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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語能力的重視

第二章 承平時期旗務政策的轉向 (1780—1839) (1780—1839)

第一節 清語能力的重視

語言是劃分族群的重要指標之一,同一族群的人,常被認為是一群 有共同語言的人群。而且,語言是人與人之間日常溝通的主要媒介,共 同的語言以及無礙的溝通往往是民族情感形成的基礎。1更重要的是,

語言這種文化特徵,並不是定義一個人群客觀條件,而是人群用來表現 主觀族群認同的工具。有清一代,滿洲統治者即將清語視為標識旗人身 分的核心文化特徵,2時常強調清語為「滿洲之根本」,3試圖透過挖掘與 維護這種集體文化特徵,塑造「自我」與「他者」的本質性文化差異,

並保持與「他者」的界限,從而穩固統治基礎。4

然而,無論滿洲統治者如何強調清語的重要性,八旗子弟卻缺依然 出現清語漸荒的情形,且這種情況早在康熙年間(1662-1722)即已顯露出 一些端倪。康熙皇帝曾經預想「後生子弟漸習漢語,竟忘滿語」可能產 生的危機,故於康熙十二年(1673)命翰林院學士傅達禮「將滿語照漢文 字彙發明,某字應如何用,某字當何處用,集成一書」,「使有益於後學」,

5並於康熙四十七年(1708)書成之時,將此書命名為《清文鑑》。此時,

康熙皇帝亦不得不承認清語已經面臨「老成耆舊,漸就凋零」的困境。

6《清文鑑》字書的問世,正反映旗人清語能力衰退的事實;而且,這

1 Pierre L. van den Berghe, The Ethnic Phenomenon(New York: Elsevier, 1981), p.34;V. Kozlov, “On the concept of ethnic community,” Soviet Ethnology and Anthropology Today, ed. by Yu.

Bromley(Mouton: The Hague, 1974), p.79.

2 清語,即滿語,又稱為「國語」,重視清語是滿洲統治者強化與鞏固國家體制的重要手段之 一。

3 舉例而言,乾隆皇帝曾強調:「騎射國語乃滿洲之根本,旗人之要務。」([清]長善,《駐粵 八旗志》(臺北:文海出版社,1999 年),卷首,〈敕諭〉,頁 16b。)

4 孫靜,《「滿洲」民族共同體形成歷程》(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8 年),頁 121、130。

5 《清代起居注冊.康熙朝》(臺北:聯經出版事業有限公司,2009 年),第 2 冊,頁 9a-9b,

康熙十二年四月十二日條。

6 《康熙帝御製文集.第三集》,收入吳相湘主編,《中國史學叢書》,第 41 輯(臺北:臺灣 學生書局,1966 年),卷 20,〈序.清文鑑序〉,頁 11-12。

種情況一旦發生,勢必會持續惡化下去。7降至雍正年間(1723-1735),即 有八旗兵丁於會集值班之處以漢語交談,遭到雍正皇帝嚴斥,8甚至出 現八旗滿洲「以漢語互相戲謔」的現象。9

(一)乾嘉道三朝對旗人清語能力的強調

乾隆朝以降,旗人清語漸荒的情況並未好轉,反而有愈加惡化的趨 勢。面對這種文化危機,乾隆、嘉慶以及道光三位皇帝曾先後致力於八 旗子弟清語能力的強化,時常藉著各種機會重申清語為八旗根本的祖宗 家法。乾隆皇帝對屬於滿洲舊俗的清語極為注重,時時以滿語作為激勵 旗人士氣、凝聚旗人族群意識的手段。10嘉慶皇帝即位之後,承襲乾隆 皇帝的做法,仍然相當重視八旗子弟的清語能力。嘉慶六年(1801)三月,

尹壯圖上奏朝廷:滿洲子弟在十五六歲以前,應該先熟讀經書,講明理 義,等到「心性融澈,精力完固」以後,再則以騎射繙譯。11嘉慶皇帝 認為尹壯圖所奏實為紕繆之論,因為「滿洲國語本應不學而能,騎射亦 須同年練習」,如果按照尹壯圖所言,「必俟十五六歲以後始行學習,安 能精熟?」如此則有違統治者所謂「國語騎射為滿洲根本」的諄諄訓誨。

