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公路轉運站
壹、定義與分類
現代轉運站概念在1920 年代即成形,其中法國建築學者柯柏所提出的「當代城 市」,計畫以多層重疊交通系統來解決當時巴黎的交通問題(黃祥瑋,2004)。而在 1950 年代,愛沙尼亞建築學者路易斯‧康在費城市中心計畫案中提出交通流動為市 中心更新的首要問題(黃祥瑋,2004),若要解決此問題,必須以秩序和方便性為目 的建造運輸系統加以解決,而此運輸系統,即為現代大眾所稱之「轉運站」。
二、轉運中心(站)之定義
依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1996 年所研擬之「公路客運轉運中心之規劃-臺北都 會區」,對轉運中心(站)之定義如下:「一個可由一家或多家公路客運公司參與營 運,並同時與其他運具在路線、班次和時刻方面進行協調整合,使乘客能夠快速地完 成公路客運間或其他運具間轉運行為之場站,稱為公路客運轉運中心(站)。公路客 運轉運中心規劃目的在提高公路客運之運轉效率,使所有進出都會區之公路長途客運 旅客轉運接駁行為皆能方便有效的在轉運中心完成。」
三、轉運中心(站)之類型
表 3-15 轉運中心(站)之分類樣態
分類樣態 類型 說明
依據都市規模分類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1996)
多運具單核心 轉運站
都市規模較小,民眾相對所得較低,大眾運輸系 統使用率高,道路則較少出現交通擁擠情形。
為強化運輸系統之轉運功能,會將公路客運,鐵 路系統以及市區公車集中設置為單核心轉運站。
單運具單核心 轉運站
當都市規模逐漸擴大,民眾不僅對大眾運輸需求 增加,車站周邊發展及私人運具持有增加,亦逐 漸提升道路交通量,公路客運可能必須與鐵路站 點分開來設置,以形成不同運具之雙核心轉運 站。但由公路客運運輸系統看來,仍屬於單核心 轉運站。
多核心轉運站 當都市規模再擴大,依人口集結狀況形成多核心 之發展,各地區長途客運旅客若仍使用單一轉運
求。
里程之需求。
輸系統整合之方向努力,方能發揮各運輸系統之營運效率,同時滿足旅客之需求,故 運輸系統的整合對整體之運輸系統功能的發揮極為重要。運輸系統整合之工作執行面 可整合為三種層面,分別為機構整合、營運整合與實體的整合,分述如下:
機構整合:各運輸系統之營運機構加以整合,並提供各種聯合性的服務。
營運整合:包括路線、計票方式及時刻表的整合。
實體整合:針對各種運輸系統之轉乘設備或設施,如車站、停車場、場站 設施等妥善規劃設計,而轉運中心便以實體整合之形式為之。
複合公共運輸場站的規劃原則與目標主要是讓旅客接受舒適、便捷與安全的轉乘 服務,並以旅客為導向,使旅客效益最大化,以符合以人為本的運輸理念(吳炯炎,
1996)。
Kandee S.(2001)提出都市的發展及聯運的概念使得車站變得更為複雜,複合了 更多的機能,加上乘客數不斷地增加,車站除了處理人們交通需求外,更促進其生活 方式,設計的趨勢是充分利用乘客等待的時間,提供乘客各種設施及娛樂。此外,過 往的車站的設計是為了「火車」等運具,更甚於「乘客」,而如今為了「無縫旅行(seamless journey)」概念的推展,設計者以規劃複雜的車站,試圖讓旅行者有更加高效便捷的 體驗,包括在購票的設施、等待、轉乘及購物等方面,通常也反映了現代的風格,營 運商也積極改變民眾對於車站所扮演角色的看法,尤其是在文化、環境永續、都市更 新、安全及效率等方面(Ewa, 2005)。
而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01)在複合運輸系統整合規劃的研究調查中發現,
近三成的民眾不願使用公共運輸交通工具的主因之一為其轉乘的不方便,亦使得原有 運輸設施之功能與利益相形失效。因而提供舒適之轉乘接駁服務與空間為轉運站之首 要功能。
Golob et al.(1972)將 32 個運輸屬性排序,結果發現旅客於旅程當中最關心的是 基本需求,其次才是便利性、舒適性與支出,而其也強調舒適性屬性中「天氣防護」
為通勤旅客格外重視的項目,亦為轉運站所提供之重要價值之一。
Horowitz & Thompson (1994)以美國密爾沃基複合公共運輸場站為對象之研究發 現,因旅客不喜歡消耗時間成本或暴露於天氣或不友善之環境中等候,更擔心錯失班 車的風險,因而旅客一致認為轉乘是旅程當中多餘的行為,然而好的轉乘設施能夠降 低旅客於轉乘過程中的不舒適性。
Hine & Scott (2000)透過深度訪談各類族群,提出造成不良場站的重要因子,其 中以「不良等候環境」為例,民眾認為乾淨的設備、設置無菸區、加強安全與服務人
員關懷等為重要之具體改善措施。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2001)、邱明民(1994)的研究發現,隨著近年來消費型態 的改變,民眾通常希望在購物之餘能伴隨著休閒娛樂活動,因此尚需投以積極的行銷 方案、商業活動場地安排等,以創造更多的休閒娛樂人潮。因此轉運場站複合公共空 間除需具備購物空間提供外,也應兼顧其活動節點連結以及創造休閒娛樂人潮為等功 能(黃冠華,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