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釋理論
滿洲統治者視八旗為「國家根本」,故給予他們諸多特殊優厚的待 遇,以維持政權的穩定。然而,就八旗成員內部來看,其中實存在著一 種「差序格局」。吳志鏗將這種差序格局以同心圓表示,同心圓的正中 央代表滿洲統治者,其外一環同心圓,則代表皇室愛新覺羅家族成員,
共同建構政權的核心。再外一環同心圓,代表八旗滿洲,以八旗武力捍 衛滿洲政權,為政權結構的中堅。更外一環為八旗蒙古,依附於八旗滿 洲,為形成滿蒙共治的重要組成分子。最後則為八旗漢軍,位於政權結 構的最外環,是統治集團的外圍分子。至於漢人官僚與眾多的漢民,則 屬於被征服者,幾乎無法擠入政權的統治結構中。更進一步來說,愈接 近同心圓的核心,其與滿洲統治者之關係建立的愈早、愈為親近,因而 愈能獲得統治者的信任,對維護清政權所發揮的作用也越大,所享有之 特殊的政治權益也越多。反之,愈處於外圍者,與滿洲統治者的關係也
就較為疏遠,較不被統治者信任,被賦予鞏固清政權的責任也相對較低,
所享有之政治權益也就愈少。不過,相較於漢人官員,八旗漢軍仍然屬 於統治階層,在政權尚未鞏固之際,朝廷仍須倚重八旗漢軍,所以這群 人依然享有漢人官員所沒有的特殊待遇。121
由於滿洲統治者的旗務政策,無論是八旗官職缺額的分配,還是八 旗兵餉的發放與恢復、八旗鰥寡孤獨的照顧、生息銀兩的實施,亦或八 旗教育的改革、滿漢畛域的破除,當中皆存有差別待遇。換言之,雖然 同樣係屬八旗,但宗室、覺羅、八旗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所受的 待遇卻大為不同,正符合差序格局的基本形式,因此本文擬以此種概念 作為解釋的基礎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統治者所制定之旗務政策的宗旨,係在於保護 與照顧八旗,進而鞏固滿洲政權。然而,就政策的執行結果而言,旗人 卻在無形之中與漢人逐漸相互融合。不過,這種現象似乎不宜用「漢化」
一詞蓋括解釋。近二十年以來,隨著對滿文史料的整理與運用,新興的 阿爾泰學派(Altaic School)逐漸開始質疑過去主流的漢化學派。122而西方 學者關注族群在各種社會關係中如何被建構的問題,正是呼應此種對漢 化學派觀點的質疑。其中,民族學、人類學的理論與研究方法逐漸被應 用於歷史研究中,許多西方漢學家以這兩個視角來考察滿族共同體形成 的歷史過程,為滿族研究與清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視野與思索的空間。
1967 年,何炳棣在全面論述清朝在中國史上的重要性時,聚焦於漢 文化對非漢民族的作用力,進一步論證滿洲政權實施制度性的漢化政策,
實有利於清朝從八旗部落政權轉向中央集權帝國的發展,並且贏得漢族 精英的支持。因此,何氏認為採行有系統的漢化政策,是清朝統治成功
121 吳志鏗,〈清初法令與滿洲本位政策互動關係之研究—以五大政令為中心〉,頁 26-28。
122 蔡偉傑,〈書評 Mark C. Elliot, The Manchu way: The Eight Banners and Ethnic Identi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政大民族學報》,第 25 卷(臺北,2006),頁 293。
的關鍵。123事隔三十年後,羅友枝(Evelyn Rawski)於 1996 年歸納過去十 多年的清史研究成果,對「漢化」觀點提出質疑。羅友枝認為中國歷史 上的非漢民族征服政權,始終存在著抵制漢化的意識;滿洲統治者則融 合了內陸亞洲與漢人思想意識,形成新的統治權,從而建構多民族的帝 國,成為清朝統治中國成功的關鍵。她也提醒研究者必須重新思考以下 的問題:八旗統治集團對帝國的重要性、清朝對邊疆地區社會經濟造成 的影響,以及多民族帝國體系的建立與成就。而且,這些問題並非傳統 的「漢化」觀點可以涵蓋。124這種新的研究趨勢所顯示的是一種以滿洲 民族為本位的「滿洲中心觀」。對於羅友枝的挑戰,何炳棣對自己在三 十年前所提的觀點仍然深具自信。他駁斥羅友枝的觀點,認為漢化是一 個漫長、複雜且持續不斷的進程,如果拒絕接受「漢化」觀點,則無法 解釋滿族統治中國的成功。125
由上述可知,清史學界對「滿族漢化」這一概念仍然存有很大的爭 論,且至今仍無定論。對於這場爭論,王成勉站在旁觀者的立場,清楚 地予以陳述。他認為使用者在運用「漢化」這一詞彙時,既缺少明確的 定義,也缺少精確衡量的標準;而且,爭論的雙方在沒有提出一套完整 或可以讓對方接受的「漢化」定義之前,就已經開始相互批評。職是之 故,王成勉將這場爭論稱之為「沒有交集的對話」。126
臺灣最早對「滿族漢化」進行有系統地討論的學者為管東貴,他在
「滿洲文化為弱勢文化」的前提下,主張應將滿族的漢化分為「文化同 化」與「民族融合」兩個緊密相連的連續層次,並且把「民族融合」這
123 Ping-ti Ho,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h’ing Period in Chinese Histor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26:2(February, 1967), pp.189-195.