12不過,此時正當嘉慶皇帝下詔求言之際,不願以言罪人,所以並未懲

7 葉高樹,〈習染既深,風俗難移:清初旗人「漸染漢習」之風〉,收錄於《近世中國的社會與 文化(960-1800)論文集》(臺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2007 年),頁 260-261。

8 [清]允祿等奉敕編,《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北:臺灣商務印 書館,1986 年),卷 11,頁 13b,雍正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奉上諭。

9 [清]允祿等奉敕編,《世宗憲皇帝上諭八旗》,卷 6,頁 2b,雍正六年正月二十九日,奉上 諭。

10 吳志鏗,〈清初法令與滿洲本位政策互動關係之研究—以五大政令為中心〉(臺北:國立臺灣 師範大學歷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1993 年),頁 208。

11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卷 81,頁 15a,嘉慶六年三月下 癸卯條。

12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0 年),

頁 109-110,嘉慶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奉上諭。

戒尹壯圖,僅將原摺擲還本人,並加以申斥。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一般 的八旗子弟之外,皇子與宗室王公亦為統治者關懷的對象。乾隆三十一 年(1766)五月,當永琰還是十五阿哥的時候,乾隆皇帝見他所執成親王 題畫扇頭,有「兄鏡泉」三字落款,便告誡取用別號為「書生習氣」, 是「虛名相尚」,是「效書愚陋習」,並藉此重申「國語騎射」的祖訓。

13爾後,當嘉慶皇帝回想起這往事時,也再次申明「我朝家法相傳,國 語騎射尤當勤加肄習」,同時,亦申飭諸皇子:「若竟以風雅自命,與文 人學士爭長,是舍其本而揣其末,非蒙以養正之意也。」並下令將此諭 旨貼於尚書房中,希望皇子們有所警惕。14至於宗室方面,嘉慶十六年 (1811)三月,御史伯依保條奏宗室人員請添派學習行走原缺一摺,嘉慶 皇帝認為清朝家法規定甚嚴,宗室人員應以「學習清語,勤肄騎射為重,

即文學科名,尚非所亟」;而且,宗室等如果多得文職,必然導致重文 輕武,或是希圖外任。如此一來,將出現清語騎射鮮有究心之人的現象,

「於滿洲家法殊有關係」,所以下令將伯依保的奏摺駁回。15

除了不斷重申與宣示清語為八旗根本的祖訓外,乾隆、嘉慶以及道 光三位皇也透過各種實際行動來強化八旗人等的滿語文能力。首先,先 就乾隆皇帝來看,他曾規定即便是辦事妥當之員,也必須熟習清語才可 以保列一等;否則,即使辦事能力強,也不許保舉。16而且,對於滿語 不佳的旗人,乾隆皇帝也下令將他們發往東北重新學習滿語。舉例而言,

嘉慶三年(1798)三月,當乾隆皇帝還是太上皇時,正黃旗滿洲世襲恩騎 尉常安(canggan)不諳清語,且屢經訓斥,亦毫無長進。統治者認為常安

13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卷 760,頁 8a-9b,乾隆三十一 年五月上辛巳條。

14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頁 38,嘉慶九年二月初七日,內閣奉上 諭。

1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頁 97,嘉慶十六年三月初六日,內閣奉 上諭。

16 吳志鏗,〈清初法令與滿洲本位政策互動關係之研究—以五大政令為中心〉,頁 208。

之所以如此,「皆因平日只圖安逸,並不留心向學所致」,故將其發往「清 語騎射俱好」的吉林,交與秀林、吉祿等人看管,令其學習清語,三年 之後再行查考。17再者,乾隆皇帝也相當重視滿語文的鞏固與發展。例 如:透過規定滿文公文的使用範圍、改滿文中音譯漢文借詞為意譯、糾 正原有意譯漢文借詞的錯誤、新定意譯漢文借詞、確定某些漢文地名的 滿文對譯以及規定滿文人名的書寫方法等方式,規範滿語文,使之符合 固有的規律,18從另一途徑鞏固滿文,使之不至於消失殆盡。

