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果與建議
壹、研究結論
本研究針對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進行指標建構與發展優勢分析,經 過修正式德爾菲法(Modified Delphi Method)邀請專家評定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 目標空間之評估準則,進而運用層級程序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決定其 發展優勢,本研究獲得以下結論:
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發展優勢之構面依序為推動便捷交通網、環境 永續的重視、展現休閒娛樂與服務價值及融合文化創意涵養。其發展優勢之指標依序 為設置適當的交通轉運空間與車位、整合各種大眾運輸工具、大量使用大眾運輸交通 工具、推動智慧化運輸、推動與提升綠色運具之使用比率、舒適便捷與安全轉乘接駁 的服務與空間、持續性的觀察與監督服務品質、轉運站取得綠建築標章、提供購物及 商業之複合空間、轉運站取得智慧建築標章、利用乘客等待的時間提供各種休閒及資 訊服務、展現園區在地的高科技產業發展成果、新竹科學園區門戶意象的建立、人文 與藝術創意之融入、表達城市的內在價值。
研究結果顯示專家認為「推動便捷的交通網」用以提供完善的生活與運輸機能是 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的首要目標。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位於新竹市新安 路與中山高速公路交流道路口,緊鄰高鐵新竹站、臺鐵新竹車站、六家線及內灣線,
為一重要交通樞紐,在地理區位整合下,發展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將使科學園區成為 全島便捷交通網之一環,對園區繁榮注入更大動力,帶動整體經濟,對創造永續發展 之運輸動能具有正面效益。
「環境永續的重視」是次重要的構面,顯示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必 須針對基地與周邊交通設施進行其環境影響評估,並推動綠色運具、鼓勵大量使用大 眾運輸交通工具,以建構低碳城市,利用再生能源(如太陽能板、LED、自然重力換 氣、生態地景等),結合生態、節能、減廢與健康的概念,將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 目標空間打造為綠色智慧建築。新竹科學園區內不乏相關功能之建築,如新竹及篤行 污水處理廠為國內最大且具三級處理能力之工業污水處理廠,於2010 年成為全國第 一家通過「碳足跡」查證並取得「碳足跡標籤」等榮譽之污水處理廠。2012 年通過英
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也將朝此方向進行規劃。
「展現休閒娛樂與服務價值」的重要性在四項構面中排名第三,新竹科學園區轉 運站與多目標空間的設計是為了無縫旅行(seamless journey)的概念,使乘客可以藉 由多目標空間的設計,解決轉乘不便的問題與轉乘等待的時間。臺北都會區近年來陸 續規劃設置轉運中心,2009 年臺北車站旁第一座立體式「臺北轉運站」啟用,2010 年 啟用臺北市東區「市府轉運站」為大眾運輸、商場和國際觀光旅館等多功能轉運車站。
利用乘客等待的時間,提供乘客各種設施及娛樂已是大勢所趨(Kandee S., 2001)(林 進益,1986)。若干研究也建議轉運站場站複合公共空間需具備購物商業空間提供(曾 仁杰,2010)(黃冠華,2013)。臺北市兩個轉運站皆為集合大眾運輸與商業空間等不 同類型設施的大型複合式交通轉運站,其多目標場站空間設計與過去運輸場站之單一 運送目標的形態有所不同,以滿足旅客進出、轉乘、候車等使用需求,非常適合作為 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最適方案的他山之石。
「融合文化創意涵養」此構面之重要性位居四項第一層構面之末,運輸場站設施 作為交通服務的特定環境,其設計布局、建築、空間環境等與眾多使用者的關係密不 可分,透過視覺、心理感受等因素對人的健康有著直接影響,在當代社會有著相當重 要的價值與意義。從整體面來看,場站規劃設計思想、空間形式、環境秩序等要素與 服務人員、旅客及其相關皆具有關係(黃冠華,2013)。然而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之多 目標使用,應以避免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之機能為前提,否則多目標使用將造成 土地使用機能之衝突或管制之失控,失去了複合使用之意義。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 使用辦法第2 條明文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 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陳國光、林 宏儒,2005)。由此可知,轉運站的運輸與生活機能還是被專家認為最應該優先被考 量與滿足的。
貳、策略建議
臺北轉運站與市府轉運站(臺北市政府)垂直連通串起不同的交通運輸之轉乘服 務,並結合商業空間複合式交通轉運站,為我國目前最大之複合式多目標交通轉運站,
其舒適便捷的交通運輸網絡,提供安全人行及購物空間,提供大量汽、機車停車位,
改善停車問題,將交通設施與其多目標空間作最適的安排,新竹科學園區實有必要建 立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創造泛亞運輸轉運中心,朝向一日生活圈之多 目標使用性規劃邁進。
