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身心障礙學生的

第二章 奠定碁石──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身心障礙學生的

社會技巧是一個多元的概念,各家學者均對其有不同見解,從而建 構出一個完整的概念。本節將先彙整各家學者對社會技巧的不同定義,

再據此比較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的身心障礙學生的社會技巧與情緒行為 表現。

壹、 社會技巧的定義與範疇

1983 年,Michelson、Sugai、Wood 與 Kazdin 等學者綜合各家定義 歸納出社會技巧的七項共同內涵,分別為:1.透過學習習得;2.包括特定 的口語或非口語行為;3.包括有效與適當的主動引發與反應;4.可增加獲 得社會增強的機會;5.是自然互動中有效且適當的反應;6.社會技巧的表 現受到個人因素與行為情境的影響,影響因素包括年齡、性別、接受者

的尊卑關係;7.缺陷或過多的行為表現都需要介入(引自教育部,

2011b)。

Walker et al. (1983)編製的 A curriculum for children's effective peer and teacher skills(以下簡稱 ACCEPTS)課程中將社會技巧定義為:1.

讓個人與他人開啟和維持積極的關係;2.對同儕適應與成功的教室調適 有貢獻;3.讓個人有效應付與適應社會環境。依循其定義,Walker et al.

所設計的 ACCEPTS 課程將課程目標聚焦在教導適應教室環境的行為和 能被同學接納的同學互動技巧。Walker、Todis、Holmes 與 Horton (1988) 在其 Adolescent Curriculum for Communication and Effective Social Skills

(以下簡稱 ACCESS)課程中又再擴展社會技巧的範圍至自我管理和自 我悅納。從 ACCEPTS 和 ACCESS 兩課程的社會技巧定義中可看出社會 技巧可被細分為處己、處人、處環境,在教室環境中即為與自我管理和 自我悅納、能被同學和成人接納的互動技巧和足以適應教室環境的行為 表現。

Gresham and Elliott(2008)重編 Social Skills Improvement System(後 簡稱 SSIS),並將社會技巧定義為:1.促進正向人際關係的行為;2.透過 觀察他人互動而學習;3.由口語及非口語組成;4.跨情境間同一行為不一 定通用。並據此挑選出十大社會技巧做為課程主軸,依不同年齡層建立 目標與課程。Gresham et al.(2008)的社會技巧定義呼應 Michelson et al.(1983)所提出的社會技巧共同內涵,其中跨情境間行為的通用與否即是 提醒留意個體的個人因素與環境因素,以促進社會技巧的類化與應用。

綜合以上學者觀點,社會技巧是透過學習所習得,且被社會接納的 行為,此行為表現受個人和環境因素影響而變化,故社會技巧的範疇廣 泛,可單純指涉溝通行為如眼神、手勢、口語等,亦可擴展其範疇至處 己、處人與處環境之多向度技巧。故學習者所需學習的應當是一套多元 彈性的複合選單,而非絕對單一的標準答案。

貳、 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身心障礙學生的社會互動與情緒行為表現

社會技巧範疇廣泛,所謂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指經評估發現缺乏 正向社會技巧,或表現不適當社會技巧,在社會技巧各向度中有所不足,

而影響其社會適應者。以下從社會互動和情緒行為兩方面論述之。

在社會互動方面,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的身心障礙學生在與他人互 動、建立關係、維繫友誼,及滿足每日生活的社交需求等方面有困難。

其社會技巧的不足幾乎影響生活中各層面,包括學校適應、家庭生活及 同學互動(Silver, 2006;Walker, Covin, & Ramsey, 1995)。其缺損表現包 括:與同學或成人不適當的互動,無法適當的表達生理或情緒需要,對 社交規則或社交態度的知識不足,缺乏正確評估所處之社交情況的能力 等。具社會技巧輕微缺損的身心障礙學生因為缺乏對他人的敏感度,無 法敏銳覺知各種社交情境間的細微差異,以至於不容易確定自己要如何 因應情境適當表現,再加上缺乏問題解決策略的技巧,於是乎經常展露 出不良的社交特徵,如:衝動、低挫折容忍度、處理日常社會互動情境 困難等,影響其順利交友(鈕文英,2003;Bryan, 1997 ; Cartledge, 2005)。

在情緒行為表現上,Lerner 和 Johns 於 2009 年指出社會技巧輕微缺 損學生與普通學生的情緒發展極為不同,相較於普通學生在成功經驗下 奠定自我價值與正向親子關係,進而建構健康的角色定位與挫折容忍度,

社會技巧輕微缺損學生因發展過程中缺乏成功經驗,對於自我的不滿意 感與挫敗感而引起更多的情緒行為問題。因應個人人格特質的不同,社 會技巧輕微缺損學生的情緒行為問題含括內隱表現,如:拒絕學習、抗 拒壓力、依賴退縮表現等,或外顯行為,如:暴力攻擊、對立違抗等(洪 佳琪,2008;張世彗等譯,2009/2012;楊雅婷,2012)。