再就嘉慶與道光兩朝而論,此時的滿洲統治者用以強化旗人清語能 力的舉措大致有以下幾項:第一、 清語能力不佳者予以處罰,能力佳 者予以補缺。其中,處罰的方式又以將滿語不堪的八旗官員離任、解任、

降職、革職等為主。道光十年(1830)二月,察哈爾鑲白旗總管常德(cangde)

「不識滿洲蒙古文字」,道光皇帝認為總管有統轄一旗之責,如果不識 滿洲蒙古文字,則「於公事未能明晰,不勝總管之任」,所以飭令常德 仍回本營當差。19十二年(1832)九月,鑲藍旗蒙古副都統兼鑲紅旗漢軍副 都統吉倫泰(jiluntai),因「滿、漢文均屬生疏」,遭皇帝下令「所管鑲藍 旗蒙古副都統、所署鑲紅旗漢軍副都統事務,均著毋庸管理」。20除了懲 處不諳清語的旗人之外,對於熟諳滿語,尤其是清語繙譯能力佳者,統 治者亦優先讓其挑補額缺。道光四年(1824)三月,駐藏前鋒富森、色瑚 禮繙譯通順,統治者因而下令:「俟本旗出有升缺,與應揀選人內,一 體分別酌量揀補。」21另外,熱河都統衙門必須時常處理各項蒙古字來

17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 64,頁 1b-2b,嘉慶五年四月下戊戌條。

18 詳見佟永功,《滿語文與滿文檔案研究》(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9 年),頁 40-57。

19 《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 年),卷 165,頁 20b-21a,道光十年 二月丁丑條。

20 《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 219,頁 5b,道光十二年九月上丙午條。

21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嘉慶道光兩朝上諭檔》,頁 66,道光四年三月初一日,內閣奉上 諭。

文以及各旗蒙古控案,但由於該衙門中能將蒙文譯成清文者太少,所以 松筠(sungyūn)於道光八年(1828)八月奏請添設蒙古官學。對此,道光皇 帝下令准許添設蒙古官學,以馬甲西凌阿充補教習,前鋒德克精額幫同 教讀,並以閒散旗丁二十名作為學生定額。而且,一年之後,學生中如 有能繕寫清文者,優先挑補馬甲;如遇蒙古來文暨控告呈詞,已挑補馬 甲的學生中,有能譯清文者,即作為額外貼寫筆帖式。22由此可知,滿 文既是公文往來的書寫工具,亦可作為八旗人等補缺的條件,其重要性 不言而喻。再者,滿洲統治者以熟諳清語作為獎拔黜退人才的依據,獲 得提拔者,可擠身滿洲統治集團的上層;被黜退者,則可能被排除於滿 洲統治集團之外。顯示,自清中期以後,對滿洲文化的認同與否,已逐 漸取代傳統提供勞務力役或財富,成為是否被納入滿洲統治集團的新標 準。

第二、在旗人的「根本之地」——吉林省頒發官刻善本清文書籍。

道光五年(1825)二月,吉林將軍富俊發現當地衙門處理旗民交涉事件,

定擬罪名立案時,多用漢文,如此必導致清文日漸生疏。為此,他建議 朝廷頒發官刻善本清文書籍,以加強當地旗人的清語能力。道光皇帝認 為所奏甚是,故下令武英殿查照富俊單開各種書籍,裝訂齊全,預備富 俊派員請領。23

第三、維持庶吉士內學習清書的人數保持在十人左右。按清制,自 順治朝以來,為了消弭滿、漢之間的語文隔閡,朝廷開始在庶吉士內挑

第三、維持庶吉士內學習清書的人數保持在十人左右。按清制,自 順治朝以來,為了消弭滿、漢之間的語文隔閡,朝廷開始在庶吉士內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