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承平時期旗務政策的轉向 (1780—1839) (1780—1839)
第四節 「沾染漢習」的革除
「漢習」本來應該是指漢人的性情、風俗以及習慣等等,起初並無 價值判斷的意味,滿文檔案中的用詞可充分證明此點。《滿文老檔》中 作漢俗、漢習為「nikan i doro」,273其中,「nikan i」漢文譯作「漢族的」、
「漢人的」;「doro」則有「道理」、「禮儀」、「規則」等意。274由此可見,
滿文檔案中對於「漢習」的陳述,實著重於現象的描述,並無貶抑之意。
然而,就實際運用而言,似有不少政治的語言操作蘊涵其間。在滿洲統 治者的優勢地位下,強加賦予「漢俗」負面的意義,對漢文化故意鄙夷
273 滿文老檔研究會譯註,《滿文老檔.Ⅶ.太宗四》(東京:東洋文庫,1963 年),頁 1439,崇 德元年十一月十三日。
274 安雙成主編,《滿漢大辭典》,頁 249、699-700。
貶抑。換言之,只要清帝不願之事,即予以扣上「漸染漢習」的帽子,
使「漢習」因此成為眾惡趨歸之所矣。275
根據盛清諸帝所頒布的上諭可知,「漸染漢習」對清語、騎射以及 淳樸風尚等滿洲傳統舊俗產生了諸多負面影響,惟清語、騎射的部分在 前文已討論過,故於此不加以贅述。至於「漸染漢習」對旗人偏離淳樸 特質的影響則包括:生活奢侈、競尚服飾、飲酒賭博、沉湎梨園以及忠 君事上、勇於任事等特色的漸趨淪喪。276而且,除了使旗人偏離淳樸特 質之外,「漸染漢習」尚表現在喜好文墨與改用漢姓漢名兩方面。這裡 有一現象值得注意,除了改用漢姓漢名一項本身並未涉及價值判斷之外,
滿洲統治者將他所認為之旗人一切不好的行為,全部歸咎於「漸染漢習」。 然而,生活奢侈、競尚服飾、飲酒賭博、沉湎梨園等現象,普遍存在於 人類各個社會中,並非僅存在於漢人社會。而且,這些現象與人性中好 逸惡勞、貪享甘脂美食的口腹之慾較為相關,其關鍵應在於生活條件能 力,以及個人愛好奢華虛榮的稟性,而與民族習性關係較小。277再者,
乾隆皇帝常指責旗人漸染漢人之因循習氣,不能實心稽查陋規等積弊,
致使傳統滿洲忠君事上、勇於任事等特色的漸趨淪喪。但平心而論,這 種風氣實係行政官僚作風之流弊,不必然是漢人特有之惡習。278
(一)清中期以後旗人「漸染漢習」的情況
清中葉以降,情況出現了重大轉變。此時,儘管旗人在法規人事上
275 吳志鏗,〈試論所謂漢人習氣-有關清代滿人漢化的一些思考〉,近世中國的社會與文化 (960-1800)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
276 相關討論詳見葉高樹,〈習染既深,風俗難移:清初旗人「漸染漢習」之風〉,頁 264-273。
277 吳志鏗,〈試論所謂漢人習氣-有關清代滿人漢化的一些思考〉,近世中國的社會與文化 (960-1800)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
278 吳志鏗,〈試論所謂漢人習氣-有關清代滿人漢化的一些思考〉,近世中國的社會與文化 (960-1800)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
仍然佔盡優勢,但因漢人各憑本事崛起,漢人表現較為優秀,故能凌駕 旗人長官。既然如此,統治者便不能再任意輕視漢人而動輒扣上「漢人 習氣」之惡名,轉而改採其他字眼替代,如「外省習氣」。嘉慶三年八 月,統治者因苗匪、教匪事情指責臣下:「外省習氣,遇有地方搶劫小 事,往往張大其辭,以為邀功地步。及至激成事端,則又心存畏葸,束 手無策。」279由此可知,統治者所指責的「外省習氣」,即為貶抑漢人「浮 誇」、「粉飾」的習氣,與之前所謂的「漢習」相差無幾。
不過,嘉慶、道光兩位皇帝有時仍然會針對服式、髮式以及漢姓漢 名等三方面指責旗人「漸染漢習」。
1.服式與髮式
旗人在衣著上與漢人有很大的不同,旗袍、馬褂以及坎肩是旗人最 常穿的三種衣式,且常將這三者一起穿,別具一格。旗袍,滿語作「camci」,
