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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台灣司法通譯協會現況及未來發展

4.4.5 其他類似之新住民組織

由前述 4.1.5 節之內容可知,司法通譯協會之關注重點除了司法通譯權益以 外,新住民生活與權益亦是其關注重點之一。除了爭取司法通譯的權益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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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創辦也是希望新住民能透過從事司法通譯工作,建立自信、贏得尊嚴、提昇社 會地位,從而促進生活品質。

然無論是促進新住民與外籍勞工權益,還是促進司法正義,台灣目前皆已存 在許多目的相似之團體與組織,例如南洋台灣姊妹會、賽珍珠基金會、台灣新住 民家庭成長協會、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基督教女青年會協會等,

便長期關注新住民權益與生活福祉,實踐新住民社區關懷,也皆舉辦過多屆通譯 培訓課程,其中南洋台灣姊妹近年更特別針對司法通譯領域,舉辦培訓課程並計 劃組成翻譯勞動合作社。至於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

台灣移工聯盟等組織,亦已多年深耕外籍移工勞動權益問題,為台灣移工權益運 動之要角。

台灣移工聯盟

台灣移工聯盟(Migrants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MENT)由多個 組織聯合組成,成員包括天主教關懷外勞小組、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 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海星國際服務中 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等,主要關注在台外籍勞工之勞動權益問 題。

聯盟中之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TIWA)

成立於 1999 年 10 月,宗旨為增進外籍勞工與本地社群之交流、改善外籍勞工勞 動環境與社會處境、增進勞工權益福祉。該協會長期關注移民法規,而由於許多 外籍移工來台皆從事居家照護等家事工作,故協會特別關注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

又因目前台灣家事工並不在勞基法保障範圍內,協會在近年與家事服務法推動聯 盟共同提出工人版家事服務法,希望不分國籍,促進所有家事勞動者之權益。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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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修法、組織街頭抗議運動呼籲社會重視外籍勞動者權益外,TIWA 亦積極協 助涉入司法案件之外籍工作者,並相當注重過程中通譯相關問題。過去有名案件 如馮滬祥性侵菲傭案、特宏興 368 號漁船喋血案中,皆提供當事人莫大協助,包 括協助安置、陪同應訊、後續追蹤等等。(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2005; 公視新聞議 題中心, 2014)

南洋台灣姊妹會

南洋台灣姊妹會之成立緣起於「美濃愛鄉協進會」於 1995 在美濃所設 立的「外籍新娘識字班」,該活動之目的是為了幫助來台的東南亞新移民姊妹認 識中文,以建立其自我組織、為己爭取權益之能力。爾後隨著識字班逐漸發展出 規模,成為新住民姊妹彼此間重要的凝聚力量後,活動開始推及其他地區,於是 南洋台灣姊妹會便於 2003 年 12 月 7 日正式成立。

其組織宗旨為協助南洋姐妹逐漸走出孤立,進而成為積極的社會參與者。其 工作內容主要可分為三類:基層組織、社會教育,以及法令政策倡議。姊妹會持 續關注移民法、國籍法、外籍配偶歸化所需之財力證明規定等新住民權益相關法 案,並舉辦家鄉菜烹飪課程、成立南洋新住民劇團、拍攝紀錄片等多方文化活動,

在 2008 年亦加入國際移民工聯盟(International Migrants Alliance,IMA),成為 正式會員。

而透過接觸與服務東南亞移工移民過程中,姊妹會也逐漸了解司法通譯的存 在與現況,發現當時從事東南亞語言司法通譯者許多來自仲介公司,可能因此影 響判決結果,姊妹會並常常碰到新住民為其擔任司法通譯之請託,但礙於未接受 專業訓練,而不敢答應。有鑑於此,姊妹會於 2011 年決定開辦司法通譯培訓課 程,名為「司法快譯通」,希望能培育更多有能力從事司法通譯的姊妹,促進有 司法通譯需求者之權益(台灣立報,2011 年 11 月 1 日報導)。凡是具備中文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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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東南亞語基礎之新住民皆可報名參與。最近一期之培訓課程規劃長期並詳細,

分為初級與進階班二梯次,一梯次長達 18 週,課程內容通譯專業與司法實務並 重,包括通譯原則、規範、技巧、通議員心理照顧、口筆譯練習、情境演練、司 法制度與專有名詞、移民法規、勞動法規、家暴防治、法律扶助、外國人收容等 多樣課題。課程結束將舉行期末測試,未來更計畫根據培訓成果,組織形成翻譯 勞動合作社,提供各界通譯、筆譯等服務。(南洋台灣姊妹會,2015; 永和社區大 學 東南亞語快譯通培訓課程簡章,2015)

總結而言,在專業化發展一途上,不僅司法通譯的角色仍有待釐清、從業者 間尚未達成共識外,台灣司法通譯協會本身之定位也需更加明確,若定位為新住 民權益促進團體,除了司法通譯外更想涉足就業機會、文化推廣等事務,則難免 將與現存之眾多其他新住民團體事務重疊,是否能有助提昇新住民權益,抑或與 其他新住民權益團體形成競爭關係,仍有待日後觀察。而若定位為司法通譯專業 組織,則內部語言組別之比例仍有待調整,需納入更多其他如英語、日語、歐洲 語言及手語等不同語言組別之司法通譯人才,才能確實匯聚所有司法通譯從業人 員之聲音,成為實質的司法通譯專業協會,代表全體司法通譯從業者之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