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八旗兵餉的削減

第三章 戰亂時期旗務政策的調整 (1840—1864)(1840—1864)

第一節 八旗兵餉的削減

八旗既為「國家根本」,朝廷給予旗人諸多生活上的保障,其中一 項即為建立起一套糧餉制度。八旗兵餉稱之為「錢糧」,1主要包括月餉 和歲米為主,這種制度使八旗兵丁不必從事生產,只需坐食錢糧即可享 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故被譬之為「鐵桿莊稼老米樹」。根據《欽定大清 會典事例》的記載,旗人的薪餉可分為宗室俸祿、公主額駙俸祿、世爵 世職俸祿、文武京官俸祿、京城八旗兵餉以及八旗駐防武職丁糧馬乾等 六部分。其中,就與本文較為相關的京城八旗兵餉與八旗駐防武職丁糧 馬乾等項目來看,在京城八旗兵餉方面,京師前鋒、親軍、護軍、領催、

1 都統、副都統、將軍、參領、佐領、驍騎校等八旗官員的薪給不稱「錢糧」,而是稱之為「俸 銀」、「俸米」。

弓匠長,月給餉銀四兩;驍騎、銅匠、弓匠,月給銀三兩,皆歲支米四 十八斛;步軍領催,月給餉銀二兩;步軍一兩五錢,鐵匠一兩至四,兩 皆歲支米二十四斛;礮手月給銀二兩,歲支米三十六斛;教養兵月給銀 一兩五錢,不給米。2至於八旗駐防武職丁糧馬乾,將軍家口四十名,

馬五十匹;副都統家口三十五名,馬四十匹;協領家口三十名,馬三十 匹;佐領家口二十名,馬二十匹;防禦家口十有四名,馬十有五匹;驍 騎校、有品級筆帖式,家口十有二名,馬十匹;未入流筆帖式、領催、

驍騎,家口七名,馬六匹;弓匠、鐵匠,家口五名,馬三匹;驍騎、礮 手,月給餉銀二兩;弓匠、鐵匠一兩;水師營兵,與陸路兵同;水手艌 匠,二兩至一兩不等。3

由上述可以發現在八旗兵丁當中,前鋒、護軍的待遇較高,錢糧豐 厚;馬兵、步兵的收入較低,錢糧相對較少。值得注意的是前者往往為 八旗滿洲、八旗蒙古所專擅,後者則多由八旗漢軍擔任。另外,由在京 驍騎每名月餉三兩,而駐防驍騎每名月餉卻僅有二兩的情形可知,即便 屬於相同兵種,駐防八旗的待遇較在京八旗為低。由此而論,滿洲統治 者對於八旗兵餉的分配,亦含有一種差序格局,意即由較接近統治核心 之八旗滿洲與八旗蒙古所擔任的前鋒、護軍等職缺,其糧餉較為豐富,

尤以在京者為甚;反之,由位於統治集團最外環之八旗漢軍所擔任的馬 兵、步兵,其糧餉則較為微薄。顯示滿洲統治者優養八旗滿洲、八旗蒙 古的意圖是相當明顯的。

2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臺北:啟文出版社,1963 年),卷 254,

〈戶部.俸餉〉,頁 1a-1b。

3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 255,〈戶部.俸餉〉,頁 1a-1b。

不過,本文在此列舉者,僅為一綜合性概括的敘述。事實上,各地駐防八旗兵丁的月餉、

歲米另有定例,且各地給餉的標準也不一致。關於這方面的研究,詳見陳鋒,《清代軍費研 究》(武昌:武漢大學出版社,1992 年),頁 30-34。

(一)削減八旗薪餉的辦法

得已議減兵餉,而米折庫銀尚不忍遽議裁革。迨同治年間,寇亂雖 平,餉源尚未復舊,穆宗毅皇帝軫念兵丁艱苦,特沛殊恩,漸復成 數,是以食三兩四兩五兩錢糧者,按五成折給;食二兩錢糧暨一兩 五錢糧者,按六成折給;至鰥寡孤獨四項養贍,按八成實給。6 咸同年間(1851-1874),滿洲統治者削減八旗兵餉的方式包括:餉銀折發 制錢、搭放制錢發給與減成發放。7在餉銀折發制錢、搭放制錢發給方 面,8咸豐初年,朝廷發放八旗兵餉的方式大體上為五成發給實銀,其 餘則搭放制錢。9咸豐三年(1853)八月二十四日,咸豐皇帝因戶部奏請變 通俸餉放款,故而頒布諭令:「除原搭餉錢照舊支放外,其餘應領餉銀,