為圓領、大襟、左衽、四面開禊、束腰、有扣絆、窄袖(有的帶箭袖)。
馬褂,滿語作「olbo」,常與旗袍搭配一起穿,內穿袍,外穿褂。馬褂 的樣式為:圓領、對襟、有開禊、有扣絆、身長齊臍、袖長及肘。由於 馬褂身袖較短,便於騎馬,故因此而得名。坎肩,又稱「背心」、「馬甲」, 滿語作「uksin」,是一種無袖短衣,有對襟直翹、對襟圓翹、捻襟、琵 琶襟、一字襟、人字襟以及巴圖魯坎肩等樣式。280(詳見圖 2-4-1~2-4-3) 而且,按照滿洲傳統,旗家婦女向為天足,從不纏足。纏足是漢人的傳 統風俗習慣,漢人常將女子腳的大小作為判斷相貌美醜的一個要素,只 有貌美且腳小的女子,才被認為是白玉無瑕。
279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 33,頁 7a,嘉慶三年八月戊戌條。
280 富育光主編,《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濟南:山東畫報出版社,2008 年),頁 2-17。
圖 2-4- 1 旗袍
(資料來源:富育光主編,《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
頁 4。)
圖 2-4- 2 坎肩
(資料來源:http://www.tjwh.gov.cn/shwh/mjwh/
minsu/fsms/images/fs2-1.jpg)
圖 2-4- 3 馬褂
(資料來源:富育光主編,《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頁 8。)
除了服式之外,旗人的髮式也相當具有獨特性,尤其是成年男子的
「薙髮垂辮」與成年女子的「兩把頭」、「小高粱頭」。先就「薙髮垂辮」
來看,「薙髮垂辮」係指在兩端額角引一條直線,將直線以前的頭髮全 部剃去,只留下顱後的頭髮,並將它邊結為辮,垂於腦後。再就「兩把
頭」與「小高粱頭」來說,「兩把頭」指的是把頭髮束在頭頂,分成兩 綹,編成小辮綰成左右兩個髮髻,再將後面的餘髮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 扁髻,壓在後脖領上。如遇喜慶場合,往往會在髮髻上戴一頂扇形髮冠,
俗稱「鈿子」、「旗頭」、「宮裝」。由於「兩把頭」多流行於上層的旗人 婦女社會,故又稱為「京頭」。「小高粱頭」則是把頭髮綰到頭頂盤髻,
中間橫插一根扁方,不同於「兩把頭」,這種髮式多流行於一般旗人社 會之中。281(詳見圖 2-4-4~2-4-7)
圖 2-4-4 薙髮垂辮
(資料來源:http://www.51dh.net/magazine/article/
1005-5258/2006/02/xuge20060218-2-l.jpg)
圖 2-4-5 小高粱頭(一)
(資料來源:http://l.paipaitxt.com/118851/
11/05/10/88_106429_5f99c8b6fcf139f.jpg)
281 富育光主編,《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頁 17-22。
圖 2-4-6 小高粱頭(二)
(資料來源:富育光主編,《圖像中國滿族風俗敘錄》,
頁 22。)
圖 2-4- 7 兩把頭
(資料來源:http://img.yiyuanyi.org/article_pic/
2009-10-07/1254898940.jpg)
由上述可以看出旗人傳統的服式與髮式皆有別於漢民族,且獨樹一 格,然嘉慶朝以降,八旗子弟改著漢裝的情形卻日漸嚴重,尤其是旗人 女子。旗人得碩亭所著之《草珠一串》就曾語帶諷刺地寫道:「名門少 婦美如花,獨坐香車愛亮紗,雙袖闊來過一尺,非旗非漢是誰家?」282女 性旗人的衣袖本應為窄袖,但至嘉慶年間,衣袖寬超過一尺已成為旗家 貴婦時髦的服裝,無怪乎得碩亭憂心忡忡的問道:「非旗非漢是誰家?」
