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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特以性別、族群、家庭社經地位三個面向的出身背景來對休閒參與影 響相關研究作文獻探討,論述其內容並提出具體建議。

一、性別對休閒參與之影響

所謂的性別,是為可分作由社會建構之特徵所形成的「社會性別」,以及以 生理基礎所形成的「生理性別」,其中「生理性別」可分為男性及女性,也就是 所謂生物性的差異,而最被人類所接受的性別定義在於生理上差異的男、女性 之分 (王雅各,1999;徐苔玲、王志弘,2006;劉泗翰,2004)。

Shaw (2001) 研究中也為性別定義,性别是指人們對生物學概念中的男性 和女性的社會和文化的認識。性别角色在生活中既是外在的,又是内在的,所 有的性别表現都可以在休閒生活中得以體現。所有男性和女性的生活都带有性 别特徵,由此我們會發現許多女性在生活中存在共性,但男性和女性的生活卻 存在許多差異,而休閒為其生活的幸福作出了許多貢獻。

20世紀60年代末,美國女性主義者以社會性別 (Gender)-取代性別 (Sex),

代表著女性在休閒參與上,與男性最大的不同,已不只是生理構造上的差異所 造成的,而是由社會文化決定的,強調著人的性別意識並不是與生俱來,大多 在於家庭及子女關係的反應中所形成,然而女性在參與休閒運動的機會是非常 少的,女性參與休閒運動的人口不足女性總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且女子一旦到 了青春期,來了月經,就會使女孩開始形成自覺的性別認同,讓他們相信女子 天生弱於男子,她們是不能從事過於激烈的運動,她們的身體天生就較為柔弱 (陳建國、袁繼芳,2010)。

研究者將性別對休閒參與的影響相關研究結果整理如表2-1所示:

表2-1 性別對休閒參與之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表2-1 性別對休閒參與之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續)

研究將「性別」列為影響休閒參與的出身背景變項之一,來瞭解不同性別之國 小高年級學童休閒參與情形是否差異,待研究後會根據其研究結果來加以探討。

二、族群對休閒參與之影響

臺灣本身是個多元族群的墾植社會,在漢人還沒有前來開拓以前,已有原 住民族居住於此,在明清期間陸續前來的鶴佬人 (福佬人、閩南人) 以及客家 人,可以說是自願前來的經濟性移民,而戰後遷入的外省人,大多為非自願性 的政治性難民。而在過去十幾年來已有不少來自東南亞及中國「婚姻移民」的 歸化,這些「新移民」又為臺灣族群結構增添了一個新的面向 (施正鋒,2006)。

「族群」這詞在臺灣是在1980年代才被提出來使用的。族群一般被認為在

「國家」或「民族」的範圍內,具有不同文化的社會團體;而在1990年代以後 成為一般人在生活中所使用的詞彙,多來描述一些相關現象 (王甫昌,2003)。

目前在臺灣的社會中,似乎都強調臺灣有「四大族群」的說法,大概是1993 年之後才被民進黨籍的立委林濁水及葉菊蘭提出,也是目前臺灣社會中最能被 接受的族群分類;其中包括了原住民 (原住民族)、客家人、閩南人 (福佬人) 與 外省人 (王甫昌,2003);而依照客委會 (2011) 統計資料顯示,各族群人口數 量多寡依序為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以及原住民,其中閩南人占人口比例高 達7成左右,已超過總人數一半以上。

由於臺灣日前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童以族群的面向來探討對休閒參與影響之 相關研究不多,大多數對國小高年級學童所做的研究並未加入族群變項來做探 討,而研究者將目前對國小高年級學童在休閒參與上之相關研究結果整理如表 2-2 所示,待本研究後來做探討:

表2-2 國小高年級學童休閒參與之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表 2-2 國小高年級學童休閒參與之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續)

球,2003;鄭秀玲等,2007)。上述研究除了李評貴、沈金永 (2008) 以及曾玟

表 2-3 族群之休閒參與相關研究摘要表 (續)