自十月為始,均按制錢兩串折銀一兩發給。」10次年,覆准兵丁領項,

每兩照餉銀折給制錢二串。11值得注意的是朝廷不發給八旗兵丁實銀,

轉而搭放制錢,實為一種變相的減薪。原因在於銀與銅錢皆為金屬貨幣,

本身即具有價值,且銀的價值遠較銅錢為高,所以將八旗兵丁應得的實 銀改為銅錢發放,必然會使旗兵所得薪餉大為縮水。12

6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軍機處檔.月摺包〉,文獻編號 129434,〈奏請飭令停議縮減八旗兵 餉事摺片〉,光緒。

7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 254,〈戶部.俸餉〉,頁 19b-20a。

8 在清政府調整政策,搭放制錢發給兵餉之前,八旗兵丁的薪餉本為全數支給實銀。

9 《清實錄.文宗顯皇帝實錄》,卷 208,頁 19b-20a,咸豐六年九月下戊寅條。

10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咸豐同治兩朝上諭檔》,頁 304,咸豐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內閣 奉上諭。不過,至咸豐十一年(1861)年改為「制錢四串,改折實銀一兩」。([清]崑岡等奉 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 214,〈戶部.錢法〉,頁 17b。)

11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 254,〈戶部.俸餉〉,頁 20a。

12 不過,在乾隆年間,當銀錢比價波動時,朝廷往往於搭放制錢給八旗兵丁的同時,盡量給予 他們種種兌換的優惠,使其所蒙受的損失降至最低,進而確保八旗生計的穩定。但是,目前 筆者尚未見及戰亂時期有相類似的史料記載。關於乾隆皇帝給予八旗種種兌換優惠的討論,

詳見上田裕之,〈清、康熙末年から乾隆初年の京師における制銭供給と八旗兵餉--「征 服王朝」清朝による八旗生計の保護に関連して〉《史学研究》,第 249 期(廣島,2005 年),

頁 1-21。

咸豐三年,為了解決財政困難,並彌補金屬貨幣的缺陷,13花紗納

之八旗兵丁的薪餉,即按實銀五成,官票銀三成,制錢二成的比例發放。

不過,載華、端秀、穆隆阿等人認為這些兵丁飢寒窘迫,當差苦累,生 計維艱,所以於咸豐八年(1858)上奏咸豐皇帝,希冀改折銀七票三,或 是按實銀八成,官票二成給發,咸豐皇帝遂下令戶部查議速奏。19 事實上,無論官票、寶鈔以及大錢,其價值皆遠遠不及銀,所以朝 廷以這些搭放八旗兵餉亦為一種變相的減薪。就官票、寶鈔而言,此二 者經常被合稱「官票寶鈔」、「銀票錢鈔」、「票鈔」,皆為紙幣的一種。

清政府發行紙鈔時,在沒有足夠準備金的情況之下,大量印製官票與寶 鈔,造成通貨膨脹,致使紙鈔價值越來越低;再加上民眾對票鈔亦缺乏 足夠的信心,終導致紙鈔的購買力大為下降。據統計,咸豐九年(1859) 十一月,北京實銀每兩換銀票約二十兩,銀票購買力跌了 95%;至咸豐 十一年(1861),紙鈔幾乎成為廢紙,喪失了 97%的購買力。20就大錢來說,

與原來鑄制錢一千文須銅七斤相比,面額相等的當千大錢僅須用銅二兩,

兩者質量相差甚大,必然導致用舊制錢私鑄大錢的情形日益興盛。而大 錢的流通量愈大,則進一步導致大錢的貶值,造成物價上漲,形成內閣 學士袁希祖所謂「旗餉月三兩,改折錢十五千,致無以自活」的情況。

