 大 廠 , 更 能 瞭 解 當 地 人 的 需 求 。 並 且 注 意 到 了 社 會 底 層 人 員 對 於 手 機 的 需 求 , 讓 位 處 三 、 四 線 城 市 及 農 村 的 居 民 能 夠 以 低 廉 的 價 格 買 得 起 手 機 。

手 機 是 一 個 高 度 垂 直 整 合 的 產 業 , 需 要 技 術 門 檻 、 資 金 、 品 牌 、 管 理 , 進 入 門 檻 高 但 利 潤 豐 厚 , 因 此 技 術 幾 乎 掌 握 在 國 際 大 廠 中 。 劉書羽

(2010)認為手 機 的 組 成 分 為 硬 體 和 軟 硬 體,所 謂 硬 體 就 是 機 殼、鍵 盤 、 電 池 、 螢 幕 等 外 部 零 件 , 技 術 難 度 高 一 點 包 括 主 機 板 、 攝 影 鏡 頭 、 觸 控 面 板 、 通 訊 晶 片 等 , 其 中 就 以 通 訊 晶 片 為 最 核 心 的 部 分 。 然 而 , 聯 發 科 的「Tur-Key solution」整合式晶片,改變了整個中國手機產業的型態,使的許 多中國山寨廠得以跨過門檻,將精力投注在產品設計及行銷。當然,這也間 接也影響了擁有手機執照的中國本土品牌廠的生存空間,擾亂了市場秩序,

使的中國政府不得不正視這樣的問題。

2005 年 , 中 國 信 息 部 發 布 了 《移動通信系統及中端投資專案核准的 若干規定》,宣告了《五號檔》的手機生產“審批制”走入歷史,改成以“核 准制”的方式運作,藉以鼓 勵 更 多 企 業 進 入 到 手 機 終 端 領 域 的 品 牌 發 展 和 技 術 研 發 。此外,在《五號檔》時期,手機牌照發放對象和數量是由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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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部共同決定,但在“手機牌照核准制”實施後,發改委合併了信息部 的功能,擁有牌照決定權和解釋權。有關《移動通信系統及中端投資專案核 准的若干規定》的條文共有九大項,主要內文整理如下:

1. 從新定義了移動通訊的項目範圍:包含了 GSM、CDMA、CDMA2000、WCDMA、

TD-SCDMA 等第二代移動通信、第三代移動通信標準制式的交換設備、基站設備、

終端(手機)。(取自第三條)

2.放寬手機廠商的核准條件:須具有三年以上經營歷史,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能 夠建立有效的售後服務保障體系。申報單位註冊資本不低於 2 億元人民幣,申請 移動通信終端投資專案的專案申報單位應建立研發中心,具有完善的開發平臺和 研究環境,俱備完整的整機、單元電路硬體設計能力,基於晶片組和協議棧的軟 體發展能力,結構外觀設計能力。(取自第七條)

3. 審批權的改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後,應徵求資訊 產業部的意見,並可對需要進行評估論證的重點問題委託有資質的諮詢機構進行 評估論證。(取自第八條)

3-2 主 要 台 灣 手 機 廠 取 得 中國 執 照時 間 公 司 取 得 執 照 時 間 取 得 執 照 種 類 英 華 達 2005 年 5 月 GSM

明 基 2005 年 5 月 GSM 廣 達 2006 年 2 月 CDMA 大 霸 電 子 2006 年 2 月 CDMA

資 料 來 源:陳 佩 嘉,中 國 濫 發 手 機 執 照 衝 擊 台 廠,蘋 果 日 報,2007 年 3

資 料 來 源:陳 佩 嘉,中 國 濫 發 手 機 執 照 衝 擊 台 廠,蘋 果 日 報,2007 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