激,其中部分是透過休閒活動的參與而習得並讓新一代有所認同。藉本研究以 族群變項探討國小高年級學童休閒參與現況,了解學童參與休閒活動的趨勢,

於未來擬定適性休閒教育課程,幫助學童走向健全的求學生涯,降低在青少年 時期的偏差行為,待本研究後將其研究結果與以上文獻作探討。

三、家庭社經地位對休閒參與之影響

「家庭社經地位」(socio-economic status,SES) 之定義是根據職業類別、教 育程度、經濟收入等客觀標準,偶而也採用主觀的判斷及社會聲望評量法所決 定的 (詹棟樑,2003)。

目前一般所認為的家庭社經地位,依照社會學家經常使用的客觀評量法,

其中包含教育程度、職業以及經濟收入情形來做區分,而以上也都是很重要的 社會階層變項 (林生傳,2000;黃毅志,2008)。

林生傳 (2000) 書中也提到,在許多關於家庭社經地位研究之測量方式有 很多種,其中以Hollingshead and Redlich(1958) 「兩因素社經地位指數」(Two Factor Index of Social Position) 的方法所設計的家庭社經地位量表為居多,計算 方法如下,算出父母親的「教育等級」以及「職業等級」就可求得「家庭社經 地位指數」,而以父母親中教育程度及職業等級較高者為主。因此可瞭解到,

家庭社經地位不外乎是依據教育程度、職業以及收入等要項來加以評估個人家 庭社經地位之高低。

而黃毅志 (2005) 文獻中認為,職業不只被視為個人最好的社會階層指 標,也與價值觀念、行為模式、子女管教、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認知發展與 教育機會有很大的關聯,而且在日前許多社會科學的研究中,它都是很重要的 變項。由此可知,職業在家庭社經地位的評估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本研究 將受試者父母親較高的職業列為主要家庭社經地位之評估要項,參照黃毅志 (2005) 所提的職業調查封閉式問卷轉換成五等社經地位,再加上以父母親的教 育程度以及家庭月收入來個別分析對於休閒參與的影響。

研究者將目前臺灣針對國小高年級學童家庭社經地位對休閒參與的影響相 關研究結果整理如表2-4所示:

表2-4 家庭社經地位對休閒參與之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表 2-4 家庭社經地位對休閒參與的影響相關研究摘要表 (續) 研究者

(年代) 研究對象 研究變項 研究方法 研究結果

吳昱霆、

王明志 (2010)

臺北市信義 區國小學童 (609 人)

休閒參 與、休閒空 間

問卷調查法 1.學童休閒參與頻率會因家庭 社經地位有顯著差異,依序 為高社經地位、低社經地位 及中社經地位。

2.高社經地位家庭的學童在「藝 文性活動」的參與顯著高於 中社經地位以及低社經地位 的學童。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綜上所示,針對家庭社經地位 (包含父母親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及職業) 對 休閒參與之影響部分達顯著水準,高家庭社經地位學童在休閒參與情形部分優 於中、低家庭社經地位學童,尤其在於藝文型、知識文化型及技藝型 (李評貴、

沈金永,2008;吳忠宏等,2009;吳昱霆、王明志,2010)。單以父母親教育程 度或家庭月收入來探討對休閒參與之影響,陳嘉惠 (2008) 研究結果指出,不 同父親學歷的學童在整體家庭休閒參與達顯著差異,但不同母親學歷的學童在 整體家庭休閒參與上無顯著差異,父親學歷為學士以上的學童在藝文知識活動 類型參與上高於父親學歷為學士以下者。但仍有研究結果指出,不同父親社經 地位在整體休閒興趣上無顯著差異,只有在資訊導向活動的參與興趣為高社經 地位高於低社經地位者 (夏菁穗,2006)。所以,在現在資訊爆炸的時代,學童 的休閒活動參與情形伴隨著科技產品的大量翻新也逐漸更多元化,科技產品的 價格日趨低廉,而學童家庭社經地位的高低是否顯著影響在學童休閒參與的情 形,待本研究後能做更進一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