124 Evelyn Rawski, “Presidential Address: Reenvisioning the Qing: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Qing Period in Chinese History,”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55:4(November, 1996): 829-838.
125 Ping-ti Ho, “In Defense of Sinicization: A Rebuttal of Evelyn Rawski’s‘Reenvisioning the Qing,”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57:1(February, 1998), pp.128-152.
126 王成勉,〈沒有交集的對話——近年來學界對「滿族漢化」之爭議〉,頁 80-81。
一層次看作是在某種清況下進行之「文化同化」所產生的結果,而滿族 的漢化,已經達到「民族融合」的程度。127管氏以為「文化同化」的意 義相當於「acculturation」(「涵化」),惟在「文化同化」的過程中,由 於旗人的漢化始終停留在「文化寄生」的層次,所以其民族生機也就愈 來愈依靠在「以民族提供武力,以武力鞏固政權,以政權保護民族」這 種「民族、武力、政權」三環互相倚存的關係上。128
不過,人類學者對「涵化」一詞的定義如下: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 的文化在接觸之後,彼此間相互影響,導致一種文化接受其他文化的元 素。而且,文化相互接觸之後,不論本土文化或新來的文化都會發生轉 變,並在調整的過程中產生第三種文化;在這新產生的文化當中,一些 舊文化的成份保持不變,其他的成份或以新面目出現,或完全消失。129「涵 化」一詞含有兩種文化相互影響的涵意,雖然管東貴認為滿漢之間的接 觸為一涵化的過程,但他仍然只將討論焦點置於旗人漢化的影響,而未 討論漢人的滿洲化。再者,管東貴將滿洲文化視為一種弱勢文化,認為 旗人對漢文化抱持仰慕,故旗人漢化為一必然的趨勢。不過,在現今尊 重多元文化的知識體系下,學者每每強調對不同文化予以適度的尊重,
如此一來,以優勢文化與弱勢文化的二元對立概念來探討相關問題,便 顯得不夠客觀,甚至容易掉入文化歧視的陷阱之中。
綜合上述,由於清史學界對「漢化」這一概念仍然存有很大的爭論,
至今仍無定論;加上「漢化」一詞相當富有漢民族優越意識的內涵,且 解釋範圍不夠寬廣,故本文避免使用「漢化」一詞進行解釋,而改採「齊
127 管東貴,〈滿族入關前的文化發展對他們後來漢化的影響〉,頁 277-278。
128 管東貴,〈滿族入關前的文化發展對他們後來漢化的影響〉,頁 255-279;管東貴,〈滿族 的入關與漢化〉,445-488;管東貴,〈滿族漢化問題新解〉,頁 413-433。
129 芮逸夫主編,《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人類學》(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1 年),頁 214;
魏復古(Karl A. Wittfogel)著,蘇國良等譯,〈中國遼代社會史(九 0 七~一一二五)總述〉,收 錄於鄭欽仁主編,《征服王朝論文集》(臺北:稻香出版社,1999 年),頁 42。
民化」的概念進行分析。
探討旗務政策必然涉及旗人特權與滿洲傳統文化兩個議題,統治者 藉著兩者的維持,強調八旗人等的特殊性與優越性,清楚豎立旗人與民 人之間的界線。不過,愈到清朝後期,受到政局不穩、財政困窘、西力 衝擊以及所在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旗人與民人之間的界線日益模糊,八 旗成員逐漸與民人齊一。杜正勝於《編戶齊民》一書中指出:任何一種 合理可行的政治組織,其成員結構必定屬於金字塔型,且為頂頭尖,底 層廣。理論上,凡征服者及其子孫皆為統治階層;然而,由於征服者子 孫長期繁衍之後,所謂統治階層的全部人口便會膨脹至與金字塔型政治 組織不相容的程度。意即統治階層的人口太多,致使被統治者階級無力 供養。這樣一來,其結果是可以逆料的,一為導致整個統治階層的崩壞;
二為統治階級內部自動分化,部分成員身分地位下沉,淪落到與被統治 者幾無二致的地步。而這種封建特權體制崩潰的過程,即為古代「齊民 化」的歷程之一。130杜正勝的觀點固然係針對周代而言,然其所謂金字 塔政治組織,以及此組織崩壞導致部分統治者淪落到與被統治者相似的 情形亦可見於清代。而且,《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嘗用「竟與齊 民無別」,131《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亦曾用「下同齊民」等語,132 顯示清代仍然在使用「齊民」一詞。因此,清代旗人特殊性逐步消除的 過程或可用齊民化的概念予以解釋。
本文所謂「齊民化」係指逐步卸除旗人在政治、經濟、法律、教育、
日常生活、風俗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其與民人之間的差距逐漸縮小,
130 杜正勝所謂之「齊民化」,除指封建制崩潰的過程之外,尚包括郡縣制建立的歷程。惟其所 謂「編戶」、「齊民」兩詞係一體兩面,在討論古代齊民化過程時不可分開使用。(詳見杜正勝,
《編戶齊民:傳統政治社會結構之形成》(臺北:聯經出版公司,1990 年),頁 42-48。)然而,本文所 用之「齊民」一詞,係參考杜氏「齊民」概念,且針對清代情形略有調整,並非直接套用其
「編戶齊民」的概念。
131 《清實錄.世祖章皇帝實錄》,卷 116,頁 6a,順治十五年四月丙戌條。
132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 1032,頁 16a,乾隆四十二年五月上壬申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