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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1989· 

     

列传第九十八 

 

    苏辙 族孙元老   

  苏辙,字子由,年十九,与兄轼同登进士科,又同策制举。 

仁宗春秋高,辙虑或倦于勤,因极言得失,而于禁廷之事,尤  为切至。曰: 

  陛下即位三十余年矣,平居静虑,亦尝有忧于此乎,无忧  于此乎?臣伏读制策,陛下既有忧惧之言矣。然臣愚不敏,窃  意陛下有其言耳,未有其实也。往者宝元、庆历之间,西夏作  难,陛下昼不安坐,夜不安席,天下皆谓陛下忧惧小心如周文  王。然自西方解兵,陛下弃置忧惧之心,二十年矣。古之圣人, 

无事则深忧,有事则不惧。夫无事而深忧者,所以为有事之不  惧也。今陛下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臣以为忧乐之节易矣。 

臣疏远小臣,闻之道路,不知信否? 

  近岁以来,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坐  朝不闻咨谟,便殿无所顾问。三代之衰,汉、唐之季,女宠之  害,陛下亦知之矣。久而不止,百蠹将由之而出。内则蛊惑之  所污,以伤和伐性;外则私谒之所乱,以败政害事。陛下无谓  好色于内,不害外事也。今海内穷困,生民愁苦,而宫中好赐  不为限极,所欲则给,不问有无。司会不敢争,大臣不敢谏, 

执契持敕,迅若兵火。国家内有养士、养兵之费,外有契丹、 

西夏之奉,陛下又自为一阱以耗其遗余,臣恐陛下以此得谤, 

而民心不归也。 

             

宋史      ·1990· 

 

  策入,辙自谓必见黜。考官司马光第以三等,范镇难之。 

蔡襄曰 :“吾三司使也,司会之言,吾愧之而不敢怨 。”惟考  官胡宿以为不逊,请黜之。仁宗曰 :“以直言召人,而以直言  弃之,天下其谓我何?”宰相不得已,置之下等,授商州军事  推官。时父洵被命修《礼书》,兄轼签书凤翔判官。辙乞养亲  京师。三年,轼还,辙为大名推官。逾年,丁父忧。服除,神  宗立已二年,辙上书言事,召对延和殿。 

  时王安石以执政与陈升之领三司条例,命辙为之属。吕惠  卿附安石,辙与论多相牾。安石出《青苗书》使辙熟议,曰: 

“有不便,以告勿疑 。”辙曰 :“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  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 

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  此,则恐鞭箠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唐刘晏掌国计,未尝  有所假贷。有尤之者,晏曰 :‘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  吏倚法督责,非民之便。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  之未尝逾时。有贱必籴,有贵必粜,以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  病,安用贷为?’晏之所言,则常平法耳。今此法见在而患不  修,公诚能有意于民,举而行之,则晏之功可立俟也 。”安石  曰 :“君言诚有理,当徐思之 。”自此逾月不言青苗。 

  会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奏乞度僧牒数千为本钱,于陕西漕  司私行青苗法,春散秋敛,与安石意合,于是青苗法遂行。安  石因遣八使之四方,访求遗利。中外知其必迎合生事,皆莫敢  言。辙往见陈升之曰 :“昔嘉祐末,遣使宽恤诸路,各务生事, 

还奏多不可行,为天下笑。今何以异此?”又以书抵安石,力  陈其不可。安石怒,将加以罪,升之止之,以为河南推官。会  张方平知陈州,辟为教授。三年,授齐州掌书记。又三年,改  著作佐郎。复从方平签书南京判官。居二年,坐兄轼以诗得罪, 

             

宋史      ·1991· 

 

谪监筠州盐酒税,五年不得调。移知绩溪县。 

  哲宗立,以秘书省校书郎召。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宣仁  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欲革弊事,而旧相蔡确、韩缜、 

枢密使章惇皆在位,窥伺得失,辙皆论去之。吕惠卿始谄事王  安石,倡行虐政以害天下。及势钧力敌,则倾陷安石,甚于仇  雠,世尤恶之,至是,自知不免,乞宫观以避贬窜。辙具疏其  奸,以散官安置建州。 

  司马光以王安石雇役之害,欲复差役,不知其害相半于雇  役。辙言 :“自罢差役仅二十年,吏民皆未习惯。况役法关涉  众事,根芽盘错,行之徐缓,乃得审详。若不穷究首尾,忽遽  便行,恐既行之后,别生诸弊。今州县役钱,例有积年宽剩, 