綜合以上,社會技巧輕微缺損學生的社會互動及情緒行為表現影響 其生活各層面至深。社會技巧與情緒行為困難導致學生無法順利自處處 人,退縮孤立的結果使學生的社會技巧只能原地踏步甚至不進反退。社 會技巧輕微缺損的問題若未被解決,將引發學生產生更嚴重的情緒行為

問題或學業表現更加低落,Cartledge(2005)指出社會技巧是學校適應成功 與否和成人競爭力的關鍵,學生的社會技巧困難著實不容輕忽。

第二節 特教課程大綱中社會技巧領域課程的內涵

特教課程大綱以特殊需求領域補普通教育的不足,協助身心障礙學 生融入當下與未來所處的生活環境。其中社會技巧領域以一般兒童及青 少年於該發展階段之重要社會行為表現,作為該階段能力指標,提供特 教教師設計課程時參照,以協助具社會技巧缺損的身心障礙學生達到其 所屬階段應具備之能力。本節將從國民教育階段的特教課程大綱出發,

概覽特教課程大綱的內涵,再聚焦於本研究的核心社會技巧領域,了解 其課程基礎與規劃。

壹、 國民教育階段特教課程大綱的內涵

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依據有二,其一為普通教育課程綱要,其二為 特教課程大綱(教育部,2013),特教課程大綱作為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 依據之一,其目的在補普通教育的不足,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以更彈性的 方式達成十大基本能力(盧台華,2011,2013)。

《特殊教育發展報告書》建議以「學習需求」或「功能分類」方式 取代障礙分類(教育部,2008a)。吳武典(2011)亦在《我國百年教育 回顧與展望》中為文提出真正的融合教育不只是物理的同處一室,還應 包括社會的互相接納與教學的彈性課程,並將功能性診斷與標記式診斷 作區分,指出功能性診斷能跳脫籠統的標籤,以具體的描述區分個別學 生的學習需求,是具有教育意義的診斷方式。

因應融合教育的趨勢,特教課程大綱乃從多元智能的角度出發,打 破過去醫學模式下障礙分類的區隔,而以個別學習領域中學生的認知或

學習功能表現作為區分性教學之依據,依學生各能力的不同展現,提供 學生所需的協助。特教課程大綱以課程與教學的調整為架構,在學習內 容、學習歷程、學習環境與學習評量等向度進行調整,透過課程與教材 的鬆綁,以加深、加廣、濃縮、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 彈性調整普教課綱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學生本位的區分性課程(盧 台華,2011)。

身心障礙學生有個別間差異大及個別內差異大的特性,以障礙類別 或安置場域作課程設計之劃分實在無法符應學生的個別需求。特教課程 大綱以認知或學習功能表現為課程設計依據,適用對象涵括認知或學習 功能各程度表現的學生,依學生在個別領域的不同表現,針對學生的個 別需求調整學習領域與各領域節數,並得因應學生學習需求以外加課程 的方式增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育部,2011b),以符應學生能力需 求。

「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共計有十二類課程,依類型可區分為:屬調 整性普通教育課程之「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與「學習策略」;

屬生活技能課程之「職業教育」、「生活管理」與「社會技巧」;以及屬調 整溝通與表現方式的課程之「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 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盧台華,2011)。特殊需求課程的能力指 標為階段呈現,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更大適齡與適性的學習空間,其中

「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學習策略」、「職業教育」、「領導才能」、「創 造力」與「情意」等課程以年齡做為階段分段標準;「定向行動」、「點字」、

「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與「輔助科技應用」課程應考量致障時 機與受損程度,故不以年齡分段,改依難易程度分初階與進階兩階段(教 育部,2013)。個別學生得依其不同需求,選擇所需領域,參酌所屬階段 能力指標,訂定教學目標並制定課程,以提供適性服務。

貳、 社會技巧領域課程的內涵

社會技巧領域課程是特教課程大綱中特殊需求領域十二類之一,屬 生活技能課程,參考眾多學者研究將社會技巧領域課程區分為處己、處 人、處環境三大主軸。並因應性別角色的發展任務及從學校轉銜到社區 的環境轉變,納入與性別互動及與社區有關的社會技巧,發展出九大次 項目。

其中處人主軸有四大次項目,分別為「基本溝通技巧」、「人際互動 技巧」、「處理衝突的技巧」、「多元性別互動技巧」,透過課程希望建立學 生表達或分享自己的意見,適當評論對他人意見的看法,具備結交朋友 及建立長期友誼的能力,能分辨衝突的情境、原因及後果,與妥善處理 各種衝突情境的能力,能分辨並拒絕不適當的語言或動作並尊多元性別。

(教育部,2011b)。

社會技巧領域課程適用對象為國小至高中職階段各類經多元評量後 確認缺乏社會技巧或表現不當社會技巧之身心障礙學生。課程目標為透

社會技巧領域課程適用對象為國小至高中職階段各類經多元評量後 確認缺乏社會技巧或表現不當社會技巧之身心障礙學生。課程目標為透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