然而有鑑於規劃大型完善之多目標轉運車站整體工程金額至少耗費百億元以上
(臺北轉運站138 億、臺北市東區市府轉運站 135 億元),本研究對於主辦單位科學 工業園區管理局提出策略性建議如下:
一、以協調既有租戶利益為發展計畫前提:
參與本研究之專家一致認為協調既有租戶利益對發展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 標空間計畫具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力,包括現租戶先建後拆或先拆後建的營運問題、
現租戶可出資的開發經費與未來的空間分配與租金。而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如何 規劃、開發與經營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將影響既有租戶利益分配,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在計畫執行前應明列與現租戶之權利義務關係,避免產生後 續爭議。
二、釐清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的開發方式:
辦理大型公共建設應以全民成本效益分析之,即比較「編列預算建設」與「促進 民間參與」兩種方式的成本效益(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9)。
(一)量體大小:
本研究提出的「臺北轉運站」與臺北市東區「市府轉運站」參考案例,均屬轉運 站結合多目標空間、轉運站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方式辦理之成功案例。此二 案例與本研究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之基地面積相當,惟其建蔽率與 容積率與本研究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存在落差,前二者之建蔽率在 70 %以上、容積率(不含獎勵容積率)超過 500 %以上,本研究新竹科學園區 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之建蔽率為60 %,容積率依先期規劃書為 200 %,建議商 業開發的量體可以再多加考量。
(二)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以合建開發方式辦理:
本研究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計畫如以合建開發方式辦理,其規劃單 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現有租戶將至少負擔50 %以上計畫經費,以此方式進 行之轉運站、商業空間及辦公空間由不同單位負責開發:轉運中心由科學工業園 區管理局負責投資開發,辦公空間由現住戶投資開發,商業空間則評估民間參與 開發之可行性,以此合建開發方式之資金來源明確,可執行度高,且轉運中心由 科學園區工業管理局負責,對於轉運站開發及未來營運方向明確,惟可能產生以 下問題:
1. 由不同單位負責開發之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其可能產生功能整合、溝通整 合、利益整合等問題,導致工程進度延宕;而由政府主導的公共建設常因政 府採購法、政府創意有限,致好的政策無法完全落實。
2.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規劃以合建開發之商業空間量體存在不確定性,民間企 業投資合建仍待評估。
先期規劃書預期規模仍待評估。
表 6-36 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開發方式評估表 開發方式一:以合建開發方式辦理
優點 資金來源明確,可執行度高 缺點 不同單位負責開發之整合問題 轉運中心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負責,對於轉運站開發及未來營 運方向明確
民間企業參與投資合建之可能性 各單位出資興建規模有限
開發方式二:以促參法辦理(BOT、OT、主辦單位投資併民間機構興建)
優點 民間新穎技術與靈活經營創意 缺點 開發營運期長,風險性高
解決政府財政不足的問題 政府建設大型公共建設往往以服 務為首要目的,與民間營利之經 營目標不同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以促參法辦理:
主辦機關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考量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模式進行時,應堅守 四大原則(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9):
公共建設之急迫性,政府無法在短時間內編列預算興建。
民間參與能帶來比政府更好的興建、營運效率。
財務計劃必須可行。
民間企業必須自行籌資,減少預算追加。
1. 方案一: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以BOT模式辦理)
建議提高新竹科學園區轉運站與多目標空間之建蔽率及容積率。
需求分析或找潛在投資者評估:主辦單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參考現有人
需求分析或找潛在投資者評估:主辦單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參考現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