大约足支数年,且依旧雇役,尽今年而止。催督有司审议差役, 

趁今冬成法,来年役使乡户。但使既行之后,无复人言,则进  退皆便 。”光又以安石私设《诗》、《书新义》考试天下士,欲  改科举,别为新格。辙言 :“进士来年秋试,日月无几,而议  不时决。诗赋虽小技,比次声律,用功不浅。至于治经,诵读  讲解,尤不轻易。要之,来年皆未可施行。乞来年科场,一切  如旧,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论议,或出己见,不专用王氏学。 

仍罢律义,令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然后徐议  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 。”光皆不能从。 

  初,神宗以夏国内乱,用兵攻讨,乃于熙河增兰州,于延  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贺登位,使还,未出境, 

又遣使入境。朝廷知其有请兰州、五砦地意,大臣议弃守未决。 

辙言曰 :“顷者西人虽至,疆场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 

盖知朝廷厌兵,确然不请,欲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朝  廷深觉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势穷,始来请命,一失此机,必  为后悔。彼若点集兵马,屯聚境上,许之则畏兵而予,不复为 

             

宋史      ·1992· 

 

恩;不予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  失也。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将帅吏士,恩情未  接,兵交之日,谁使效命?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  断,谁任其责?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早赐裁断,无使西人  别致猖狂 。”于是朝廷许还五砦,夏人遂服。迁起居郎、中书  舍人。 

  朝廷议回河故道,辙为公著言 :“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  回。今不因其旧而修其未至,乃欲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  为责也重,是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 。”公著悟,竟未能用。进  户部侍郎。辙因转对,言曰 :“财赋之原,出于四方,而委于  中都。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余,则  转运司常足;转运司既足,则户部不困。唐制,天下赋税,其  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 

然每有缓急,王命一出,舟车相衔,大事以济。祖宗以来,法  制虽殊,而诸道蓄藏之计,犹极丰厚。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  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  之术,欲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 

上供不继,而户部亦惫矣。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  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也 。”寻又言: 

  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部所行,体例不同,利害相远, 

宜随事措置,以塞弊原。谨具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  都水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器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  监。三监皆隶工部,则本部所专,其余无几,出纳损益,制在  他司。顷者,司马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部收揽诸司利权。 

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深可惜也。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食。饮食之道,当使口司出纳, 

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耳目赖之以为聪明, 

             

宋史      ·1993· 

 

手足赖之以为力。若不专任口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 

则虽欲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今户部之在朝廷, 

犹口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自数十年以来,群  臣每因一事不举,辄入建他司。利权一分,用财无艺。他司以  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户部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  否。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虽使户部得材智之臣,终  亦无益,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师频岁大水,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水监。置  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监丞, 

侵夺转运司职事。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埽之吏兵、 

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水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  并功,储蓄得以并用。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  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 

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此工部都水监为户部之  害,一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隶工  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器监而上隶工  部,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欲有兴作,户部不得与议。访  闻河北道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乏水, 

过渡无船,然后须之。而其为物,稍经岁月,必至蠹败。朝廷  无出兵之计,而有司营戢,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  物。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此工部都作院为户部之害,二  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物有利害,皆得专之。 

今工部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朝廷近以箔场竹  箔,积久损烂,创令出卖,上下皆以为当。指挥未几,复以诸  处营造,岁有科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出卖之计。臣不知将 

             

宋史      ·1994· 

 

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有无损败, 

而遂为此计。本部虽知不便,而以工部之事,不敢复言。此工  部将作监为户部之害,三也。 

  凡事之类此者多矣,臣不能遍举也。故愿明诏有司,罢外  水监丞,举河北河事及诸路都作院皆归转运司,至于都水、军  器、将作三监,皆兼隶户部,使定其事之可否,裁其费之多少, 

而工部任其功之良苦,程其作之迟速。苟可否、多少在户部, 

则伤财害民,户部无所逃其责矣。苟良苦、迟速在工部,则败  事乏用,工部无所辞其谴矣。制出于一,而后天下贫富,可责  之户部矣。 

  哲宗从之,惟都水仍旧。 

  朝廷以吏部元丰所定吏额,比旧额数倍,命辙量事裁减。 

吏有白中孚曰 :“吏额不难定也。昔之流内铨,今侍郎左选也, 

事之烦剧,莫过此矣。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事 

事之烦剧,莫过此矣。昔铨吏止十数,而今左选吏至数十,事