21

在八旗薪餉減成發放方面,咸豐十年(1860),咸豐皇帝奏准將八旗 兵餉分別減成,驍騎校等項官兵,按四成實銀,二成錢折開放;技勇養 育兵等,按五成實銀,二成錢折開放;槍甲等,按六成實銀開放。22換 言之,一般八旗兵丁只能領到原餉的六到七成,生活陷入困境。例如:

19 國立故宮博物院編,《宮中檔咸豐朝奏摺》,文獻編號 406009782,〈奏為兵餉米折搭放票 銀成數擬請量予變通以濟兵艱事〉,咸豐八年十二月初八日。

20 彭信威,《中國貨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 年),頁 834、888。

21 清史稿校註編纂小組編纂,《清史稿校註》,第 13 冊,卷 429,〈列傳二百九.袁希祖〉,

頁 10267。

22 [清]崑岡等奉敕撰,《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光緒朝》,卷 254,〈戶部.俸餉〉,頁 21b。

京郊屯居旗人大半皆衣食不足,甚至有女子至十三、四歲尚無褲子可穿 的現象,困苦萬分。23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財政困難,迫使滿洲統治者採取餉銀折發制錢、

搭放制錢二成發給以及減成發放等不利於八旗兵丁生計的措施,但朝廷 仍時常採取加放鐵制錢與實銀等措施來體恤八旗兵丁。在加放鐵制錢方 面,咸豐八年正月,惠親王等奏請將八旗兵餉鐵制錢,酌擬於三個月內 暫加一成。咸豐皇帝亦認為物價昂貴,致使兵丁生計維艱,所以下令:

「自三月起至五月止,每月加放鐵制錢一成,以示體恤。至六月以後,

仍搭放鐵制錢二成,俟該局鼓鑄充裕,再行酌擬加成搭放。」24同年九 月三十日,咸豐皇帝認為此時正值冬令,且物價未平,深恐八旗兵丁生 活拮据;而且,據惠親王等查明,鐵錢局所鼓鑄的錢文尚堪敷用。因此,

他頒布諭令:「自十月起,至十二月止,每月仍加放鐵制錢一成,以示 體恤。」25

在加放實銀方面,咸豐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朝廷因米糧騰貴,銀價 日增,錢法壅滯,兵丁生計維艱,故而下令從該年五月起,所有在京八 旗月餉應發鈔票(折銀三十五萬一千兩)內,搭放實銀三成;而且,其八 旗應放粟米折色,亦加倍放給。26然而,此舉似乎對改善旗人生計無太 大助益,旗兵的生計仍尚形竭蹷。因此,咸豐皇帝於該年七月二十八日 再度頒布諭旨:

自本年八月為始,所有八旗及巡捕各營兵丁月餉,應放票鈔折銀三

23 劉小萌,《清代八旗子弟》(北京:中國華僑出版公司,1989 年),頁 220。

24 《清實錄.文宗顯皇帝實錄》,卷 244,頁 14b-15a,咸豐八年正月下甲辰條。

2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咸豐同治兩朝上諭檔》,頁 437,咸豐八年九月三十日,內閣奉 上諭。

26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咸豐同治兩朝上諭檔》,頁 218,咸豐九年四月二十二日,內閣 奉上諭。

十五萬一千兩零內,著加恩再加放實銀二成,共搭放實銀五成,著 戶部即隨時籌款給發。其旗營每月應放二成鐵制錢文,著每串以二 成鐵制錢,八成銅當十錢,配搭放給,以示體恤。27

儘管如此,八旗兵丁的生計卻依然窘迫。咸豐十年二月,惠親王等人會 同軍機處與戶部,上呈〈加兵餉實銀並變通鈔票出入章程〉一摺,內稱:

京城各旗營兵餉,自上年歷次搭放實銀以來,兵丁領項較前雖覺寬裕,

惟念物價仍未平減,兵丁不免拮据。咸豐皇帝因而下令:「除二成錢,

惟念物價仍未平減,兵丁不免拮据。咸豐皇帝因而下令:「除二成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