嘉慶九年(1804),宮廷選看秀女,283單是鑲黃旗漢軍之女,纏足者就有 十九人,她們「衣袖寬大,竟如漢人裝飾」,嘉慶皇帝認為造成這現象 的原因在於這些八旗漢軍之女「自幼鄉居,是以沾染漢習」,故命「八 旗漢軍各遵守舊制,勿得任意改裝」。284十一年(1806)五月,嘉慶皇帝為
282 轉引自劉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會》(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 年),頁 638。
283 從未婚旗女中挑選宮女入宮謂之「選秀女」。
284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 126,頁 10b-11b,嘉慶九年二月丁卯條。
此再次申諭:
我朝服飾,自定鼎以來,列祖欽定,從前太宗文皇帝訓誡令後世子 孫衣冠儀制,永遵勿替。皇考高宗純皇帝重申訓諭,刻石建於箭亭,
垂示久遠。聖訓惶惶實有深意,自宜永遠奉行。儻年久沾染漢人習 氣,妄改服飾,殊有關繫。男子尚易約束,至婦女等深居閏閫,其 服飾自難查察,著交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副都統、參領、佐領 等,留心嚴查。儻各旗滿洲蒙古秀女內,有衣袖寬大,漢軍秀女內 仍有裹足者,一經查出,即將其父兄指名參奏治罪,毋得瞻徇。儻 經訓諭之後,仍因循從事,下屆挑選秀女,經朕看出,或有人參奏,
除將該秀女父兄治罪外,必將該旗都統章京等革職,斷不輕宥。285 八旗婦女深居閏閫,較難查察其衣著是否有仿效漢俗,故嘉慶皇帝要求 相關主管官員認真嚴查,一經查出,則將其父兄嚴加治罪。
不過,統治者苦口婆心的訓誡,並未發揮成效。以每三年一次的選 秀女為例,至嘉慶二十一年(1816),出身寒素之家者,其衣著尚稱簡樸,
然旗員大臣之女則「衣袖寬廣踰度」,「竟與漢人婦女衣袖相似」。嘉慶 皇帝認為此風斷不可長,故再次訓誡八旗人等:「旗人風氣,日就華靡,
甚屬非是。各王公大臣之家,皆當力敦舊俗,倡挽時趨。」286至道光十 八年,除了八旗婦女的衣著仍然衣袖寬大並仿效漢俗纏足之外,改著漢 裝的八旗子弟業已擴及內務府漢軍以及屯居漢軍旗人。道光皇帝唯恐旗 人視嘉慶皇帝之前所頒布的諭旨為具文,「或致再蹈此等習氣」,所以重 申禁令,並下令八旗滿洲、蒙古、漢軍都統、副都統等隨時詳查,違例 者照違制例治罪。287
285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 160,頁 20a-21a,嘉慶十一年五月上壬戌條。
286 《清實錄.仁宗睿皇帝實錄》,卷 324,頁 9a-9b,嘉慶二十一年十一月甲寅條。
287 《清實錄.宣宗成皇帝實錄》,卷 316,頁 36b-37a,道光十八年十一月丁卯條。
2.姓氏姓名
旗人的姓,滿語作「哈拉」(hala),多源於地名或部落名稱。當同 一血緣的族群成員逐漸分散到各地之後,進一步形成新的血緣分支,便 在舊姓前面冠上所居地方的名稱,稱之為「穆昆」(mukūn),而穆昆哈 拉的意思即為旗人的姓氏。288旗人有姓氏之外,亦有名字,然滿洲舊俗 是「稱名不舉姓」,所以人們一般只以名字相稱。對統治者而言,姓氏 名字乃「滿洲根本」,若不加以整飭,日久因循,八旗人等必將本姓遺 忘。289正因為滿洲統治者將命名方式視為保持自我文化的重要舉措,所 以嚴格禁止旗人採用漢姓漢名。自乾隆二十年(1755)起,便頒行一連串 的命令,包括:旗人命名不得依附漢姓;滿洲名字理應連寫,毋得分開 繕寫;旗人名字不准三字連用,只能用兩字,但如果使用成語,則可不 拘字數;290禁止旗人取別號;命名時,祖父孫三代不可具用同一字起頭。
291不過,這些規定似乎未被立即遵守。乾隆五十九年(1794)十二月,乾
291不過,這些規定似乎未被立即遵守。乾隆五十九年(1794)十二月,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